A. 貸款沒還完車能過戶嗎
一般來說,利用貸款買的車在未還清車貸款之前是不能過戶的,因為車輛被抵押給了貸款機構。如果要想轉讓車輛,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因為處於還貸周期的車輛,不能進行交易和買賣,顯然也不能過戶。
解決的辦法只有提前還清貸款,然後拿還款清單到相關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也可以與買方協商,先將車款的一部分用來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再進行辦理過戶,當然這只是個人給出的一個解決方法。最終還是要買賣雙方協商解決的。
(1)貸款未還清怎麼過戶車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五十條
抵押權不得與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或者作為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五十一條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五十二條
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B. 沒還清貸款怎麼過戶
你好,如果是車輛沒還完貸款,是不能過戶的,只有你貸款還完之後,辦理解除抵押的手續,才可以辦理過戶,如果是房產的話沒有還清貸款,是可以過戶的,不過需要到銀行和房管局辦理過戶的手續。
貸款車賣掉,不能辦理過戶。
很多人資金短缺的時候都會選擇抵押貸款來獲取資金,其中汽車和房產是比較常見的抵押物。那麼,我告訴您如果用汽車抵押,貸款車能過戶嗎?
貸款車能過戶嗎?
如果你申請的汽車抵押貸款,那麼車輛在未還清貸款前是抵押給貸款機構的,所以個人是無權進行買賣或是過戶的,只有當車貸款付清,借款人拿著收據到相關部分辦理解除抵押手續後,才能對車輛進行過戶。
有些人中途出現資金短缺,無法償清餘款,打算通過轉讓的來融集資金,但是車貸在未還清的情況下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
貸款車輛在辦理過戶手續時需要提供已付清貸款的單據。車輛未付清,車還助於銀行,車主沒有權利將車過戶給其他人,另外,如車主不能按期還款或是逃避還款,銀行會依據汽車貸款合同,將抵押車輛進行拍賣後所得資金來償清餘款,減少貸款損失。
貸款買的車可以賣掉嗎?
辦理過車貸的朋友都知道,若選擇了貸款買車,不論是找銀行貸款還是小額貸款公司,自己的汽車都抵押給了貸款機構。貸款申請人是沒有汽車產權的。
既然貸款申請人沒有汽車產權,那麼也就無法辦理過戶,無法賣掉自己的汽車。貸款買的車能賣嗎?在沒有辦理取消抵押登記之前,是不能賣掉的。不過有沒有什麼辦法呢?
若貸款人確實想賣掉自己的汽車,能先還清所欠的貸款,然後辦理了汽車抵押解除手續,這樣就能過戶,賣掉汽車了。
所以,辦理了汽車按揭貸款,借款人在沒有還清貸款解除抵押手續前,是沒有權力賣掉按揭貸款的汽車的。
C. 汽車貸款沒還清能過戶嗎
一般來說,利用貸款買的車在未還清車貸款之前是不能過戶的,因為車輛被抵押給了貸款機構。如果要想轉讓你的車輛,必須經過債權人的同意。因為因為處於還貸周期的車輛,不能進行交易和買賣,顯然也不能過戶。
解決的辦法只有你提前還清貸款,然後拿還款清單到相關部門辦理過戶手續。也可以與買方協商,先將車款的一部分用來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再進行辦理過戶,當然這只是個人給出的一個解決方法。最終還是要買賣雙方協商解決的。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九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轉讓物已經抵押的情況;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權人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於其價值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抵押物。
抵押人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D. 車款按揭沒還完可以過戶嗎
你如果在貸款未結清以前想買賣,可以先行交易,讓買家幫助墊付剩餘貸款本金,然後由銀行解除抵押登記並歸還車輛相關材料,以後就可以自由過戶了。
可以把車過戶到你名下,每個月你自己還按揭。
(4)貸款未還清怎麼過戶車擴展閱讀。
過戶是採用正常的程序,把本屬於一個所有人的事物變為另一個所有人的過程。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可使用自製合同。
網路,二手車過戶。
E. 車貸款沒還完過戶需要什麼手續
可以過戶 產權還是銀行的
手續的話 :辦理車輛過戶、變更登記規定及程序如下:
一、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表》一份,按表格 欄目要求填寫,加蓋與原注冊登記相同的印章,私車需交驗車主身份證。
二、到交警支隊車管科登記受理崗交驗經辦人審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 予辦理過戶:
1、申請車主印章與原登記車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經批准擅自改裝、改型更變更載質量、乘員人數的。
3、違章、肇事未處理結案的或公安機關對車輛有質疑的。
4、達到報廢年限的(對已達到報廢使用年限,但車輛技術狀況較好,使用 性質為自用的汽車,經特殊檢驗合格後,在達到報廢使用年限後兩年內,准予 申辦過戶登記,但不準轉籍)。
5、未參加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
6、新車入戶不足三個月的(進口汽車初次登記後不滿二年的,但法院判決 的除外)。
7、人民法院通知凍結或抵押期未滿的。
8、屬控購車輛無《申報牌照證明章》的。
9、進口汽車屬海關監管期內,未解除監管的。
三、符合過戶條件的車輛送機動車檢驗崗檢驗、認定。
四、檢驗合格後,本縣(市)過戶或變更的直接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交 費。跨縣過戶的先到登記審核崗編新車號,檔案管理崗審核後簽發牌通知書, 牌證管理崗收舊牌,發新牌、照像後等候取證(進口車發待辦憑證)。過戶、變更業務流程:
領表申請---登記審核崗受理---機動車查驗崗驗車---登記審核 崗審核---檔案管理崗復核---牌證管理崗編號---收費、領牌、照像、 保路費也要提前去審核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