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提供虛假財務報表貸款 會計會是什麼後果嚴重
要看具體情況。
一.提供虛假貸款銀行放貸後假設公司不還錢,如果情節嚴重,就屬於騙取貸款罪。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如果公司拖欠債務,銀行會通過法院追究公司的法律責任,會計提供虛假財務報表本身就違反了會計法;如果最後沒有導致銀行損失,事發後,要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並承擔被罰款等責任。
三.參考法律:
1.騙取貸款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設罪名。刑法第175條規定的多種犯罪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於2010年5月出台的《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下稱《規定(二)》)第二十七條規定,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的,以及其他給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以上簡稱「四種情形」),應予立案追訴。在此之前,公安部經偵局已率先於2009年作出了《關於騙取貸款罪和違法發放貸款罪立案追訴標准問題的批復》,其基本精神與上述規定也是一致的。不過應注意該解釋的溯及力問題。關於刑事司法解釋的時間效力,「兩高」《關於適用刑事司法解釋時間效力問題的規定》確立的是「無舊從新,有舊從舊兼從輕」的做法,且規定對於在司法解釋施行前已辦結的案件如果無錯誤就不再變動。
3.《公司法》第203條規定:「公司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由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4.《會計法》第43條規定,編制虛假財務報表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對單位並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是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屬於會計從業人員的還應吊銷其會計從業資格。
B. 會計做虛假財務報表向銀行貸款,會計本人有什麼風險
如果被查出來了,財務人員和要一起承擔責任的,並且你一般是無法出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出具虛假財務報告是要承擔責任的,這個會根據你的貸款額度和犯罪程度進入司法程序後再確定。
C. 企業貸款,會計出具虛假報告要負什麼責任
銀行要貸款給企業,要看企業的抵押物,資信情況,銀行不會單看報告的。但最好還是不要做好!
D. 我為一名會計,為企業貸款提供假的發票復印件有罪嗎
首先,我不是學法律的,但是這個問題如果上升到一定的高度,或者說發展到一定程度,或者說讓學法律的人來講,結果,一定是有罪!然,現實生活中,作為一名會計,這個問題會存在,但一般不會發展到這個地步,畢竟,貸款的達成是經過一系列審批的,也不是說我們在這個環節上搞了小動作,銀行認同,沒發同問題,正常放款了,我們就承擔責任,也不是這個理。再說了,如果審貸過程中他們發現了,不同意,也就不貸款了,談不上詐騙或是欺騙,大不了不合作了。銀行放貸是很嚴謹的事情,一般放款後,基本上沒什麼問題了,貸後檢查,也好應對,只要我們想著按時回款就好了!假到真時,真亦假,銀企合作過程中,有時候,有必要相互理解!有時候,可以變通!銀行對企業充分了解,只要能把握住風險,企業只要有需求,可以承擔相應利息費用,完全可以通過交流溝通,達成合作!當然,凡事有例外......
E. 單位會計作假數據給單位貸款,貸款還不上,會計有責嗎
看你的行為、目的來定,可能涉及二個罪名,騙取貸款罪與貸款詐騙罪。如光就做假帳牟取貨款的為騙取貸款罪。騙取貸款罪,是指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本罪的法定刑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貸款詐騙罪(刑法第193條),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行為。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F. 公司向銀行貸款,會計做假報表會追究責任嗎
不要這樣做,違法行為會追究責任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提供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
第二十六條 公司、企業進行會計核算不得有下列行為:(四)隨意調整利潤的計算、分配方法,編造虛假利潤或者隱瞞利潤;
第四十條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帳,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三條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G. 向銀行貸款300萬,提供虛假財務報表,會計承擔後果嚴重么
這種情況一旦出現違約,拆了東牆補不了西牆的時候就會出問題了,提供虛假的財務報表騙取銀行信用或貸款,是要以詐騙罪論處的,根據情節的輕重給予量刑。
H. 財務人員幫老闆做假資料貸款違法嗎
涉嫌騙貸
違法,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I. 為了貸款做假賬 會計承擔什麼責任
為了貸款做假賬:
嚴格來說,會計會被追究。無論老闆承認與否,老闆都是會計第一責任人,即使老闆承認了,也就是在程度上減輕會計責任。
但一般來說,銀行不會追究會計責任的,除非是銀行按貸款詐騙起訴公司老闆。關鍵是這件案子大不大,如果鬧大了就比較難說。
J. 會計應老闆的要求提供了一份虛假的報表為貸款需要
會計之前幫忙做報表用於銀行貸款使用,在公司按時還款的情況下會計不會有什麼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