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辦理2015年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申請材料:首次貸款學生: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戶口本(只看原件),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簽字並蓋章的申請表一式2份。再次貸款學生:學生不需要再進行資格審查,只需提交經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各2份)。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學生)可持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權委託書》辦理申請。貧困證明單位:首次申請貸款的學生需持申請表前往高中(僅應屆高中畢業生)、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加蓋公章。
2. 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專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市、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3. 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帶什麼東西
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帶以下的這些東西:
1.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
2.戶口本(只看原件)
3.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簽字並蓋章的申請表一式2份。
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學生)可持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權委託書》辦理申請。
貧困證明單位:首次申請貸款的學生需持申請表前往高中(僅應屆高中畢業生)、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加蓋公章。
借款合同由分行統一印製,待分行審批通過後正式生效;縣資助中心同時列印《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蓋章確認後交學生隨同借款合同一並帶到高校報到。
(3)生源地助學貸款資料擴展閱讀: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簡稱學生)發放的,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理的,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支付在校學習期間所需的學費、住宿費的助學貸款。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信用貸款,不需要擔保和抵押,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以下簡稱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申請對象為戶籍在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生及其家長(法定監護人)之一組成生源地貸款共同借款人。
參考資料:網路--生源地貸款
4. 生源地助學貸款的材料
(一) 申請材料:首次貸款學生:學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戶口本(只看原件),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和2份復印件),簽字並蓋章的申請表一式2份。再次貸款學生:學生不需要再進行資格審查,只需提交經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各2份)。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現場,共同借款人(或借款學生)可持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權委託書》辦理申請。貧困證明單位:首次申請貸款的學生需持申請表前往高中(僅應屆高中畢業生)、村(居)委會、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任一單位進行資格審查並加蓋公章。
5. 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具體需要什麼材料
貸款證明材料:
1、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2、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身份證明材料:
1、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2、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5)生源地助學貸款資料擴展閱讀
關於生源地貸款的注意事項:
1、貸款合同簽訂頻度:為了規范貸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開發銀行規定生源地助學貸款合同一年一簽。初次簽訂貸款合同時,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須同時到場。
2、續貸簽訂合同時,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權委託書》即可辦理。
3、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則上為借款學生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戶籍必須與借款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一致。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時,年齡必須在25-60 周歲之間,辦理時共同借款人如超過 60歲請更換共同借款人。
5、生源地助學貸款初次申請所需材料:蓋章的申請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復印件;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參考資料:網路:生源地助學貸款)
6.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一般來說,助學貸款分為兩種: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前者是學生入學後由所在學校根據銀校雙方簽署的合作協議的有關規定,由學生個人申請,經辦銀行和學校共同辦理;後者是學生本人入學前的戶籍與共同借款人的戶籍均在本縣(市)、區,均可提出申請,也就是說該項貸款是在借款人戶籍所在地申請的。
據了解,目前部分省份要求借款學生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時候,直接在國家開發銀行官網上提交貸款申請,而對於未開通網上申請的省份,學生可准備好借款資料,直接到當地資助中心提出申請。
初次申請所需材料:蓋章的申請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在讀學生持學生證)及上述材料復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戶口簿原件及資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再次申請所需材料:本人簽名的申請表和學生證復印件
注意:高校在讀學生當年在高校獲得了國家助學貸款的,不得同時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7. 生源地助學貸款學要那些材料
去你要貸款的地方教育局問問負責人啊
一般是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
申請表
貧困證明
戶口本
身份證
8. 生源地助學貸款中的賬戶信息怎麼填
賬戶信息填寫個人銀行賬戶賬戶。
申請助學貸款流程
一、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材料
二、合同簽訂
1、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
2、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
3、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
4、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三、合同回執
1、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
2、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
3、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
4、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5、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四、貸款發放
1、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
2、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五、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
(8)生源地助學貸款資料擴展閱讀:
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材料
1、貸款證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②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2、身份證明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誠信守信、遵紀守法
3、已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中央、區內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院校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4、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同一旗縣(市、區)
5、家庭經濟困難,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學費、住宿費
9. 生源地助學貸款到哪裡辦理,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地點:向學生入學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機構申請辦。
申報材料:
一、貸款證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學的新生及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內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格認定工作已先期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完成,通過預申請的審核的學生,須由畢業中學或高校出具開通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市證明材料。
②、已經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外高校開通生源地助學貸款省市籍在校生,須由所在高校出具貸款證明。
二、身份證明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也可以軍人證或武警證為有效證件)。
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生憑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9)生源地助學貸款資料擴展閱讀:
申報程序:
一、貸款申請
借款人向其家庭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縣級資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請,填寫貸款申請表,同時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戶口簿(本)原件及復印件→②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③學籍證明。新生憑高校錄取通知書及其復印件;在讀生憑《學生證》及其借款學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人生源地證明》。
二、合同簽訂
①當地資助中心審查申請資料→②當地資助中心指導借款學生到經辦行開設個人賬戶→③簽訂《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④當地資助中心開具《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借款合同回執單》。
三、合同回執
①借款學生攜合同回執到學校→②學校按照合同回執要求辦理手續→③學生本人將合同回執寄回學生所在縣級資助中心→④當地資助中心編制匯總表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⑤省資助管理中心報送經辦行審批。
四、貸款發放
①經辦行將貸款資金劃付至借款學生個人賬戶→②貸款資金從個人賬戶劃付至借款人就讀學校的學費賬戶。
五、合同變更
借款合同簽訂後,借款學生如需變更個人賬戶的賬戶名或賬戶號,或借款學生因繼續攻讀學業、休學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還款,由借款學生本人申請並經縣級資助中心審核同意,可以變更合同。原則上,還款計劃的調整隻能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進行,不能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