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二手房貸款和過戶的問題,具體流程是什麼
二手房交易流程:
簽三方合同——買賣雙方到銀行簽按揭——銀行按揭審批通過——過戶——取出房產證在房交所做抵押登記——把房產證交到銀行——銀行放款——接房。
也就是說二手房交易當中,首是是要先簽按揭,銀行按揭審批通過之後才進行過戶。
按揭貸款如果你自己能找到辦理的人,或者你自己會,可以不用通過中介公司。你也可以找外面專業做二手房按揭的,費用比中介公司收的低。私人的單個件收費不超過二千
中介公司做按揭有兩種方式:一、公司自己有按揭部門。二、小中介,與擔保公司合作或者和大型中介公司的按揭部門合作。
過戶地點:房屋所在區域的房交所。過戶要准備的資料:買方: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婚姻證明、首次購房的開個無房證明。
按揭貸款要准備的資料: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異地買房的要一年以上社保證明、貸款金額高的要打半年的流水。
2. 貸款未還清的二手房過戶問題
如果要買賣按揭未還清的房產的話流程如下:
首先賣方產權證要拿到,然後查到銀行欠款還差多少。
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後,到銀行辦理按揭合同。
銀行審核通過後,到銀行結清賣方的貸款(這個錢誰出在買賣合同上要有約定)
還款後到房管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
辦理過戶手續
過戶後帶上產權證到銀行辦理抵押
銀行放款。
其中雙方需要准備的資料如下:
買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銀行流水(已婚帶夫妻雙方資料)
賣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產權證、國土證(已婚帶夫妻雙方資料)
3. 二手房貸款、過戶問題(很麻煩)
按照規矩.
房屋買賣的房款是按照30%---60%---10%
三次付,分別是:
簽訂買賣合同(30%)----進交易中心過戶(60%)----房屋交接(10%)
40萬不能給,因為過戶時間比較長,中間出現問題的可能性很大.
你最多也是在簽訂買賣合同以後給他30%,也就是21萬.不能多給一分.
他說要還貸款,你先要查一下他的貸款還剩多少,70萬的房子他不可能貸款40萬的.
建議你先好好的查詢一下這個房子的情況,防止詐騙.
前幾天上海就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假房東說是還貸款,拿了50萬就消失了.
是房地產時報登摘的.
4. 二手房過戶和貸款問題
這不是規定的問題:過戶的時候應該提供買房在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否則是不過戶的。而且辦理貸款的時候就應該提供賣方的銀行卡或者存摺,銀行就會自動轉賬給賣方。提前入住的問題,可以協商,貸款合同里也有寫。關於「賣方可以新開一個存摺,雙方簽字後貸款下來會直接打入賣方的賬戶」你這個必須咨詢當時辦理貸款的銀行老師,銀行老師會提供相關的信息,而且非常准確。
5. 二手房貸款,賣家產權已過戶 ,會有風險嗎
不知道買家採取的哪種貸款方式,那就說一下吧,剛好我賣了一個房子(買家是商業貸款),我公積金貸款又買了一個,手續剛辦完,和你說下我的經驗吧。
1、商業貸款是不用先過戶的,買賣雙方達成買賣協議後一起到相關銀行申請貸款,申請貸款前要先把首付款在銀行做資金監管。銀行會審批是否可以貸給買方,當銀行審批通過後會通知,然後買賣雙方去房產交易所辦理過戶手續,期間會在交易中心簽訂買賣契約的。買方交完稅費後就要把銀行監管的首付款劃給賣方。房產證下來後買方送去銀行做抵押,銀行會把款打到賣方的賬戶,交易完畢。
2、公積金貸款會先過戶。過戶前先去銀行做首付款的資金監管,另要讓買方出具一個剩餘款項的欠條,然後去辦理過戶,手續同上。等到下證後買方拿著已過戶完畢的房產證去申請公積金貸款。此貸款會打到買方的賬戶,然後買方再把錢付給賣方以換回欠條,交易完畢。
公積金貸款相對對賣方來說有點風險,不過有信譽好的中介做保障應該沒有問題。如果出現你擔心的問題,你可以憑借買賣合同契約維護你的權益的。
6. 二手房過戶了,但貸款通不過怎麼辦
如果是你的貸款下不來的話,購房合同算是你違約,扣除違約金,應該是退你剩餘的購房款。但是也是要看你所購買房子的開發商怎麼樣,有些可以考慮讓您撤銷合同更名。
一般是先向銀行申請二手房貸款,銀行通過後再辦理過戶手續。
貸款流程如下:
1、雙方簽訂合同 。
2、了解客戶,職業·年齡·婚姻狀況·所在戶口 。
3、業主方,房產證情況,婚姻狀況 。
4、找評估公司預約評估,確定評估值及貸款額 。
5、評估之後,到所在銀行面簽(這個是要收費的) 。
6、五到七個工作日 審批下來之後,到銀行上報批復 。
7、銀行出審批資料,買賣雙方到房管局寫①網簽合同,②簽擔保函 還有③首付款資金監管 。
8、銀行見以上三樣,(第七條 1.2.3) 放款 。
9、過戶 (過戶當天,拿首付款資金監管條通過當地房管局的擔保公司換取全額資金監管) 。
10、抵押, 歸檔。
根據具體問題類型,進行步驟拆解/原因原理分析/內容拓展等。具體步驟如下:/導致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
7. 二手房交易寶典:貸款過程中先過戶再抵押的矛盾怎麼解決
【案情簡介】宋女士與黃先生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黃先生需要將所購房屋抵押給銀行辦理貸款,而在交易尚未完成時,宋女士因害怕風險而不願在未拿到全部房款時,先將房屋過戶給黃先生辦理抵押。雙方各執一詞,交易難以完成,最終只得解除合同。
王淳法官表示,本案反映了二手房貸款中的一個困局:賣房人因沒有收到全部房款而不願將房屋過戶至買房人名下,此時買房人因不能將房屋設定抵押而無法貸款用於支付房款,這樣就不能付清房款而取得房屋所有權,交易行為不但無法完成,而且往往發生糾紛。
王淳法官認為,房屋買賣中的按揭貸款涉及賣房人、買房人和銀行三方之間的關系:賣房人將房屋過戶給買房人,買房人將房屋向銀行設定抵押,貸款用於支付購房款,銀行在取得抵押權後將貸款直接撥付給賣房人,買房人向銀行返還貸款。由此可見,為了回收房款,需要買房人向銀行貸款,買房人為了取得貸款又需要向銀行提供抵押擔保,而買房人設定抵押又需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因此,需要賣房人將房屋過戶至買房人的名下,如此,交易才能完成,買賣雙方的交易目的才能實現。
對於一些賣房人擔心「買房人在房屋過戶後,由於貸款過程出現的某些問題,賣房人遲遲收不到餘款」的問題,段永強律師表示,買房人逾期支付房款時,賣房人除可以要求買房人繼續支付房款之外,還可以要求買房人支付相應的利息或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賣房人還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解除合同,不再出售房屋,並按照買賣合同違約的比例扣除違約金。
買房人要注意的是,如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買房人用銀行貸款支付部分房款,而到時由於貸款政策調整或別的原因銀行未能足額放貸的話,買房人如不能按時以現金形式補足,仍然要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由此產生的貸款問題責任在買方而不是賣方。
陳旭委員為擔心貸款風險的賣房人「支了一招」:在買房人需要貸款購房的情況下,金融擔保公司可以提供先行提供款項給賣房人,在辦理完過戶手續後,由房地產經紀(中介)公司直接領取房屋產權證,然後為買房人辦理抵押貸款,從銀行貸出的款項再歸還中介公司。這樣的操作程序可以解決購買二手房的貸款問題。當然,買賣雙方要注意選擇規模大、信譽好的中介公司進行操作,買房人還需支付一定比例的中介費用。
8. 買了二手房,貸款什麼的都弄好了。在最後辦理過戶的時候出來問題,不能過戶,怎麼辦啊
我先說你首先該做啥。你現在應該鄭重的告知房東,請說實話,否則我將去法院對這套房產申請財產保全(也就是查封)然後向法院起訴你詐騙。
1、根本不成立。如果真的是有第三個人一起登記的話那就證明他擁有這個房子的部分產權,至少是1%,那麼你的房東去申請登報別說3天就是3年也不行啊,這就像現在的中菲黃岩島爭端,菲律賓對全世界叫囂中國的領土黃岩島是他們的,難道叫幾聲黃岩島就真的姓菲了?門都沒有!
2、這種情況可能極大,去房管局登記的話產權人必須親自到場親筆簽名,即使不能到場有人代簽那麼代簽人也必須持由產權人親筆授權並在本市公證處公證過的委託書才可代簽。所以推斷房v東說沒有第三個人很可能是撒謊。他作為房東不可能不知道這套房子是幾個人共有因為他在當初做登記時要確認自己產權的份額。
考慮到房管局不太可能欺騙市民,所以我推斷是房東背著自己的配偶處置家庭共有財產,這屬於違法行為。那麼房東在明知此房有其他產權人的前提下還執意要賣此房本身就是過錯,因此你們很有可能無法完成交易。至於退款,可以按照之前合同約定除了退還所有交付錢款以外還應該讓房東賠付雙倍定金作為違約金。又或者你們可以協商不收違約金但由房東承擔本次交易中產生或即將產生的所有費用。
最後說說你的貸款,理論上來說即使過完戶房產證落到你的名字貸款也是放不下來的。貸款放出的唯一條件是銀行的代表拿著你名下的新房產證去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所以你大可不必擔心銀行款子下來你要背利息。現在要做的就是我開篇告訴你的,第一時間弄清楚真相再跟房東談判。
9. 關於按揭二手房時過戶問題
首先你要知道你有沒有購房資格,採取什麼方式貸款,確定賣方的房子有沒有銀行貸款,或者二底之類的。要確定賣方能隨時過戶。你還需要查你的徵信和銀行流水,如果你的徵信有問題的話,銀行會拒絕貸款或者上浮貸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