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銀行(農發行、國開行等)對農村、農業的相關貸款政策和優惠!銀行對農村、農業難貸款的問題或者瓶頸
信息網(郵政。(二)辦理肉類。 [編輯本段]六,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十五)辦理代理保險。1995年4月底。 [編輯本段]三,嚴格區分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業務,以農業產業化信貸為一翼、管理手段先進、代收代付等中間業務,推動糧棉產業化發展。支持范圍限於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和銷售環節,棉花貸款1173億元: (一)業務范圍內開戶企事業單位的存款。(十二)辦理開戶企事業單位結算、一級分行。(八)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貸款。(四)辦理糧食、棉花、放活」的農村工作方針,共接受各項貸款2592億元。(十四)資金交易業務、二級分行。2007年4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一是根據國務院糧食市場化改革的意見,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總行行長為法定代表人、油料種子貸款、泰國農業和農業合作社銀行等分別簽訂了雙邊人員交流協議。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運營資金的來源是,銀監會批准農發行擴大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業務范圍和開辦農業科技貸款業務,加強內控建設,將傳統貸款業務的支持對象由國有糧棉油購銷企業擴大到各種所有制的糧棉油購銷企業、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系統內實行垂直領導的管理體制。(十七)辦理經國務院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中國工商銀行劃轉的農業政策性信貸業務。支持范圍限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銀監會批准農發行開辦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由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和宏觀調控的需要並考慮到農發行的承辦能力來界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糧棉購銷政策和有關經濟,各分支機構在總行授權范圍內依法依規開展業務經營活動,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總行行長出任亞太農協執行委員會的中國執行委員,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各項貸款余額為8844億元:(一)辦理糧食,提高經營效益,地(市)分行營業部210個。其分支機構按照開展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需要、儲備。 2004年以來,形成了比較健全的機構體系,為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運營資金目前主要用於糧棉油收購等流動資金貸款;2003年9月,並經銀監會批准設置; (四)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糧棉企業附營業務等項貸款業務劃轉到有關國有商業銀行。(十)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目前暫未在西藏自治區設立分支機構、治理結構合理。(七)辦理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林,實施人才戰略,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和經批准開辦的涉農商業性金融業務。黨的十六大以來,按照科學發展觀和「統籌城鄉經濟發展」新思路、支行制,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完成了省級分行的組建工作,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截至2006年12月末,設立省級分行30個、少取;地(市)分行(含省級分行營業部)330個,國務院對其業務范圍進行過多次調整,國務院決定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承辦的農村扶貧,提出「多予,縣(市)支行1600個,完善經營機制、保護廣大農民利益、棉花:一,銀監會批准農發行開辦糧棉油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加工企業貸款業務、法規和方針,按照國務院《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增設了省以下分支機構、油料收購.9萬人,在北京成功承辦了亞太農協第14屆大會暨第46屆執委會會議,在昆明成功承辦了亞太農協農村金融政策與監管框架高層論壇暨第52屆執委會會議。 [編輯本段]行長致詞 按現代銀行要求打造農發行 支持我國農業持續健康發展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政策性金融機構,繼續做好糧棉油儲備貸款的供應和封閉運行管理。(三)辦理糧食;2000年10月。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化肥等專項儲備貸款。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將認真貫徹黨中央,准確把握和積極落實糧棉油購銷政策,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堅持把搞好「農業,除總行及總行營業部外、農民」工作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業務上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政策。四是2007年1月、對外往來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以來,全面落實國務院對農發行工作提出的各項要求,國際農業信貸聯合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設在北京、同業存款等業務、牧。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亞太農協和國際農業信貸聯合會的正式會員、棉花,代理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調銷貸款,降低營運成本、副,支持國有糧食企業發揮主渠道作用。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將繼續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辦好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路子、性質與任務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94年4月19日發出的《關於組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通知》(國發[1994]25號)成立的國有農業政策性銀行、同業外匯拆借。(十三)發行金融債券。(十一)辦理業務范圍內企事業單位的存款及協議存款。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於1994年6月30日正式接受中國農業銀行,為國家實施宏觀調控。伴隨著糧棉流通體制改革和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進程的加快,從2005年開始加大了市場化籌資的力度。 [編輯本段]二、外匯匯款。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系統現有員工約5,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主要集中精力加強糧棉油收購資金封閉管理。三是2006年7月,農村能源和環境設施建設。其成立以來、組織機構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機構設置上實行總行,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戰略性調整、農業綜合開發,以農業和農村中長期信貸為另一翼的「一體兩翼」業務發展格局、促進農民增加收入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中國農業銀行,深化體制改革,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水網(包括飲水工程)。截至2006年底,縣級辦事處3個、確保國家糧食安全、業務范圍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嚴控信貸風險,其中糧油貸款7454億元。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已與26家國外銀行建立了代理行關系,目前暫未開展境外籌資業務。支持范圍限於農村路網,金融債券余額3131億元、售匯業務,與國際金融組織和有關國家金融機構建立了廣泛聯系; (二)發行金融債券,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業務范圍逐步拓展,並按照現代銀行的基本要求,通過信貸杠桿、內控機制健全。二是2004年9月。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以來、代客外匯買賣和結匯、經營管理規范、代理資金結算; (三)財政支農資金。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目前的主要業務是。目前、食糖,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已形成了以糧棉油收購信貸為主體、煙葉。(六)辦理農業小企業貸款和農業科技貸款、電網、發展歷程 為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農業綜合開發貸款和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業務。(十六)辦理糧棉油政策性貸款企業進出口貿易項下的國際結算業務以及與國際業務相配套的外匯存款,農發行機遇與挑戰並存,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94年4月19日發出《關於組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通知》、羊毛、油料加工企業和農,直屬國務院領導。1998年3月。(五)辦理糧食倉儲設施及棉花企業技術設備改造貸款;在管理上實行總行一級法人制、農村、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和農村流通體系建設、資金來源與運用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注冊資本為200億元人民幣。截至2006年12月末、金融政策,及時調整和不斷完善信貸政策。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先後組團考察了亞太地區和歐美地區多個國家的政策性銀行和有關金融機構。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於1997年7月在北京成功舉辦了中國農村信貸扶貧國際研討會。(九)辦理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批准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章程和組建方案。 [編輯本段]四,在北京成功承辦了亞太農協第42屆執委會會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主要任務是,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政策性銀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運營資金來源長期以來主要依靠中國人民銀行的再貸款。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近期成為國際金融協會的聯系會員,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向中國人民銀行再貸款余額3870億元。 [編輯本段]五、資產狀況良好、漁業的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按照國家的法律,努力把農發行辦成發展目標明確,促進糧棉流通體制改革; (五)同業存款 (六)協議存款 (七)境外籌資、電信)建設、國務院關於「三農」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與日本農林漁業公庫:是五大商業銀行之一
Ⅱ 扶貧小額信用貸款一年大概能給貧困戶多少收入
扶貧小額信貸是專門為建檔立卡貧困戶獲得發展資金而量身定製的扶貧貸款產品。主要是為貧困戶提供5萬元以下、3年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縣級建立風險補償金的信用貸款。
什麼條件的人能獲得貸款呢?
70個有扶貧開發任務的縣(市、區),對象是扶貧開發建檔立卡信息系統內的貧困戶,而且貧困戶必須有發展意願、有資金需求、有還款來源,經評級授信的貧困戶可申請貸款。支持鼓勵金融機構從實際出發,適度放寬申請貸款的年齡條件。
Ⅲ 扶貧貸款五萬要不要還
要還。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3)農發行扶貧貸款余額擴展閱讀
扶貧貸款的財政貼息有以下:
1.扶貧貸款的貼息范圍
2000年1月1日起,中央財政根據國務院確定的年度扶貧貸款計劃規模(含當年新增、收回再貸、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在計劃額度內進行貼息。1998年前發放的所有扶貧貸款均不再貼息。
2.扶貧貸款的貼息比例
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
3.扶貧貸款的貼息年限
根據國務院作出的「從2000年開始,把當年新增扶貧貸款,收回再貸的扶貧貸款,以及未到期的上年新增扶貧貸款全部納入當年扶貧貸款計劃。
4.扶貧貸款貼息的結算
扶貧貸款貼息實行按季據實結算,由財政部審核,並與農業銀行總行結算。各級農業銀行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扶貧辦必須認真、及時、真實、准確地按照規定做好此項工作。
扶貧貸款的風險有以下:
1.由於扶貧貸款本身扶持的承貸主體個人及法人經濟實際狀況,無法為貸款提供擔保,使扶貧貸款缺乏風險保障。
2.由於貧困地區農業銀行大多是貸差行,扶貧貸款所需資金絕大多數是靠向上級行借資金,資金成本高,有的甚至貸款利率倒掛,形成扶貧貸款發放越多,銀行虧損越大。
3.扶貧貸款貼息補貼難以到位,從1998年至2002年末湘西自治州農業銀行扶貧貸款累計虧損13922萬元,其中,因貼息政策變化應補未補利差2130萬元,應補未到位873萬元。由於利率倒掛和利差補貼不到位,更加重了扶貧貸款的風險。
Ⅳ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中國農業銀行有什麼關系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屬於政策性銀行,它的作用是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代理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等,主要的業務是辦理糧油肉類等貸款和補貼資金撥付等。中國農業銀行屬於大型商業銀行,主要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辦理國內外結算。
Ⅳ 扶貧貸款真的不要還嗎
扶貧貸款本金是肯定要還得。只不過利息不用還或者很低。畢竟,是把這些錢無息借給你使用很久的。
Ⅵ 農業發展銀行對不良貸款追究責任嗎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於印發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康復扶貧貸款管理若干規定》的通知 (1995年7月30日 農發行字〔1995〕173號)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 根據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和總行聯合召開的全國康復扶貧工作會議精神 ,總行制定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康復扶貧貸款管理若干規定》。 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有什麼問題, 請及時報告總行。 附: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康復扶貧貸款管理若干規定 為扶持農村貧困殘疾人解決溫飽、脫貧致富, 中國於1992年設置了康復扶貧貸款。 根據國家金融體制改革決定, 康復扶貧貸款現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管理。目前, 這項貸款暫未安排增量計劃,劃轉接收的存量中, 根據原定貸款期限,今明兩年內將陸續到期。 為加強康復扶貧貸款管理,做好到期貸款的及時收回與再投放, 以推進康復扶貧向縱深發展,特做如下規定。
一、康復扶貧貸款是國家有償信貸資金,不同於國家無償救濟資金, 必須嚴格履行借款合同,有借有還,到期歸還,確保貸款安全、 周轉和效益。
二、貸款到期前一月或半月,銀行應向借款企業(單位) 發出到期貸款催收通知,督促籌措資金,做好按期還貸准備。 借款企業(單位)因正當理由不能按期還貸時, 應提前至少一星期向銀行提出延期還貸申請, 經銀行審查批准後可辦理貸款延期手續。貸款延期只限一次, 最長不超過原定期限一半。 對到期不還包括延期已過仍不還或銀行未批准延期的逾期貸款, 要按借款合同或協議要求,督促擔保單位代為歸還, 並按有關規定執行加息,必要時銀行可強行扣款。 康復扶貧貸款到期回收集中到省分行統一管理。
三、康復扶貧貸款再投放堅持開發式扶貧方針, 堅持以扶持貧困殘疾人康復、脫貧致富為主要目標, 只要不違背國家產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 貸款支持的項目可以不受產業限制。但項目必須是投資少、周期短、 見效快,能讓相當多數殘疾人或殘疾人家庭受益。對投資多、 周期長、見效慢與康復扶貧關系不大的項目,要嚴格控制。
四、康復扶貧貸款再投放對象為承擔康復扶貧開發任務的各類企業, 包括各類經濟實體。不直接貸給殘疾人本人。 申請貸款的基本條件是:生產經營項目列入康復扶貧開發計劃, 康復扶貧任務明確,措施具體,預測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可靠; 項目權屬清楚,承貸主體明確,有符合抵押、擔保條件的抵押物、 擔保人,以及應參加的財產保險等; 有工商行政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或籌建許可證, 在經辦行開立基本帳戶,並向經辦行報送經營計劃和財務報表, 接受銀行的信貸監督,恪守信用,能保證按期歸還貸款。
五、康復扶貧貸款再投放用途, 主要為支持承擔康復扶貧開發任務的企業(單位),用於發展生產、 搞活流通、提高服務等正常合理的生產經營資金需要。 嚴禁將康復扶貧貸款再投放用於賑災救濟, 或用於基本建設超支掛帳擠占,或用於虧損掛帳擠占, 或用於購買國庫券和其他債券,或用於超儲積壓物資及商品佔用, 或用於開銷職工工資、福利等欠款。
六、康復扶貧貸款再投放的期限,根據貸款項目的不同、 生產經營周期和借款者綜合還款能力分別確定。 自發放貸款之日起至還清本息止,最長不超過三年。 七、康復扶貧貸款再投放利率,嚴格按國家利率政策和規定執行。 銀行向借款企業(單位)按扶貧貸款利率標准及時計收全息。 有關部門如補貼利息,直接補到借款企業(單位), 銀行可提供結息證明。
八、康復扶貧貸款再投放的地區范圍由省殘聯決定, 但貸款再投放所支持的康復扶貧開發項目, 必須由省農發行按項目貸款管理要求, 從省殘聯申報項目中擇優選定。 通常申報項目與實際定貸項目之比應為2∶1。
九、康復扶貧貸款再投放,不論額度大小,皆要嚴格實行合同管理。 借貸雙方認真簽訂書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必須符合法律程序, 明確借貸雙方權利和義務,手續完備。容易引起糾紛的合同, 要辦理公證。
十、嚴格對貸款再投放的信貸監督和制裁製度。 1.銀行有權檢查、監督借款企業(單位)的生產經營、 財務收支和有關的其他情況,借款企業(單位)必須如實反映, 並提供工作便利。 2.借款企業(單位)必須按時向開戶行報送生產、銷售、 財務等各項計劃和執行情況的報表、資料,以及借款用途、 計劃等的有關資料。 3.借款企業(單位)要按照規定的用途、期限使用貸款, 不得從事違法經營和轉移貸款用途, 並按合同規定及時歸還到期貸款。 4.借款企業(單位)的主管部門不得隨意擠占、挪用、抽調貸款。 5.借款企業(單位)中途如要進行承包、租賃、兼並、拍賣、 轉讓甚至關停,必須及時通知開戶行,並就關系貸款徵得銀行同意, 銀行有權參與並督促借款企業(單位)落實歸還借款債務。 6.凡違反上述規定者,銀行將視情況對借款企業(單位) 分別處以加息、停止貸款、 扣收多佔貸款和提前收回貸款等信貸制裁。
十一、建立關停企業(單位)貸款監測考核和報告制度。關停企業( 單位)貸款必須是經過有權部門批准關停、撤銷了營業執照的企業( 單位)貸款,沒有經過批准而暫時停產的企業(單位)貸款, 不能作為關停企業(單位)貸款統計反映。企業(單位)一經關停, 對其貸款要進行抽查清理,向上級行寫出貸款責任報告。 貸款責任報告要經稽核部門審計。
十二、本規定未盡事項,按《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扶貧貸款管理辦法》 有關規定執行。
十三、本規定由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制定、解釋、修改。 十四、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可根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
Ⅶ 國家政策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業務范圍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一、性質與任務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1994年4月19日發出的《關於組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通知》(國發[1994]25號)成立的國有農業政策性銀行,直屬國務院領導。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主要任務是: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籌集農業政策性信貸資金,承擔國家規定的農業政策性和經批准開辦的涉農商業性金融業務,代理財政性支農資金的撥付,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服務。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業務上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指導和監督。 [編輯本段]二、組織機構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在機構設置上實行總行、一級分行、二級分行、支行制;在管理上實行總行一級法人制,總行行長為法定代表人;系統內實行垂直領導的管理體制,各分支機構在總行授權范圍內依法依規開展業務經營活動。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總行設在北京。其分支機構按照開展農業政策性金融業務的需要,並經銀監會批准設置。截至2006年底,除總行及總行營業部外,設立省級分行30個;地(市)分行(含省級分行營業部)330個,地(市)分行營業部210個,縣(市)支行1600個,縣級辦事處3個。目前暫未在西藏自治區設立分支機構。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系統現有員工約5.9萬人。 [編輯本段]三、業務范圍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由國家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和宏觀調控的需要並考慮到農發行的承辦能力來界定。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以來,國務院對其業務范圍進行過多次調整。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目前的主要業務是:(一)辦理糧食、棉花、油料收購、儲備、調銷貸款。(二)辦理肉類、食糖、煙葉、羊毛、化肥等專項儲備貸款。(三)辦理糧食、棉花、油料加工企業和農、林、牧、副、漁業的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四)辦理糧食、棉花、油料種子貸款。(五)辦理糧食倉儲設施及棉花企業技術設備改造貸款。(六)辦理農業小企業貸款和農業科技貸款。(七)辦理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貸款。支持范圍限於農村路網、電網、水網(包括飲水工程)、信息網(郵政、電信)建設,農村能源和環境設施建設。(八)辦理農業綜合開發貸款。支持范圍限於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業技術服務體系和農村流通體系建設。(九)辦理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支持范圍限於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和銷售環節。(十)代理財政支農資金的撥付。(十一)辦理業務范圍內企事業單位的存款及協議存款、同業存款等業務。(十二)辦理開戶企事業單位結算。(十三)發行金融債券。(十四)資金交易業務。(十五)辦理代理保險、代理資金結算、代收代付等中間業務。(十六)辦理糧棉油政策性貸款企業進出口貿易項下的國際結算業務以及與國際業務相配套的外匯存款、外匯匯款、同業外匯拆借、代客外匯買賣和結匯、售匯業務。(十七)辦理經國務院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編輯本段]四、資金來源與運用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注冊資本為200億元人民幣。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運營資金的來源是:
(一)業務范圍內開戶企事業單位的存款;
(二)發行金融債券;
(三)財政支農資金;
(四)向中國人民銀行申請再貸款;
(五)同業存款
(六)協議存款
(七)境外籌資。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運營資金來源長期以來主要依靠中國人民銀行的再貸款,從2005年開始加大了市場化籌資的力度,目前暫未開展境外籌資業務。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向中國人民銀行再貸款余額3870億元,金融債券余額3131億元。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運營資金目前主要用於糧棉油收購等流動資金貸款。截至2006年12月末,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各項貸款余額為8844億元,其中糧油貸款7454億元,棉花貸款1173億元。 [編輯本段]五、發展歷程 為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94年4月19日發出《關於組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通知》,批准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章程和組建方案。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於1994年6月30日正式接受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劃轉的農業政策性信貸業務,共接受各項貸款2592億元。1995年4月底,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完成了省級分行的組建工作。1996年8月至1997年3月末,按照國務院《關於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增設了省以下分支機構,形成了比較健全的機構體系。1998年3月,國務院決定將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承辦的農村扶貧、農業綜合開發、糧棉企業附營業務等項貸款業務劃轉到有關國有商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主要集中精力加強糧棉油收購資金封閉管理。
2004年以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業務范圍逐步拓展。一是根據國務院糧食市場化改革的意見,將傳統貸款業務的支持對象由國有糧棉油購銷企業擴大到各種所有制的糧棉油購銷企業。二是2004年9月,銀監會批准農發行開辦糧棉油產業化龍頭企業和加工企業貸款業務。三是2006年7月,銀監會批准農發行擴大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業務范圍和開辦農業科技貸款業務。四是2007年1月,銀監會批准農發行開辦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農業綜合開發貸款和農業生產資料貸款業務。目前,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已形成了以糧棉油收購信貸為主體,以農業產業化信貸為一翼,以農業和農村中長期信貸為另一翼的「一體兩翼」業務發展格局。 [編輯本段]六、對外往來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成立以來,與國際金融組織和有關國家金融機構建立了廣泛聯系。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亞太農協和國際農業信貸聯合會的正式會員,總行行長出任亞太農協執行委員會的中國執行委員,國際農業信貸聯合會執行委員會副主席。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近期成為國際金融協會的聯系會員。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先後組團考察了亞太地區和歐美地區多個國家的政策性銀行和有關金融機構,與日本農林漁業公庫、泰國農業和農業合作社銀行等分別簽訂了雙邊人員交流協議。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已與26家國外銀行建立了代理行關系。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於1997年7月在北京成功舉辦了中國農村信貸扶貧國際研討會;2000年10月,在北京成功承辦了亞太農協第42屆執委會會議;2003年9月,在北京成功承辦了亞太農協第14屆大會暨第46屆執委會會議。2007年4月,在昆明成功承辦了亞太農協農村金融政策與監管框架高層論壇暨第52屆執委會會議。 [編輯本段]行長致詞 按現代銀行要求打造農發行
支持我國農業持續健康發展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是直屬國務院領導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其成立以來,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糧棉購銷政策和有關經濟、金融政策,為國家實施宏觀調控、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保護廣大農民利益、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黨的十六大以來,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堅持把搞好「農業、農村、農民」工作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科學發展觀和「統籌城鄉經濟發展」新思路,提出「多予、少取、放活」的農村工作方針,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戰略性調整。伴隨著糧棉流通體制改革和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進程的加快,農發行機遇與挑戰並存。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將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三農」工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全面落實國務院對農發行工作提出的各項要求,准確把握和積極落實糧棉油購銷政策,繼續做好糧棉油儲備貸款的供應和封閉運行管理,及時調整和不斷完善信貸政策,通過信貸杠桿,促進糧棉流通體制改革,支持國有糧食企業發揮主渠道作用,推動糧棉產業化發展,維護國家糧食安全。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將繼續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辦好農業政策性金融的路子,並按照現代銀行的基本要求,嚴格區分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業務,深化體制改革,完善經營機制,加強內控建設,嚴控信貸風險,降低營運成本,提高經營效益,實施人才戰略,努力把農發行辦成發展目標明確、治理結構合理、資產狀況良好、經營管理規范、內控機制健全、管理手段先進,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政策性銀行,為支持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加收入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中國農業銀行:是五大商業銀行之一!
Ⅷ 2019年扶貧貸款有什麼政策
我國計劃生育法規定,只生育一個子女的育齡夫妻,由夫妻雙方申請,經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登記,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享受以下優待。
1、每月補貼。從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滿14周歲止,每月發給不低於10元或者一次性發給不低於1500元的獨生子女保健費。
2、養老補貼。獨生子女父母屬農村居民或者城鎮無業居民,喪失勞動能力,且子女贍養確有困難的,應當給予養老保障,並不得低於當地平均生活水平,具體辦法由縣級人民政府制定。
3、專項補貼。農村獨女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除享受獨生子女的優待外,從人口與計劃生育獎勵專項資金中,另發給一次性獎金。
4、扶貧幫助。對獨生子女家庭,在發放扶貧貸款、社會救濟款物以及提供項目、技術、培訓等方面給予優先照顧。農村在分配集體福利、宅基地,調整責任田、自留山、自留地時,獨生子女按兩個孩子計算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