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二手房買賣銀行貸款已下來還沒過戶怎麼處理
回答如下:
銀行放款後可辦理過戶手續,反過來說銀行貸款未放款之前是不能辦理過戶的。
先講一下抵押登記的概念:抵押登記是將你所購的房產抵押給銀行,並在松江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登記」,在貸款未還清之前,該房屋始終抵押在銀行,房屋不能上市轉讓買賣。你的貸款還清後,銀行會辦理「抵押撤銷」手續,你將擁有該房屋的完全產權,可以上市轉讓買賣。
銀行的放款程序是;對貸款資料進行一級級地審批,將貸款的房屋設置「抵押登記」,銀行放款。
現在銀行抵押手續正在辦理中,所以銀行對你說等貸款下來再去交契稅(過戶),因為抵押辦理的手續要20天左右(抵押手續肯定已在辦理之中,辦完後銀行放款)。
友情提示:營業稅應該由賣方繳納,而不是買方(你)。
❷ 貸款買二手房,貸款審批後,房東不肯過戶,怎麼辦
不過戶,按合同走, 1,超過約定的過戶時間,那就是他違約, 違約,就陪錢,不陪就要打官司, 2,審批後,沒買,也沒有關系。
❸ 二手房交易時,銀行貸款審批已通過首付款也打過了,現在賣家以各種理由拖著不肯過戶,我該怎麼辦
你是通過中介聯系賣方還是自己聯系的賣方 如果是通過中介 直接找中介就可以了
❹ 二手房交易中買方貸款審批沒通過,但合同上有過戶日期,如果賣方不過戶算違約嗎
不算。辦理二手房過戶流程如下:
1 , 買賣雙方在已經選擇好的中介公司那裡進行相關的手續登記,並交納定金,合同辦理是 前提基礎。
2 , 手續辦理完畢後,中介公司開始為買家到相關銀行辦理貸款手續。貸款申請時間比較嚴 格,時間多數為半個月,當然每個地區不一樣。最後待銀行審批後,獲得同意發放後, 開始辦理過戶手續。
3 , 按產權轉移登記要求,到產權登記中心那裡,買賣雙方需准備規定的資料以備過戶。
4 , 中介公司的人帶著買賣雙方及相關資料,到地稅局辦理核稅繳稅手續,地稅局出具稅務 收據
5 , 然後又回到交易中心,進行遞交契稅、營業稅收據和雙方所有過戶所需的證件,填寫 《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領取受理通知單,同時補齊房屋印花稅。
6 , 滿20個工作日後(每個地區時間可能不太一樣),有專門的人會通知,前往交易中心領 取房產證。這個時候,銀行那邊也會下達通知,買方准備開始供房了。
❺ 買二手房銀行貸款批准了,賣方一直拖著不過戶。怎麼辦
翻開買賣合同正本第二頁,有一個過戶時間,這個時間前房東可以有意選擇不過戶!但是接近時間的時候,你有義務通知他來過戶,最好是書面通知他,通知後,如果他仍舊不來過戶,時間一過,可以馬上啟動法律程序,起訴他違約,違約責任在買賣合同上應該是有體現的,正常時賠償總房款的20%!這個時間你要和中介處理好關系!一旦涉及到法律,中介的立場也是很重要的!
❻ 二手房貸款審批通過了,然後過戶完後買方不去銀行辦理貸款的話,賣方
我們這邊就沒你說的這種情況,
貸款批下來了,然後去過戶,等過完戶,就是賣家等錢,買家等房本的過程了。最長1個月也就拿到錢了。
❼ 買家二手房貸款已經批下來了,但賣家不想過戶了,要承擔什麼責任
按照你們約定告他,要求他賠償,不然的要合同有啥用?只要你們有約定,有合同就可以。
❽ 本人買房,首付款已交,銀行貸款已經審批完畢,賣方以種種理由不過戶,怎麼辦
三步。
1、給律師打電話來律所面談
2、盡快起訴保全房子
3、打贏官司,強制過戶
一切的談判,都是以100%的勝利為前提的,雙方無非是互相退讓尋求利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所以,購房人切忌,在對方准備充分的時候還指望靠談判來解決問題。先起訴,再談判。可能你這里還談著呢,那頭人家已經把房賣給別人了,或者抵押了。
業主想要毀約的時候,通常購房人還蒙在鼓裡。所以業主比購房人先找律師,所以絕大多數購房人遇到業主毀約的時候,業主已經行動了一回合了。打了一個先手。如果雙方都對法律充分了解,業主是有很大機會毀約的。
可能購房人還會問,能賠錢嗎?違約金約定了20%能賠到么?
這個方向錯了,說明你就不懂法,沒經驗。違約金再高,基於合同法,法院未必能完全支持。即便完全支持,也未必能填平房價的上漲。加上執行難的問題,房款被拿在業主手裡,導致購房人錯過了購房時機。
廣大購房人一般不了解,除了要求定金罰則「賠雙倍」,合同約定違約金以外,合同法還規定了一種明確具體的違約責任:繼續履行合同的違約責任。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通過要求對方承擔「繼續履行」的違約責任,購房人可以打贏官司,讓法院把房子「判給購房人」。用法言法語說是判決業主履行配合過戶的義務。如果不執行法院判決,就可以強制執行,單方過戶。
❾ 買二手房房貸已經批下來了,房東不配合過戶怎麼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買方要求賣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
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
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
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二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
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
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
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
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
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
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
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
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一百一十五條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
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
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
,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
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
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
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一百一十九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
有採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