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子有貸款,我的房子想轉到我媽媽名下可以嗎
算二套、
二套房的認定標準是在個人名下擁有兩套(含二套)以上的房產屬於二套房。
被認定為二套房的情形有:
(1)自己有住房,給成年子女購房。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再購按照二套房政策執行。
(3)未成年時名下有房產,成年後再貸款購房算二套。
(4)有全款購買住房,再貸款購房為二套房。
(5)有貸款購買住房,結清出售後再貸款購房也會被算作二套房。
(6)先商業貸購房,再使用公積金買房。
(7)婚前一方貸款購房,婚後以另一方名義再購且戶口不在一起。
(8)婚後共同貸款購房,離異後再購房。
(9)名下有商業公寓,再購普通住宅。
❷ 有貸款的房子轉到自己媽媽名下可以不
現如今二手房的交易已經越來越頻繁。有不少人換房的需求也是越來越迫切。畢竟在房價上漲的趨勢之下能夠早日買到合適的房子是最完美的。所以就有不少人想將自己貸款還未還清的房子賣出,然後置換買到更大的房子。不過對於很多人而言,心中的疑問就是房子的貸款尚未結清是否可以正常交易呢?
其實這個問題的答案是絕對的,只要房屋在當地不限售,那麼不管貸款結清或者是未結清都可以正常交易。只不過交易的過程稍有不同。
這里我們就來介紹房貸尚未還清時候的房子如何出售交易?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購房者自己能夠提前償還貸款
這種情況就是說購房者自己手中有資金可以提前償還貸款。然後在償還完貸款之後將不動產證辦下來從而去做過戶交易(一些銀行在新房貸款之後,很難出借他項權證幫助購房者辦理貸款)。這種情況當中購房者自己需要把自己的積蓄拿出來還貸款。當然也會有一部分人覺得不保險,因為自己的存款還有用,如果提前還清貸款之後沒人買房的話,那麼自己的存款也就沒了。對於這種情況來說購房者也不必緊張,我們可以先將房子掛出去賣,等有買家看上房子簽訂合同之後自己再去將這一部分的貸款結清。然後在房產解壓之後在與購房者做相關的二手房交易流程。
當然,這里我們要注意的是對於房貸來說提前還貸如果償還貸款期不足一年的是要支付違約金的。一般違約金是要達到第一年全年利息的。同時不動產證辦理不足兩年的需要徵收5.6%的增值稅。
第二種情況,業主自己沒有資金償還貸款需要購房者幫忙解押的
這種情況目前來說其實比較普遍。業主自己貸款尚未結清,並且自己的積蓄不足以償還後續的貸款。這時候業主想要賣房子就需要購房者支付充足的首付來幫助業主解押。當然,這一過程當中在購房合同當中是要寫明的。同時業主在收到購房者打來的s首付款時也是要做好相應收據填寫的。在這種情況之下,交易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購房者將首付打給業主業主拿首付款去解押,在解押之後就可以與購房者辦理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及相關過戶的手續了。
所以說,只要商品房交易環節當中商品房本身不限售。那麼不論有沒有貸款,貸款結清與否都是可以交易的。
❸ 有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給家人嗎
這個暫時還不行,沒有房產證過不了,即使下證了也必須還清貸款才可以過戶給家人或者其他人可以在添加共有人,明確所佔份額,
❹ 有貸款的房子怎麼過戶給家人
有房貸的房子是不能過戶的
在房貸沒有還清之前,房子的他項產權抵押在銀行,在沒有還清之前,抵押是沒法解除的,那就不能過戶交易的。
要不你就找下家,首付給你還房貸。
❺ 子女未還清貸款的房產怎麼過戶給父母
1,房齡不滿5年選擇贈與較為劃算,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在以買賣方式過戶房產時,需要繳納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和契稅等費用。
2,房產年限滿5年且面積小於90平方米的,需要交納總房款1%的契稅和1%的個人所得稅(如果買方首次購房,個人所得稅可免),無須繳納營業稅;如果房產年限未滿5年就交易,除了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和契稅外,還須繳納總房款5.5%的營業稅。
❻ 按揭房能過戶給自己媽媽嗎
首先得有房產證,沒有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
夫妻雙方將寫好的財產分割協議書,拿去公證處公證即可。待離婚後直接持公證書去房產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如果房產不打算出售,那麼就沒必要急著過戶,有公證書可以隨時去過戶的。
過戶手續費和稅款為房產價值的3%。
❼ 房子有貸款,想過戶給父母,怎麼操作
房屋轉讓過戶的規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產買賣雙方,應當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範文本,也可使用自製合同;
使用自製合同的,當事人在過戶申請前應委託經市房地局認定的法律服務機構進行預審,法律服務機構對符合規定的自製合同,提出預審合格意見。
市、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過戶申請後,應對買賣雙方提供的申請過戶資料進行審核,審核內容如下:
當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申請書填寫的內容與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無誤;
房地產的權屬是否清楚,有無權屬糾紛或他項權利不清的現象,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規定不得轉讓的范圍;
受讓人按規定是否可以受讓該房地產;
買賣的房地產是否已設定抵押權;
買賣已出租的房地產,承租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買賣共有的房地產,共有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認為應該審核的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