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個人欠我錢他老早就離婚了,房子沒有過戶給女方,一直在男方名下。按揭貸款離婚後一直女方還的……現在
房子雖然是他名字的。但是有他老婆還的記錄。我就有他老婆的。人家有異議很對。不全是他的也不全是他老婆的。這種情況?比如房子六十萬。他只有三十萬。也就是不管欠你多少。你只能那三十萬。
2. 離婚房子有貸款,不能過戶,對沒有房子的一方再買房有影響嗎
如果離婚後未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則原房產仍然登記在雙方名下,則無房一方名下已經有一套住房,再購房屬於第二套房。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央行、銀監會三部門聯合出台的《關於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建房[2010]83號)規定: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貸款申請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認定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二、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並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徵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3. 房子和車都有貸款未還清,都在男方名下,如果離婚怎麼算
房屋如果是婚後購買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一方取得產權,並根據總貸款年限與已還貸年限的比例,對婚內的價值部分給予另一方一半的補償。車輛也基本是按此原則處理。
4. 夫妻離婚後房產未過戶到男方名下,若男方需用房產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拿離婚判決書或經過雙方簽字、司法公正的離婚協議書、雙方身份證、房產證、戶口本兩人一起到房產管理局辦理房產分割手續。對方拿屬於自己的那份新的房產證到銀行辦理抵押貸款,才能保證屬於你的那份房產權不被對方侵佔。如果直把現在的房產證給了對方做了抵押貸款,房產權就完全成為對方的了。
5. 房產歸女方,因房貸未還清,一直未過戶,男方仍為共有人。離婚後男方欠債,房子被查封,女方怎樣處理
這個你可以去起訴他 因為不合理的 憑啥房子都已經過戶給你了 就因為男方欠債 房子就被查封 沒有你的份了
6. 離婚時候,房子歸女方,房主是男方的名字,一直沒過戶,女方再買房子算二套房嗎
先說說,是否貸款購房?
如果是貸款,貸款時,是否以夫妻雙方名義貸款的?
如果是,妻子再買算第二套。
如果不是,繼續看下一個問題
一次性付款的房子,產權證上,是誰的名字?
如果是夫妻雙方共有,妻子再買,算第二套。
如果只有丈夫的名字,妻子再買(過戶前買房子),算第一套。過戶以後再買,算第二套。
簡單的說,就是看有沒有貸款記錄和房產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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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離婚了,房子和貸款協議歸對方,現在要再買房,可上套房子還未過戶在對方名下,如何做才能再買房算首套
盡快完成房產和貸款過戶給對方的手續。
8. 離婚了,男方協議把房子給了女方,可是一直沒過戶,房子有房貸,現在這個房子歸誰,哪個還房貸
房子的所有權以房產登記證書顯示的為准,如果沒有過戶,則房子還是不是女方的。房貸應該由貸款人還貸,其實象你們這有房貸未清的房子現在是產權處理不了的,婚前男方按揭貸款買的則婚後他用共同財產在替個人房產還貸,明顯對女方不公,離婚時處理很復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