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別人幫我做假材料向銀行貸款,但卻沒有貸款下來,我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嗎
你又不是造假貸了款再查到的,這個沒事
Ⅱ 我貸款工作證明是假的,有人舉報,銀行會不會追糾我責任
貨款工作證明假,你就貸款不成,也沒什麼罪,如貸哉了銀行會追款,並有失信記錄。
Ⅲ 公司和銀行人員聯合搞假貸款,應該如何舉報,是違規還是違法
如果公司和銀行人員聯合搞假貸款,可以收集證據到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地方進行舉報。
這種行為屬於違法行為,嚴重的則可定義為犯罪行為。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貸款幫別人做假資料我要舉報擴展閱讀
貸款詐騙罪法程度定位
1、一般處罰
自然人犯本罪的,沒收財產。
2、情節嚴重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4)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3、情節特別嚴重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巨大的;
(2)攜帶貸款逃跑的;
(3)使用貸款進行犯罪活動的。
Ⅳ 貸款中介勾結銀行人員幫客戶做假資料違法嗎
貸款中介勾結銀行人員幫客戶做假資料是很明顯的騙貸行為,如果沒有及時還款造成損失的,中介和銀行人員都是要付相關的法律責任。
根據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 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決定》》第十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是指:
(1)為騙取貸款,向銀行或者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行賄,數額較大的;
(2)揮霍貸款,或者用貸款進行違法活動,致使貸款到期無法償還的;
(3)隱匿貸款去向,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4)提供虛假的擔保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 的;
(5)假冒他人名義申請貸款,貸款期限屆滿後,拒不償還的。
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貸款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貸 款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Ⅳ 4s店做假資料幫客戶貸款找怎麼單位舉報
你反應這個問題我看應該先到工商局,經偵科。法院等等吧,還有現在打黑除惡的地方去舉報,這些地方專管做違法事的,我們要堅決打擊這些違法的人,不能樣他在續續做下去,禍國殃民,堅決打擊。
Ⅵ 公司造假合同,假清單目錄,去貸款,銀行也貸款給他們了,覺得太過分了,舉報,我要怎麼舉證啊!在線等
直接撥打貸款銀行的人工客服電話舉報就行
也可以攜帶有關資料去經偵大隊報警
不過都是實名制的
會留下你舉報的記錄的
Ⅶ 我是一家中介公司的辦事員,懷疑公司為客戶辦理貸款做假手續,作為經辦人我有責任么該如何舉報公司
客戶有問題 你作為經辦人 一旦客戶發生風險 你被查出來造假 你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涉及騙貸行為! 你們公司這樣做的目的就是賺錢,順便把責任推給你們個人。
所以建議你直接去給這個客戶辦理貸款的銀行 或者 機構 進行舉報!
如果還是找不到舉報方法 建議直接110報警 有備案! 如果公司開除你 不你工資 你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反映情況! 公司涉及造假被你舉報,公司處於報復性方法不給你工資!
所有東西一定要保留證據!
Ⅷ 朋友幫客戶做假資料,把客戶介紹給我在銀行做貸款,客戶逾期,我負責人嗎,
你這種就是第三方知情者,,明知道有中介收取客戶費用的情況下去幫客戶辦理你也有責任,然後是你名下的辦理的客戶,你也有責任。
Ⅸ 我幫別人在銀行貸款50萬信貸員幫我做的假資料信貸員會有什麼責任
信貸員是以你的名義作假
所有的資料都是你簽署確認
和信貸員沒關系,日後查出騙貸
沒證據沒法證實信貸員參與,而且那會兒也許已經離職,
Ⅹ 幫人做假資料貸款.別人不還.我有連帶責任嗎
幫人做假資料,自己形同擔保人,如果借款人在規定日期內不還款,造成銀行不能如期收回貸款或是造成銀行其他損失的,擔保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甚至有擔保人還清銀行貸款。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要承擔以下擔保責任:
1、作為一般保證責任保證人的,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務人的財產經法院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作為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的,與債務人承擔同一的還款責任,不享有先訴抗辯權。即不論債務人是否有財產,是否經過法院強制執行,保證人都有義務承擔保證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
3、以特定財產(房產等)設定抵押提供擔保的,在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時,信用社可以申請法院拍賣、變賣該財產,以財產變價款優先受償。
《擔保法》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十三條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