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之間的貸款車,車名是我老公的,怎麼能過戶到我名
屬於貸款車輛,貸款車輛在按揭期間是無法過戶變更姓名的,只能還清按揭貸款、解除抵押之後,車輛手續證件齊全,違章事故處理完畢,才可以申請辦理機動車過戶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九條: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行駛證;
5、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6、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1)還有貸款的車可以夫妻過戶嗎擴展閱讀
一、車輛過戶需要的手續
1、來到過戶大廳後,出示相關材料領取一張《XX市舊機動車買賣合同》,雙方各自填寫資料。填好後,拿上以上所有的資料就可以去辦理「轉移受理」。
2、直接將車開到過戶驗車處,工作人員會對車輛進行檢查、拓號、拆牌和照相,需繳納35元的拓號費。領取車輛照片,貼於檢查記錄表上。這些辦完後,可以將車停到停車場,進入過戶大廳辦理手續。
二、以下的車是不予以過戶的:
1、申請車主與原登記車主印章不相符的。
2、未經批准擅自改裝、改型及變更載貨重量、乘員人數的。
3、違章、肇事未處理結案的或公安要關對車輛有質疑的。
4、達到報廢年限的(對已達到報廢使用年限,但車輛技術狀況較好,使用性質為自用的汽車,經特殊檢驗合格後,在達到報廢使用年限後兩年內,准予申辦過戶登記,但不準轉籍)。
5、未參加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車輛過戶
⑵ 按揭的車夫妻間可以過戶嗎
車抵押在銀行呢,能過戶嘛?
⑶ 夫妻間車貸沒還清可以過戶嗎
您好,車貸在沒有還清前,車輛在備案信息中顯示為質押狀態,質押中的車輛是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需要等貸款還清後辦理了解押手續就能過戶了,請悉知。
⑷ 車輛有貸款,可以夫妻更名嗎
若是車更名,需要貸款還清後才可以進行更名的。
⑸ 分期的汽車夫妻間可以過戶嗎汽車貸款還沒有還完。夫妻之間可以過戶嗎
首先就是把貸款全還掉,然後去車管所解壓,3天後應該就可以過戶了...過戶手續問題找個二手市場的經濟人去辦,估計100代辦費用就可以了....如果你實在不懂,也可以給人家一手包辦!
⑹ 夫妻雙方 貸款車輛能過戶嗎
貸款沒有還清的車輛,車管所不會受理過戶申請,
過戶車輛需要雙方身份證,以及車輛手續證件,違章和事故需要處理好,不需要駕駛證,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
⑺ 有車貸沒還完的車輛,夫妻間汽車過戶可以辦理嗎手續是什麼
車貸沒完不可以辦理過戶,因為這時候該車產權還是銀行的,除非你一次過還貸清餘款就可以。
⑻ 貸款的車子貸款可以轉給夫妻嗎
夫妻共同債務的判斷標准之一是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如果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應屬於共同債務。
一般情況下,如果汽車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則與之相連的銀行貸款也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如果一方否認債務為共同債務,則汽車也會被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
汽車如果是在雙方婚姻期間購買的,且僅用於一方或雙方生活使用,雙方也不存在婚前或婚後財產約定,則一般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其債務也會被認定為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負擔。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⑼ 貸款車,夫妻間,怎麼把車主戶名變更女方,過戶給女方需要什麼和怎麼辦理。
需要車輛貸款按揭還清,解除抵押之後,車輛手續證件齊全,違章事故處理完畢,才可以申請辦理機動車過戶手續。
《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八條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自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
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轉移登記前,應當將涉及該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於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轉移登記:
(一)機動車與該車檔案記載內容不一致的;
(二)屬於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海關未解除監管或者批准轉讓的;
(三)機動車在抵押登記、質押備案期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