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你好 我想問一下婚前房產 婚後以買賣過戶給對方貸款出來做生意 如果離婚會怎麼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
2.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從上可知,婚前個人財產的屬性以結婚登記為界確定後,除非你進行了贈與或給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將不會改變。但婚前財產收益可以成為共同財產,如你們做生意的收意。
2. 婚前自己貸款買房,婚後想賣房,辦理過戶時需要夫妻共同簽字嗎
需要雙方簽字
房產過戶手續(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3)房地產權利證書;(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3. 男方婚前貸款的房產,婚後(男方自己一人還貸)買賣過戶時需要女方到場簽字嗎
在鄭州來說 ,銀行簽約的時候是需要女方到場簽字的。因為銀行認為:就算是你婚前財產,但你現在結婚了,就認可為婚中財產。
4. 婚前買二手房,婚後過戶跟貸款屬於共同財產嗎
是否是夫妻共同房產主要看誰出資,以及登記在誰名下,如果婚前簽了購房合同,合同上只有一方名字,婚後正常過戶貸款,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一般不能算夫妻財產
5. 男方婚前貸款買房(過戶等只有男方一人名字),婚後歸還完貸款。如果
如婚後還在供款的,女方有部分權益,可以協商房產歸屬的.
6. 婚前過戶和婚後過戶分別有哪些區別
夫妻加名,婚前婚後的區別:
婚前加名:
按贈與、買賣方式依據雙方申請辦理。
(一)贈與,夫妻雙方需先到公證處辦理贈與公證書,夫妻一方贈與另一方一半產權,之後雙方攜帶房產證、身份證、公證書到*辦理加名手續;
(二)買賣,雙方需簽訂買賣合同,然後攜帶房產證、身份證、不動產完稅憑證到*申請辦理。
婚後加名:
這種情況屬於變更登記,市民只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材料,共同到有管轄權的房屋登記部門進行面簽後,即可辦理相關房屋權屬變更手續。免徵契稅、個稅和營業稅,僅收取房屋登記費和印花稅等。
注意: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貸款已經還清,否則需要先去銀行還清貸款,注銷掉之後,再拿著房產證去行政服務辦理相關業務。
7. 本人婚前按揭貸款購買二手房一套,婚前產權已過戶到本人名下。婚後,貸款由夫妻共同償還。能否通過房產公
補充:房子屬於婚前財產。您自己全權擁有。
1:如發生離婚妻子可以追回在婚姻期間為此房償還的全部貸款。
2:無需公證。此房本人就屬於婚前財產。
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並按揭貸款,產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該房屋仍為其個人財產,按揭貸款為其個人債務。婚後配偶一方參與清償貸款,並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房屋為個人財產,剩餘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配偶一方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