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果用了公積金貸款上班的公司會知道嗎
這個沒有關系,公積金中心是允許公司找第三方公司代交公積金的, 不知道你是單位給你交單位找的第三方還是你自己找的, 你這邊不一樣貸款的時候只要有個公司給你蓋章就好啦, 然後人才代理的公司也把章子蓋上就證明是公司委託第三方公司給你繳納的公積金, 我的公積金以前是因為沒有單位i在陝西甲乙HR交,我自己有公司但是交不了我就讓我公司給我蓋的章子,證明是他們委託就行。。。
㈡ 住房公積金屬於什麼單位
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是屬於市委、市政府批準的直屬市政府管理的正縣級事業單位,負責全市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和運作。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按照「管委會決策、公積金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邯鄲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負責對住房公積金經辦銀行業務上的管理;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等。
機構設置
辦公室
負責中心黨建、紀檢監察、廉政建設、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中心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安全保衛和工、青、婦工作;負責中心黨組及行政工作計劃和總結、重要文件和報告的起草;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協調及重要文件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對上級部門及中心所屬部門的上呈下達工作;負責中心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人事及幹部任(聘)用管理、員工考核獎懲、專業技術職稱管理、工資福利、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公文處理、信息動態、大事記、議案、建議、提案和信訪接待工作;負責對外聯絡與接待、人事、文書和業務檔案管理、內部制度建設、印信管理、外事及保密、物品采購和發放、行政後勤、會務管理、車輛管理、合同管理、用餐管理等工作;負責分中心、管理部對口業務的指導、管理和機關各處(室)、承辦銀行的綜合協調工作;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資金歸集管理處
負責中心住房公積金核算辦法、有關會計規章制度和業務流程的制定與實施;負責會計工作的前瞻性研究,起草調研報告;編制、執行全市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和執行情況報告;;負責支票、有價證券等重要票據的保管;業務票據的交割和整理;負責住房公積金財務、會計報表及統計報表的填報、上報與分析工作;負責建立和核對住房公積金總帳和職工明細帳;負責制定中心年度結息及對帳單發放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審核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開戶、封存、轉移、繳交比例和繳存基數調整以及停緩繳住房公積金等工作;負責對銀行承辦網點的指導與管理;負責對會計人員的培訓指導和檢查考核工作。
信貸管理處
負責擬定住房公積金個貸政策,完善個貸操作程序;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信用體系建立,對貸款進行全過程監督,保證信貸資金安全;負責擬定和執行住房公積金年、季、月信貸規模和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公積金貸款評估、考察、審核、發放、回收等工作;負責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逾期管理;負責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明細帳管理;負責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統計報表、信息處理、動態分析、檔案管理等相關業務;負責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承辦銀行及相關單位的組織協調與監督檢查工作。
財務處
負責監督審查中心各部門對國家財經法規和市中心財經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監督檢查中心各部門執行政策、法規、制度的情況;負責對內部住房公積金運作管理業務部門的審計與監督;負責對受託銀行歸集、貸款業務進行過程性和結果性稽核;負責部門領導及分中心、管理部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配合財政、審計部門對中心的檢查審計;負責擬定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政策,完善提取管理操作程序,管理並承辦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負責中心管理經費預算、決算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對分中心、管理部經費預算的核定,並對經費支出的合法、合理性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固定資產的登記和管理工作,對分中心、管理部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按時繳納中心機關住房公積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個人所得稅等;負責項目貸款的逾期清收管理工作。
稽查處
負責我市住房公積金政策法規的立法調研、起草、修改和解釋;負責組織有關經濟債權債務方面的法律訴訟活動;負責參加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負責住房公積金行政執法工作;負責中心行政執法制度及工作業務流程制定;負責組織對公積金繳存情況進行檢查,並提出執法意見;負責中心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負責上級對口部門的業務聯系。
業務考核管理處
負責中心業務考核管理辦法的起草;負責中心各處室年度工作目標的制定及考核;負責分中心、各縣(市)區管理部年度工作目標的制定及考核;負責中心內控制度的制定和落實;負責縣(市)區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及協調工作;負責縣(市)區住房公積金管理政策調整的制定並檢查政策法規的落實情況;負責組織協調分中心、縣(市)區管理部各類培訓及檢查;負責上級部門、對口部門對中心的業務考核檢查;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信息技術處
負責中心系統計算機管理信息化方案的制定、研製開發與實施;負責中心系統計算機管理辦法、編制操作規程以及系統故障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工作;負責計算機系統軟體、硬體、網路的運行、維護和病毒防治工作;負責保障公積金業務系統、辦公自動化系統、網站系統正常工作;負責住房公積金歸集、個貸、提取等業務信息的採集、處理和維護;負責對外信息的查詢、發布,社會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使用;負責電子信息檔案的備份和管理;負責住房公積金查詢磁卡的製作、發放;負責中心網站的管理、網上留言回復;負責受理、轉交網上服務類投訴;負責計算機業務操作人員的技術培訓。
㈢ 我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剛滿一年) 要換工作單位怎麼辦 還能買嗎
公積金貸款買房與你的卡里有多少錢沒有關系,主要是看城市匯率,首付三成9萬,公積金可以貸15萬左右,換工作單位可以,把公積金轉過去就可以了
㈣ 辦理公積金貸款想要換工作怎麼辦
可以換工作,在找到工作補繳前面的公積金。並且公積金不能中斷3個月,中斷三個月公積金貸款可以解除合同的或執行商業貸款利率。換工作找到工作一定要繼續繳納公積金。
對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隨即封存賬號停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責令其補繳已欠繳的住房公積金,並在貸款期間正常按月足額繳存;拒不繳存的,追回已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執行商業貸款利率。
公積金停繳對貸款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2個方面:
(1)如果想要申請公積金貸款,按照公積金管理條列規定,借款人申請貸款之日前必須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欠繳3個月以上(含3個月)的單位暫停受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所以停繳公積金將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
(2)對已經申請了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按照住房公積金委託貸款合同約定,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連續三個月或累計六個月不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有權解除貸款合同,要求借款人提前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拓展資料: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Personal Housing Accumulation Fund Loan)是政策性的住房公積金所發放的委託貸款,是指按時向資金管理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的在職職工,在本市購買、建造自住住房(包括二手住房)時,以其擁有的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並由有擔保能力的法人提供保證而向資金管理中心申請的貸款。該貸款可由資金管理中心委託銀行發放。為進一步推動住房商品化、社會化的進程,住房公積金發放的主要對象要由住房開發公司轉向普通居民。
按現行政策規定,基本公積金貸款每戶不超過10萬元或不超過帳戶儲存總額的15倍,補充公積金貸款每戶不超過3萬元或儲存余額的2倍。兩項公積金都繳存的職工,貸款最高額不超過13萬元。並且不超過總房價的80% ,貸款最長期限為30年。購買二手住房或翻建、大修住房,貸款額不超過總房價的50% ,最長期限10年。但主貸人的貸款年限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5年。
購買一級市場住房和自建住房的最高貸款額度為15萬元,最高貸款比例不得超過購、建住房總價的70%;購買二手住房最高貸款額度為8萬元,最高貸款比例不得超過所購房屋評估價值的50%。
1.貸款額度的確定,按照不得高於借款人(含配偶)還款能力的系數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借款人夫妻雙方計繳住房公積金月工資收入之和×12個月×35%×貸款年限(如借款人配偶未正常繳交住房公積金,其公式中的工資月收入不包括配偶方)。
2.借款人夫妻雙方只有一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其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購、建房總價的50%。
3.每一借款人的具體貸款額度,由貸款行及房改委資金管理中心,按以上規定,結合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能力綜合確定。
借款人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首先應填寫《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由所在單位蓋章後,連同下列證明材料交貸款銀行:
1.借款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及婚姻狀況證明(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2.借款人夫妻雙方單位出具的《經濟收入證明》及《公積金繳交情
況證明》;
3.購買住房應提供購房合同或協議及首付款收據;自建住房的應提供批准建房的文件;
4.貸款銀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證明材料。
借款人在申請個人二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所購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房屋所有權證》;
2.所購房屋評估報告書;
3.賣房方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
4.購房合同。
㈤ 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單位開證明嗎什麼證明啊!
需要單位開證明以證明還款能力,需要開的證明是個人收入證明(薪資證明),其中內容包括社保繳納或公積金繳納情況和工作關系說明穩定工作的證明。
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職工以其所在單位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照規定儲存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儲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職工離退休時本息余額一次付償,退還給職工本人。
㈥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換了工作單位能在新單位所在地提取公積金還貸嗎
看你當地公積金的政策了,一般來說,正常的工作調動,你的新單位沒有給你及時繳納住房公積金,你可以提出要求補繳的。
只要你的繳存時間沒有中斷,那麼轉移後是可以直接住房公積金貸款的。
如果你以前是和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然後去新單位工作,而新單位沒有及時給你繳納住房攻擊,那麼公積金中心是有權利不給你辦理貸款的。
因為住房公積金條例里有規定,要連續正常繳納1年的住房公積金才能貸款。
建議你直接去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協商,現在的辦事人員服務態度一般還是好的,會耐心給你解釋。
其實你當地的住房公積金中心也有問題,公積金是不允許同時存在2個賬戶的。
如果是因為系統問題無法及時得到銜接,那麼公積金中心也應該及時和你新單位聯系讓你及時辦理轉移。
當然你現在的單位是個強勢部門,那麼也不排除,你當地的公積金中心不能做到很好的調解了。
8月
㈦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工作單位的證明嗎
要
公積金貸款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2.繳存狀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或者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5.購買住房的,已經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期付款;
6.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夠支付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全部費用30%的前期費用;
7.建造、翻建住房的,具有規劃、土地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8.大修住房的,具有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
9.能夠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有效擔保;
10.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積金貸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網點申請貸款;
2.受理網點代為辦理家庭名下房產狀況查詢;
3.受理網點受理;
3.簽約;
4.審批;
5.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6.銀行放款。
㈧ 換工作了住房公積金能貸款嗎中間公積金沒有斷,只是工作單位變了
住房公積金需連續繳滿6個月便可申請貸款,無需在新工作單位繳滿6個月的。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大部分城市分別定製了相關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如:
成都市貸款條件:
1、具有當地行政區域內的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的職工。
2、申請時已連續一年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沒有支取公積金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同時無公積金貸款余額。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且首期付款金額不低於所購住房價值的30%。
4、有較穩定的職業及經濟收入,具備相應的貸款償還能力,個人信用良好。
5、有公積金中心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作為保證人。
6、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北京市貸款條件: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借款申請人,其住房公積金繳存須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1、借款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正常繳存包括按月連續繳存、預繳、補繳住房公積金),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對於經中心審批同意,處於緩繳狀態的單位,其職工在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含)以上,且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的條件下,可以申請貸款。
2、借款申請人為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如果您滿足以上條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申請條件。購買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請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限限制。借款申請人只需滿足,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且處於繳存狀態的條件,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8)公積金貸款工作單位擴展閱讀
貸款程序
①政策咨詢
凡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到上海市住房置業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擔保公司)咨詢,了解擔保借款對象、條件和程序,以主貸款擔保金額、期限和利率等情況。
同時可憑本人身份證和個人公積金帳號查詢本人住房公積金繳交情況,以確定是否符合貸款擔保條件及貸款擔保最高限額和最低期限。當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請時,由擔保公司提供《個人住房公積金購房擔保借款申請書》供借款人填寫。
②申請受理
借款申請人提供相關資料,經擔保公司初審後符合擔保借款條件的,借款申請人憑擔保公司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購房擔保借款受理單》,按收費清單支付費用,並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購房擔保借款合同》上簽字。
③房產公司蓋章
借款人請房產公司在《個人住房公積金購房擔保借款合同》上蓋章,房產公司提供階段性擔保。
④落實還款方式
借款人憑本人身份證到貸款銀行辦理還款帳戶,已有信用卡的去銀行落實信用卡還款確認,同時簽訂委託還款協議。
⑤辦理抵押登記
借款申請人持相關資料到購房所在地的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⑥通知銀行放款
借款申請人憑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的憑證及經合同各方當事人承諾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購房擔保借款合同》向擔保公司遞交相關資料。擔保公司審批同意後,向貸款銀行發出《放款通知書》通知其放款。
⑦領取個人資料
所有手續辦完後,擔保公司通知借款人來領取個人保管資料。
參考資料:網路-公積金貸款
㈨ 申請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換工作嗎
可以換工作,在找到工作補繳前面的公積金。並且公積金不能中斷3個月,中斷三個月公積金貸款可以解除合同的或執行商業貸款利率。換工作找到工作一定要繼續繳納公積金
對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隨即封存賬號停止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責令其補繳已欠繳的住房公積金,並在貸款期間正常按月足額繳存;拒不繳存的,追回已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執行商業貸款利率。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
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一致,購買共有產權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
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
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
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9)公積金貸款工作單位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注意事項
1、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月工資收入之和×12(月)×40%×貸款年限(月工資收入=公積金月繳存額÷繳存率)。
2、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不得超過購房總價的80%;購買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首套自住住房不得超過購房總價款的70%;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不得超過購房總價的50%,利率為基準利率的1.1倍。
3、二手房的總價款取交易與評估價格的最低值。
4、還款能力系數暫定為0.4。
5、借款人及共同還款人之間僅限夫妻,未婚子女可以考慮選擇父母中一方作為共同還款人。
6、申請第二次貸款時,須將前一次的貸款全部還請。
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辦理注意事項
1、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接受職工的異地貸款業務咨詢,並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核材料。
2、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核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4、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5、異地貸款出現逾期時,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配合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催收等工作,根據貸款合同可扣劃貸款職工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歸還貸款。
㈩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要在自己上班的單位辦什麼手續嗎
提交資料:
借款人到本人繳存公積金的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屬管理部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選擇擔保中心提供擔保的,應提交包括擔保申請所需材料在內的全部個貸申請所需材料,包括個 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離婚證,購房首付款證明資料,購房合同,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等。
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
管理部對借款申請初審通過後,開具《擔保申請審核通知單》,列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將全部個貸資料交與擔保中心。
擔保申請審批:
擔保中心對擔保申請進行審核,借款人符合擔保條件的,擔保中心開具《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借款人委託中介機構代辦公積金貸款的,擔保申請手續由代辦機構負責代理並代收擔保服務費。(註:代辦中介機構須具備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資質認證,且與擔保中心簽有合作協議。)
繳費:
借款人依據審核通過的《擔保申請審批意見書》繳納擔保服務費。擔保中心開具擔保服務費發票,對審批通過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蓋擔保中心公章。
材料轉送:
審核後的個人貸款申請資料(包括蓋章後的合同),由擔保中心轉送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委託中介機構代辦的,由中介機構負責上述資料的傳遞工作。
簽署合同:
住房公積金管理部監督指導借款申請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上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