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多少
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九條商業銀行貸款,應當遵守下列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規定:
(一)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八;
(二)流動性資產余額與流動性負債余額的比例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五;
(三)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資產負債比例管理的其他規定。
本法施行前設立的商業銀行,在本法施行後,其資產負債比例不符合前款規定的,應當在一定的期限內符合前款規定。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1)我國商業銀行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證券經營業務,不得向非自用不動產投資或者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但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條商業銀行辦理票據承兌、匯兌、委託收款等結算業務,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兌現,收付入賬,不得壓單、壓票或者違反規定退票。有關兌現、收付入賬期限的規定應當公布。
B. 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凈額10%,為什麼信用社對最大客戶的貸款余額卻是不超過30%
這是規定的列外,你可以看一下中國的政策,很多都有這樣的表述,其他規定的除外。
C. 我國在新巴塞爾協議頒布之後對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管理作出過哪些改革
首先要嚴格考核試點銀行的經營績效。
一是總資產凈回報率。總資產凈回報率是國際上考察商業銀行經營績效的綜合性指標。國際排名前100家大銀行近10年總資產凈回報率的平均水準為1%左右。兩家試點銀行總資產凈回報率2005年度應達到0.6%;2007年度應達到國際良好水準。
二是股本凈回報率。此次注資國家付出很大成本,為確保注資的效果和獲得良好回報,要對兩家試點銀行的股本凈回報率進行考核。國際排名前100家大銀行近10年股本凈回報率的平均水準在12~14%之間。兩家試點銀行2005年度應達到11%,2007年度應進一步提高到13%以上。
三是成本收入比。有效控製成本,是增強盈利能力的關鍵。國際排名前100家大銀行近10年成本收入比的平均水準在35~45%之間。從2005年度起,兩家試點銀行的成本收入比應控制在35~45%之內。
其次,要嚴格考核兩家試點銀行的資產質量。資產質量低下一直是國有商業銀行的頑疾。通過此次改革,要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狀況。不良資產比率是衡量商業銀行資產質量的綜合指標,國際排名前100家大銀行近10年以五級分類方法測算的不良資產比率平均在2~3%之間。目前兩家試點銀行僅對信貸類資產實施了五級分類,擬在近期對非信貸類資產也實行五級分類。這樣,可按五級分類對全部資產進行考核。今後兩家試點銀行應將不良資產比率持續控制在3~5%。
最後,要嚴格考核兩家試點銀行的審慎經營水平。根據巴塞爾協議及國際銀行業審慎經營的通行做法,兩家試點銀行重點要在以下指標達到國際標准:
一是資本充足率。2004年,監管當局頒布了新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該辦法嚴格執行了1988年巴塞爾協議的要求,並將新資本協議中有關監督檢查(第二支柱)和信息披露(第三支柱)的有關要求包括在內。從2004年起,兩家試點銀行要根據該辦法進行資本金管理,資本充足率要保持在8%以上。
二是大額風險集中度。大額風險集中度反映了商業銀行因授信過於集中而產生的經營風險,衡量指標主要是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兩家試點銀行應採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對同一借款人授信的集中風險,從2005年起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0%。
三是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反映了商業銀行對貸款損失的彌補能力和對貸款風險的防範能力。國際排名前100家大銀行近10年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的平均水準約為100%。到2005年底兩家試點銀行要分別達到60%和80%,到2007年底應繼續有所增長。
D. 商業銀行對最大客戶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金的15%,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銀行資本凈額10%
一般的講資本金就是注冊資金,資本凈值是總資產減總負債。
以上兩句話都對。
E. 什麼是商業銀行資本余額
銀行資本余額也就是銀行的本金,包含了交給央行的准備金,不包含客戶的存款。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百分之十,目的是通過法律約束銀行分散風險,舉例,如果銀行本金是1億,那麼該銀行針對同一個客戶的貸款額度不能超過1千萬!
F. 一般而言對商業銀行單筆大額投資超過銀行資本的15%
一般的講資本金就是注冊資金,資本凈值是總資產減總負債.
以上兩句話都對.
G. 對同一貸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0%; 對同一貸款客戶的貸款余額與銀行資本余額的
客戶不一樣,10%對應的是同一客戶,但是15%對應的是集團客戶,集團客戶比例高
H. 對同一貸款客戶的貸款余額與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5%
《商業銀行集團客戶授信業務風險管理指引》中有一句:本指引所指的超過風險承受能力是指一家商業銀行對單一集團客戶授信總額超過商業銀行資本余額15%以上或商業銀行視為超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其他情況。
I. 商業銀行資本的構成有哪些我國商業銀行資本管理的改革方向
資本構成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VAR資本, 如果只是說資本充足比率, 那便有所不同,當中有三個層面,第一層是核心資本, 第二層是次級資本,第三層是只可作市場風險用的資金. 而各資金占整體資金的比例又有限制,它們的用途也有規定.
首先要嚴格考核試點銀行的經營績效。
一是總資產凈回報率。總資產凈回報率是國際上考察商業銀行經營績效的綜合性指標。國際排名前100家大銀行近10年總資產凈回報率的平均水準為1%左右。兩家試點銀行總資產凈回報率2005年度應達到0.6%;2007年度應達到國際良好水準。
二是股本凈回報率。此次注資國家付出很大成本,為確保注資的效果和獲得良好回報,要對兩家試點銀行的股本凈回報率進行考核。國際排名前100家大銀行近10年股本凈回報率的平均水準在12~14%之間。兩家試點銀行2005年度應達到11%,2007年度應進一步提高到13%以上。
三是成本收入比。有效控製成本,是增強盈利能力的關鍵。國際排名前100家大銀行近10年成本收入比的平均水準在35~45%之間。從2005年度起,兩家試點銀行的成本收入比應控制在35~45%之內。
其次,要嚴格考核兩家試點銀行的資產質量。資產質量低下一直是國有商業銀行的頑疾。通過此次改革,要從根本上改變這種狀況。不良資產比率是衡量商業銀行資產質量的綜合指標,國際排名前100家大銀行近10年以五級分類方法測算的不良資產比率平均在2~3%之間。目前兩家試點銀行僅對信貸類資產實施了五級分類,擬在近期對非信貸類資產也實行五級分類。這樣,可按五級分類對全部資產進行考核。今後兩家試點銀行應將不良資產比率持續控制在3~5%。
最後,要嚴格考核兩家試點銀行的審慎經營水平。根據巴塞爾協議及國際銀行業審慎經營的通行做法,兩家試點銀行重點要在以下指標達到國際標准:
一是資本充足率。2004年,監管當局頒布了新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該辦法嚴格執行了1988年巴塞爾協議的要求,並將新資本協議中有關監督檢查(第二支柱)和信息披露(第三支柱)的有關要求包括在內。從2004年起,兩家試點銀行要根據該辦法進行資本金管理,資本充足率要保持在8%以上。
二是大額風險集中度。大額風險集中度反映了商業銀行因授信過於集中而產生的經營風險,衡量指標主要是單一客戶貸款集中度。兩家試點銀行應採取有效措施,嚴格控制對同一借款人授信的集中風險,從2005年起對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與商業銀行資本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10%。
三是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反映了商業銀行對貸款損失的彌補能力和對貸款風險的防範能力。國際排名前100家大銀行近10年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的平均水準約為100%。到2005年底兩家試點銀行要分別達到60%和80%,到2007年底應繼續有所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