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前買房婚後還貸款財產怎麼分割
離婚後房產作為共有財產的部分,也就是婚後的貸款部分會被分割。婚前的首付和貸款還款是作為個人財產,不會被計算分割的。
離婚財產分割標准: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現行《婚姻法》第17條到第19條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B. 我婚前貸款買房,然後結婚後想把房產證過戶給妻子,想問一下手續好辦理嗎怎麼辦理
因為你是婚前買的房子,所以如果婚後過戶給妻子的話要繳納不低的稅費,如果你說的過戶是把房子就登記在你妻子的名下的話,離婚時房子歸你妻子所有,不過夫妻共同還貸的沒有獲得房產的一方可以獲得相應補償;如果你說的過戶是登記在你和你妻子兩人的名下,那麼房子歸雙方共有,離婚時按共有財產來進行分配,可以自由協商。
C. 婚前自己貸款買房,婚後想賣房,辦理過戶時需要夫妻共同簽字嗎
需要雙方簽字
房產過戶手續(1)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2)申請人身份證明;(3)房地產權利證書;(4)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書,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按規定需公證的,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書,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明文件,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書,或房地產分割協議書;(5)已設定抵押權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6)人民法院強制性轉移應提交生效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7)非法人企業、組織房地產轉移,應提交其產權部門同意轉移的批准文件;(8)行政劃撥、減免地價土地,應提交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價款證明;(9)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房地產,應提交中標確認書、拍賣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和付清地價款證明;(10)屬於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應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復;(11)拆遷補償的應提交拆遷補償協議書;(12)房地產共有人同意轉移的意見書;(13)收購或合並企業的,應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14)國有企業之間或其他組織之間房地產調撥,(15)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文件。
D. 結婚前貸款買房婚後能更名么
首先:國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結婚前貸款買的房子婚後也屬於他個人財產,主要是你能證明其中有一部分錢是你出的或者結婚後你參與了清還貸款,這樣的話房子就屬於你們共有財產,就算產權證上面沒有你的名字他也是不可以單獨買賣的,必須有你的簽字才可以生效。
假如你們還沒有結婚的話,在房子上面有分歧,那麼你必須有證據表明他買的這套房子中的一部分錢是你出的,但可能房子沒有你的份,只是通過法律解決會很麻煩。
其實兩個人不要想太多,祝你們幸福!!!!!!!!!!!!
E. 婚前買房,婚後過戶到我一人名下,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你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22條規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也就是說婚前購買房屋 父母的出資 是屬於父母對個人的贈與,如果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那就另當別論了。婚前一方父母全款出資為自己購買不動產,產權證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視為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不動產應當屬於個人財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7條規定: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在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婚後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全款購買不動產,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若一方父母部分出資為自己子女購買不動產 ,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且以夫妻共同財產還貸的,離婚時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對一方父母出資的部分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有證據證明屬於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或借貸的除外。
綜上,你的這種情況,應不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F. 請問婚前房產婚後可以過戶給另外一方嗎房子是按揭的。
可以的,前提是貸款銀行同意過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