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給開發商辦了假按揭,現在開發商跑了,我該怎麼辦
樓上有一點意見我不贊同,如果你不去理他,也就是不去正常歸還每月的月供,那麼畢竟按揭用的是你的名字,銀行只認為房子是你貸款的,如果你不按時還月供,超過3個月就會進入銀行個人徵信系統的黑名單,一旦這樣,那你以後就再也不能在別的任何銀行辦理房屋按揭,汽車按揭,包括抵押貸款等等任何貸款手續,甚至連信用卡都不能申請了。
我很同情你現在的狀況,畢竟月供一直是開發商在還的,那你也無所謂的,但是現在一下子變成月供是你自己在還,就不一樣了。我的建議是,你衡量一下,這套房子貸款的畢竟只有總房款的70%左右,用貸款的金額除以面積,看看單價按照周邊房屋的價格來說是不是劃算,劃算的話你要麼就繼續還,反正房子名義上本來就是你的,就當你用70%的錢買了以套你不想要的房子。或者還有另外一個辦法,那就是趕緊把房子掛到中介里去賣,價格就按照還清貸款要多少錢就賣多少錢(當然,如果能賺的話是你的本事了,呵呵),一旦賣掉就用買主的錢把按揭還掉,那就沒有任何後顧之憂了。記住,在法律上說,這個房子就是你的房子。
我所給你的建議都是在不影響你的個人信用的情況下給出的,畢竟個人徵信系統是一個人一輩子的,以後你用的到銀行的地方還多了,除非你敢保證以後一輩子都辦理任何有關銀行的業務。
樓上提出的起訴或者找相關單位說明我認為都沒有實際的作用,說明了又能這么樣呢?銀行會願意收回房子嗎?錢已經給了開發商了,銀行要的是錢。政府又怎麼樣呢?他會幫你把錢還清嗎?他會告訴你誰讓你這么傻去幫這種忙的。
好了,以上是本人的個人意見,說話比較直,如有不中聽的地方敬請諒解。
❷ 我的購房合同上寫著:提供真實資料,而銀行拒絕貸款的,全額退款!
一看就知道您應該是首次買房並且是跟開發商簽的購房合同吧?如果您的貸款批不下來那是您的事,那10%的違約金,開發商是估計是會扣下來的。是您主觀原因造成不能貸款。其中的理由不用我說太得,開發商,您懂的!
你參考一下解決方式,做得好你可以買到房又能貸到款:
1、銀行審查您有沒有這個能力去貸這個款,主要是看您的銀行流水帳(主要是這個如果您銀行卡最近一年每個月的余額高於供款樓的三倍那麼收入證明您開假的也沒事)、收入證明;還有是已婚的可以提供夫妻兩人的;
2、第一條真已經不能做到了,那麼您可以跟開發商,商量內部轉讓,屬於預購的,可以聯系銷售員幫忙或者跟開發商坦白的講叫他們幫忙想想辦法,但這個您的機會不是很大;
最後希望您能順利置業!
❸ 我買房開發商給我做了假流水但是貸款下不來他們不退首付怎麼辦
開發商做假流水本來就不合法,你可以先通過法律援助和開發商協商,如果不行,就起訴吧。望採納
❹ 房地產開發商給我開假工作證明假收入證明貸款買房會怎麼樣
你要正常按時還款還好說,如果一旦逾期銀行起訴你。就可以告你提供虛假的資料騙取銀行貸款。
❺ 買房是開發商幫忙辦貸款手續還是自己辦,希望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❻ 開發商辦假按揭騙且貸款要負刑事責任嗎
假按揭屬於騙取銀行貸款,會有刑事責任的。如果是以本人名義借款,已負有還本付息的責任。
《刑事訴訟法》
第四十五條第三款凡是偽造證據、隱匿證據或者毀滅證據的,無論屬於何方,必須受法律追究。
第四十七條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訊問、質證,聽取各方證人的證言並且經過查實以後,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法庭查明證人有意作偽證或者隱匿罪證的時候,應當依法處理。
(6)開發商幫我做假資料貸款買房擴展閱讀:
一、假按揭會使一些不知情的消費者會受到傷害。消費者的貸款最終違約的話,將導致個人信用記錄上會有不良記載,導致其個人信用的負面評價,這是從所謂不知情的消費者角度帶來的危害。
而即便是知情的消費者,如果他去幫忙簽字,也有可能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這樣,其今後的人生道路將因此而受到很大影響。
二、假按揭會導致銀行房地產貸款資產質量的下降,將對銀行經營產生極為嚴重的惡劣影響。在房地產按揭貸款質量下降的時候,必然會影響到幾個方面,一方面可能會影響銀行的盈利,也會影響到銀行的股東,有可能又變成持有銀行股的廣大公眾,收益會受到影響。
同時,對銀行本身來講,可能由於資產質量的惡化導致資金流動性出現問題,而流動性出現問題就會給銀行帶來聲譽風險。如果流動性問題比較嚴重的話,還可能導致銀行的擠兌。如果銀行發生擠兌,甚至發生破產將損害存款人也就是廣大儲戶的利益。
❼ 「假按揭」變「真買房」,買房的有幾個知道
究竟是"假按揭",還是"真買房"?法庭之上雙方各執一詞,被告說"假買房假按揭",原告說"買賣合法合同有效"。
近日,同安區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與"假買房"有關的案件。福建自暉律師事務所主任林敏輝結合這起案件解讀分析了"借名買房"與"假按揭"的法律風險。由於一旦出現意外情況,"借名"的購房者或將承擔巨額債務,因此,律師提醒大家小心防範,別讓假按揭變成真買房、真按揭。
最終,同安法院針對上述案件作出一審判決,認為本案開發商為購房者開具的購房首期款發票真實有效,雙方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合同也已經過登記備案,因此判決認定雙方達成的購房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已實際履行。也就是說,房產應歸購房者所有。
借款200萬,為了還債拿房抵債
這起"借名買房"爭議,是因為債務糾紛鬧上法庭的。原來,購房人林先生及其父親老林(化名)幾年前曾向債權人老吳(化名)借款200萬元,雙方約定於2013年11月30日前還清借款,借款利息為每月2.5%。
❽ 買房是開發商幫忙辦貸款手續還是自己辦,希望答案能詳盡點,最好有相關流程等
是開發商幫忙辦貸款。現在銀行貸款額度少,和開發商簽委託貸款協議時一定要把貸款金額 利率情況等等簽死,否則銀行再要求你提高首付或提高利息,你就被動了。千萬別造成你違約的情況出現。
❾ 開發商叫員工實假買房騙貸款,開發商跑了,員工怎麼辦
等法院判決,打完官司,拍賣開發商的房產,分配欠的工資等債務。如拍賣成交,分配執行費用、稅費及銀行的優先抵押人的錢後,還有錢就分到一點,沒錢就沒什麼了。
❿ 開發商辦假按揭騙且貸款要負刑事責任嗎
開發商辦假按揭騙且貸款要負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