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組合貸款後,公積金裡面的余額可以提取出來嗎
可以提取出來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下列條件:
(一)職工所在單位和職工本人每月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二)符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大致手續如下:
(一)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審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鑒。
(二)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三)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Ⅱ 組合貸款後還能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申請組合貸款後,是不影響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的提取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是可以提出的。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Ⅲ 公積金商貸組合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組合貸款可以提取公積金。不過提取公積金時,通常要先還完其中的公積金貸款部分,這個時候可以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繳存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
組合貸款中公積金貸款按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組合貸款的商業性貸款部分按照貸款銀行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標准執行。組合貸款可以貸高貸款額度不得超過總房價的80%,二手房不得超過70%。
選擇組合貸款買房,公積金貸款盡可能多,商業貸款補足額度,但是也需要注意,組合貸款的辦理速度相對會慢一些,部分業主可能不接受。
(3)組合貸款滿一年後提取公積金余額擴展閱讀:
組合貸款注意事項:
1、申請組合貸款前,弄清貸款條件。組合貸款的首要條件是申貸人正常足額繳納公積金。
2、還款要注意還款部分。組合貸款應先還商業貸款,因為商業貸款利率比公積金貸款利率高很多,先償還商業貸款會減少更多利息。
3、組合貸款額度。組合貸款額度由商業貸款額度和公積金貸款額度組成,在申貸時,要契合自身經濟條件,選擇適合的還款方式和合適的貸款額度。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組合貸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公積金提取
Ⅳ 組合貸款買的房,能提取公積金賬戶余額嗎
辦理了組合貸款之後,想要提取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有以下幾個前提條件:
1、從來沒有辦理過公積金委託劃扣;
2、組合貸款發放並正常還款6個月;
3、商業貸款尚未結清;
4、公積金貸款部分累計逾期期數在3期以內(不含3期);
如果滿足以上條件,您可以每年提取一次公積金賬戶余額,用於償還組合貸款的商業貸款部分。
辦理組合貸款後提取公積金余額需要的資料:
1、貸款銀行審核蓋章的《提取公積金還組合貸款申請證明表》;
2、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開具的《武漢住房公積金提取憑證》;
4、《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5、還款儲蓄存摺或卡(首次提取應附不少於6個月及以上的還款流水明細,以後提取應附提取日前12個月的還款流水明細)。
此外還要提醒大家,如果您提取公積金余額歸還貸款本金,那麼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商業貸款剩餘金額,且累計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其商業貸款本金。如果是按年提取公積金余額還商貸本息,那麼借款人及配偶每次提取的總金額不得超過此前一年(12期)應償還的月還款額之和,但不包括在此期間以自有資金提前歸還的商業貸款本金,且累計提取金額之和不得超過商業貸款本金。
Ⅳ 是辦的組合貸款,請問公積金是要還滿一年後才能取嗎
主要看貸款做什麼用,只要滿足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都時候可以提取的。並沒有限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者其他證明;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設、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規劃行政等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證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證明;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提供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證明和終止勞動關系證明;
(六)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就業證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證明;
(八)戶口遷出本省行政區域的,提供遷移證明;
(九)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購房貸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資收入證明和住房租賃合同;
(十一)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提供戶口證明和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
(十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Ⅵ 辦理的組合貸款,購房滿一年了,怎麼提取公積金裡面的余額自由支用。
1、這個想法太自私:假如人人都像你這么動歪的,賬戶早就空了,還哪有錢貸給你?
2、這個想法太幼稚:人家在制定公積金管理規則時,早就預料到你才剛剛想到的這種情況,並已經制定了相應的措施堵著。
Ⅶ 組合貸款 什麼時候提取公積金余額
如您在深圳市申請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可以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繳存管理規定》,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用於償還公積金貸款或公積金組合貸款。 因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針對辦理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異,需要請您詳詢公積金貸款業務經辦網點或者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Ⅷ 組合貸款後,公積金賬戶里的余額還能取出來嗎
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個人公積金賬戶里的錢能取出來的,一年以後才能提取勞動者的公積金,以後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住房公積金提取方式是:
1、如果是農村戶口,可以辦理公積金銷戶,銷戶之後,可以全部提取公積金。
2、如果不是農村戶口,公積金是可以用於租房的,只要提供租賃合同,房產證復印件,繳納夠房租5%的契稅,就可以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流程如下:
1.職工憑提取證明文件,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核實後,出具《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戶職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開具《提取申請書》。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其他提取申請資料,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3.職工當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審核確認的《提取申請書》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書》一式三份,當日到建設銀行辦理支款手續。
4.職工將建設銀行付款確認後的《提取通知書》一份退給單位,作為單位記賬憑證。
提取條件
住房消費提取包括住房消費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費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購買商品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定向銷售(安置)經濟適用住房、私產住房、公有現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償還住房貸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非住房消費提取包括銷戶提取和按月提取。
1.銷戶提取:包括離、退休;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到國外、港、澳、台地區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一級或二級殘疾)並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領取失業保險金;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本市、非本市戶口職工離開本市並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兩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兩年;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和到本市行政區域外工作並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兩種原因的銷戶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礙性貧血、風心二狹二閉、腦血管畸形、腦血管意外、壞死性腸梗阻、肝萎縮、嚴重復合性外傷、嚴重電擊傷、各種癌性病變)住院治療的。 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納入特困救助范圍提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