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產證用來網上貸款,還可以過戶嗎
首先讓房主自行將房屋貸款還清,之後到房產局辦理解除他項權利手續,解除完以後就能夠辦理過戶手續了。不過這樣的交易有兩點要注意:
1、房主沒有錢還貸款要求購房者先付部分房款用於還貸款。否則房主會以沒有錢還貸為由不賣房子。這樣做對購房者有很大風險:房主有可能拿到房款後人間蒸發、還完了貸款之後不購房者辦理過戶手續、由於交易時好多交易細節沒談清楚導致還完貸款後有糾紛等等。所以不要先付房款。交易合同一定要簽訂嚴密。
2、找一家當地信譽好的中介作為第三方來交易。如果房主要求購房者出錢還貸,購房者可以要求還貸的錢由中介託管,將來去清貸時三方一起去,這樣能規避一些風險。
另外利用房產證抵押在銀行貸款,在放款前,銀行為控制風險(客戶利用房產證重復抵押貸款等),須將房產證收押由銀行入庫保管,待貸款還清後,再憑還清證明取回房產證。
房產證抵押在銀行進行貸款的條件包括: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貸款到期日時的實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
2.有本市常住戶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當職業和穩定的收入來源,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房屋的產權要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4.房產共有人認可其有關借款及擔保行為,並願意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5.願意並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房產抵押;
6.房齡(從房屋竣工日起計算)+貸款年限不超過40年;
7.抵押物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的房產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產作為抵押申請貸款的書面承諾,並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產共有權人簽字。
8.所抵押房屋未列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規劃,並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核發的房產證和土地
『貳』 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嗎
『叄』 有貸款的房產能過戶嗎
未還清貸款之前是不能過戶的。
『肆』 房子有貸款也可辦過戶嗎
還貸期間的商品房本來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現在可以採取轉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轉按揭」的推出,引起了廣大購房者的關注。那麼,到底什麼是「轉按揭」?「轉按揭」到底適合於哪些購房人?以及如何辦理「轉按揭」呢?下面就將「轉按揭」的相關知識介紹如下,以供你參考。 「轉按揭」就是個人住房轉按貸款,個人住房轉按貸款是指已在銀行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向原貸款銀行要求延長貸款期限或將抵押給銀行的個人住房出售或轉讓給第三人而申請辦理個人住房貸款變更借款期限、變更借款人或變更抵押物的貸款。 「轉按揭」的實質就是已購房產的借款人主體的變更。也就是說,購房人在未還清貸款時,可以轉讓或出售該房產;買入該房產的人,又可以向銀行申請二手房貸款。購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償還貸款能力不足時購買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償還能力增強後,將第一套房轉賣給他人,再購買條件較好的住房。 發生「轉按揭」情況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房產轉移由銀行進行處置所發生的貸款主體的變更;另一種則是由房產的轉讓發生了產權關系變化,使貸款主體也發生改變。這其中,變更借款人的簡稱「轉按」,延長原借款期限的稱為「加按」,變更抵押物稱為「換按」。 ■如何辦理「轉按揭」? 目前,個人住房轉按貸款一般是發生在同一銀行之間,其中,中國工行北京市分行「轉按揭」操作具體程序為: 首先是銀行將重新審核「按揭房」的合法性,並按照新買主的收入情況,重新審核新買主也就是新的借款人的還款能力,並確定新買主的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 其次是銀行核實新的保證人資格或落實新的抵押物。 第三,新買主經審核合格後,如果轉讓的房屋產權證還沒有辦理,那麼新買主可與開發商簽訂新的購房合同;如果房屋產權證已經辦理,那麼新舊買主可直接簽訂購房合同。 第四,如果新買主用新購置的房產作抵押,則須重新為抵押物辦理保險。 第五,銀行與新買主就新的貸款金額和抵押物重新簽訂借款合同、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發放貸款。同時,終止原借款合同,收回原貸款,撤消原抵押登記手續。 未取得產權證如何辦理「轉按揭」? 如果購房人還未還清購房貸款,並且還未辦理房屋產權證前,那麼需要辦理再轉讓時,該購房人需要與開發商之間簽署中止買賣合同的協議,由新的購房人與開發商簽署新的買賣合同,同時銀行對新的購房人資信進行審查後,由貸款銀行與新購房人簽署新抵押借款合同,同時中止您與貸款銀行之間的抵押借款合同。 ■辦理了按揭貸款的住房能否拿到房屋產權證? 按揭貸款只是購房方式的一種,並不影響購房者所購買房屋產權證的辦理,只是在取得產權證後,需要與貸款銀行辦理他項權證,在他項權證辦理完畢後由貸款銀行收取,該房屋產權證取得後由業主自己收取。■「轉按揭」時需要注意些什麼? 購房者在辦理「轉按揭」時,由於按揭貸款購買的商品房已經在房管部門設定抵押,所以當發生二次轉讓時,首先需要徵得抵押權人銀行的同意;其次,在完成第二次交易後,銀行發放貸款與房屋產權過戶之間存在時間差,銀行在辦理轉按揭的過程中存在一定風險。 另外,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加按揭」貸款時,該借款人在工商銀行辦理的個人住房貸款時間應超過1年,且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能夠按期償還貸款本息。抵押物必須為現房,並且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具有合法、完全的產權。此外,如果原貸款有連續兩次(含)以上違約記錄,那麼該借款人將不能再申請加按揭貸款。另外,借款人所能獲得的個人住房加按揭貸款額度加上原貸款余額之和,不能超過原住房購置金額或評估價值的70%,商用房不超過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