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辦理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若離婚了,須做哪些變更
看離婚的雙方的訴求是什麼。對於離婚後公積金貸款怎麼辦來說,相關司法解釋有如下規定:「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權並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准許;
(二)一方主張房屋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做出評估,取得房屋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對於已經辦理了產權證的也可以這樣操作。
1、首先要籌措資金將剩餘的公積金貸款還清,取出抵押的房產證;
2、其次憑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到房產交易將房產證變更到一方名下;
3、後擁有房產的一方憑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離婚證等重新向公積金管理申請貸款即可。
而尚未辦理產權證仍在按揭期內的則應和開發企業協商辦理相關手續完成產權變更手續,這樣做的目的一是為了解決房屋產權歸屬問題;二是將曾經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解凍出來,今後他將與這套房屋及貸款無任何關系。
合貸的住房公積金如何還,取決於你倆對房屋權所持的態度:如果你倆均主張該房屋歸自己,則實行競價處理——出價高者,取得房子的權,並償還公積金貸款。
⑵ 夫妻離婚後,已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可以變更嗎
您好,符合變更借款人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攜帶以下申請資料到原貸款銀行進行申請。
1、個人基本資料:原借款人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或加蓋民政部門印章的離婚協議書以及復印件四份;證明申請人享有房產受讓權的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或調解書或加蓋民政部門章的協議書及復印件四份。
2、申請人資料:申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四份;申請人本市戶口簿或藍印戶口簿或暫住證及復印件二份;申請人住房公積金龍卡;申請人正楷人名章。
3、貸款資料:申請人提供原借貸合同。
4、信用資料:申請人及更名後的人應在貸款銀行當面簽訂《同意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及住房公積金情況聲明》二份。
5、擔保資料:原借貸合同為保證擔保方式的,申請人提供原抵押合同。
6、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⑶ 關於離婚後,房子過戶,還能否辦理公積金貸款
由於婚前的房屋是以一方個人名義申請的公積金貸款,另一方不是貸款人,雖然支取了個人的住房公積金用於購房,但這與貸款沒有關系。所以,雙方離婚後,只要陳先生在申請個人貸款的前6個月,持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或已累計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且目前仍在繳存住房公積金,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加上陳先生目前名下沒有其他房產,可以參照首套房政策執行。
如果房子是以兩人名義購買的,離婚前用公積金貸款所購買的房屋在離婚後確定歸其中一方所有,債務也就隨房屋所屬權相應轉移到其中一方,那麼就需要辦理借款人變更手續,可以持婚姻登記部門的離婚證明、證明貸款房屋歸屬的公證文件等材料到管理部門辦理借款人變更手續。
⑷ 離婚後公積金貸款人能變更嗎
離婚後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如果有有一方要房屋,就需要把房屋價值的一半用貨幣形式補償給對方,這里所說的房屋分配是扣除貸款之後的。貸款人中間無法進行變更,只能是先還上原來的公積金貸款再以你個人的名義去辦理公積金貸款。
⑸ 離婚後,公積金貸款將如何處置
公積金貸款屬於債務問題,債務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了的有法院介入處理,具體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5)離婚後公積金貸款變更後過戶擴展閱讀:
婚前貸款購買不動產的處理情況: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⑹ 公積金貸款的房子,離婚後如何過戶
公積金貸款的房產離婚之後需要先將剩餘貸款還清之後才可以過戶。
如果已經離婚並且希望馬上過戶的話,可以考慮縣湊錢將剩餘貸款還清,另一方以購買的名義重新申請貸款。
提醒:如果尚未離婚就進行房產過戶的話是不需要繳納高額稅費的,只需要交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
⑺ 離婚公積金貸款變更嗎
符合變更借款人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攜帶以下申請資料到原貸款銀行進行申請。
1、個人基本資料:原借款人離婚的,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或加蓋民政部門印章的離婚協議書以及復印件四份;證明申請人享有房產受讓權的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或調解書或加蓋民政部門章的協議書及復印件四份。
2、申請人資料:申請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四份;申請人本市戶口簿或藍印戶口簿或暫住證及復印件二份;申請人住房公積金龍卡;申請人正楷人名章。
3、貸款資料:申請人提供原借貸合同。
4、信用資料:申請人及更名後的人應在貸款銀行當面簽訂《同意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及住房公積金情況聲明》二份。
5、擔保資料:原借貸合同為保證擔保方式的,申請人提供原抵押合同。
6、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