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優化營商環境中獲得信貸有關情況
【摘要】商業銀行傳統經營模式面臨著嚴峻的挑戰,也帶來新的發展機遇。必須認真分析制約信貸市場營銷能力的因素,充分挖掘信貸市場、客戶價值,通過信貸市場營銷能力的提升,不斷推進金融創新、優化金融服務方式,與客戶金融需求的深度融合,實現可持續的「互利共贏」。【關鍵詞】商業銀行;信貸市場營能力;路徑一、問題提出的背景我國經濟發展方式依靠內需拉動和內涵式增長,以及科技進步的轉變和經濟結構的戰略調整,將給銀行業傳統經營模式帶來嚴峻的挑戰,也帶來新的發展機遇。(剩餘3939字)
『貳』 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辦法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營商環境,是指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市場准入、生產經營、市場退出等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第三條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政府職能轉變為核心,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持續優化市場環境、政務環境、法治環境,踐行「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服務理念,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水平,以打造貿易投資便利、行政效率高效、政務服務規范、法治體系完善的國內一流營商環境為目標,為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需求導向、結果導向,按照優化營商環境的原則和要求,建立健全優化營商環境統籌推進工作機制,完善服務市場主體聯席會議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省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是本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指導、組織、協調優化營商環境日常工作。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工作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優化營商環境的日常工作。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優化營商環境的相關工作。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納入政府績效考核內容,實現營商環境評價制度化、常態化。
負責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營商環境評價制度,按照國家統一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通過委託第三方評估等方式,組織開展營商環境狀況測評,並將測評結果向社會公布。
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營商環境評價結果,及時調整完善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優化營商環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政策文件的宣傳,推廣典型經驗,支持新聞媒體、社會監督員客觀公正地監督營商環境,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優化營商環境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利和義務維護本地區的營商環境。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第二章市場環境第八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構建覆蓋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的服務體系,在市場准入、融資信貸、公平競爭、市場退出、市場主體保護等方面持續優化營商環境。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依法保護市場主體的經營自主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保護生產經營者人身和財產安全。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應當由市場主體依法自主決策的定價、內部治理、經營模式等事項,不得對市場主體實施任何形式的攤派,不得非法實施行政強制或者侵犯市場主體及其經營者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第十條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完善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機制,保障中小投資者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為中小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提供便利。第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進統一市場主體登記注冊業務規范、數據標准和服務平台建設,優化企業開辦流程,縮短企業開辦時間,實現企業開辦一表申請、一窗發放、一天辦結和零費用,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度。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對所有涉及市場准入的行政審批事項全部納入「證照分離」改革范圍,實現「照後減證」或者「准入」「准營」同步辦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進「一照多址」「一址多照」改革,簡化企業設立分支機構的登記手續,放寬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登記經營場所限制,規范經營范圍,降低經營成本。第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持續放寬市場准入,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落實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全面清理違反市場准入管理規定的政策文件。
省政務管理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確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實行動態調整並定期向社會公布。在行政許可事項清單之外,不得違法設定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變相設定、實施行政許可。
『叄』 駐馬店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第一章總 則第一條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增強發展內生動力,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河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適用本條例。第三條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原則,踐行有呼必應、無事不擾的服務理念,對標國際國內先進水平,營造貿易投資便利、市場競爭公平、行政審批便捷、政務服務規范、法治保障有力的營商環境。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協調機制,解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市、縣(區)人民政府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指導、組織、協調、監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及時受理督辦有關營商環境問題的訴求,按照職責分工依法查處損害營商環境的違法行為。
市、縣(區)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優化營商環境相關工作。第五條村(居)民委員會應當根據政府規劃和招商引資需要,協助政府相關部門,為企業經營提供便利服務。第六條各級國家機關應當大力弘揚優秀企業家精神,增強尊重、信任、包容企業家的社會認同;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營造尊商、親商、安商、樂商的文化氛圍。第二章市場環境第七條市、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推進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等要素市場化改革,健全要素市場運行機制,完善要素交易規則和服務體系,促進要素自主有序流動,提高要素配置效率,激發市場主體創造力和市場活力。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嚴格落實節約集約用地制度,完善土地儲備制度,加強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土地供應計劃管理,優化用地審批供應方式,提高項目用地審批供應效率,有效保障重點建設項目、基礎設施項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第九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引導並支持企業和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推進產學研融合協同創新,著力打造科技創新人才高地,培養高技能人才。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實際,制定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具體辦法,為吸引、留住、用好人才提供政策支持。
市、縣(區)人才管理機構應當開展針對中小企業經營管理及生產技術等方面人員的免費培訓,培養高素質企業家隊伍,提高企業營銷、管理和技術水平。第十條市、縣(區)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就業服務體系和應急保障體系,免費為企業和應聘人員搭建橋梁。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完善產業園區的生活服務功能,提供公共租賃住房,完善道路基礎設施建設,增加公共交通站點覆蓋率,合理設置公共交通運營時間,方便企業職工生活和出行,為企業用工營造便利環境。第十一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落實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屬地管理責任和出資人職責,加強市、縣兩級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強化政策激勵,為小微企業和涉農企業等市場主體貸款提供增信支持。
市、縣(區)人民政府可以引導建立企業還貸應急周轉資金池,為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供應急轉貸服務。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部門應當完善金融服務平台功能,整合融資需求、金融供給、政務數據等信息,提升企業獲得信貸的便利度。
金融機構應當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在符合信貸政策的條件下,對產品有市場、項目有發展前景、技術有市場競爭力的企業,不盲目抽貸、壓貸、斷貸。第十二條市、縣(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大對企業創新扶持力度,推進科技創新平台建設,促進企業與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率。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支持企業申報國家、省重點科技創新項目,為高新技術企業及各類科技創新平台提供資金支持。第十三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加強產業生態鏈建設,完善產業體系布局,降低市場主體采購、運輸、生產、流通和交易成本,增強本地區產業發展的便利化水平。
市、縣(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企業發展狀況,實行產業鏈鏈長制,通過鏈長制解決產業鏈完善發展中存在的重大問題。第十四條市、縣(區)人民政府和公用企事業單位應當加強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交通、郵政快遞、物流、排水與污水處理、公共消防設施等公共基礎設施規劃和建設,保障市場主體的需求。
公用企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單位的服務質量、效率和收費的監管,發現擅自停水、停電、停氣、停熱等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行為的,應當依法予以查處。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單位對具備水、電、氣、熱直供條件的市場主體,不得轉供。確需轉供的,不得向市場主體在政府規定銷售價格之外收取各類加價。
『肆』 國家營商環境評價18項指標
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中國營商環境報告2020》顯示,報告對於營商環境評價涉及的18項指標及典型案例如下:
1、開辦企業領域,最佳實踐為2個環節、0.5個工作日、0元辦理成本,北京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網上辦理、線下「一窗受理」、再造辦事流程、政府購買服務等一批改革舉措。
2、勞動力市場監管領域,北京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及時處置爭議、多渠道促進就業、開展和諧勞動關系創建等一批改革舉措。
3、辦理建築許可領域,最佳實踐為6個環節、49.5個工作日、203164元辦理成本,北京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流程標准化規范化、分類審批監管、優化前期評估、簡化報建流程、縮短驗收時間等一批改革舉措。
4、政府采購領域,北京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提高透明度、「互聯網+政府采購」、降低交易成本、緩解資金壓力、保障公平競爭等一批改革舉措。
5、招標投標領域,廣州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推進電子招標投標、加強招標投標監管、降低交易成本等一批改革舉措。
6、獲得電力領域,最佳實踐為2個環節、3個工作日、0元辦理成本,深圳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優化辦電服務、低壓小微企業用電報裝「三零」服務、高壓用戶用電報裝「三省」服務、提升供電可靠性、加強與政府部門信息互聯互通等一批改革舉措。
7、獲得用水用氣領域,獲得用水最佳實踐為2個環節、12個工作日、0元辦理成本,獲得用氣最佳實踐為2個環節、16個工作日、0元辦理成本,北京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優化市政公用服務、優化用水報裝流程、優化用氣報裝流程等一批改革舉措。
8、登記財產領域,最佳實踐為2個環節、0.5個工作日、41448.3元辦理成本,北京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加快推進「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加快推進信息共享集成、積極推進流程集成、積極推進人員集成等一批改革舉措。
9、獲得信貸領域,杭州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簡化融資流程、擴展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等一批改革舉措。
10、保護中小投資者領域,北京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建立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推行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完善第三方專業機構輔助機制和專家證人制度等一批改革舉措。
11、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領域,北京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深化知識產權業務便利化改革、加大保護力度、提升運用效益等一批改革舉措。
12、跨境貿易領域,最佳實踐為出口邊境審核耗時6小時、進口邊境審核耗時7.5小時、出口邊境審核費用74.74美元、進口邊境審核費用0美元、出口單證審核耗時0.8小時、進口單證審核耗時0.93小時、出口單證審核費用0美元、進口單證審核費用0美元,上海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提升通關便利、優化監管流程、降低貿易成本等一批改革舉措。
13、納稅領域,最佳實踐為納稅次數6次、納稅時間90小時,廈門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減少納稅次數、壓縮報稅時間、降低企業稅費等一批改革舉措。
14、執行合同領域,最佳實踐為139天、9.66%費用,北京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加強信息化建設、推進「立審執」提速增效、優化訴訟服務等一批改革舉措。
15、辦理破產領域,最佳實踐為0.8年、10.11%辦理成本、49.87%回收率,廣州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提升專業化水平、壓縮辦理時間、提高破產案件處置效率等一批改革舉措。
16、市場監管領域,北京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完善「一單兩庫一平台」、規范執法檢查活動、創新監管方式、加強信用體系建設等一批改革舉措。
17、政務服務領域,廣州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政務服務標准化、「一網通辦」、「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等一批改革舉措。
18、包容普惠創新領域,北京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鼓勵創新創業、促進人才流動、放寬市場准入、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美麗中國、構建便捷順暢的城市(群)交通網等一批改革舉措。
『伍』 優化營商環境具體舉措
法律分析:一要鼓勵東部地區、省會城市對標國際先進先行先試,支持中西部和東北地區、非省會城市以改革促進營商環境明顯改善。二要推廣「一業一證」「一企一證」「證照聯辦」等創新舉措,催生更多新市場主體,按市場規則運行。三要促進公平競爭,推進政府項目招投標市場化改革,規范中介服務,加大信貸中增加企業融資成本「潛規則」的查處力度。四要著力提升監管效能,放得開又管得住,進一步增強事中事後監管的針對性有效性,推行綜合監管、聯合執法,對涉及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等領域實現全覆蓋重點監管。
法律依據:《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第一條 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營商環境,是指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
第三條 國家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後監管,著力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增強發展動力。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堅持政務公開透明,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
第四條 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協同聯動、完善法治保障,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
『陸』 1-世界銀行營商環境指標體系介紹
1、開辦企業。《營商環境報告》記錄一位企業家要開辦並正式運營一個工業或商業企業時,官方正式要求或實踐中通常要求的所有手續,完成這些手續所需的時間和費用,以及最低實繳資本。
這些手續包括企業家們為獲取所有必要的執照和許可並完成企業及員工應向相關主管機關作出的通告、驗證及注冊所經歷的程序。經濟體開辦企業便利度排名由它們的前沿距離分數排序決定。
這些分數為其構成指標的前沿距離分數的平均值。前沿距離分數說明了一個經濟體離 「前沿」的距離。這些「前沿」通常在每個指標上擁有最有效率的模式或者獲得最高的分數。
2、辦理施工許可證。《營商環境報告》記錄建築行業的企業建設一個倉庫需要辦的所有手續及各項手續所需的時間和費用。
2018年度的《營商環境報告》增添了一項新的指數——建築質量控制指數,評估建築規章的質量,以及質量控制與安全機制、責任與保險制度和執業資格要求的力度。
3、獲得電力。《營商環境報告》記錄企業為一個標准化倉庫獲得永久性電力連接的所有手續,包括向電力企業提出申請並簽訂合同、從電力企業和其他機構辦理一切必要的檢查和審批手續,以及外部的和最終的連接作業。
4、登記財產。《營商環境報告》記錄一個企業(買方)從另一個企業(賣方)購買一個財產,並且把此財產的使用權從賣方轉移到買方,使買方能使用此財產或者用於擴大自己現用的企業、把此財產作為貸款抵押、在必要的時候把此財產賣掉的所有手續。
該報告也評估完成每一項手續所需的的時間和費用。《營商環境報告》也評估各個經濟體的土地行政管理的優劣。該指標涵蓋了五個方面:基礎設施的可靠性,信息的公開程度,地理面積涵蓋,土地糾紛解決,以及平等獲得財產權。
5、獲得信貸。《營商環境報告》通過一組指標衡量擔保交易中借方和貸方的合法權利,通過另一組指標衡量信貸信息的上報。第一組指標描述擔保和破產法中是否有某些特徵使貸款更加便利。
第二組衡量通過徵信服務提供商(如信貸社和信貸登記處)所提供的信貸信息的覆蓋面、范圍和開放程度。經濟體獲得信貸便利度排名由它們前沿水平距離分數的排序決定。這些分數是合法權利指數和信貸信息深度指數的綜合前沿水平距離分數。
6、保護少數投資者。《營商環境報告》用一組指標衡量在利益沖突的情況下少數持股者受到的保護,用另一組指標衡量在公司治理結構中股份持有人的權利。數據來自對公司法和證券法律師的調查,並以證券監管規則、公司法、民事訴訟法以及法庭的證據規則為依據。
少數投資者保護力度指數的排名由它們的前沿水平距離分數排序決定。這些分數是對利益沖突規范的指數和股份所有人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治理指數的綜合前沿水平距離分數。
7、納稅。營商環境報告》記錄一家中型企業在某一特定年份內必須繳納的各種稅項和強制性派款,也衡量因納稅與支付派款以及進行稅後合規而產生的行政負擔。
8、跨國貿易。營商環境報告》記錄了與進出口貨物的物流過程相關的時間和成本。《營商環境報告》衡量了與貨物進出口總過程中的三組程序——單證合規、邊界合規和國內運輸——相關的時間和成本(不包括關稅)。
9、執行合同。該報告以一家當地的初級法院為例來衡量解決一起商業糾紛所耗費的時間和成本及司法程序質量指數,從而評估各個經濟體是否採用了一系列可提升法院系統質量和效率的好的操作。
10、辦理破產。《營商環境報告》研究國內企業破產程序的時間、成本和結果, 以及適用於清算和重組程序的法律框架的力度。辦理破產指標的數據得自對地方破產從業單位對調查的答復,並且通過對有關破產制度的法律法規及公共信息的研究加以驗證。
『柒』 評價一個國家的營商環境主要包括哪些指標
營商環境包括影響企業活動的社會要素、經濟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營商環境是指伴隨了企業從開辦、運營到結束這一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周圍環境和條件的綜合,一個良好的營商環境,能提高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綜合競爭力,是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的經濟實力的體現。
辦理建築許可領域,最佳實踐為6個環節、49.5個工作日、203164元辦理成本,北京等標桿城市探索形成了流程標准化規范化、分類審批監管、優化前期評估、簡化報建流程、縮短驗收時間等一批改革舉措。
(7)營商環境獲得信貸款工作方案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對企業來說,辦事肯定看總體體驗,看最終結果,看付出的整體成本。但政府是有條塊分割的。不同環節串在一起,只要有一個拖後腿,就會影響企業的總體體驗。
在搭建指標體系的時候,又要考慮我們的國情。中國這么大的一個經濟體,又是發展中國家,所以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需要做得更多——在程序性的東西之外,基礎性的工作也要做。
『捌』 獲得信貸是什麼意思
《營商環境報告》通過一組指標衡量擔保交易中借方和貸方的合法權利,通過另一組指標衡量信貸信息的上報。第一組描述擔保和破產法中是否有某些特徵使貸款更加便利。第二組衡量通過徵信服務如信貸社和信貸登記處所提供的信貸信息的覆蓋面、范圍和開放程度。經濟體獲得信貸便利度排名由它們分數的排序決定。這些分數是合法權利指數和信貸信息深度指數的總和。
擴充資料:
世界銀行
借方和貸方的合法權利
有關借方和貸方的合法權利的數據是通過對金融律師的一項問卷調查收集的,並通過分析法律和法規以及有關擔保和破產法的公共信息源加以驗證。通過與調查對象幾次後續溝通,也通過聯系第三方以及咨詢公共信息源,對調查收到的回應進行驗證。通過遠程電話會議或者在所有經濟體內進行實地調查,調查數據得以確認。
合法權利力度指數
合法權利力度指數衡量擔保和破產法保護借方和貸方權利並藉此為借貸提供便利的程度。首先評估各經濟體是否存在一個單一的擔保交易制度。然後採用2個案例情景,案例A 和案例B,來確定如何依法建立、公開和執行非佔有擔保權益。特別強調的是抵押登記機構如何工作(如擔保權登記是可能的)。案例情景涉及到一個擔保借方,即ABC公司;和一個擔保貸方,即BizBank銀行。
在某些經濟體的有關擔保交易的法律框架下,只有案例A或者案例B的情景適用(而不是兩個都適用)。這兩個案例調查的都是有關使用動產擔保的同一組法律法規。
這里對擔保借方(ABC公司)和貸方(BizBank銀行)進行了幾個假設:
ABC是一家國內有限責任公司(或其法律對等組織)。
ABC 公司最多有50名員工。
ABC公司的總部及唯一運營基地設在經濟體最大的商業城市。對於11個經濟體也收集了第二大商業城市的數據。
ABC公司和BizBank銀行都是100%的國內企業。
兩個案例情景也存在假設。在案例A的情景中,作為貸款擔保,ABC公司給予BizBank銀行某動產作為非佔有擔保權益,比如它的機械或者它的庫存。ABC公司想同時保持對擔保品的佔有權和所有權。有些經濟體的法律不允許動產非佔有擔保權益的存在,在這種情況下,ABC公司和BizBank銀行就使用一種受託權益轉讓安排(或者與非佔有擔保權益相類似的一種替代)。
在案例B的情景中,ABC公司給予BizBank銀行一種業務擔保、企業擔保、浮動擔保或者任何擔保,能讓BizBank銀行對ABC公司的組合動產(或者盡可能多的ABC公司的動產)擁有擔保權益。ABC公司則保持對這些資產的所有權和佔有權。
合法權利指數只在它的第一個組成部分考慮其它與動產擔保權益享有同等效用的做法(例如融資租賃或所有權保留銷售),以評估經濟體對擔保交易的法律框架的整合或統一的程度。
合法權利力度指數包括與擔保法里的合法權利有關的10個方面和破產法里的2個方面。法律的以下每條特點得分都是1:
經濟體有整合或統一的擔保交易法律框架,延伸到4個功能等同於動產擔保權益的權益的創設,公示及執行:所有權信託轉讓; 融資租賃;應收款的分配或轉讓;保留所有權的銷售。
法律允許企業轉讓單一類別動產的非佔有擔保權益(比如應收帳款、有形動產和庫存),而不要求對擔保物進行具體描述。
法律允許企業轉讓所有動產的非佔有擔保權益,而不要求對擔保物進行具體描述。
擔保權益可以延伸到將來和以後獲得的資產,並可自動延伸到原始資產產生的產品、收益和替代品。
各種債務和付款義務在雙方之間都能得到擔保,而且擔保協議和登記文件中允許對該債務和付款義務進行一般性描述。
有一個正常運營的動產抵押權登記處或登記機構,具備和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實體皆可用;該登記處地理位置統一,並有一個以擔保債務人姓名為索引的電子資料庫。
抵押登記機構以通知為基礎——登記機構只注冊擔保物權的存在(而非具體文件),並且不對交易進行法律審查。登記機構也公布功能等同於擔保權益的權益。
抵押登記機構具有現代化特徵,例如允許有擔保債權人(或其代表)在線注冊、搜詢、修正及上網取消擔保權益。
當債務人在破產程序之外拖欠付款時,有擔保債權人首先得到賠付(比如,在稅款和雇員要求之前)。
當企業被清算時,有擔保債權人首先得到賠付(比如,在稅款和雇員要求之前)。
當債務人進入由法院監督的重組程序時,有擔保的債權人受自動凍結的限制,但法律條款保護有擔保的債權人的權益,規定有擔保的債權人在特定依據下可免於自動凍結(比如動產沒有被用於持續經營企業的重組或銷售,或者存在損失動產的危險)以及自動凍結的期限。
法律允許雙方在擔保協議中同意貸方庭外執行其擔保權益。法律允許公共和私人拍賣資產,也允許擔保的債權人用資產抵債。
這個指數范圍從0到12,得分越高說明擔保和破產法制定得越利於信貸的獲得。
改革
合法權利力度指數每年跟蹤著有關擔保交易以及破產體系的任何變化。根據對數據的影響,某些變化被歸類為改革,並列入報告營商改革摘要2018/19部分,以確認重大變化的實施。要使擔保交易法全面實施並被《營商環境報告》視為一項改革,一個可登記動產擔保權益的抵押登記處必須被建立。改革分為兩類:那些提高營商便利度的改變和讓營商變得更困難的改變。合法權利力度指標使用兩個標准來識別改革。
改革將包括所有法律和法規上可影響到一個經濟體有關擔保交易法律框架的存在的得分的變化,此框架規范著有關非佔有者的擔保權益(或其功能對等)的建立,公示及執行。每一年,全新的法律以及修訂將被評估,為研究它們是否方便中小企業獲得信貸,以及是否允許這些企業在選擇抵押資產上擁有最大的靈活性。指引,示範規則,原則,建議和判例法被排除在外。
影響合法權利力度指數的改革包括全新或被修正的擔保交易法,破產法,民法,以及任何抵押登記的特點的建立或現代化。例如,引入一項有關抵押登記的法律,而同時也建立起抵押登記系統(擁有著地理集中的位置,統一所有類型的可移動資產以及可通過債務人名稱而搜索到的法人及非法人實體),這代表著1分的增長,也因此將被報告認可為改革。
信貸信息
信貸信息通報的數據是通過2個階段建立起來的。首先,對負責監督銀行業的機構和公共信息源進行調研,以核實徵信服務提供商,如信貸社或者信貸登記處,的存在。第二,在適用的情況下,就徵信服務提供商的結構、法律和相關規則的詳細調查由該機構自己進行。通過與被調查的徵信服務提供商幾次後續溝通,也通過聯系第三方以及咨詢公共信息源,對調查收到的回應進行驗證。通過遠程電話會議或者在實地調查,調查數據得以確認。
信貸信息深度指數
信貸信息深度指數衡量那些影響信貸信息覆蓋面、范圍和開放程度的規則和做法,不論這些信息是由公共信貸機構還是由信用登記處提供的。
信貸社或信用登記處(或兩者一起)的以下8個方面,每個方面的得分都是1:
關於公司的和關於個人的數據都發布。
正面的信貸信息(比如,原貸款額,未償貸款的數量和准時還款的情況)和負面的信貸信息(比如,拖欠還款和欠款發生的數量和欠款額)都發布。
除了來自金融機構的數據,來自零售商和公用事業公司的數據也發布。
發布至少2年的歷史數據。欠款一旦還清就抹去相關信息或者在欠款還清超過10年後仍然發布負面信貸信息的信貸社或信貸登記處這個組成部分上得分為0。
發布在人均收入1%以下的貸款額數據。
根據法律,借方有權利獲取它們在經濟體內的最大的信貸社或信貸登記處的數據。收取借款人1%以上人均收入費用以檢查數據的信貸社和信貸登記處在這個組成部分上得分為0。
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可以在線訪問信用信息(例如網上平台、系統到系統的連接,或二者都有)。
信貸社或信貸登記處信用分數作為一項增值服務,幫助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來評估借款人的信用。
此指數范圍從0到8,數值越高說明可以獲得的信貸信息越多,不論這些信息是從信貸社還是從信用登記處獲得的,這有助於貸款決策。如果信貸社或信貸登記處不營業或者覆蓋少於5%的成人人口,那麼信貸信息深度指數的得分為0。
比如在立陶宛,信貸社和信貸登記處都在營業,且覆蓋率超過了成年人口的5%。兩家機構都是既發布企業信息也發布個人信息(得分為1)。盡管信貸登記處不發布按時還款的數據,但是信貸社既發布正面信貸信息又發布負面信貸信息(得分為1)。盡管信貸登記處不發布來自零售商或公用事業的數據,但是信貸社發布這些數據(得分為1)。兩家都發布至少2年的歷史數據(得分為1)。兩家都發布低於人均國民收入1%的貸款數據(得分為1)。借款人有權利每年一次免費在這兩個機構獲取他們的數據(得分為1)。兩家都向數據用戶提供在線平台訪問資料庫(1分)。雖然信貸登記處不提供信用評分,但是信貸社提供(1分)。將各指標相加得出立陶宛的總得分是8。
信貸社覆蓋面
信貸社覆蓋面報告了截至2019年1月1日在其資料庫中個人和公司的數量,並附有他們最近5年的借貸歷史信息,以及在過去五年沒有借貸歷史但是出借方在2018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1日間向借貸社詢求過信貸紀錄報告的個人和公司的數量。數量用占成年人口的百分比來表示(根據世界銀行《世界發展指標》,成人指的是到2018年,年齡在15至64歲之間的人)。信貸社的定義是:管理金融系統中貸方(個人或公司)信貸信息資料庫並促進貸方的信貸信息交流的私營企業或非盈利機構。。(很多信貸社在實踐中支持銀行業和總體金融監管的活動,盡管這不是它們的主要目標)不直接幫助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進行信息交流的信用調查局不考慮在內。如果沒有信貸社營業,這一項的覆蓋值為0.0%。
信貸登記處的覆蓋面
信貸登記處覆蓋面指標體現了截至2019年1月1日在信貸登記處登記的個人和公司的數量,並附有他們最近5年的借貸歷史信息,以及在過去五年沒有借貸歷史但是出借方在2018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間向借貸登記處詢求過信貸紀錄報告的個人和公司的數量。數量用占成年人口的百分比來表示(根據世界銀行《世界發展指標》,成人指的是到2018年年齡在15至64歲之間的人)。信貸登記處的定義是:由公共部門,通常是中央銀行或銀行監管當局,管理的一個資料庫。該資料庫收集金融系統內借方(個人或公司)的信貸信息,並促進銀行間以及受監管的金融機構間的信貸信息交流(資料庫的主要目的是協助銀行監管)。如果沒有信貸登記處營業,這一項的覆蓋值為0.0%。
改革
信貸信息深度指數追蹤每年信貸社或信貸登記處的信貸信息的覆蓋率,范圍和可訪問性的變化。根據對數據的影響,某些變化被歸類為改革,並列入報告營商改革摘要2018/19部分,以確認重大變化的實施。改革分為兩類:那些提高營商便利度的改變和讓營商變得更困難的改變。信貸信息深度指標使用三個標准來識別改革。
首先,任何可影響經濟體在信貸信息得分的法律,法規或慣例的變化被列為改革。例如,發布正面以及負面的信貸信息的措施,發布公用事業或零售商的信貸信息,或引入信用評分作為增值服務都屬於改革變化。任何使經濟體在本指數的八個特徵內得分上升的變化將被認為改革。一些改革也可能同時影響著兩個或更多的特徵。例如,引入一個可覆蓋5%成年人口的,提供供企業與個人的相關信息的信貸社,也提供正面以及負面的信貸信息以及在線調查的服務。這代表指標得分會提升3分。對比之下,若引入能保證借款人可以在最大的信貸社或信貸登記處訪問其數據的法律,這代表指標得分只會提升1分.
第二,若有變化使得最大信貸社或信貸登記處的覆蓋率超過成年人口5%,該變化也可能被認為改革。根據獲得信貸的方法論,如果信貸社不在運行或覆蓋率不到成年人口的5%,信貸信息深度指數將會得到0分。改革的影響將取決於經濟體信貸報告系統的特性,因為這與指數的八大特徵有關。雖然擴大覆蓋率未達到成年人口的5%不屬於改革,但其影響仍然會被反映在最新的統計數據上。
第三,偶爾信貸信息指數會認可一些對當前數據無影響的法律變化為改革。此選項通常保留給重大的立法變化,例如引進允許徵信機構經營的法律或著保護個人數據的法律。
『玖』 優化營商環境的措施建議
優化營商環境的措施建議如下:
一、司法保障與司法保護相結合。招商引資需要「五湖四海請進來」,來者為客,迎客當需「掃院凈屋」。在現代商品經濟社會中,法治化的營商環境往往是地區良好投資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提倡和依法保護「契約精神」更能讓投資者放心、安心。
二、開門納諫與出門建議相結合。要把市場主體包括企業家在內等各方面的經營者請進來,虛心聽取他們的建議和意見,特別是對涉訴信訪企業等市場主體的信訪訴求,須由一把手親自接待,梳理問題所在,提出解決方案。
三、加強審管聯動,進一步塑造營商服務新形象。積極推進「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完成與政務服務「好差評」系統的對接,全面提高事中事後監管水平。加強窗口從業人員作風整頓,加大紀檢、宣傳、督查等部門與營商環境主管部門聯動力度。
出台企業投資項目全流程辦事指南,推動各級審批服務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實現「標准公布、受理公平、過程公開、結果公示」,著力營造「清、親、諾」營商服務良好環境。
四、推進改革創新,進一步打造營商服務新格局。加快政務服務體系改革,以實現省市縣互聯互通為目標,建立「不打烊」智能服務體系,方便企業群眾辦事,盡量讓企業群眾少跑腿、不跑腿。深化「一窗」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出「互聯網+不動產抵押登記」、企業開辦銀行網點代辦等創新舉措,進一步降低企業、群眾制度性辦事成本。
五、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組織開展涉企收費自查自糾,要求全面落實及時清理規范制度、及時報告公布制度,嚴格執行涉企保證金台賬定期報送制度、投訴舉報及時受理制度。
強化政策解讀,梳理涉企政策核心條款和落地流程圖,在網站和微信公眾號上公布,會同相關單位開展金融服務、稅費減免、就業創業等涉企政策宣講,不斷擴大政策知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