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按揭房可以過戶給直系親屬嗎
法律分析:1.必須是以買賣的形式辦理。有貸款的房產在辦理過戶的時候是需要將剩餘貸款還請才可以辦理的,如果你們的房子買後未滿5年話就有5.55%的營業稅和1%的個人所得稅。直系親屬之間的贈與,以後再賣的時候是不需要繳納20%的稅的,個人所得稅是1%。這樣的話如果辦理贈與是比較合適的。如果房子超過5年了,直接辦理過戶是很省費用的。
2、根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簽訂書面轉讓合同;簽訂合同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管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3.房管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房管部門核審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過戶單;當事人憑過戶單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首先我們先說贈予這個問題,直系親屬之間的贈予只徵收契稅。因為你老公跟他妹妹,或者你跟他妹妹是旁系血親。贈予的話稅費是按照正常房屋買賣來計算的。
其次,有房貸的房子是不能過戶的,你們可以找第三方擔保公司進行撤押,也就是提前結清貸款。再就是請律師,做公證,不過這個是有一定風險的。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 第七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後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申報成交價格;
(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
(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
(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Ⅱ 貸款買的房子,貸款還沒還清,可以贈與給我弟弟嗎
這個是不允許的。你只要再把貸款還清以後才能贈予給你弟弟。因為房本兒寫的是你的名字,也是以你的名字在銀行做的抵押,你的欠款沒有還清,銀行是不會給你解壓的,不會給你解壓,註定房產局也不會給你過戶。只有在銀行做完解壓手續,拿著房本去房產局過戶,房產局才會按贈與的方式寫上你弟弟的名字。
Ⅲ 貸款房子可以過戶給父母嗎
法律分析:房子還在貸款可以過戶。
還在貸款中的房子想要過戶有兩種方法:一是到房屋交易中介公司,交由中介公司辦理,由房屋中介公司先還清債務要回房產證後進行過戶;二是辦理預告登記過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Ⅳ 有貸款的房子可以過戶給父母嗎
【法律分析】
房子還在貸款可以過戶。還在貸款中的房子想要過戶有兩種方法:一是到房屋交易中介公司,交由中介公司辦理,由房屋中介公司先還清債務要回房產證後進行過戶;二是辦理預告登記過戶。子女房產可以過戶給父母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可以依法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其不動產,且處分享有的不動產物權,應當依法辦理登記手續,否則不發生物權變動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二條 處分依照本節規定享有的不動產物權,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未經登記,不發生物權效力。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第六百五十九條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Ⅳ 房屋貸款未還完可不可以贈與直系親屬
未還清貸款是不可以去改名的,因為一定要拿房產證原件去國土部門改名的,所以首先要把貸款還清才可以去更名。(無力償還貸款的可以找擔保公司贖樓再去更名,)改名後再去按揭還掉擔保公司的款就可以了。
建議不要做贈與,贈與的話日後想把房產賣掉會產生20%的個稅的,這個稅是無法避免的,建議做買賣的形式去改名會更好些。
Ⅵ 房子有貸款怎麼過戶給子女
如果房子有父母名義的抵押貸款,是不可以直接過戶給子女的,為此提供了四種解決方案:方法一:父母還清銀行的貸款,取消抵押,然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雙方首先達成產權變更協議,然後在公證處進行公證,辦理房屋評估作價和房屋鑒定,待父母付清銀行貸款後,從銀行取出房產證,解除抵押登記手續。父母子女雙方再根據公證協議書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完成過戶。方法二:父母子女雙方協商,向銀行出具雙方關於房屋產權變更所達成的書面協議。這種方法要徵求銀行的同意。1、若銀行能夠同意產權變更,借款人由父母一方變更為子女一方,銀行會出具證明,在房屋已設抵押權情況下辦理變更登記。此時,父母子女雙方可以向銀行借出房產證,然後攜帶銀行出具的證明、房產證、權屬變更協議、戶口本和身份證等相關房產交易的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產權變更登記手續,順利完成房產過戶。2、若銀行不同意變更,父母子女雙方需要按照方法一進行過戶。先向銀行贖樓,即先將欠銀行的錢還清,如果業主自己資金不夠,可請擔保公司為你贖樓,贖樓後可過戶。方法三:贖樓。父母一方找擔保公司擔保然後把餘款付清,取出房產證,然後辦理過戶登記,之後再由父母一方償還擔保公司的借款。方法四:我國法律不支持簽協議過戶。若是雙方覺得這種方法不好,可以找靠譜的中介公司辦理。父母子女雙方需要先支付一定手續費讓中介墊資進行解貸,父母一方拿到房產證,將房產過戶到對方名下,父母一方或子女一方再進行按揭還中介公司資金。
Ⅶ 按揭購房如何通過直系親屬過戶
按揭商品房直系親屬過戶需要到接收銀行填寫轉按揭申請表;審核通過到原銀行全額還款,到接收銀行簽訂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到房屋抵押登記部門辦理解壓手續和新的抵押手續,將房產證、解押手續和抵押手續一並交給接收銀行。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對逾期的貸款要及時發出催收通知單,做好逾期貸款本息的催收工作。貸款人對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的貸款,應當按規定加罰利息;對不能歸還或者不能落實還本付息事宜的,應當督促歸還或者依法起訴。
第五十三條
貸款人對產權有償轉讓或申請解散的借款人,應當要求其在產權轉讓或解散前必須落實貸款債務的清償。
Ⅷ 按揭房過戶直系親屬
按揭商品房,需要先償還完借款戶,才能把房產過戶到直系親屬名下。如果無法一次還清銀行貸款的,和銀行協商能否辦理貸款更名手續,如果無法辦理的,可以簽訂協議。按揭房,是指上家通過按揭購買、貸款尚未還清的商品房。按揭房的主要特徵是房屋產權抵押給了銀行,產權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
法條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Ⅸ 有房貸過戶給直系親屬
法律分析:直接當買賣的方式過戶給親人即可,手續如下:1、轉按揭。我們簡單直接的一種方法,賣家可利用銀行貸款來繳納剩餘的貸款。但前提是賣方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這樣賣家就可通過抵押向銀行借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進交易完成。據小編所知這種賣家先還清貸款解抵押,然後再與買家進行過戶的方法,買家就不用承擔贖樓風險。2、賣家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餘貸。那如果買家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賣家可利用銀行貸款來繳納剩餘的貸款。但前提是賣方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這樣賣家就可通過抵押向銀行借出一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進交易完成。據小編所知這種賣家先還清貸款解抵押,然後再與買家進行過戶的方法,買家就不用承擔贖樓風險。3、用買方的首付款繳清剩餘貸款。其實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家可以利用買家的首付將剩餘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一步交易。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
(一)尚未登記的不動產首次申請登記的;
(二)繼承、接受遺贈取得不動產權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決定等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權利的;
(四)權利人姓名、名稱或者自然狀況發生變化,申請變更登記的;
(五)不動產滅失或者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
(六)申請更正登記或者異議登記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由當事人單方申請的其他情形。
Ⅹ 按揭商品房直系親屬如何過戶
按揭商品房直系親屬過戶需要到接收銀行填寫轉按揭申請表;審核通過到原銀行全額還款,到接收銀行簽訂新的抵押貸款合同;到房屋抵押登記部門辦理解壓手續和新的抵押手續,將房產證、解押手續和抵押手續一並交給接收銀行。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三十二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借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歸還貸款本息。貸款人對逾期的貸款要及時發出催收通知單,做好逾期貸款本息的催收工作。貸款人對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期限歸還的貸款,應當按規定加罰利息;對不能歸還或者不能落實還本付息事宜的,應當督促歸還或者依法起訴。
第五十三條
貸款人對產權有償轉讓或申請解散的借款人,應當要求其在產權轉讓或解散前必須落實貸款債務的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