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抵押需要什麼材料
所需資料:
1、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購房協議書正本。
3、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拓展資料:
房產抵押范圍
1、房產。房產是指抵押人依法取得的享有所有權或經營權的房屋及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為不動產,房地是不可分離的,房產必然包括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房產,是最普遍的一種房地產抵押物,大部分的房地產抵押均以房產為抵押物。
2、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性質的權利,它是指民事主體對國家所有或者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佔有、使用、收益的權利。土地使用權分為以下四類: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農民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國有農用地使用權、集體農用地使用權。並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均可以抵押。可以抵押的土地使用權范圍如下:
依出讓方式和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就是城鎮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可抵押;
抵押人依法承包並經發包方同意後抵押的荒山、荒溝、荒水、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及其佔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
3、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和在建工程投入的資產所組成的綜合財產。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須是依法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因為只有可以轉讓的在建工程才能通過轉讓實現其價值,從而保證抵押權的實現。
4、已經付清部分或者全部房價的預購的未竣工的商品房。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需要以下條件:
1、對抵押房屋的要求:
房產權明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的條件,可進入房地產市場流通,未抵押;
房齡(房屋竣工日起)與貸款年限相加不能超過40年;
所抵押房屋不在城市改造拆遷規劃內,有房產證和土地證。
2、對借款人的要求:
除有固定住所、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證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之外,還要符合以下條件:
有正當職業穩定的收入來源,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無違法行為和不良信用記錄;
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產作抵押擔保或具有代償能力的第三方保證;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房產抵押貸款流程:
1、借款人在銀行開立活期存款帳戶;
2、准備貸款要求的資料;
3、面簽銀行;
4、銀行報卷和審批;
5、銀行審批通過後,通知借款人審批結果,並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
6、到建委做抵押登記;
7、建委出它項權利證;
8、視情況辦理保險、公證等手續;
9、銀行將貸款直接劃撥到合同約定的帳戶中;
10、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規定還本付息。
B. 個人房產抵押貸款需要哪些資料
個人房產抵押貸款的資料有:購房合同、房產證、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收入證明、子女出生證、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以及其他家庭財產證明。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抵押合同;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C. 房屋抵押需要什麼材料
1、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2、抵押登記申請書;3、抵押合同;4、《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等。
房產抵押貸款需要的材料有: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用於判斷年齡准入及司法介入)
2、婚姻證明(用於判斷抵押物權屬是否清晰);
3、房產證(用於評估,判斷類型、年代、區域准入);
4、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用於判斷經驗類型、年限、司法、關聯准入等);
5、借款人家庭其他房產,(證明資產情況及是否有其他居所)
6、辦公場所使用證明(如房產證、租賃合同等);
7、近半年借款人、配偶個人流水及公司賬戶流水(證明經營情況及流動性);
8、上下游合同(各2份,交易方非關聯公司);
9、公章、法人等;
10、三方支付合同;
11、支付合同中收款人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12、收款人銀行卡正反面照片;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32條規定: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交驗下列文件:
(一)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二)抵押登記申請書;
(三)抵押合同;
(四)《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權證》,共有的房屋還必須提交《房屋共有權證》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證明;
(五)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
(六)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
(七)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1、借款人貸前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並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D. 辦理房屋抵押貸款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抵押房子貸款需要的材料有:房產證;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包括所有共有財產權證明;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收入證明;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為提高房子抵押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法律依據】
《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E. 房產抵押貸款需要哪些材料
房屋抵押貸款分為向銀行貸款和向銀行之外的其他金融機構貸款,向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的,因為各貸款企業要求不同,無相對固定的統一標准,下面是向銀行抵押貸款所需要的資料:
1.房產證。房屋抵押銀行貸款中房產證、土地證是必須要給銀行抵押的。
2.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包括所有共有財產權證明。
3.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包括所有共有財產權的戶口本。
4.權利人的婚姻證明(結婚證或民政局開具的未婚證明)。
5.收入證明。這個證明對房屋抵押銀行貸款的貸款成功情況以及最高的額度有比較大的影響。
6.如房產證權利人有未成年兒童,請提供出生證。
7.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
8.為提高房子抵押貸款通過率,請盡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財產證明。如另處房產證、股票、基金、現金存摺、車輛行駛證等等。
9.如果是企業貸款的,就需要提供:營業執照正本及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正本,稅務登記證,基本戶開戶許可證,貸款卡,公司章程,法人身份證及公司其他股東身份證,企業銀行對帳單,上年度財務報表,近三個月財務報表,董事會決議,公司情況介紹及用款說明。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本辦法所稱抵押人,是指將依法取得的房地產提供給抵押權人,作為本人或者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本辦法所稱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繼續建造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
《城市房地產抵押登記管理辦法》第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
(一)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
(二)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
(三)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
F. 企業抵押貸款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一、申請企業抵押貸款需滿足的基本條件:
1、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代碼證等。2、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無不良信用記錄。3、公司注冊與營運1年以上,最近一年年營業額是貸款額的3倍以上。4、申請企業抵押貸款需提供的材料:
二、企業基本資料:
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稅務登記證、開戶許可證、法人身份證 公司章程 驗資報告 貸款卡(正反面復印)。2、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3、企業經營資格/資質證書(沒有不需提供)。
三、企業財務資料:
1、納稅證明。2、企業財務報表。
四、企業經營資料:
1、近半年銀行對賬單。2、企業近半年中的幾張主要發票。
五、抵押資料:
1、抵押保證:房地產權證 個人需要:戶口本,結婚證。2、原來的銀行抵押借款合同(沒有的不需提供,有按揭的安排墊資解押)。3、信用查詢授權書。4、以及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資料。
法律依據:《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第二十四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G. 辦理房屋抵押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的資料有:
1、《個人抵(質)押循環貸款額度申請表》;
2、有效身份證明材料;
3、職業證明材料和收入證明材料;
4、學歷及技術等相關證明;
5、抵質押物權屬材料及估價文件;
6、其他可以證明個人資信情況的材料;
7、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六條
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商業銀行應當對保證人的償還能力,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和價值以及實現抵押權、質權的可行性進行嚴格審查。經商業銀行審查、評估,確認借款人資信良好,確能償還貸款的,可以不提供擔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H. 房屋抵押貸款需要准備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房屋抵押貸款需要准備什麼資料:1、按銀行要求提供基本的資料(房產證、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收入證明及單位執照副本復印件、銀行對賬單),另外還要提供貸款用途的說明及相關材料。如房產內還有銀行貸款,請提供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2、進行房產評估、貸前調查、審批。一般評估3個工作日,材料齊全後一般3-7個工作日可以批復。3、批貸後銀行做抵押登記的網申、列印蓋章手續需1-3個工作日左右。4、和銀行抵押登記代理人一同去房屋所在區縣建委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5、抵押登記完畢後,銀行持項權利證書1-3個工作日內給您發放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四十八條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連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
第四十九條 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
第五十條 房地產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
I. 辦理房屋抵押貸款需要什麼材料
辦理房產抵押貸款需要提供下列材料:房產證、權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權利人及配偶的戶口本、所有共有財產權的戶口本、權利人的婚姻證明、收入證明、子女出生證、原貸款合同及最後一期的銀行對帳單以及其他家庭財產證明。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第二十五條借款人應當填寫包括借款金額、借款用途、償還能力及還款方式等主要內容的《借款申請書》並提供以下資料:一、借款人及保證人基本情況;二、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上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借款前一期的財務報告;三、原有不合理佔用的貸款的糾正情況;四、抵押物、質物清單和有處分權人的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及保證人擬同意保證的有關證明文件;五、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六、貸款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