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真實過戶套取公積金安全嗎
法律分析:不安全,騙取公積金屬於違法犯罪行為,根據詐騙罪來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條 第一款 使用欺騙手段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⑵ 非法套取公積金貸款有什麼後果
不要這樣說嘛,公積金的提取都是有一定的條件的,既然能夠拿出來那麼肯定是合規的,只是操作方法不同罷了,所以談不上非法不非法的,別瞎想了。
⑶ 真房產過戶套取公積金違法嗎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公積金套現主要存在幾個方面的風險:
一、中介機構提取完公積金後,有可能會攜款潛逃,竹籃打水一場空。
二、違法套取公積金被發現後可能會影響以後的公積金貸款。而對於單位或者個人違法套取公積金而偽造、變造、買賣公文、證件、印章,還涉嫌刑事犯罪,情節嚴重的,最高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就是對於個人違規提取行為,一旦被發現,公積金管理中心可以依法追繳,而之前交給中介機構的「中介費」也將會打水漂。上文提到的陳先生,不僅損失了中介費,也受到了3年內限制提取公積金的處理。
所以,找人代取公積金,很有可能得不償失。建議慎重選擇,依照規定提取公積金。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建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3、租賃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一定比例的;
4、離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職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的;
⑷ 騙取公積金貸款是否構成犯罪
法律分析:騙取公積金是違法行為,不構成犯罪,具體的處罰方式各地有自己的規定,可以參考當地的公積金管理規定。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全文》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⑸ 騙取住房公積金是犯罪嗎
①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租賃等違規提取行為:市公積金中心將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違規提取資金並取消該職工一定時限內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市公積金中心將相關信息依法納入個人徵信系統;
②協助或自行造假進行違規提取的機構和人員:嚴肅處理並依法向社會公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③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違法所提款額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罰款;
④以欺騙手段違法提取他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責令限期退回違法所提款額,並可處違法所提款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⑹ 虛構購房合同辦理公積金貸款屬於騙取貸款罪么
目前對於騙取住房公積金的沒有法律明確規定,
但是可以肯定我國目前沒有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視為金融機構,他是具有一定行政管理只能的機構,他不能直接從事金融業務,所有的金融業務必須為他其他的國有金融機構進行。
所以騙取貸款罪是不適用的,但是這種行為可以定性為詐騙罪。
騙取貸款罪,有如下幾點,一是以欺騙的收到,騙取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而是給金融機構和銀行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
⑺ 假房屋產權證提取公積金構成什麼罪名 (法律)
假房屋產權證提取公積金構成詐騙罪。
法律分析
詐騙公私財物,也就是公積金,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以欺騙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職工,在全額退款2年之日起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情節嚴重的,在全額退款5年之日起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貸額度不超過正常申請額度的50%;住房貸款有累計逾期6期以上(含6期)記錄的職工,在貸款結清2年之日起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情節嚴重的,在貸款結清5年之日起才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的職工,公積金中心將保留不良誠信記錄5年,期間不受理其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涉嫌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相關單位證明、印章的,移送公安機關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