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南寧公積金貸款額度
具體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公積金貸款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計算方法如下: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額度的,【(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其中貸款成數根據購建修房屋的不同類型和房貸套數來確定;
按照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計算的貸款額度,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額度不得高於職工申請貸款時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公積金貸款,為職工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2萬的按2萬計算;
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5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申請貸款時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繳存補充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最高限額70萬元。
❷ 2017年人民幣貸款增加了近13.53萬億元嗎
據報道,1月13日發布了2017年12月金融統計數據報告,報告顯示,12月末,廣義貨幣(M2)余額167.68萬億元,同比增長8.2%。
其中,短期貸款增加1.63萬億元,中長期貸款增加6.38萬億元,票據融資減少1.58萬億元;非銀行業金融機構貸款減少3183億元。12月份,人民幣貸款增加5844億元,同比少增4600億元。
希望中國的經濟可以保持健康的增長!
❸ 2017年公積金貸款額度最少是多少
公積金貸款的額度跟卡里余額有關系。
可貸公式為: 貸款職工月計繳公積金額÷貸款職工公積金繳存比例×還貸能力系數(目前為0.45)×12×實際可貸年限。 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帳戶存儲余額是掛鉤的,目前的倍數最高已經從15倍放寬到40倍,如果按貸20萬元(不包括補充公積金貸款額度)計算,住房公積金帳戶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儲余額。另外,借款人申請貸款前還須連續6個月繳存住房公積金。
貸款對象:
按規定連續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達6個月(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開戶時間距貸款申請時間滿180天,繳存賬戶狀態正常,按月連續繳存時間滿6個月,不含補繳)及以上的職工,在購買自住住房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
貸款基本條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記錄良好,符合公積金貸款審核標准;
3、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時歸還公積金貸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實購房行為,且除住房商業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外,該購房行為一般發生在一年以內;所購住房權屬清晰、手續合法齊全且無法律糾紛;
5、無尚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6、同意以所購住房進行貸款抵押,或以國債、銀行定期存單、有價證券等管理中心認可的方式提供擔保;
7、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應當有相當於購買住房價格的20%或以上的自籌資金。
(3)南寧2017年貸款余額擴展閱讀:
公積金貸款額度是指個人在使用公積金貸款時所能申請的最大貸款金額。只有具有當地城鎮常住戶口、建立住房公積金制6個月以上並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為購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才可享受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和貸款最高限額四個條件來確定,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❹ 南寧:二套房貸款首付比例降為30%,最高額度為60萬元
2月1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南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實施細則》,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個人貸款實施細則》明確,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70萬元,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60萬元。
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住房價值的20%,即可貸額度不高於住房價值的80%。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住房價值的30%,即可貸額度不高於住房價值的70%。
公積金貸款支持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條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在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城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在職職工,且戶籍地在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范圍內的,購買南寧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可向南寧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個人貸款實施細則》明確,南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
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別獨立計算其貸款額度後再合並加總。
公積金繳存余額指借款申請人在南寧公積金中心申請貸款時的個人賬戶余額,借款申請人配偶在本市或異地正常繳存公積金的,其個人賬戶余額可以關聯計算貸款額度。繳存余額倍數為10倍。
繳存時間系數按借款申請人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的時間確定: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於6個月和23個月時,繳存時間系數為0.8;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於24個月和35個月時,繳存時間系數為1;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於36個月和59個月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2;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為60個月及以上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5。
風險防控系數根據申請貸款時南寧公積金中心的資金運用率(指南寧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余額占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確定:資金運用率不超過85%時,風險防控系數為1;資金運用率超過85%但不超過90%時,風險防控系數為0.9;資金運用率超過90%但不超過95%時,風險防控系數為0.8;資金運用率超過95%時,風險防控系數為0.7。資金使用率以南寧公積金中心向社會公布的上一年年度報告為准。
舉例來說,職工賬戶余額在申請貸款的時候是有3萬元,繳存余額倍數為10,繳存時長3年,也就是36個月,對應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2,目前南寧公積金中心的風險防控系數是1,那麼這個職工可以申請到的最高貸款金額是36萬元。如果這名職工已婚,配偶也繳存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是2萬元,繳存余額倍數為10,繳存時長60個月,對應的繳存時間系數是1.5,配偶可以申請到的最高貸款額度就是30萬元。兩人分別計算的貸款額度可以進行加總,這個家庭最高可以申請到66萬元的貸款額度。此外,每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按上述計算公式計算後還需根據住房價值、首付款比例、還貸能力系數、信用狀況等規定綜合評估借款申請人實際情況,取最低值確定(向下取整為1000元的整數倍)。
公積金貸款期限最短1年,最長為30年,以整年計算,且貸款到期日不超過借款申請人法定退休時間。借款申請人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5年以上的,貸款期限可以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後1年至5年。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解讀表示,《個人貸款實施細則》與現行公積金貸款政策相比的主要變化在於:取消最低月還款額的限制要求,在以往實行的貸款政策下,每一筆貸款的最低月還款額有限制要求,借款申請人收入越高,需要承擔的月還款額也就越大,相應的貸款年限就要縮減,還款壓力較大。《貸款實施細則》中取消了最低月還款額的限制,有利於借款申請人根據自己的收入情況選擇適合的貸款年限,降低了還款壓力。
放寬再交易住房及商轉公貸款對房齡的限制條件,申請再交易自住住房貸款或商轉公貸款的,所購住房房齡不能超過30年。自住住房的房齡以工程竣工永久性質量責任標牌的竣工時間或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原始檔案顯示的登記時間為依據。在符合其他貸款申請條件的情況下,家庭有兩套住房同時使用商業貸款的,可以任意選擇其中一套住房申請商轉公貸款,不區分購買的先後順序。
完善了部分貸後變更事項。在還款期間內,經借款人申請,南寧公積金中心審批同意後,可以對原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約定的部分內容進行變更和補充,主要內容包括還款賬戶變更、還款方式變更、貸款期限變更、抵押人變更、擔保人變更、聯系信息變更和其他變更。
通過第三方機構提供擔保,公積金貸款可實現(預)抵押辦結即可放款。
❺ 我可以申請南寧公積金貸款到桂林買房嗎
根據桂林公積金中心發布的《關於調整桂林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市公積金規〔2017〕1號)》規定:
1、取消異地公積金貸款;
2、交滿6月變為2年;
3、付首套20%變30%,二套30%-40%;
4、貸款額度(余額不多的情況下)幾乎減半。
那麼,如果因工作調動住房公積金從異地轉移到桂林,但在桂林住房公積金繳交的時間未滿24個月,可否申請貸款?
信用管家:需要將異地公積金轉移桂林,兩地繳存時間可以銜接上,合並計算不間斷繳存滿24個月可以申請貸款。
另需提供異地公積金繳存明細。
❻ 南寧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法律分析:南寧公積金貸款新政策:
1、首套/二套公積金貸款額度提高:首套房最高可貸70萬元(比之前多了10萬元);二套房最高可貸60萬元(比之前多了10萬元)。
2、調整貸款額度計算方式。新政策的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
3、取消房屋面積限制。新政仍然是「認房又認貸」,但認房的標准,只看房屋套數,不看房屋面積。目前執行的政策是:
首套及首次:指名下無房無貸款,第一次買房,第一次用公積金,面積不限定。
二套首次,即此前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要求現個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且建築面積120_(認房)。在購買第二套房且建築面積144_時,可使用公積金貸款。
二次公積金貸款,即此前已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要求公積金貸款需結清(認貸),目前無房或只有一套房,建築面積120_,在購買第二套房且建築面積144_時,可使用公積金貸款。
注意,這里是指全國范圍使用公積金的次數。
新政取消了房屋面積限制,此前的房屋面積多少,購買第二套房的面積大小,都放鬆了限制。
4、取消房屋面積限制。新政仍然是「認房又認貸」,但認房的標准,只看房屋套數,不看房屋面積。目前執行的政策是:
首套及首次:指名下無房無貸款,第一次買房,第一次用公積金,面積不限定。
二套首次,即此前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要求現個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且建築面積120_(認房)。在購買第二套房且建築面積144_時,可使用公積金貸款。
二次公積金貸款,即此前已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要求公積金貸款需結清(認貸),目前無房或只有一套房,建築面積120_,在購買第二套房且建築面積144_時,可使用公積金貸款。
注意,這里是指全國范圍使用公積金的次數。
新政取消了房屋面積限制,此前的房屋面積多少,購買第二套房的面積大小,都放鬆了限制。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❼ 中國建設銀行廣西區分行經營情況
中國建設銀行廣西區分行
【概 況】
2003年,中國建設銀行廣西區分行(簡稱「建行廣西區分行」)服務於南寧市區的有民主、朝陽、新城、桃源、園湖、江南、城北、高新等支行及廣西區分行營業部,全轄區共有機構網點112個,員工3107人。年末,南寧市區全口徑存款余額比年初增長7.1%,貸款余額比年初增長14.9%。票據業務持續穩定發展,累計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業務19.6億元,票據貼現業務7.2億元。國際結算量比上年增長18%,結售匯業務比上年增長33%。年內,積極開展創建文明單位活動,取得明顯成效,獲全國「青年文明號」3個,總行「青年文明號」8個,被新命名為全國文明單位1個�江南支行江南分理處獲全國「巾幗文明示範崗」,成為2003年全市金融系統惟一獲此榮譽的單位。
【市場拓展】
2003年,建行廣西區分行強化業務發展規劃和營銷指引,加強客戶經理渠道建設,開展「百佳客戶經理」活動,有效實施差別化營銷策略,調整和優化區域、行業、產品和客戶結構。加快產品和服務創新步伐,創新和推廣再交易個人住房貸款、福費廷、國際保理、國海龍卡聯名卡、代客國債回購等產品。全年貸款余額日均增長19%,純新發放優質貸款創歷史新高。積極拓展政府、證券、保險公司等客戶,大力營銷造價咨詢業務、證券基金、銀行卡、速匯通、電子銀行及各項代理業務,中間業務的全行牽動力度不斷加大,中間業務凈收入同比增長23.4%。
【人事與激勵約束機制改革】
2003年,以建行廣西區分行本部的機構整合為突破口,全面啟動人事與激勵約束機制改革。一是調整和優化高級管理人員配置,穩步推進專業技術崗位職務、經辦崗位職務改革。二是推進員工住房分配貨幣化,著手實施企業年金制度、醫療保險制度的各項准備工作。三是加大員工素質置換和減員增效力度,年末大專以上學歷員工占員工總數的76.3%。四是進一步推進機構網點的撤銷、搬遷調整工作,年內撤並機構網點38個。同時,推進扁平化管理,深化守押體制改革,做好機構網點升格工作。
【不良資產清理處置】
2003年,建行廣西區分行各級行成立領導小組和辦事機構,全面推進不良資產清理、處置、消化工作。一是落實責任制,實行政策傾斜。二是抓住信貸類和非信貸類不良資產兩條主線,分類指導,多元化處置,確保各項不良資產均衡壓縮。三是狠抓「百行、千項、萬戶」(清理不良率高的銀行100家,整理出重點項目、大中型項目1000項,清理劣質的芝麻戶1萬戶)壓逾盤活工作,把「芝麻戶」(不良資產在100萬元以下的客戶)的清理退出作為工作一個側重點。四是舉辦和參與資產推介會,採取立體營銷策略。五是對信貸資產質量進行實時監控,將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和惡化之前。年末處置各類不良資產9.8億元,其中不良貸款余額壓縮4.47億元。
❽ 南寧: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額提至60萬元
1月19日,澎湃新聞從廣西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悉,南寧現就制定《南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實施細則》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公示時間30天。《實施細則》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社會公眾如有意見或建議,可於2022年2月15日前進行反饋。
《實施細則》徵求意見稿提出,南寧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從60萬元提高至70萬元,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從50萬元提高到60萬元;近五年內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等情形,個人徵信信息存在不良記錄,信用卡近一年內連續逾期2 期(含)以上等多種情況不予貸款;支持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條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等。
1月15日,國家統計局公布2021年12月份70個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變動情況,南寧新房環比下降0.2%,同比上漲1.7%;二手房環比下降0.4%,同比下降1.9%。南寧新房價格已經連續5個月下降;二手房價格已經連續6個月下降。另據克而瑞數據顯示,南寧2021年12月份房價為12923元/平方米;2021年南寧商品住宅成交均價13093元/平方米。
廣西北部灣六城可在南寧購房申請貸款
根據《實施細則》,在南寧公積金中心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可向南寧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在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城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在職職工,且戶籍地在南寧市、北海市、欽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范圍內的,購買南寧市行政區域內自住住房,可向南寧公積金中心申請公積金貸款。
《實施細則》明確,南寧每筆公積金貸款的可貸額度由南寧公積金中心按照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貸款額度計算公式、住房價值、首付款比例、還貸能力系數、信用狀況等規定進行測算,綜合評估借款申請人實際情況後,取最低值確定(向下取整為1000元的整數倍)。
南寧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規定的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為:首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70萬元,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為60萬元。公積金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執行,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在貸款還款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貸款額度計算公式為: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繳存余額×繳存余額倍數×繳存時間系數×風險防控系數
繳存時間系數按借款申請人連續正常繳存公積金的時間確定:1.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於6個月和23個月時,繳存時間系數為0.8;2.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於24個月和35個月時,繳存時間系數為1;3.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介於36個月和59個月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2;4.當連續正常繳存時間為60個月及以上的,繳存時間系數為1.5。
風險防控系數根據申請貸款時南寧公積金中心的資金運用率(指南寧公積金中心公積金貸款余額占公積金繳存余額的比率)確定:1.資金運用率不超過85%時,風險防控系數為1;2.資金運用率超過85%但不超過90%時,風險防控系數為0.9;3.資金運用率超過90%但不超過95%時,風險防控系數為0.8;4.資金運用率超過95%時,風險防控系數為0.7。
兩人及以上借款申請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別獨立計算其貸款額度後再合並加總。
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實施細則》明確,公積金貸款支持繳存職工家庭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條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購買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借款申請人在南寧市行政區域(鐵路分中心的借款申請人在購房所在地的行政區域內,以下統稱「本行政區域」)無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認定為購買首套住房,執行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南寧對認定為購買第二套住房,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包括(一)借款申請人在本行政區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二)借款申請人在本行政區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國范圍內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並已還清的;(三)借款申請人在本行政區域無住房但在全國范圍內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並已還清的;(四)借款申請人購買危舊房改造住房還建項目的,如在本行政區域有兩套(含)以上住房或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並已結清的,執行第二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不受住房套數限制。
認定為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情形,則不予貸款,包括(一)借款申請人在本行政區域內有兩套或以上住房的;(二)借款申請人在全國范圍內使用過兩次或以上公積金貸款的。
《實施細則》規定,借款申請人申請貸款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貸款:
(一)個人徵信信息存在以下不良記錄之一的:1.當前貸款逾期的,或擔保人代償的;2.貸款或貸記卡近一年內連續逾期2 期(含)以上的;3.貸款或貸記卡近兩年內連續逾期3期(含)以上的;4.貸款或貸記卡近五年內累計逾期12 期(含)以上的;5.存在呆賬、核銷、止付、被強制執行等的;6.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二)近五年內存在提供虛假資料、虛假承諾等情形的;
(三)因違規使用住房公積金被取消提取、貸款資格未達到規定年限的;
(四)所涉及的違規使用住房公積金情形正在查辦階段或不執行行政執法案件責令整改、處罰或處理決定的;
(五)存在其他可能影響公積金貸款安全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