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貸款的錢可以取出來嗎
公積金貸款之後錢還可以取出來,因為公積金貸款一旦審批成功,與個人賬戶裡面的錢是沒有多大關系的,畢竟每個月還款可以用公積金裡面的錢還,也可以用自己別的資金來還,因為還款的是銀行卡,而不是個人公積金賬戶。
用公積金貸款,是使用個人的公積金賬戶申請貸款,條件是連續繳納半年以上的公積金,個人還款能力夠,信譽佳等,申請貸款之後每個月按時還款即可,這是眾所周知的道理,申請貸款之後若是再滿足提取的條件,還是可以申請提取的。
拓展資料:
公積金提取的條件: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出境定居的;償還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資收入5%的;生活困難,正在領取城鎮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遇到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進城務工人員,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等等。
公積金貸款是指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享受的貸款,國家規定,凡是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均可按公積金貸款的相關規定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其中山東臨沂市9縣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將由20萬元提高至30萬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三部門發文,包括放鬆公積金貸款條件、推進異地貸款、降低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其中,連繳6個月的職工即可申請公積金貸款(現行為12個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聯合發布通知稱,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積金貸款買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Ⅱ 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嗎
貸款後不能提取公積金的。用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即使個人賬戶仍有餘額也不能辦理公積金提取。如果公積金在還完貸款後仍有餘額可以申請增加每月還款額度。如果想提取公積金,只有在還清公積金貸款後,滿足以下條件,才可以提取: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以住房公積金為資金來源,向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發放的定向用於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專項住房消費貸款。職工購買的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經濟適用房、私產住房、集資建造住房、危改還遷住房和公有現住房。
貸款額度: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上限計算公式是: 貸款職工月計繳住房公積金額度÷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0.45×12×實際可貸年限
公積金貸款額度一般要求不超過房屋總價的70%,且一般都有上限限制。
貸款期限:最長可達30年。
貸款利率:
(1).從2008年12月23日起,提高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利率,5年(含)以下貸款由現行年利率3.51%調整為3.33%;5年以上貸款由現行年利率4.05%調整為3.87%。
(2).2008年12月22日(含12月22日)前受理並簽訂合同的按調整前利率執行,2008年12月22日以後受理並簽訂合同的貸款,按照調整後利率執行。
2008年12月23日前發放的未到期貸款,從2009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的規定執行。
【法律依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Ⅲ 公積金貸款之後余額還能提取嗎
首先告訴大家,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
只有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才能將個人公積金賬戶資金取出。各地關於公積金提取的政策規定略有不同,具體情況建議咨詢當地公積金管理中心。
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Ⅳ 公積金貸款完了可以取裡面的錢嗎
法律分析:
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住房公積金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需要符合相應的提取條件,通常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在12個月後可以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或收據等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住房公積金是由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的,單位和職工所繳存的住房公積金費用均存入在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當中,歸繳存者個人所有,因此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可以提取出來,但是提取住房公積金有條件限制,通常只有滿足以下條件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2、離休、退休;出國定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注銷住房公積金賬戶,將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一次性全部提取;3、辦理了住房貸款,目前正在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4、如果是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了家庭收入的規定比例,那麼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5、公積金繳存者本人或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那麼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醫療保險報銷後的費用。6、滿足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的其他提取條件。綜上所述,只要符合住房公積金提取的條件,那麼在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後也是可以申請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衍生問題:
住房公積金個人怎麼提取 用戶可以前往當地住房公積金中心,在窗口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或者可以通過支付寶、當地社保APP等軟體來快捷提取公積金。實際上,很多地區都開放了網路提取公積金的業務,用戶只需要進入公積金提取頁面,提交申請,之後就可以快速提取公積金。公積金主要指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Ⅳ 已辦理公積金貸款,公積金余額還能提取出來嗎
可以余額提取出來。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的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離休、退休的;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出境定居的;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總結:該條例第25條規定,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Ⅵ 使用公積金貸款後還可以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是可以提取的,不過要符合相應的條件。一般公積金貸款後,可在12個月後憑借房管部門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款發票或收據等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月供(不能超過公積金余額)。
以下為住房公積金可提取的情況: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拓展資料:
一、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
1、單位經辦人到銀行服務網點領購《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現金(轉賬)支票;
2、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按照規定向單位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單位核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現金(轉賬)支票,並加蓋預留印鑒,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管理中心集中戶的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攜帶相關證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業務大廳或區縣分中心管理部櫃台申請;
3、職工按照規定攜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和相關證明材料到銀行服務網點(區縣分中心管理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4、工作人員審核職工提供的資料合格後,為職工辦理提取審核,列印《受理回執》交職工確認,將《受理回執》的一聯和證明材料原件交給員工;
5、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聯名卡儲蓄賬戶。
二、住房公積金提取的相關要求規定:
1、職工選擇按年提取還貸的,首次申請提取額度為貸款發放日至提取日已還本息額及申請提取之日起12個月的應還本息額,以後提取每次間隔期為12個月。
2、職工以住房公積金提前歸還全部貸款本息的,可以在歸還貸款本息前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提取額度不超過應歸還的貸款本息。申請時提供借款合同、還款存摺或卡(最新還款清單)、貸款銀行出具的最新貸款余額表、職工本人有效的收款賬戶。
Ⅶ 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可以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裡面的余額可以提取,條件如下: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2、離休、退休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4、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
(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注銷登記;
(二)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
(三)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第三十五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督促受委託銀行及時辦理委託合同約定的業務。
受委託銀行應當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有關的業務資料。
Ⅷ 公積金貸款後帳戶余額還在不,以後可以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首先會將帳戶內余額還貸,當公積金賬戶內資金不夠還貸時,需要貸款人籌集其他款項,來償還貸款和利息,此時公積金賬戶內當然沒錢了。當償還貸款後,公積金賬戶內尚有餘額時,到你退休後,還可以領取這部分剩餘款項。甚至按規定,只要你符合條件,在償還首次公積金貸款後,相隔大約半年到一年後,可以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購房。
Ⅸ 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後,公積金裡面的錢能取出來嗎
當你的房子每一年都在還房貸的時候,每一個自然年都是可以提取公積金一次。一般是直接去當地的公積金中心去進行處理。或者去網上進行辦理。
Ⅹ 住房公積金貸款後可以提取嗎
公積金貸款後余額可以提取。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提取公積金余額,但是需要所在單位核實並出具證明。職工持該證明去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三日內作出決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第二十五條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