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積金余額對貸款額度的影響
法律分析:正常情況下,公積金裡面的余額越多,能夠貸款的額度也高,但是這個額度也是有封頂的。公積金貸款額度是跟公積金余額成一定的正比。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B. 公積金賬戶余額影響貸款額度嗎
公積金賬戶余額會影響貸款額度,因為最終能夠拿到多少的額度,得看你的公積金賬戶裡面有多少錢,比如廣州的公積金貸款額度=賬戶余額×8+月繳存額×到退休年齡月數。湖南省公積金貸款額度=賬戶余額乘以15。
一、公積金賬戶裡面的余額是否影響貸款額度
公積金賬戶裡面的余額是否影響貸款額度需要看當時的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全文》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二、相關規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全文》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公積金賬戶余額1萬能貸10-20萬左右。
一般來說,個人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0-20倍。這要看你是哪裡的,年紀多大等因素。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政策細則,同一樣的條件,在不同的地方,最高貸款額度可以相差好多倍的。
三: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
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要根據還貸能力、房價成數 、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貸款最高限額來綜合考慮。四個條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貸數額。
C. 公積金取款後會影響公積金貸款嗎
公積金提取之後對購房貸款的審批是沒有影響的,但是對貸款額度是有一定影響的。公積金提取之後是會影響到後期的貸款額度的,因為有些城市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根據賬戶余額計算的。
為了避免自己日後無法進行公積金貸款,用戶在提取公積金之前,可以先撥打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咨詢清楚後再進行公積金提取。
拓展資料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長沙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貸款的條件是:單位在職職工簽訂勞動合同3年期以上(或連續3年簽訂1年期勞動合同);正常連續按月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借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登記和保險;提供當地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及所屬分中心同意的擔保方式;同時提交銀行要求的相關文件,如購房合同或房屋預售合同、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公積金繳存的證明等。
貸款條件
1.只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才有資格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沒有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職工就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參加住房公積金制度者要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即申請貸款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時間不少於六個月。因為,如果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行為不正常,時斷時續,說明其收入不穩定,發放貸款後容易產生風險。
3.配偶一方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配偶雙方均不能再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因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滿足職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時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種"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貸款申請人在提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除必須具有較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外,沒有尚未還清的數額較大、可能影響住房公積金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當職工有其他債務纏身時,再給予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就很大,違背了住房公積金安全運作的原則。
5.公積金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辦理組合貸款的,公積金貸款和商業性住房貸款的貸款期限必須一致。
D. 公積金賬戶里的錢除了可以用 會影響到貸款額度嗎
法律分析:公積金賬戶余額是不會影響貸款額度的,只要公積金正常繳存,就可以貸款。如果要用的公積金貸款的話,主要看的公積金基數,一般銀行都是看的基數來給做一個信用貸款的放大多少倍的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條 住房公積金的存、貸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經徵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E. 國管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賬戶余額有關系嗎
一、公積金賬戶中的余額不會影響貸款額度,所以根據您的情況可以正常辦理貸款
二、國管公積金的貸款額度還要綜合貸款成數以及最高貸款額兩個因素,最終以三者中的最低者為准。
國管公積金貸款的最高額度:
貸款成數決定--幾套購房決定貸款成數(同市屬)
需要在打網簽之前就要讓借款人試算貸款額度。(在客戶有用國管公積金購房意向時便可以咨詢具體額度)
試算個人貸款具體額度,滿足的條件:
(1)主借款人到場
(2)提供主借款人本人身份證或夫妻雙方身份證,均為原件
試算個人貸款具體額度方式:
(1)北京市東城區美術館後街8號即北京中醫醫院對面建行東四支行
(2)咨詢電話:84014115
(3)登錄國管公積金官方網站http://www.zzz.gov.cn/index.jsp,注冊賬號,點擊貸款額度試算。
目前國管公積金暫停評級,所以首套最高貸120萬元,二套最高80萬元;
上述三者取其低者為最終貸款金額。
希望以上答復對您有所幫助,望採納,謝謝~
F. 公積金提取了以後會影響以後貸款嗎
法律分析:會對貸款買房有影響。
提取公積金對後期買房的影響:
如果只是提取過公積金,而沒有使用公積金貸款,那麼名下無房買房使用公積金貸款,可以按照首套房貸的標准辦理。但是,如果您愛人之前已經用過公積金貸款,雖說您自己提取公積金不佔用公積金貸款的,但是由於整個家庭之前使用過一次公積金貸款,同時這也是購買的二套房,屬於二套房貸,首付少6成。
根據上述兩種情況,我們可以看出公積金貸款認定的標准和提取公積金貸款是無關的,也就是如果要想按照首套公積金貸款買房,必須是(家庭)名下無房無公積金貸款記錄。
但是,雖然提取公積金不影響公積金貸款的次數,但是對於公積金貸款也是同樣有影響的接的就是影響了公積金貸款的額度。
以商品房為例,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高可以貸款到60萬,第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高額度為60萬元扣減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後的差額。且在貸款還清前,不能以其他住房再申請公積金還貸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G. 提取公積金會影響貸款額度嗎
您好,您這種情況,主要看您的公積金貸款是市屬公積金還是國管公積金,如果是市屬公積金您提取後對於貸款沒有影響,如果您是國管公積金,提取後會影響貸款額度,具體貸款金額您需要到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網站去填寫您的信息來試算額度,希望能幫到您。
H. 提取了公積金會影響公積金貸款嗎
公積金提取之後對購房貸款的審批是沒有影響的,但是對貸款額度是有一定影響的。
公積金提取之後是會影響到後期的貸款額度的,因為有些城市公積金貸款的額度是根據賬戶余額計算的。
為了避免自己日後無法進行公積金貸款,用戶在提取公積金之前,可以先撥打當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電話咨詢清楚後再進行公積金提取。
(8)國管公積金提取余額影響貸款額度擴展閱讀: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辦法,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救急。2014年,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貸款職工負擔。
2015年,《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於5%,不得高於12%。201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統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執行,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18年9月17日,北京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每繳存一年可貸10萬元,繳存12年可以貸到最高的120萬元。2019年10月23日,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不再提交紙質提取申請書。
主要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主要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