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貸款前須知!父母做共同還款人條件有這些!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需要通過貸款來購買房屋、汽車等等。對於自身還款能力不足的人來說,往往需要請父母來作為自己的共同還款人。那麼,父母做共同還款人條件有哪些呢?在這里,為大家介紹一下有關情況。『貳』 兒子貸款父母來做擔保行嗎,要什麼手續么
父母擔保可以,還要看你貸款額的多少,如果十萬以上需要公務員擔保,十萬以下沒必要。到期如數歸還,銀行會有一個評級,一到三級,如果評上三A就是信譽用戶,下次貸款就容易了。手續需要你自己和擔保人的身份證和復印件.自己的戶口本和結婚證。下次不用擔保人出面也可以放款。
(2)房貸貸款父母做擔保人需要什麼擴展閱讀:
貸款擔保是信用擔保機構的主要業務,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分散銀行放貸、企業融資可能產生的風險,起到保證信用貸款安全、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貸款擔保的主要形式:
1、流動資金貸款擔保。流動資金貸款是為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流動資金不足而發放的貸款。這種貸款的特點是貸款期限短(一年以內)、周轉性較強,融資成本較低,是客戶使用最為頻繁的貸款。為流動資金貸款進行的擔保稱為流動資金貸款擔保。
2、固定資產貸款擔保。企業購置機器設備、技術更新改造、購地建房、房地產開發、基本建設投資需要資金,向銀行申請貸款所提供的擔保。
3、銀行票據貼現擔保:是企業(持票人)在商業匯票未到期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為其提供的擔保。主要有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擔保、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擔保等。
『叄』 買房貸款父母做擔保人
如果要你父母做擔保人,房貸擔保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房貸擔保人需要有常住戶口或長期居留身份。
2、房貸擔保人需要有穩定的收入和工作,其個人/企業徵信要良好,還要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
3、房貸擔保人需要自身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3、房貸擔保人需要自身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4、房貸擔保人需要在貸款銀行有儲蓄賬戶或者是公積金賬戶;且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須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買首期付款。
特殊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擔保人
『肆』 大學生買房父母擔保需要什麼材料
如果要你父母做擔保人,房貸擔保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1、房貸擔保人需要有常住戶口或長期居留身份。2、房貸擔保人需要有穩定的收入和工作,其個人/企業徵信要良好,還要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3、房貸擔保人需要自身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4、房貸擔保人需要在貸款銀行有儲蓄賬戶或者是公積金賬戶;且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須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買首期付款;5、房貸擔保人如果是擔保公司的話,還需要有債權方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而具備了上訴條件之後的擔保人,還需要提供自己的婚姻狀況證明、個人/家庭收入證明、公司資產證明等等具備能證明自己有還款能力的材料。
『伍』 如何用父母的房子做抵押貸款
貸款所需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貸款申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以上內容參考:人民網-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
『陸』 房貸父母擔保成功率
房貸父母擔保成功率比較高。買房時父母可以做擔保人,但銀行對父母年齡有一定限制,父親年齡不得高於65歲,母親年齡不得高於60歲。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保證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保證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一、如果要用戶父母做擔保人,房貸擔保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房貸擔保人需要有常住戶口或長期居留身份。
2、房貸擔保人需要有穩定的收入和工作,其個人/企業徵信要良好,還要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
3、房貸擔保人需要自身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4、房貸擔保人需要自身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5、房貸擔保人需要在貸款銀行有儲蓄賬戶或者是公積金賬戶;且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須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買首期付款。
二、特殊規定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用戶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用戶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
綜上所述,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一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有義務保證全部債權的實現。
『柒』 父母擔保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一般需要:1.擔保人的身份證以及復印件;
2.擔保人的戶口本以及復印件;
3.擔保人的結婚證以及復印件;
4.擔保人的工資卡復印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捌』 父母做擔保貸款買房
法律分析:房貸擔保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房貸擔保人需要有常住戶口或長期居留身份。
2、房貸擔保人需要有穩定的收入和工作,其個人/企業徵信要良好,還要具備一定的還款能力。
3、房貸擔保人需要自身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3、房貸擔保人需要自身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4、房貸擔保人需要在貸款銀行有儲蓄賬戶或者是公積金賬戶;且存款余額占購買住房所須金額的比例不低於30%,並以此作為購買首期付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玖』 買房子父母擔保啥要求
從目前來看,由於房子的價格過於高昂,導致銀行貸款的要求越來越高,很多人由於條件不足,需要找人為自己擔保,而最為常見的就是父母為其擔保,那麼買房子父母擔保啥要求呢?下面就隨小編一起去看看吧,相信會給您帶來不一樣的見解。
買房子父母擔保啥要求
首先擔保人要有本地常居戶口或者長期居留身份;然後擔保人需要有一份穩定工作或者收入,個人徵信要良好,具有一定的還款能力;最後購買者要有購買住房的合約或協議,需要在貸款銀行有儲蓄賬戶。
買房擔保人有哪些風險
1、對於擔保人來說,銀行會要求其經濟基礎良好,具有償還貸款的能力,同時還會要求擔保者在借款者沒有能力償還時,承擔還款的責任,所以如果為他人做擔保,存在著幫借款者還貸的風險,當然如果借款者能夠按期還本息的話,通常是沒有很大的影響。
2、如果說為他們做擔保,可能還會影響到自己的信用記錄,因為借款中的月供額會顯現在擔保者的信用記載中,如果說在擔保時期,借款者逾期了,這時就會使得擔保者的信譽變得不良,另外擔保者如果想要在擔保時期申請其它貸款,存在被銀行拒絕的風險。
3、最後為他們做擔保,一定要謹慎,應當要清楚借款人的經濟實力,是否能准時還月供,信用程度怎麼樣等等,假如說被擔保者的還貸能力越強,信用越好,則說明存在的風險越低。
小結:以上關於買房子父母擔保啥要求,買房擔保人有哪些風險就介紹到這里了,希望對您提供一些幫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裝修知識,可以關注齊家網相關資訊。
『拾』 貸款父母擔保需要什麼手續
商業貸款的材料:學歷證明、收入證明、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工作證、身份證、戶口本、單身證明。必須提供收入證明。父母近一年的銀行流水,以及簽擔保協議。父母需要提供收入證明,存摺或者退休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零九條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是,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第四百一十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第四百一十一條依據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條規定設定抵押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一)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未實現;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解散;
(三)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四)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