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自己不知道的情況下,被別人用自己的信息拿去作擔保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不知情被擔保的情況下擔保合同的效力是無效的或可撤銷的,更談不到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分析
擔保是指當事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為促使債務人履行債務實現債權人的權利的法律制度。擔保通常由當事人雙方訂立擔保合同。擔保活動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擔保是需要在擔保人知情並且完全自願同意擔保條款的基礎之上簽訂的,才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才會被稱作為擔保人。如果在當事人不知情的情況下,以欺瞞、哄騙、以假亂真的方式進行私下操作的將不受到法律的認可,此時的擔保合同也是無效的,因此不會承擔法律責任。
擔保的范圍有:
1、保證擔保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保證責任。
2、抵押擔保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抵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3、質押擔保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實現質權的費用。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4、留置擔保范圍: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留置物保管費用和實現留置權的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② 本人不知情被貸款做擔保人
法律分析:擔保人是債權債務中除債權人和債務人之外的第三人,替債務人做擔保,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可以代其償還的保證人。從這里角度來理解,我們應當知道,作為擔保人,不能只是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意就生效的,必須徵得擔保人的同意,擔保人自願承擔擔保責任,那麼該擔保行為才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就可以簽訂擔保合同,那麼很明顯擔保人的權益就無法得到保障。因此如果是未知情況下成為了貸款擔保人,那麼該份擔保對未知的擔保人是不發生作用的,擔保人也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③ 不知情的情況下做了擔保人怎麼辦
法律分析:有證據證明的,得到法院支持的,無效。
擔保只要具有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所以,擔保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擔保,那麼需要去搜集能夠證明自己確實不知情的證據,然後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在收集證據時遇到困難的,可以尋求律師的幫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④ 2004年在本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別人在農村信用社貸款被做為擔保人我應該怎麼辦
與信用社協商,不要求你承擔擔保責任就行了。
協商不成的話,可以報警或者向法院起訴。
處理過程中注意保留和收集證據,以備後用。
如果案件已經法院判決,則要看判決內容是否要求你承擔相應的責任,法院審理中是怎樣給你送達的相關法律文書有無違反程序的情況。
必要時可以委託律師代理申請再審,要求撤銷對你不利的判決。
建議先找當地的律師詳細咨詢一下,可以多找幾家律所咨詢,然後根據情況結合律師的建議予以處理。
⑤ 不知情貸款擔保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擔保只要具有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因為擔保是合同,只要簽訂了擔保合同,如果擔保合同的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解除,擔保人就必須承擔擔保責任。連帶保證中,債權人使用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自身意願的情況下,簽訂保證合同,可被視為無效合同,保證人無需承擔保證責任。為了督促債權人行使權利,在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的情況下,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經過六個月,債權人都沒有要求擔保人還款的,那麼擔保人就不需要再承擔保證責任。所以,擔保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擔保,那麼需要去搜集能夠證明自己確實不知情的證據,然後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在收集證據時遇到困難的,可以尋求律師的幫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四)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五)意思表示真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⑥ 貸款不知情被擔保怎麼辦
當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擔保,當事人需要去搜集能夠證明自己確實不知情的證據,然後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在收集證據時遇到困難的,可以尋求律師的幫助。
【法律依據】
根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