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有什麼風險嗎
公積金貸款擔保可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不同形式的擔保人承擔不同的風險和責任。
1.一般擔保人:與房管公積金簽訂擔保合同時無連帶擔保責任的,為一般擔保。一旦貸款人違約,或無法償還欠款,甚至逃跑、失去聯系,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中心將要求擔保人協助聯系貸款人還款。它不會讓擔保人償還貸款人,但可能會影響擔保人的信用。
2.連帶責任擔保人:如果擔保人在簽訂擔保合同時同意承擔連帶責任,則存在一定的風險,主要分為兩個方面:
1) 貸款人逾期不還款的,擔保人應當按照連帶責任向貸款人還款。如果貸款人不幸去世,所有貸款將由擔保人承擔。如果無法償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2) 貸款人的負債也包括在擔保人的負債中,這將影響擔保人處理的銀行業務金額。
拓展資料:
一、 公積金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是什麼
事實上,保證人的條件與公積金申請人的條件基本相同:
1.擔保人年滿18歲,無精神疾病、殘疾等;
2.擔保人是貸款所在地的本地人或雇員,有固定的工作和穩定的收入;
3.保證人應連續繳納公積金至少半年,累計繳納不少於1年;
4.擔保人未申請公積金貸款,無其他大額債務;
5.在申請人還清貸款前,擔保人不得提取公積金或申請公積金貸款;
6.擔保期限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減去擔保人的年齡。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的注意事項
1.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行償還貸款,擔保人無需擔心,但借款人借款金額和月供款一般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中。
2.當擔保人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擔保的債務將被視為他自己的債務。通常,貸款機構會將其計入債務,這可能會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金額。
❷ 自己的住房公積金借給別人貸款買房對本人有什麼影響
還真沒有聽說過將自己的住房公積金賬戶里的金額借給別人貸款買房的,目前對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傾向是夫妻共同為購置的不動產可以提取各自單位和個人繳納、扣繳的住房公積金月匯交金額,還真沒有聽說將住房公積金借給非夫妻姻親關系以及與子女購房的操作的。人要是將住房公積金借給別人購房後,再次購房就不能享受首套房利率的優惠,而且各地對動用住房公積金的次數有限制的,通常只能動用兩次。
❸ 我用自己的住房公積金為別人做擔保對自己有什麼影響嗎
將公積金作為他人擔保購房用對本人的影響就是貸款人不還款時,自己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不知道給別人做住房擔保的情況,就不會有影響。
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知道了有為別人做擔保的情況,可以和被擔保人一起到所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查詢了被擔保人的還款有無逾期後,如果還款情況正常,就可以按照程序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並且貸款額度不受影響。
如果被擔保人的還款情況不正常,有逾期不還的問題,則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
(3)用自己公積金給別人貸款擔保有什麼風險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不要人情擔保。在訂立擔保合同時,擔保人礙於情面,對被擔保人缺乏應有的資信調查,盲目簽訂擔保合同,
不要行政命令擔保(或稱領導干預擔保)。這種擔保違背自願原則,在是否設立擔保、採用何種形式擔保、擔保多大范圍的債務這些問題上不是由當事人商定,而是在領導幹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預的情況下設定的,容易產生糾紛。
不要無知擔保。有些人對被擔保人的主體資格不做審查,對擔保范圍、責任期限、責任方式也沒明確約定,便盲目在擔保合同上蓋章,還說什麼「反正自己貸款自己還,我只不過蓋個章辦個手續而已」,等到出了問題,才如夢方醒。
❹ 為別人擔保,住房公積金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將公積金作為他人擔保購房用對本人的影響就是貸款人不還款時,自己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不知道給別人做住房擔保的情況,就不會有影響。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❺ 我給別人做了公積金擔保,為什麼我用公積金貸款買房會受影響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擔保人的保證方式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兩種。
一般保證,債權人只有先向債務人提起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償還債務時,才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
連帶保證,債務到期後,債務人不歸還借款時,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兩種擔保都是要承擔責任的,當為他人做擔保時,貸款機構會以擔保審查為由查詢用戶個人徵信報告。因此,在擔保人自己申請公積金貸款時,金融機構是能夠查詢到相關信息的。
如果被擔保人信譽良好,一直按時還款,沒有逾期出現。那麼對擔保人沒有影響。
如果被但保人還款記錄差,信用不良,那就會給擔保人在申請房貸時帶來不小的影響。作為擔保人,是要負連帶責任的,被擔保人記錄差,信用不良,金融機構會認為存在擔保人代償的風險,會影響擔保人的信用和負債率。所以房貸有很大的幾率會被拒絕。
❻ 幫人有公職金貸款做擔保有什麼風險
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擔保人,那將從此與被擔保人一起承擔公積金貸款一切風險的連帶責任。被擔保人不償還貸款,或逾期未償還,都是由作為連帶責任人先予以償還該貸款。如果被擔保人正常還款,保持良好的信譽,對擔保人就沒有影響,也不影響買房。不能用房產證更換擔保人。
公積金貸款擔保可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不同形式的擔保人承擔的風險和責任不同。
1、一般擔保人:
如果在和住房管理公積金簽訂擔保合同時,沒有約定連帶擔保責任,這種就是一般擔保。
一旦貸款人出現違約,或者欠款不還,甚至是跑路失聯,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中心會讓擔保人協助聯系貸款人,讓其還款。而不會讓擔保人給貸款人還款的,不過可能會影響擔保人的信用。
2、連帶責任擔保人:
如果擔保人在簽訂擔保合同時,約定的是連帶擔保責任,這就會有一定的風險,主要分為兩個方面:
1)貸款人逾期不還款,擔保人按照連帶責任為貸款人還款,要是貸款人不幸身亡,那麼這筆貸款就會全部落到擔保人身上,要是不還款,嚴重的話還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2)貸款人的負債也會計入擔保人的負債中,會影響擔保人辦理銀行業務的額度。
總之,作為公積金貸款擔保人,是會有一定的風險的,所以不要輕易給人擔保,如果要擔保也一定要了解清楚被擔保人的信用狀況和經濟還款能力再做決定。做擔保後,可以從自己的徵信報告上了解貸款的還款情況。
3、貸款擔保人要承擔代替借款人償還借款及利息的風險。
擔保責任按以下方式承擔:
1)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於清償借款時,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拍賣擔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該抵押物的變現價值優先獲得清償。
2)貸款人提供保證擔保的,在債務人不能償還借款時,擔保人負有代為向債權人清償的責任。這種情況下,擔保人的所有財產都應當用於承擔保證責任。
3)擔保人的責任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❼ 做公積金擔保人影響
法律分析:做公積金擔保人影響:如果作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擔保人,那麼將從此與被擔保人一起承擔公積金貸款一切風險的連帶責任。被擔保人不償還貸款,或逾期未償還,都是由本人作為連帶責任人先予以償還該貸款。如果被擔保人正常還款,保持良好的信譽,對自身就沒有影響,也不影響自己買房。不能用房產證更換擔保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