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中介公司投訴能賠償嗎
能賠償的。可以向當地銀監局或者金融辦進行投訴。滿足以下條件的可以對該公司進行投訴:1、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2、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非法吸收或變相吸取公眾存款的;3、小額貸款公司工作人員使用非法手段催債或者指使他人非法催債的;4、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的實際利率超過司法解釋。
⑵ 小額貸款公司信貸員如果款項收不回來要賠償嗎還是扣工資承擔的風險大嗎
如果貸款回收不回來,一般公司會有考核機制,比如說扣除績效工資等等。小額貸款公司的信貸員一般都會有風險金,這個風險金可以是你在入職的時候繳納的,也可能是每個月從擬的績效工資裡面扣除一部分出來作為風險金。這個風險金為你貸款出現風險作為賠償准備,如果你的貸款回收的很好,這些錢最後還是你的。
⑶ 對於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 銀監會如何規定的
有兩種截然不同觀點,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不允許在稅前全額扣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即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部分允許在稅前扣除,超過的部分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另一種觀點認為: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允許在稅前全額扣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第八條的規定,即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主管稅務機關從擴大稅基的角度出發,大多堅持第一種觀點。納稅人從節約稅收成本的角度出發,則認為第二種觀點更加符合稅收的公平性原則,有效地避免了重復征稅。筆者更傾向於第二種觀點,理由如下:
一、小額貨款公司屬於金融企業或准金融企業
《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指導意見》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是指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其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金融企業是指執行業務需要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包括執業需取得銀行業務許可證的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從金融企業的定義來看,小額貸款公司不受金融監管部門監管,沒有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不允許吸收公眾存款和不允許辦理結算業務,因此,小額貸款公司應該屬於非金融企業。但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的條件、審批過程、經營范圍、內部管理制度等都是比照金融企業的規范和要求,它與一般工商企業的設立條件、審批過程、經營范圍、內部管理制度明顯不同。與金融企業相比,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監管機關是地方 *** 下屬的金融辦,例如安徽省人民 *** 出台的《安徽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管理辦法(試行)》特別要求當地人民銀行、銀監局參與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審批和日常監管。由此可見,小額貸款公司事實上就是一種金融企業或者是一種准金融企業。筆者認為: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企業或者是准金融企業,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就應按照《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即非金融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允許稅前全額扣除。
二、小額貨款公司的利息收入屬於合法收入並依法納稅
小額貸款公司是依法經地方 *** 批准設立的企業法人,主要從事小額貸款業務及相關業務。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的原則進行經營,自主確定貸款利率,但上限不得超過人民銀行公布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下限不得低於人民銀行公布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收入依法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
三、企業支付給小額貸款公司利息取得了合法、有效的憑據
當前,大多數中小企業普遍面臨著融資難,融資渠道不暢等問題,這些企業很難從國有控股的商業銀行或股份制銀行獲得貸款,不得不承擔超過同期同類金融企業貸款利息的2-3倍利息,從小額貸款公司實現融資。這種表面上「自願、平等」的借貸關系,卻掩蓋著中小企業的難言之隱。企業因生產經營活動需要,從小額貸款公司取得借款,支付借款利息,並從小額貸款公司取得合法票據。若主管稅務機關堅持認為這些中小企業支付小額貸款公司的借款利息只能按同期同類貸款利息在稅前扣除,超過部分不允許稅前扣除,這更加重了中小企業稅收負擔,與稅收合理性、公平性的原則是嚴重相背離的,這也成為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一種稅收障礙。
再換個角度看,小額貸款公司收到高於周期同類貸款的利息,已經依法繳納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借款企業將超過同期同類貸款的利息在稅前扣除,並沒有減少稅收收入。相反,若超過同期同類貸款的利息不允許在稅前扣除,而進行納稅調整,這就意味著同一筆收入在小額貸款公司和借款企業同時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上是一種重復征稅。
綜上所述,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頒布施行後大量涌現的新的企業類型,它究竟屬於金融企業還是非金融企業,這是小額貸款公司的「利息支出能否稅前全額扣除」爭論關鍵點。筆者建議主管稅務機關應盡快出台相關法規,明確這類企業的性質,否則,將引起稅、企之間不必要的爭議,也給主管稅務機關自由裁量權的發揮提供了空間,不利於納稅人對《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遵從度的提升。
可以在當地的銀行申請辦理。
小額貸款申請條件:
1、為年滿十八周歲中國大陸居民;
2、有穩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經營地點;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4、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作為炒股,賭博等行為。
5、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小額貸款辦理流程:
1、向當地銀行或者貸款機構提交申請;
2、准備貸款所需的各種資料;
3、面簽銀行或貸款機構;
4、銀行審核貸款人資質;
5、審核通過、成功放款。
近日,上海市 *** 辦公廳公開了9月份制定完成的《上海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辦法》(下稱《監管辦法》),該監管辦法提高了上海市新設小額貸款公司准入門檻,和8月份銀監會等四部委公布的「網貸新規」(《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精神一致,強調小額分散。
《監管辦法》中稱,為貫徹落實市委、市 *** 有關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本市「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根據銀監會、人民銀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該辦法已於10月1日開始實施。
2008年的銀監會23號文中規定,小額貸款公司若為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則不低於100萬元。此次上海發布的地方《監管辦法》中對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等方面進行了更加嚴格的規定。
上海市新發布的《監管辦法》中規定,試點期間,新設小額貸款公司原則上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主要為眾創空間內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的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可適當降低至人民幣1億元)。
《監管辦法》同時規定,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來源必須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一次足額繳納,不得以借貸資金和他人委託資金入股。並且支持規范經營、運行良好且需要補充資本的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
一家位於浦東新區的上海小額貸款公司高管告訴界面新聞記者,《監管辦法》規定的新設公司注冊資本金不低於2億元,以及對經營風險控制的有關規定,稍高於現存上海小額貸款公司平均規模,提高了行業的准入門檻,有利於行業規范化,提升行業整體競爭力。
《監管辦法》稱,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為企業法人,注冊地且住所在本市,管理規范、信用良好、實力雄厚,凈資產不低於1億元、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連續三年贏利且利潤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
《監管方法》中還提出,對由大型互聯網服務企業發起設立、主要開展網上小額貸款業務,以及由境內外知名金融機構(或金融控股集團)發起設立、引入小額信貸先進技術的小額貸款公司,可從持股比例、企業名稱等方面予以進一步支持,但應相應提高對其貸款「小額、分散」等方面的監管要求。申請成為小額貸款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與其履行職責相適應的金融知識和從業經驗。
根據央行9月30日發布的數據,2016年三季度小額貸款公司統計數據報告,截至2016年9月末,全國共有小額貸款公司8741家,貸款余額9293億元,貸款余額平均為1.06億元;上海市共有122家小額貸款公司,貸款余額195.8億元,平均為1.60億元,高於全國水平。
上海市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辦法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 *** 有關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對本市「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根據銀監會、人民銀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試點要求
按照市委、市 *** 統一部署,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結合區域經濟規模、特色及市場需求,科學合理規劃小額貸款公司的機構數量、布局結構,著力營造公平競爭、風險可控的市場環境。
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堅持「積極試點、有序推進,建章立制、嚴格准入,明確職責、規范運行,監管有力、防範風險」的原則,切實為本市「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二、准入資格與運營要求
(一)准入資格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為企業法人,注冊地且住所在本市,管理規范、信用良好、實力雄厚,凈資產不低於1億元、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連續三年贏利且利潤總額在3000萬元以上。
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來源必須真實合法,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一次足額繳納,不得以借貸資金和他人委託資金入股。試點期間,新設小額貸款公司原則上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2億元(主要為眾創空間內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服務的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可適當降低至人民幣1億元)。支持規范經營、運行良好且需要補充資本的小額貸款公司增資擴股。
小額貸款公司應具有合理的股權結構。單個主要發起人及其關聯方合並持股不超過80%,與主要發起人無關聯關系的一般發起人不少於兩個,單個股東持股不得低於1%。主要發起人股權三年內不得轉讓、質押,其他股東一年內不得轉讓、質押。
對由大型互聯網服務企業發起設立、主要開展網上小額貸款業務,以及由境內外知名金融機構(或金融控股集團)發起設立、引入小額信貸先進技術的小額貸款公司,可從持股比例、企業名稱等方面予以進一步支持,但應相應提高對其貸款「小額、分散」等方面的監管要求。
申請成為小額貸款公司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與其履行職責相適應的金融知識和從業經驗。
(二)運營要求
1.資金來源
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為股東繳納的資本金、捐贈資金,以及來自不超過兩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融入資金,融入資金余額不超過資本凈額的50%。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可按本市相關規定創新融資方式,擴大可貸資金規模。
2.資金運用
小額貸款公司業務范圍為發放貸款及相關的咨詢活動,原則上在本市范圍內經營。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應堅持「小額、分散」原則,鼓勵小額貸款公司面向所在區的「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服務,著力擴大客戶數量和服務覆蓋面。同一借款人的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資本凈額的5%。小額貸款公司不得向股東及其關聯方發放貸款。
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市場化經營,貸款利率上限放開,但不得超過司法部門規定的上限。具體浮動幅度,按照市場原則自主確定。
3.風險控制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發起人承諾制度,公司股東應與小額貸款公司簽訂承諾書,承諾自覺遵守公司章程,參與管理並承擔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公司法》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結構,明確股東、董事、監事和經理之間的權責關系,制定穩健有效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健全貸款管理制度,明確貸前調查、貸中審查和貸後檢查,防範信貸風險。小額貸款公司應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完善貸款損失准備計提制度,確保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始終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蓋風險。
小額貸款公司應加強內部控制,建立健全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真實全面反映企業業務和財務活動。同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時向公司股東、主管部門、向其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有關捐贈機構披露財務、經營、融資等信息,必要時向社會公開披露。向小額貸款公司提供融資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融資信息及時報送小額貸款公司所在區縣 *** ,並跟蹤監督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的使用情況。
小額貸款公司應建立符合要求的業務信息系統,並根據有關規定和市、區主管部門的監管要求,將其接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切實遵守人民銀行徵信系統數據報送和查詢相關規定。
三、工作機制與批准程序
(一)工作機制
完善上海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推進小組(下稱「市推進小組」),由市 *** 分管領導擔任負責人,成員單位包括市金融辦、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監局、市工商局、市農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 *** 法制辦、市商務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地稅局。
市推進小組的主要職能,一是統籌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二是審定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區;三是協調解決小額貸款公司試點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四是指導區縣 *** 及相關部門做好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工作。
市金融辦為本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主管部門,除承擔市推進小組日常工作外,其主要職能為,一是負責受理區試點申請;二是負責復審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等事項;三是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年度分類評價;四是督促區縣 *** 及相關部門做好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日常監督管理和風險處置工作。
開展試點的區縣 *** 的主要職能,一是負責篩選本轄區的試點對象,預審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申請;二是對小額貸款公司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其服務「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情況進行測評;三是承擔小額貸款公司試點風險防範與處置責任。
(二)批准程序
1.區試點申請及批准
有試點意向的區縣 *** 向市金融辦遞交試點申請書。試點申請書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1)背景情況介紹。包括區域經濟金融及「三農」、科技創新和小微企業情況;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試點工作方案。內容包括試點組織領導,負責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報初審、日常監管、服務測評、風險處置的具體部門;符合相關條件及有申報意向的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的基本情況;其他發起人及股東的基本情況;試點步驟與工作安排;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
(3)風險處置承諾。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對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情況進行日常監管,定期檢查,負責處置小額貸款公司違規、違法經營產生的不穩定因素,承諾承擔風險防範與處置責任。
市金融辦審核區試點申請書後,報市推進小組審定。經市推進小組審定試點的區縣 *** ,應對本地區符合相關條件及有申報意向的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進行篩選,並報市推進小組。
2.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申請及批准
經試點區縣 *** 篩選的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應向所在地區縣 *** 遞交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申請材料,包括:
(1)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申請書。內容包括小額貸款公司的組織形式、擬定名稱、擬注冊資本、擬注冊地、業務范圍等。
(2)公司設立方案。內容包括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步驟和時間安排;注冊資本、股東名冊及其出資額、出資比例;公司章程草案及管理制度,包括業務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風險監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擬任高管人員簡歷、身份證復印件等。
(3)股東基本情況。主要發起人按照規定提供詳細情況及有關資料。企業法人投資人須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經審計的財務報表,並滿足無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的條件;自然人投資人須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個人簡歷、入股資金來源證明,並滿足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犯罪記錄和不良信用記錄的條件;其他社會組織須提交相關資格證明材料。
(4)責任承諾書。股東承諾自願出資入股小額貸款公司,資金來源真實合法;上報申請材料真實、准確、完整;自覺遵守國家、本辦法和本市相關規定,遵守公司章程。
(5)法律意見書。律師事務所出具法律意見書,內容包括小額貸款公司出資人及關聯情況,公司設立情況,以及是否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6)營業場所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證明文件。
(7)公安、消防部門出具的營業場所安全、消防設施合格證明。
(8)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9)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10) *** 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部分材料,可在預審後提供。
區縣 *** 在收到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發起人遞交的申請材料的15個工作日內,完成預審。
試點區縣 *** 將通過預審的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申請材料和預審意見上報市推進小組。市推進小組徵求有關成員單位意見後,由市金融辦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同意與否的決定。
3.工商登記
小額貸款公司申請人憑市金融辦批准批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營業執照。此外,還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當地公安機關、上海銀監局和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報送相關資料。
4.變更等事項
小額貸款公司在本市范圍內設立分支機構以及變更、終止等事項,參照小額貸款公司設立的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
四、監督管理與問題處理
(一)監督管理
除市推進小組、市推進小組各成員單位、各試點區縣 *** 分別履行有關職能外,區縣 *** 應明確具體職能部門,對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管理、內部控制、資產質量、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關聯交易以及是否符合本辦法要求、公司章程等方面情況實施持續、動態監管,牽頭進行現場檢查;定期接收小額貸款公司財務、經營、融資等信息,並及時向市推進小組報告;每季度向市推進小組報告小額貸款公司經營等基本情況;每年度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業績、內部控制、合規經營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提交市推進小組。
(二)風險處置
小額貸款公司應接受社會監督,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資。
小額貸款公司在經營過程中若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由所在地的區縣 *** 責令改正;情節特別嚴重的,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批准設立小額貸款公司的;
2.未經批准變更的;
3.資金來源、運用違反相關規定的;
4.拒絕或阻礙主管部門檢查監督的;
5.不按照本辦法規定上報有關情況的;
6. *** 規定的其他情況。
五、扶持措施
試點區縣 *** 和市 *** 有關部門可對小額貸款公司制定相應扶持措施。
市金融辦會同上海銀監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等組織開展對試點區縣和小額貸款公司的政策宣傳和試點培訓。
對合規經營、信用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由市推進小組優先向銀行業監管部門推薦,按照有關規定,將其改造為村鎮銀行。
六、其他
(一)本辦法未盡事宜,依據《指導意見》等規定執行。
(二)本辦法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30日。
小額貸款公司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監督管理,規范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行為,保障小額貸款公司穩健運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銀監發2008〕23號)要求,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小額貸款公司,是指依法在本省境內由自然人、企業法人或其他社會組織出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注冊並從事小額貸款業務的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經營活動和監管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小額貸款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以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民事責任。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或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第四條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和政策,在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開展業務,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擔風險。合法的經營活動受法律保護,不受任何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五條 青海省金融工作辦公室應當建立健全促進全省小額貸款公司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全省小額貸款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州(地、市)金融工作辦公室負責本轄區小額貸款公司的准入、退出的初審工作和日常監管、風險處置。
第六條 小額貸款公司的名稱由行政區劃、字型大小、行業及組織形式依次組成,其中行政區劃指州(地、市)、縣級行政區劃的名稱,行業表述應當標明「小額貸款」的字樣,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名稱應當符合我省工商企業注冊的有關規定。未經批准,任何公司名稱中不得標注「小額貸款」字樣,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利率不定,可以在當地的銀行申請辦理。
小額貸款申請條件:
1、為年滿十八周歲中國大陸居民;
2、有穩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經營地點;
3、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4、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作為炒股,賭博等行為。
5、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小額貸款辦理流程:
1、向當地銀行或者貸款機構提交申請;
2、准備貸款所需的各種資料;
3、面簽銀行或貸款機構;
4、銀行審核貸款人資質;
5、審核通過、成功放款。
申請貸款建議通過正規渠道:例如農行,網捷貸定義是指農業銀行現金方式向符合特定條件的農業銀行個人客戶發放的,由客戶自助申請、快速到賬、自動審批、自助用信的小額消費貸款。申請條件(一)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60周歲,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證件。 3.我行電子銀行客戶,且持有我行頒發的安全認證工具。(目前只支持二代K寶客戶) 4.信用狀況良好, 5.不存在未到期的「網捷貸」貸款額度,不存在未結清的「網捷貸」貸款余額。 6.收入穩定,具有按期償還信用的能力。 7.貸款用途合理、明確
申請網捷貸貸款額度為3000元—30萬元;貸款額度有效期為30天,借款人需在額度有效期內使用貸款,貸款額度不可循環申請、審批、放款幾分鍾以內就可以完成
⑷ 高管未經股東會同意私蓋公章為私人借款作擔保 公司應當賠嗎
根據《公司法》第十六條、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應根據公司章程,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同意」,那麼公司高管在未經股東會同意的情況下,私蓋公章為自己的借款提供擔保,法院會認定公司賠償嗎?
2009年時,周貴金和王老五、黃太興、仁有錢等七個人共同成立了錢泰多金融小貸股份有限公司,以幾人實際持有的泰有錢擔保公司、興錢盛投資公司、有百萬工貿公司等15家公司作為名義股東持股。周貴金擔任公司總經理、董事。
錢泰多金融小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正值民間借貸活躍,周貴金等投資人賺了很多錢,全部都投入到公司的發展中,公司發展一片鼎盛,說是日進萬金,躺著賺錢都不過。
2013年受到經濟行情的影響,周貴金的個人資金出現了問題。於是,不得已找到張六順借錢過渡,雙方簽訂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323萬元,為保證歸還借款,周貴金在未經錢泰多小貸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公司的印章,加蓋在借款合同的擔保人一處。
2014年,周貴金的資金情況更進一步惡化,無法按時歸還對張六順的323萬元借款,張六順將周貴金和錢泰多小貸股份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院,要求周貴金歸還借款,錢泰多小貸股份有限公司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錢泰多小貸股份有限公司律師向法庭提出:1999年公司法第六十條規定:「董事、經理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定:「董事、經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十條規定,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雖然,2006年公司法進行修訂,但並款刪險六十條的內容,只是將該內容放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作出了更嚴格的規定,所以周貴金未經股東會同意,私自加蓋印章對外提供擔保的行為無效。
經太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最高人民法院再審,最終認為:
第一,根據現公司法第十六條、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應根據公司章程,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同意」,來看公司法並未完全禁止公司對外擔保的行為,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所依據的條文內容和法理基礎已經不存在。
第二,根據公司法第一條的規定,公司法是規范公司組織和行為的法律,其規定並非直接約束公司與第三人之間的關系,本案系借貸合同糾紛,錢泰多小額代款股份公司是否應承擔擔保責任,應根據合同法和擔保法等規范平等民事主體之間關系的法律予以判斷,因此根據合同法、擔保法、民法通則本案擔保有效。
第三,「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的規定目的是為約束公司內部組織和行為,公司違反該條規定並不必然導致擔保合同無效。本案中,錢泰多小額代款股份公司擔保所蓋印章雖然是周貴金私蓋的,未經公司股東會決議,但債權人張六順對於該公司內部的具體行為並不知情,其有理由相信周金貴作為該公司總經理在借條上加蓋公司印章是代表公司的行為。
故,判定錢泰多小額代款股份公司向張六順就全部借款及利息承擔連帶責任。
正如本案,因為立法變化的問題,公司高管對未經股東會同意,讓公司對自己借款提供擔保的法律效力認定,在實際審判中差異較大,但整體而言,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在此方面的案例,在封閉式公司(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等股份不在證券市場上市的公司)基本是認定這種提擔保有效的,通常來看,認定無效的情況,一般發生在上市公司,或者相關擔保對外本身存在例如只有法定代表人簽字無公章等瑕疵的情形。
本案的真實案例中,公司高管除了此筆款項外,實際還對外以同樣的方式借了1000餘萬元的債,均私蓋公司印章來擔保,可以說這樣的行為給公司和其他股東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因此,本案對廣大企業的啟發是:首先,雖然公司章程對外不具有約束性,但仍需在章程中對於不同高管的對自己借款甚至是許可權內正常義務提供擔保的設計包括金額、程序等限制性條款,一是在發生此類糾紛時可以章程的公開性約束主張對方過錯,二是本身對高管權利進行規范;其次,在公司內部權力結構方面,應當在制度和實施執行層面,設計好公司高管履職的規范程序和限制,特別是重大事項向董事會、股東會的報告決策制度,做到行使權力有制約、作出決策有憑據、執行實際有管控;第三,一般此類案例都必然伴隨公司公章管理的不規范,因此,需在公章管理特別是涉及合同的公章管理方面做好相關的制度設計並保障有效落實。
聲明 :本文僅作為交流學習之用,不具任何商業用途,所有案例素材均來自公開判決,本文不對引用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律師評論亦不能作為具體個案的法律意見使用。
本期點評律師:陸元輝 律師 四發現律師事務所
⑸ 公司法人更換後貸款屬於誰
更換法人後貸款由公司承擔債務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根據《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一百四十九條-董事、監事、高管人員的損害賠償責任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小額貸款公司高管損害賠償擴展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⑹ 小額定期工資發放標准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十以下算小額。
小額訴訟的試用條件為:
1、適用於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的民事案件。
2、案件標的額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標准。
3、小額訴訟適用於買賣合同、租賃合同、服務合同等,涉及人身關系、財產權屬關系、知識產權糾紛以及當事人提起反訴的,不適用小額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二條
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本文簡介: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而制定,目的在於建立適應本公司發展需要的,科學、規范的薪酬管理體系。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不含試用員工)。第三條薪酬分配的依據薪酬分配的依據是:崗位價值、忠誠度、技能和業績第四條
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本文內容:
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而制定,目的在於建立適應本公司發展需要的,科學、規范的薪酬管理體系。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不含試用員工)。
第三條
薪酬分配的依據
薪酬分配的依據是:崗位價值、忠誠度、技能和業績
第四條
薪酬政策原則
公司在確定薪酬政策時遵循以下原則:
1、競爭性原則:在薪酬結構調整的同時,根據市場薪酬水平的調查,對於與市場水平差距較大的崗位薪酬水平有一定幅度的提高,使公司的薪酬水平具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
2、激勵性原則:打破工資鋼性,增強工資彈性,通過績效考核,使員工收入與公司業績和個人業績緊密結合,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另外,開放更多條薪酬通道,不同崗位的員工有同等的晉級機會。
3、公平性原則:薪酬設計重在建立合理的價值評價機制,在統一的
規則下,通過對員工的績效考評決定員工的最終收入。
4、經濟性原則:人力成本的增長幅度應低於公司總利潤的增長幅度,用工資成本的適當增加引發員工創造更多的經濟增加值,實現可持續發展。
第五條
薪酬體系
公司的薪酬體系包括兩個方面,即薪級體系和薪酬結構。
依據崗位性質和工作特點,公司將所有的崗位進行分類,每類崗位內部實行分級,並由此構建與崗級相聯系的薪級體系。
同時,公司根據員工勞動價值和公司認為應該對員工予以體現的期待與關切,將員工的薪酬在結構上劃分為勞動報酬性質的工資和其他性質的津貼、補貼等不同的部分。
第二章
薪級體系
第六條
公司依據崗位性質和工作特點,將所有崗位分為A、B、C、
D、E共五類:
A崗,系工作員崗,主要從事操作層面的工作,共分為10級。其中1至4級為初級工作員,5至7級為中級工作員、8至10級為主辦工作員。
B崗,系初級管理崗,副主管職級,主要協助部門主管主持或代理主持本部門工作,共分為5級。
C崗,中級管理崗,主管職級,主持本部門或某方面的工作,共分為5級。
D崗,高級管理崗,副總經理、總監、總經理助理等職級,主要根據總經理安排,分管某部門或從事跨部門的管理,共分為5級。
E崗:高級管理崗,職務為總經理,受董事會委託全面主持公司日常工作。
與上述崗級劃分相聯系,構建公司薪級體系。薪級系數的設定詳見附件。
第三章
薪酬結構和薪酬的支付
第七條
公司對E崗高管(總經理)實行年薪制的薪酬管理,個別D崗高管根據公司需要參照E崗進行薪酬管理。專職信貸業務員工實行提成工資制,其他員工實行崗位工資制。
第八條
薪酬結構從整體上包含標准年薪、崗位工資、各類津補貼、年度目標獎勵、福利等元素,並根據不同崗位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性質進行不同組合。
年薪制薪酬=標准年薪+年度目標獎勵+津補貼+福利
崗位工資制和提成工資制薪酬=崗位工資+津補貼+福利
第九條
年薪制高管的標准年薪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構成,其中績效年薪又分為季度績效年薪和年度績效年薪。
標准年薪=基本年薪+季度績效年薪+年度績效年薪
第十條
基本年薪為年薪制高管人員的年度固定收入,按照標准年薪60%的標准按月平均發放。
第十一條
績效年薪為年薪制高管人員的年度浮動收入,是其經過努力而取得的工資單元,按照標准年薪40%的標准,分別在季度和年度發
放,且與季度和年度考核結果掛鉤,其中季度績效年薪占績效年薪總額的5%,年度績效年薪占績效年薪總額的20%。
季度應發績效年薪=績效年薪5%×季度考核系數
年度應發績效年薪=績效年薪20%×年度考核系數
季度績效年薪在季度考核,在下一季度每個月發放。
年度績效年薪在第二年農歷春節前發放。員工中途離職,在當年度工作時間未超過半年的不予發放;超過半年的,按實際工作時間以所在期間的季度考核結果平均分數進行發放。
第十二條
年度目標獎勵,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在年度終了對年薪制高管一次性計發。
第十三條
崗位工資是體現崗位工資制員工和提成工資制員工崗位相對價值的工資單元,屬於員工勞動報酬的性質。主要由基礎工資、職級工資和績效工資(含提成工資)所構成。
第十四條
基礎工資是用以保障員工基本生活品質的工資,同時也是衡量不同崗位價值的基準。
基礎工資原則上按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按月發放。
第十五條
職級工資
職級工資是從崗位價值和員工經驗積累方面體現員工的貢獻及對企業的忠誠度,主要取決於當前的崗位性質和工作內容。
員工職級工資應與其崗位和職務等級相符,員工兼有多個職位的,依所任最高職位確定職級工資。
職級工資=基礎工資×職級系數
職級工資的支付為按月發放。
第十六條
績效和提成工資
基於員工對公司的貢獻,根據公司在不同發展階段所具有的發展速度和發展水平,公司有彈性地按月發放績效工資。
績效工資按營業收入的1.5%提取。其中1%為按月發放的一般績效工資,0.5%為不定時發放的績效提成工資。一般績效工資以職級為基本依據發放,實行提成工資制的專職信貸營銷人員一般績效工資按其他同職級員工的70%發放,同時根據《信貸管理責任制度》的規定,在信貸項目順利結案後按規定比例專項發放績效提成工資。即:
崗位工資制員工的績效工資=上月營業收入×1%×該員工職級系數÷∑全員職級系數
提成工資制員工的績效工資=上月營業收入×1%×該員工職級系數÷∑全員職級系數×70%+績效業務提成
季度或者年度終了,公司根據當季或當年經營目標完成情況,可以另外再計發一次性的季度績效獎勵或年度績效獎勵。
第十七條津貼和補貼
1、工齡津貼
為體現員工的貢獻積累,設立工齡津貼。工齡津貼依據員工在本公司
工作時間確定,不足一年按一年工齡計算津貼。
離職的員工,當年不計發工齡津貼。在職員工的工齡津貼,於次年1月一次性發放。
2、學歷津貼
學歷津貼是公司根據員工學歷水平,對員工接受較高層次教育所付出的時間和經濟投入的補償,同時也反映公司對不同學歷員工的不同期待。
公司對取得國民教育序列相應學歷的員工,按月發放學歷津貼。
3、職稱津貼
擁有專業技術職稱的員工,其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均達到了一定的水準,是公司發展的骨幹力量。公司按月向這類員工發放職稱津貼,同時以此方式激勵其他員工加強學習和實踐,提高專業理論和技術實務水平。
領取職稱津貼的員工,其所獲職稱必須是經濟、會計或其他能夠與該崗位工作內容緊密聯系的相應專業技術職稱。
4、交通補貼
公司按月發放交通補貼,用以對員工上班、下班、外出辦理公司各項業務(不含出差)等所花交通費用的補償。
已由公司配置專車的人員,不再享受交通補貼。
5、通信補貼
通信補貼是公司對員工利用自有通信工具從事與公司有關的各類活動所花費用的補貼。通信補貼按月發放。
6、誤餐補助
員工可能因工作原因未能及時下班,在正常就餐時間不能完成就餐。
公司因應上述情況專設誤餐補助按月發放,用以提高員工進餐的數量和質量,保障員工身體健康。
7、其他津貼和補貼
根據特定崗位對特定技能的要求,公司根據具體情況發放相應的專項津貼、補貼作為崗位工資的補充,其性質和崗位工資一樣。
第十八條
福利保障
公司為員工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五項社會保險,與員工共同承擔社會保險費用。社保繳費標准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員工享受公司住房公積金待遇,享受公司提供的相應勞保福利。
第四章
薪酬調整
第十九條
薪酬的整體調整
薪酬的整體調整,是指對公司全員或某類員工所做出的薪酬調整,具有普遍性。
公司主要以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最新公布的最低工資標准為依據,通過對每個員工基礎工資的調整,相應地調整與基礎工資掛鉤的各項薪酬。
公司每年初根據經營和發展的現狀,重新審查績效工資按營業收入提取比例的合理性,重新審查專職信貸營銷人員在利息收入中提取提成工資比例的合理性,決定是否予以相應調整。
公司每年初根據本市社會經濟狀況,重新審查各類津補貼的合理性,
決定是否予以相應調整。
第二十條
薪酬的個別調整
薪酬的個別調整,是指對個別員工薪酬的調整,具有特定性。方式有兩種:
1、根據對員工工作表現的考評進行個別調整
公司每年應對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考評,並根據考評結果對員工在該崗位的級別進行相應調整。原則上每年調升級別的員工不高於全部員工總數的30%(調升比例應與公司發展的階段相適應),調降級別的員工不高於全部員工總數的10%,調升和調降均應逐級進行。
2、根據個別員工工齡、學歷、職稱、職務等的變化,及時對其薪酬進行個別調整。
公司應制定員工薪級管理辦法,根據員工能力、崗位、職務的變化,及時調整員工薪級。
員工薪酬的個別調整,應由員工所在部門申請、人事部門審核、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一條
員工因違規、違紀受到扣薪資處罰或個人過失損害賠償的,應按規定或確定數額在員工薪資中予以扣除。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解釋、修訂。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施行。
附件:1、薪級系數表
薪酬管理制度
2、津、補貼月標准
⑺ 關於設立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的出資人之間的關聯關系的法律意見書涉及哪些規定需要注意什麼
根據問題,分條陳述如下:
一、設立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的出資人關聯關系的法律意見書主要涉及以下法律規定:
1、《公司法》
第二十一條
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他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七條
關聯關系,是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企業之間的關系,以及可能導致公司利益轉移的其他關系。但是,國家控股的企業之間不僅因為同受國家控股而具有關連關系。」利用關聯關系進行交易,即關聯交易。
對關聯關系作具體區分,主要有以下三種:
一、公司關聯,如母公司與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二個子公司之間。
二、自然人關聯,兩個公司受二個自然人直接或間接控制,而該二個自然人關系為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等親屬關系。
三、其他潛在的關聯,如簽署協議作出安排的利益關系,或者特殊關系。公司之間有關聯關系而進行業務交易,並不違反法律規定。而且,也因有關聯關系,雙方交易有相當的透明度、信任度,可降低交易成本。
2、《企業會計准則第36號——關聯方披露》
第九條 企業無論是否發生關聯方交易,均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與母公司和子公司有關的下列信息:
(一)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名稱。
母公司不是該企業最終控制方的,還應當披露最終控制方名稱。
母公司和最終控制方均不對外提供財務報表的,還應當披露母公司之上與其最相近的對外提供財務報表的母公司名稱。
(二)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業務性質、注冊地、注冊資本(或實收資本、股本)及其變化。
(三)母公司對該企業或者該企業對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決權比例。
第十條 企業與關聯方發生關聯方交易的,應當在附註中披露該關聯方關系的性質、交易類型及交易要素。交易要素至少應當包括:
(一)交易的金額。
(二)未結算項目的金額、條款和條件,以及有關提供或取得擔保的信息。
(三)未結算應收項目的壞賬准備金額。
(四)定價政策。
第十一條 關聯方交易應當分別關聯方以及交易類型予以披露。
類型相似的關聯方交易,在不影響財務報表閱讀者正確理解關聯方交易對財務報表影響的情況下,可以合並披露。
第十二條 企業只有在提供確鑿證據的情況下,才能披露關聯方交易是公平交易。
3、《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十八條 監管部門從事監督管理工作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規定審批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的。
(二)違反規定對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的。
(三)未依照本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報告重大風險事件和處置情況的。
(四)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及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二、書寫關聯關系法律意見書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1、收集整理材料,進行事實認定
a收集盡可能詳細的材料,方法包括盡職調查、審查文件、跟有關人員溝通。
b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對於委託人提供的材料,有交接手續。
c梳理材料之間的關系,把握重點,對於關鍵事實要交代清楚。
2、根據事實材料,進行風險預測
a 法律風險預測是一個假設過程,必須在所了解的事實的基礎上進行預測,提出各種假設,不能脫離事實進行假設。
b由於法律意見書所針對的往往是動態發展的事件,律師應當告知委託人當新情況出現時,要及時反饋以便作出正確應對。
3、進行法律論證,出具法律意見
a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論證,既要考慮委託人的感受,又不能無原則迎合委託人的心理。
b做好法律法規的調查研究,明確法律的適用。
c對於事實不清的內容進行法律論證,不宜作出肯定或者否定的結論,應當區別對待,進行假設。
d要注意避免法律論證中常見的失誤。如用語過於武斷、重點不突出,結論不明確。
⑻ 小額貸款起訴到個人法院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⑼ 小額貸款公司信貸員如果款項收不回來要賠償嗎還是扣工資承擔的風險大嗎
您好。如果你是要去做小額貸款公司的信貸員,我可以告訴你,小額貸款公司是一個比較有前景的行業,如果你在一個公司做信貸員5年以上,今後再出去就可以去做部門負責人或者是副總了。小額貸款公司的考核一般是基礎工資+績效工資的考核形式,績效工資根據你放款的多少和你回收貸款的質量來決定。一般來說,這個行業裡面信貸員工資會達到1-2萬元的月薪甚至更多(前期可能沒有那麼多)。
如果貸款回收不回來,一般公司會有考核機制,比如說扣除績效工資等等。小額貸款公司的信貸員一般都會有風險金,這個風險金可以是你在入職的時候繳納的,也可能是每個月從擬的績效工資裡面扣除一部分出來作為風險金。這個風險金為你貸款出現風險作為賠償准備,如果你的貸款回收的很好,這些錢最後還是你的。
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一般會採用抵押貸款的模式進行。
貸款出現問題後只要申請去處理他抵押給貸款公司的財產即可。如果信貸員沒有違法違規發放貸款,貸款即使出現風險也是可以保證回收的。
因此,你不用擔心會承擔很大的風險。只要按照規定去做,做好做足抵質押物,基本上沒有什麼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