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貸款擔保人不簽字算擔保嗎
法律分析:銀行貸款擔保人不簽字的,不算擔保,本人不承擔擔保責任。擔保的前提是,需要本人同意擔保協議內容,如非本人簽字或者未經本人授權而簽訂擔保協議的,該擔保協議對本人無效,本人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條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按照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B. 別人在平安普惠貸款讓我做了擔保人但是我沒簽字 他不還錢會找我嗎
不會的。
1、如果已經蓋章,合同上規定蓋章合同即生效,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2、如果已經蓋了章,但合同上規定需本人簽名生效或者本人簽名加蓋章生效,本人不簽名,那麼這份合同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3、如果沒蓋章,也沒簽字,那麼這份合同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拓展資料:
1、在一般情況下,擔保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但是 在司法實踐中,擔保在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仍然可能產生擔保的效
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擔保條款,或者合同的落款處有擔保人的簽字 納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擔保人認可的書面方式。
2、「當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對自己的的責任范圍要了解,具 體的保證責任由法律確定。」肖升東律師表示,按照《擔保法》21條的規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 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合同有約定的
3、依照約定確定保證責任范圍,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來確定。
4、擔保期限問題要留心
保證期限屬於擔保法中較為復雜的一項法律制度,按照現行擔保法的規 定,擔保期限按照合同約定以及法律規定,主要如下:擔保期限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的擔保期限不明的按照法律規定為6個月,如果表示要擔保至還本付息的,擔保期限為2年。擔保期限屆滿後擔保人將不再承擔擔保責任。在法定或約定的保證期間內,如果債權人沒有主張保證責任,那麼擔保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C. 貸款展期擔保人未簽字
法律分析:本人沒人簽字卻成為擔保人,可能是由於他人冒用身份證造成的,是屬於合同詐騙的行為,當事人可以與債權人溝通,證明自己沒有提供債務保證,然後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二)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三)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D. 貸款擔保不是本人簽字有效嗎
法律分析:是無效的。借款合同必須要有借款人本人簽字。 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可以起訴。 貸款合同是經濟合同的一種形式。即貸款方將貨幣交付借款方使用,借款方依照有關規定,按期將一定數額的貨幣及其利息返還給貸款方面確定的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E. 請問擔保人沒有簽字需要履行義務嗎
擔保人沒有簽字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擔保人是符合擔保的條件。欠條上明確了他是『擔保人「身份,即使沒有擔保條款,也需要承擔償還義務的;如果,沒有明確,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擔保人身份,只是在欠條上簽了個字而已,那麼,則不需要償還。簽訂借貸者與銀行貸款的合同,簽字合同才具有法律效應,沒有簽字就不是此次的擔保人,當然就不需要承擔責任的。
擔保人需要滿足: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法人;
與本案無牽連;
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