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抵押風險有哪些
房產抵押貸款是生活中比較常見的大額貸款,然而貸款都存在一定的風險,那麼,申請房產抵押貸款有哪些風險呢?⑵ 房屋抵押借款有哪些風險
房屋抵押借款的風險有:1.違約風險。一旦貸款出現違約,抵押的房屋面臨拍賣的風險。我國法律規定,生活所必須的房產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的法律風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第6條的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撫養的家屬,生活所必須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如果債務人以其生活所必須的房產作抵押,向債權人借款的,一旦債務人不能還款時,債權人也難以通過司法途徑實現債權。2.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資金短存長貸難於變現的風險,流動性是銀行保證資產質量的一條重要原則。現如今流動性風險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目前我國的住房貸款主要來源於公積金和儲蓄存款,銀行吸納的儲蓄存款屬於短期存款,一般只有三五年,而住房抵押貸款卻屬於長期貸款。3.經濟周期風險。經濟周期風險是指在國民經濟整體水平周而復始的波動過程中產生的風險,相比其他產業,房地產業對於經濟周期具有更高的敏感性。4.利率風險。利率風險是指利率水平的變動給銀行資產價值帶來的風險,它是由其業務短存長貸的資本結構所決定的,利率的波動無論是漲還是跌對銀行都會帶來損失。如果利率上漲,住房抵押貸款的利率也隨著上調,就可能增加借款人的償貸壓力,借款額度越高,借款期限越長,其影響程度也就越大,從而增加了違約風險。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⑶ 房屋抵押貸款風險
法律分析:一、房產抵押貸款存在的風險:1、抵押物難以處置。按照「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如果「先租後抵」,借款人即使不能按期還貸,由於租賃仍然有效,銀行也很難處理抵押房產。2、租金收入難以獲得。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前,如果與抵押房產承租人簽訂時間較長的租賃協議,並且要求承租人一次性付清租賃費者借款人以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的租金將房屋出租給關系人,銀行將很難獲得租金收入用於還貸。3、抵押物拍賣價格不公正。如果借款人不按期還貸,銀行有權處置抵押房產用來歸還貸款。當銀行拍賣抵押房產時,按照我國目前的法律規定,承租人具有優先購買權,將可能採取措施故意壓低房產的拍賣價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六條 建設單位確需改變土地建設用途的,經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報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借款人在辦理房產抵押貸款後,如果私自變更土地的用途,如將倉庫用地變更為娛樂中心用地,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國家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銀行將無法處置抵押房產。
⑷ 房子做抵押貸款的危害
房子做抵押貸款的危害有:
1.違約風險:即使抵押權人為銀行,也有違約風險供借款人申請房產抵押,違約風險包括強制違約和理性違約。強制違約是指借款人因自身的一些原因,因支付能力不足而被迫違約,表現為借款人有還款意願,但無還款能力。理性違約是指借款人主動違約。權益理論認為,在一個完善的資本市場中,借款人可以只通過比較其房屋中的獨特權益與抵押債務來決定是否違約。
2.流動性風險:房地產抵押貸款存在一些性風險,包括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短期存款和長期貸款難以變現的風險。中國房地產抵押貸款主要來源於公積金和儲蓄存款。銀行吸收的儲蓄存款是短期存款,期限通常只有三到五年,而住房按揭貸款是長期貸款。
3.經濟周期風險: 關於經濟周期風險比較少見,是指國民經濟整體水平周期性波動所產生的風險。與其他行業相比,房地產行業對經濟周期更加敏感。
4.利率風險:利率風險相信大家都明白,是指貸款利率的變化給銀行的資產價值帶來的風險。利率風險是由其短期存款和長期貸款業務的資本結構決定的。利率的波動,不管是升還是降,都會給銀行帶來損失。如果利率上浮,住房按揭貸款利率也會上浮,可能會增加借款人的還款壓力。貸款金額越高,貸款期限越長,其影響力就越大,從而增加違約風險。
房屋抵押貸款要注意什麼?
1.信用是銀行審批貸款的重要依據。為了避免資金風險,銀行會審查貸款人的信用。如果有很多逾期貸款或者黑名單,銀行會拒絕貸款,所以信用是一個很重要的條件。
2.房產是否可以抵押,有些房產沒有產權證是不能抵押的。所以一定要取得產權證,才能向銀行申請。
3.其他房產,一次通過率高,能提供名下其他房產,可以認可。但提供時要徵得所有產權人的同意,並准備提供書面材料,銀行才會認可。
4.提供的材料。申請時,銀行會要求提供身份信息材料、房產證等材料。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須真實、正確,不得提供虛假材料。如果被銀行發現,會直接拒絕貸款,被列入黑名單,以後再也不能申請貸款。造成經濟損失的,還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⑸ 房屋抵押貸款風險都有哪些
用 房子抵押貸款 是目前常見的貸款方式,房產作為不動產具有良好的穩定性,其用作抵押也不會影響房產的使用價值。但任何經濟行為都具有一定的風險性,作為房子的所有人,抵押貸款最大的風險在於不能按時還款所造成的銀行收房的風險。銀行作為債權人,在債務人不能按時還本付息時必然會採取執行擔保物來實現債權,而作為債務人來講,這時可能面臨自己及家人無家可歸的風險。因此,律師在這里提醒大家,用 房產抵押貸款 時,首先要選擇正規的金融機構,一些民間的貸款公司雖然放款比較快,但是利息相對較高,而且在催討債務時手段相對粗暴,程序也不符合規定。其次,要合理評估貸款用途及資金風險,尤其是用唯一的 住房抵押貸款 ,如果資金用途風險很大,很容易出現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這樣會產生較高的逾期費用;最後,抵押房產進行拍賣時,其價格相對較低,會產生資產縮水的風險。
⑹ 房子抵押貸款有什麼風險
房屋抵押借款的風險包括:1、違約風險。一旦貸款出現違約,抵押的房屋面臨拍賣的風險。2、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資金短存長貸難於變現的風險。3、經濟周期風險。經濟周期風險是指在國民經濟整體水平周而復始的波動過程中產生的風險。4、利率風險。利率風險是指利率水平的變動給銀行資產價值帶來的風險。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抵押權的定義】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⑺ 房產抵押貸款風險有哪些
房產抵押貸款的風險:借款人逾期不還款,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風險;房產的價值貶值的風險;抵押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的風險;或者借款人多次抵押該房產的風險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⑻ 房產證抵押有什麼風險
房產證抵押風險有:
1.違約風險,包括被迫違約和理性違約;
2.流動性風險,即資金短存長貸難於變現的風險;
3.經濟周期風險,即在國民經濟整體水平周而復始的波動過程中產生的風險;
4.利率風險,即率水平的變動給銀行資產價值帶來的風險。 房產證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購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連帶責任的貸款。它是由住房買賣合同、住房按揭協議、住房按揭貸款合同連接起來的三角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 【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