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擔保人要求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在當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住所。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無不良信用記錄,並享有政治自由,人身自由未受限制。3、能履行擔保義務,有穩定收入來源與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⑵ 貸款擔保人的具體條件是什麼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與借貸本案無牽連;
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轉自宜人貸問答網。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保證人資格的特殊規定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 *** 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擔保責任
《擔保法》規定
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三條: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七條:保證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保證人對於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八條: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第二十九條: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該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企業法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企業法人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轉自「擔保人_360網路」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所以貸款擔保人條件應該是:
要符合法定條件,具有償還貸款的經濟實力,並承擔連帶償債責任。
一般銀行的主要條款: 必須有抵押物才能貸款,而且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總和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1/2; 2.有長期穩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貸款本息的收入來源; 3.擔保人; 4.個人貸款需提供的資料: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收入證明、房地產權證以及擔保人的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等銀行需提供的有關資料。 還要支付律師見證費、抵押登記費、抵押房產的保險費、房產的評估費等。 一般貸款下來要1個月左右^_^ 流程: 1.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 2.銀行受理後,對抵押房產價值進行評估,根據評估值核定貸款金額; 3.簽定借款合同等; 4.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事宜; 5.銀行放款
月亮代表我的心,真誠的友誼永遠不會忘;讓每一件事都會帶給你甜蜜的感受和無窮的快樂;每一個不平凡的心願,送進你的心裡,無論何時何地,我都深深為你祝福。
基本條件:1、擔保人工作收入穩定,比如公務員、醫生、教師等;
2、在銀行里無不良信用記錄;
具體事項可以咨詢住房公積金中心
湖南天銘擔保公司
個人擔保,需提供以下資料:
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
夫妻雙方職業、收入證明、家庭財產狀況等資料(工作證明、銀行流水、產權證明、車輛行駛證等) ;
固定場所的證明(房產證及最近三個月以內水、電、煤氣等單據);
個人人行查詢系統徵信 ;
公證 。
企業擔保,需提供以下資料:
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正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公司章程、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貸款卡(年檢)、資信證明 ;
股東同意意見書 ;
財務報表:上年底和最近三個月的財務報表(附審計報告)。其中有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銀行對賬單(銀行蓋章);
特殊行業需提供環境評價資料(環評報告、排污許可證) 。
小額無息貸款擔保人的條件為有合法有效的收入來源,並具擔保人主體資格。
主體資格
首先確定保證人的主體: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然後,不能作為擔保人的三種情形。
按照擔保法的規定,保證合同應當採用書面方式。對「書面方式」提出自己的觀點。
首先分析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區別和聯絡。並結合審判實踐,分析保證人的先訴抗辯權的提出。
保證期間
作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時間界限,分析金融機構部分工作人員對保證期間的概念的誤解原因及應付的對策。並分析定期保證費期間和不定期保證責任期的差別。
一、貸款擔保人條件 (一)擔保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與本案無牽連; 2、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二)保證人資格的特殊規定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2、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3、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5、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6、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 *** 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貸款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根據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責任: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1、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2、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的; 3、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從以上內容不難看出,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被保證人即債務人發生經濟問題,保證人都要承擔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風險。不要以為有債務人了,您就感到安全。債務人不一定承擔責任。假如您是連帶保證人,那銀行也不一定要選擇向債務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債務人或您追債。
⑶ 銀行擔保人要求什麼條件
銀行擔保人要求條件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65周歲之間;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一、銀行擔保人要求什麼條件
1、銀行擔保人要求條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65周歲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二、哪些人不能成為貸款擔保人
1、夫妻雙方不能為他人擔保;
2、貸款地以外戶籍的人士不能為他人擔保;
3、自己生活無法自擬,無收入來源者,不具備替他人還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為別人擔保;
4、離休人員不成為擔保人;
5、其他原因審核不通過的。
⑷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有以下四點
1 、具備完全民事行為的自然人,年紀在 18 (含) 至 65 歲(含)之間;
2 、具備合法 有效的身份證明,在本地有常住戶口或固定居所;
3 、沒有明顯的毀約記錄,無不良 信用記錄;
4 、能執行擔保 義務,有穩定收入由來與准時全額還款本息的能力。
以上就是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 相關內容。
擔保人的擔保期限在協議中是有約定的,根據承諾實行。要是沒有承諾,或是在協議中即便有約定也 沒有確立擔保時間的,確保的時限為負債期滿後 6 個月。假如在擔保期限,借款人未認擔保人擔負相對應 責任,超出確保限期的,擔保人可以免去保證責任。 本文主要寫的是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 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⑸ 貸款擔保人需要符合什麼條件
貸款擔保人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3、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4、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而且擔保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期限是多久
擔保人的有效期限分為以下情況:
1、貸款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保證期限的,則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債務履行期滿後6個月結束;
2、貸款合同中有明確約定保證期限的,在保證期間內,銀行未對借款人提起訴訟的,擔保人免除責任;
3、如果銀行已對借款人提起訴訟,則保證期間時效中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⑹ 作為銀行貸款的擔保人須要具備什麼條件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資格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5周歲(含)之間;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最主要的是,當貸款人沒有能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就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哪些人不能做擔保人?
1、夫妻雙方不能互相為對方擔保,因為夫妻是以家庭為單位的經濟體,共同對負債具有還貸責任,而擔保人必須是第三人;
2、外地人是無法為本地人擔保的,外地人戶籍不在當地,可以隨時離開,銀行需要向擔保人追要貸款時,可能難以聯繫到擔保人,給自己帶來很大風險;
3、被診斷為具有精神疾病的人是不可以作為擔保人的,他們無法對自己做出的事情進行判斷,也就不可能承擔還款責任;
4、具有詐騙前科的人是不可以作為擔保人的,這樣的人不履行擔保義務的概率非常大。
5、《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
6、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⑺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需要具備的條件有: 1.具有完全 民事行為能力 的自然人,年齡在18--65周歲之間。 2.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 居民身份證 、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最主要的是,當貸款人沒有能償還貸款時擔保人就要替貸款人償還貸款本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⑻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什麼條件
一、銀行貸款擔保人條件需具備哪些
1、年齡在18周歲(含)至65周歲(含)之間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和婚姻狀況證明;
3、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4、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二、哪些人不能成為貸款擔保人:
1、夫妻雙方不能為他人擔保;
2、貸款地以外戶籍的人士不能為他人擔保;
3、無法規劃自己的生活,沒有經濟來源,沒有能力為他人還本付息的,無法為他人擔保;
4、離退休人員不得成為保證人;
5、其他原因未通過審核的。
另外需要說明的是: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企業法人職能部門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無效;事業單位和以公益為目的的社會組織不得擔任擔保人。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社會組織為保證人的,其簽訂的保證合同不存在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的,視為有效;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機關可以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過程中擔任擔保人。其他情況下不得擔任擔保人。
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作為銀行貸款擔保人最基本的條件是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並且需要具有還款能力和還款意願。同時在選擇擔保人時應當注意的是企業法人、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單位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擔任擔保人的。銀行要求提供擔保人也是為了減輕他們的貸款風險,因此您在申請貸款時一定要選擇具有擔保資格的擔保人來擔保。選擇擔保人或者在擔保人進行擔保時有任何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