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給別人擔保借錢,已過還款日期幾年了,擔保人還需擔責任嗎
如果在還款日到期之日後的半年之內沒有找擔保人要過錢,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的話,擔保人就絕對不需要再承擔擔保責任了。這是擔保法規定的。
即使債權人在借款到期之日起半年之內要求過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但如果在此後的連續2年之內沒有找擔保人要求承擔擔保責任或者起訴要求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仍然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了。這就應當適用民法通則的規定了。
《擔保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 給別人擔保貸款貸款人兩年了沒還擔保人承擔什麼責任
貸款兩年未還,擔保人需要承擔的責任:
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予以償還;
擔保人對於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
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
若有無專門的條款或文字對擔保責任作了明確的約定。
總結:如果約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即可要求擔保人連帶償還,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由借款人首先償還貸款,包括用其所有資產進行償還,直至無力償還為止,才有擔保人代為償還。
3. 為朋友擔保貸款,你知道擔保貸款期限有多長嗎
申請貸款,貸款機構會結合借款人的資質來做綜合考慮最後決定放不放貸。當然,也存在借款人的資質比較差,需要在別人擔保的情況下才能放貸,那麼接下來就來簡單的介紹一下,為朋友擔保貸款,擔保貸款期限有多長?
首先想要說的是,我們需要分清一個時間段,就是保證期間和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一)擔保期間
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上如果存在明確約定,那麼按照約定,擔保期間從主債務屆滿開始起算,但約定的保證期間不得短於或等於主債務的主債務履行期限。約定的保證期間短於或等於主債務的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其屆滿6個月。約定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為止,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期屆滿2年。如果沒有約定,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寬限期滿後6個月。
提醒,在上述期限內債權人沒有向你要求承擔保證責任,那麼你的保證責任免除。
(二)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一旦在上述期限內債權人向你要求承擔保證責任,則保證期間停止計算,開始起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訴訟時效為2年。
如果在在這兩年內,你沒有歸還欠款,債權人也沒有繼續要求你還款,訴訟時效沒有出現中止中斷延長的情形,那麼你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簡單來說就是,如果對方將你起訴到法院,你可以提出上述抗辯,債權人將不能勝訴。
覺得,不要因為礙於情面或是其他的原因不經過思考就替別人擔保貸款,在這個過程中,你作為擔保人是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如果借款人沒能按時還款或是惡意逾期未還款,你需要去還款,並且有可能導致你的信用記錄不良,將會影響到個人申請貸款。
4. 擔保人,擔保期限是兩年,過了兩年是不是就不用承擔責任了
作為擔保人的話,只要在這兩年之內,你幫人擔保的人已經把錢給換上了,並且已經把錢都還清楚了,以後就跟你沒有關系,如果過了兩年錢沒有還上的話,那你就跟你還有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