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創業擔保貸款2021年政策
一、 新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利率怎麼確定?貸款利息個人承擔部分與財政貼息部分怎麼分擔?
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力度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財金_2020_21號)精神,我省「貸免扶補」貸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貸款利率可在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的基礎上上浮一定幅度,具體標准為貧困地區(含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全國14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下同)上浮不超過250BP(即2.5個百分點),我省其他地區上浮不超過150BP(即1.5個百分點)。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發放的「貸免扶補」貸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和小微企業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擔,剩餘部分財政給予貼息。
什麼是LPR和BP?
_ LPR即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貸款基礎利率)。
_ BP即基點,一個基點等於0.01%。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個人支付利息及財政貼息怎麼計算?
舉個例子:小李經營了一家服裝店,並以個人身份申請了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已知現行1年期LPR為3.85%。則:
小李貸款利息為:(3.85%+150*0.01%)*20萬元=10700元
其中:個人承擔:(3.85%-150*0.01%)*20萬元=4700元
財政貼息:10700元-4700元=6000元
二、 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是多少?期限是多久?怎樣還款?
貸款額度:1.符合條件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貸免扶補」貸款額度為最高20萬元。2.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合夥創業的,根據合夥人數按每人20萬元標准核定、上限110萬元。3.小微企業貸款額度由經辦銀行根據企業經營狀況、還貸能力和擔保情況,確定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貸款期限:1.「貸免扶補」貸款、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申請人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3年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剩餘法定退休年限)。2.小微企業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還款方式:1.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到期一次性還清。2.「貸免扶補」貸款分3次還清(貸款合同簽訂日起第12個月還10%,第24個月還20%,第36個月還70%)。3.小微企業貸款到期一次性還清。4.借款人與承貸銀行協商一致後,可按貸款合同約定還款。
三、 創業擔保貸款的扶持對象有哪些?
「貸免扶補」和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的扶持對象基本一致。主要指以下10類人員:①城鎮登記失業人員;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③復員轉業退役軍人;④刑滿釋放人員;⑤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留學回國學生);⑥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⑦返鄉創業農民工;⑧網路商戶;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⑩農村自主創業農民。依託平台就業購置生產經營必須工具的就業人員納入扶持對象。在我省創業不受戶口區域、行業限制。
四、 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有什麼前提條件?
1. 申請人在嵩明行政區域內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並正常經營(含網路商戶),生產經營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法律法規規定;
2. 申請人在提交貸款申請時,未在貸款經營實體以外的機關、事業、企業單位就業或辦理退休手續(大學生村官、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除外);
3. 申請人在提交貸款申請時,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住房貸款、購車貸款、5萬元以下小額消費貸款(含信用卡消費)以外,本人及其配偶應無其他貸款。
4. 申請人無不良徵信記錄,且獲得創業擔保貸款扶持次數累計不超過3次。
五、 創業者在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扶持期間,注銷了營業執照的,怎樣處理?
營業執照是創業者從事生產經營和創業活動的重要憑證,也是承辦單位和經辦銀行鑒別創業者是否真正從事創業活動重要依據。創業者在享受「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扶持期間,一般不得注銷營業執照。特殊情況需要注銷營業執照的,須提前向承辦單位和經辦銀行報告,徵得同意後方可申請注銷。私自注銷營業執照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1. 創業項目仍處於正常經營狀態的,由貸款承辦單位向其發出整改通知,責令借款人在1個月內重新登記注冊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按時整改的可不收回貸款,繼續給予貼息;整改通知發出後1個月內未辦理營業執照的,全額收回貸款本金,其注銷營業執照的當月至收回貸款本金期間的貸款貼息,由借款人承擔。收回的貼息資金原渠道返還財政部門。
2. 創業項目已停止經營,領取營業執照到注銷營業執照不滿12個月的或經查證屬於套取騙取貸款及貼息資金的,收回貸款本金,其注銷營業執照的當月至收回貸款本金期間的貸款貼息,由貸款人承擔,收回的貼息資金原渠道返還財政部門。創業項目已停止經營,領取營業執照到注銷營業執照超過12個月以上的且經查證不屬於套取騙取貸款及貼息資金的,暫不收回貸款本金,從其注銷營業執照的當月起貸款利息由借款人承擔;從其注銷營業執照的當月起中止財政貼息,注銷營業執照的當月起已經撥付的貼息資金收回,原渠道返還財政部門。
3. 創業項目已停止同時又經營新的創業項目的,屬於經營項目轉向,創業者在經營轉向後3個月內主動向承辦單位和經辦銀行報告,補辦新項目的營業執照和補齊有關經營轉向的資料,可不收回貸款,繼續給予貼息;超過3個月未主動報告、未辦理營業執照、補齊有關資料的,收回貸款本金,其注銷營業執照的當月至收回貸款本金期間的貸款貼息,由借款人承擔,收回的貼息資金原渠道返還財政部門。
六、 創業者在享受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扶持期間,被用人單位招用實現單位就業的,怎樣處理?
勞動者通過單位招用實現就業的,稱為單位就業;勞動者通過創業實現就業的,稱為創業就業。已單位就業的人員不屬於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扶持對象,不得享受創業扶持政策。
已創業就業在享受「貸免扶補」創業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扶持期間,又被單位招用實現單位就業的,借款人必須及時向承辦單位和經辦銀行報告,承辦單位和經辦銀行應加強對此類創業貸款的跟蹤管理,並區別不同情況分別處理。
1. 借款人被機關事業單位招用的(含編內人員、編外人員)以及被公益性崗位安置的,收回貸款本金,被招用(安置)的當月至收回貸款本金期間的貸款貼息,由借款人承擔。收回的貼息資金原渠道返還財政部門。
2. 獲得貸款後被各類企業招用的,可不收回貸款本金,處於創業狀態的繼續貼息,但承辦單位和經辦銀行要加強貸款監控管理,防止貸款風險和騙取財政貼息情況發生。
『貳』 山東在職職工擔保貸款已經實施了嗎
山東在職職工擔保貸款已經實施了嗎,山東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和促進全省創業擔保貸款工作,根據《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穩就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9〕28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監測分析工作的通知》(財金〔2018〕107號)、《關於修訂發布〈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19〕96號)以及我省出台的有關政策措施,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創業擔保貸款,是指以具備規定條件的創業者個人或小微企業為借款人,由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由經辦此項貸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由財政部門給予貼息,用於支持個人創業或小微企業擴大就業的貸款業務。
第三條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民銀行作為創業擔保貸款管理部門,應當遵循分工負責、規范管理、績效評價、「一次辦好」的工作原則,共同推動工作有序開展。財政部門負責確保財政貼息和獎補資金及時撥付到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申請人的申請登記、資格審查及統計報告工作;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督促經辦銀行規范創業擔保貸款發放。各地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民銀行等部門需通過公開招投標等方式共同確定經辦創業擔保貸款的擔保機構和銀行。
『叄』 嘉興市創業貸款實施辦法
嘉興市創業貸款實施辦法是為進一步完善嘉興創業扶持政策體系,促進創業、促進就業、提升城市創業能力創立的創業扶持政策。
1.為更加突出對大學生、畢業五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城鎮退役士兵、持證殘疾人等的創業扶持。《辦法》將創業貸款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創業擔保基金擔保的貸款(簡稱「一類貸款」);第二類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信用等形式擔保的貸款(簡稱「第二類貸款」)。
2.其中,「重點人」可全額貼息申請類、類貸款,可向市中小企業擔保公司或市中小企業再擔保公司申請類創業貸款擔保。其他借款人只能申請二類貸款,按照實際貸款支付利率優惠50%。貼息貸款利率最高不超過貸款基準利率加3個百分點。入駐科技孵化器的小微企業按貸款基準利率給予全額優惠,其他小微企業按貸款基準利率給予50%優惠。
3.市級創業擔保基金1000萬元,實行封閉運行,單獨核算,獨立運作,專項用於一種創業貸款擔保和補償。貸款利率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確定,原則上不超過貸款基準利率3個百分點。
4.創業投資基金擔保的貸款到期後,創業投資擔保基金將在1個月內(含貸款期限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罰息)全額補償逾期3個月以上、貸款金額10萬元(含)以下的一級貸款凈損失。貸款金額超過10萬元的一類貸款凈損失,由創業擔保基金的80%予以補償。對符合「信用社區(村)」稱號的信用社區(村)創業貸款條件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10萬元(含)以下授信,一次審批,隨貸隨用,余額控制,周轉使用。信用社區(村)按上年度本社區(村)實際創業貸款額的0.5%給予工作補貼。
5.新的創業貸款方式最大的亮點是由政府設立的創業擔保基金為符合條件的創業者提供貸款擔保,撬動銀行信貸資金,同時對創業貸款申請人給予全額或部分貼息,可極大緩解創業群體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
法律依據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15〕32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大眾創業促進就業的意見》(浙政發〔2015〕21號)以及《嘉興市人民政府關於支持創業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嘉政發〔2015〕102號)等文件精神,根據《浙江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試行)》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創業貸款,是指經人力社保部門審核,經辦銀行發放的、由市財政出資設立的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或以其他形式提供擔保,並由市財政予以貼息,用於鼓勵創業及吸納就業的貸款。
第三條 創業貸款分為兩類:第一類是由創業擔保基金提供擔保的貸款(以下簡稱「一類貸款」);第二類是指以抵押、質押、保證、信用等其他形式提供擔保的貸款(以下簡稱「二類貸款」)。
第四條 創業貸款經辦銀行由人民銀行嘉興市中心支行會同嘉興市財政局和嘉興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綜合評定。
第十五條 一類創業貸款由創業擔保基金存放的經辦銀行發放。創業擔保基金承擔的創業貸款責任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擔保基金存款余額的5倍;創業貸款的到期還款率達到95%以上的可適當擴大倍數,但最高不得超過擔保基金存款余額的10倍。市財政應適時補充擴大創業擔保基金規模,不斷提高擔保基金的代償能力。
第十六條 創業擔保基金擔保的貸款到期後,借款人不能足額歸還貸款本息的,經辦銀行應當積極催收;對逾期3個月以上、貸款額度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下同)的一類貸款凈損失,由創業擔保基金在1個月內全額代償(含貸款期利息,不含逾期利息和罰息,下同);貸款額度超過10萬元的一類貸款凈損失,由創業擔保基金代償80%。
第十七條 創業擔保基金可視情況要求一類貸款借款人提供一定形式、一定比例的反擔保,對資信情況較好的一類貸款借款人應盡可能降低反擔保要求,對貸款金額10萬元以下的借款人免除反擔保。
『肆』 內蒙古:畢業生、失業人員等都可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聯合內蒙古財政廳、內蒙古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制定出台《內蒙古自治區創業擔保 貸款 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在目前小額擔保貸款對象范圍基礎上調整擴大創業擔保貸款對象范圍,明確將創業擔保貸款對象范圍在目前小額擔保貸款對象范圍基礎上調整擴大為: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牧民工、網路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對上述群體中的婦女,應納入重點對象范圍。除助學貸款、扶貧貸款、首套住房貸款、購 車貸 款以外,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以戶為單位)自提交創業擔保貸款申請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內,應沒有商業銀行其他貸款記錄。將現行適用於勞動密集型小企業的小額擔保貸款政策調整為適用於所有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各經辦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額度為10萬元,對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合夥創業和組織起來共同創業的,貸款額度可適當提高。經辦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實際招用人數合理確定小微企業創業擔保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伍』 智慧金服宣傳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的意義
答案是:廣泛宣傳創業擔保貸款政策的意義。建立創業擔保貸款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促進創業就業的一項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為推動政策落實到位,湖北監管局一方面在與屬地國有商業銀行溝通中認真解讀政策的重大意義,提升國有商業銀行開展創業擔保貸款業務的積極性。另一方面,在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審核工作中,在拜訪代表委員等相關工作中,廣泛宣傳創業擔保貸款政策,促進屬地相關部門充分發揮財政貼息撬動作用,有效推動城鎮登記失業人員等創業就業。
二、以問題為導向,調研解剖政策落實中的困難。政策規定創業擔保貸款既可向個人發放,也可向企業發放,但湖北向企業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業務少,有些縣市基本上沒有相關涉企貸款業務。針對這一情況,分管副局長帶隊與省財政廳一起,先後到潛江、荊州等地,組織相關企業、經辦機構、承貸銀行進行深入研討,為地方進一步完善措施、推進工作奠定基礎。
三、與省財政廳共同協商相關問題的解決措施。近幾年,湖北創業擔保貸款發展有了一定規模,但與緩解就業壓力的需要相比差距還很大,特別是2020年受疫情影響,湖北就業壓力十分嚴峻。面對這種情況,湖北監管局及時與湖北省財政廳進行溝通,共商發展之策。2020年,湖北省出台辦法,鼓勵各地逐步取消反擔保、降低門檻,改變一年一次性結算做法,實行貼息資金按季撥付資金到基層等。這些措施的實施,有力推動了創業擔保貸款的快速發展。
『陸』 浙江財政有這么多創業支持政策
浙江財政有這么多創業支持政策
引導語:面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浪潮,浙江省財政不斷完善創業創新政策措施,加大財政資金引導力度,積極營造充滿生機活力的創業創新生態系統。
發揮政府資金引導作用,完善創業創新投融資體系
1.探索政府產業基金運作模式
2015年,設立200億元的省級政府產業基金,重點支持新興產業發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及科技創新,統籌推進信息經濟等七大萬億產業創新發展,推動「四換三名」和「兩化融合」,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截至目前,全省各級政府產業基金與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子基金140支,總規模達884億元。爭取到2017年底,全省各級政府產業基金規模達到1000億元,撬動社會資本投資10000億元以上。
同時,從2016年開始,省創新強省產業基金與省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統一運作和管理,並將基金規模從6億元擴大到20億元,突出對接重點工程、重點項目「精準扶持」,發揮好創新強省基金的撬動力,推進科技創新,促進創新驅動戰略的實施,加快推進創新強省建設。
2.探索新型科技金融支持方式
實施省級科技型中小企業扶持政策,2014年起省財政每年安排3億元,通過對市縣政府投資的種子基金,設立的種子資金、科技企業孵化器、科技金融風險池、專利權質押融資及其他科技金融資金等進行配套支持和績效獎勵,充分發揮省、市、縣財政資金引導帶動作用,鼓勵市縣政府、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加大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
3.完善創業創新融資擔保政策
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安排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融資擔保機構風險補償、直接債務融資工具獎勵、小額貸款公司風險補助等金融業發展專項資金,改善金融機構風險預期,支持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大創業創新支持力度。
推進政策性擔保體系建設,組建浙江省擔保集團,發揮省擔保集團的增信、分險和放大功能,緩解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做好創業擔保貸款的相關工作,制定出台《浙江省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試行)》,鼓勵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初次創業人員、個體工商戶、企業等發放創業貸款,財政給予貼息。
支持創業創新示範載體建設,拓展創業創新發展空間
1.加大科技城建設支持力度
2012-2015年,省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支持青山湖科技城和未來科技城建設,主要用於大院名校與省內龍頭骨幹企業共建創新載體和引進創新人才團隊補助,對創新載體引進國內一流水平和國際一流水平的創新團隊分別給予總額不低於500萬元和不低於1000萬元的補助。
2016-2020年,省財政每年安排4.5億元,通過省、市、縣(區)按1:1:1籌資比例共建方式,支持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的重大平台建設、創新載體引進、重大項目研發,以及對相應的.科技小鎮、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等建設與運行的績效補助。
此外,省財政積極支持嘉興科技城平台和重大項目建設,深化完善「北斗七星」機制,探索管用可推廣的創新經驗。
2.支持創業創新示範平台建設
省財政每年安排1億元,對省級科技創新平台、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研發機構等省級科技創新載體建設和績效給予適當獎勵。
積極推進重點領域試點示範,2012-2015年,省財政共安排8.6億元資金,對符合條件的131家戰略性新興產業技術創新試點示範重點企業研究院給予500萬元或1000萬元的補助;「十三五」期間將繼續培育新建150家左右省重點企業研究院,引領企業開展四大創新活動、打造五型企業。
支持杭州市成功申報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城市示範,獲中央財政3年示範期9億元獎勵資金,杭州市3年內擬配套資金150億元,主要用於提供創業創新空間、改進公共服務、融資支持等。
3.支持眾創空間發展
研究落實眾創空間發展扶持政策,每年對全省評價結果排名前20位的眾創空間,每家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眾創空間等新型孵化機構的房租、寬頻接入費用和用於創業服務的公共軟體、開發工具給予適當財政補貼;對依託符合條件的大學科技園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的眾創空間,可按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優惠政策;對納入眾創空間管理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可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等。
推進公共資源共建共享,優化創業創新服務體系
1.積極推廣應用「創新券」
通過政府發放「創新券」鼓勵和推動各類創新平台與載體為創客提供服務,推進省市縣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對各市、縣(市、區)在「創新券」省獎補政策支持范圍內服務創客的支出,由省財政結合科技成果轉化實績作為績效因素給予獎勵,並根據開放共享實效,每年1月底前對省級創新載體按照「創新券」省級獎補政策支持范圍內的上年度實際兌付總額不超過30%給予補助。2016年省財政共安排獎補資金3366萬元支持市縣推廣應用「創新券」。
2.推進全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2011年,浙江省被列為全國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試點省。2011-2014年,共爭取中央補助資金5300萬元,各級財政合計投入建設資金近1億元,實現了省平台、10個市「窗口」單位及42個產業集群「窗口」的全面互聯互通,為全省中小微企業科技創新、創業輔導等提供信息共享的資訊綜合服務。2014-2016年,省財政連續3年每年安排2000萬元用於省平台和支持各地「窗口」、產業集群「窗口」平台的運行維護。
3.加大創業創新的政府采購支持力度
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創造公開透明、公平競爭、公正和誠實信用的有利於創業創新的政府采購市場環境,落實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鼓勵組成聯合體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及政府采購支持中小微企業信用融資試點等政策。2016年,全省政府采購總金額1107億元;其中,向中小微企業采購846億元,占采購總金額的76%。
支持創業創新人才培育,保障技術創新要素供給
1.支持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
整合設立引進培育領軍型創新團隊專項資金,支持企業引進培育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對入選的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首個資助周期為3年,資助期限內對每個團隊投入經費不低於2000萬元;其中,省級財政投入不低於500萬元,團隊所在地政府按照不低於省級財政投入額度進行配套資助,團隊所在企業按照不低於各級財政投入額度進行配套投入。對引進具有國際頂尖水平的團隊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最高可獲得1億元的省級財政資助。截至目前,省財政共補助獎勵資金1.17億元支持29個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引進培育。
2.鼓勵科研單位開展科技創新與成果轉化
省級事業單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在規范管理的基礎上,除國家和省有特別規定的以外,可自主決定轉讓、許可和對外投資。省級事業單位取得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在對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按規定或約定給予獎勵後,全部留歸事業單位並用於科學技術研究開發與成果轉化工作。對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人員的獎勵不受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總額限制。
3.支持科技人員開展創業創新活動
省內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和不損害本單位利益的前提下,徵得單位同意後在職創業的,其收入在照章納稅後歸個人所有。支持職務成果轉化工作,應用職務發明成果轉化所得收益,除合同另有約定外,高校可按60-95%的比率、科研院所可按20-50%的比率,劃歸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及其團隊擁有。
4.完善創業促就業扶持政策
2016年,省財政安排3.45億元支持推動全省就業創業,較上年增加8300萬元。同時,為提升廣大創業者創業能力,加強對創業培訓定點機構的認定管理和創業培訓師資隊伍建設,創新創業培訓項目和模式,完善創業培訓工作機制。
全面落實清費減負政策,優化創業創新市場環境
1.落實國家普遍性降費政策
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暫停徵收、免收1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對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免徵46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年減輕小微企業負擔約10億元。
2.積極穩妥推進收費專項清理改革
從2015年10月1日起,再取消1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2項政府性基金和5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標准;降低和不再收取部分涉企經營服務性收費;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促進其規范發展。
3.建立收費目錄清單制度
建立《浙江省省級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和《浙江省省級政府定價的涉企經營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兩張清單,向社會公布保留的涉企收費,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同時,對自2014年底起在政務網站公布的三張清單實行常態化公開並及時維護更新,提高部門收費透明度。
4.建立完善收費公示制度
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統一取消收費許可證制度,建立以收費單位和收支狀況年度報告制度為主要內容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建立完善收費政策評估、目錄清單及公示制度,進一步強化收費公示工作。
大學生創業優惠政策:
1、畢業生自主創業有哪些優惠政策?答:創辦企業首次出資額允許為零。
允許利用符合消防安全和環保要求的家庭住所、租住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
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國家限制行業除外的,按規定自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擴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規模,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給予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女高校畢業生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可達8萬元);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擴大貸款規模,貸款期限為2年。
個人申請小額貸款並從事微利項目的由財政據實全額貼息。
組織有創業願望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的,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2、畢業生創業可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高校畢業生新創辦民營科技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以及在技術轉讓工程中發生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免徵所得稅。
新創辦獨立核算企業,從事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自開業之日起,免徵前2年所得稅;從事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的,第1年免徵所得稅,第2年減半徵收所得稅;從事公共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的,免徵1年所得稅;到艱苦邊遠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創辦的企業,免徵3年所得稅。
3、畢業生創業可享受哪些補貼政策?答:大中專畢業生創業,符合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條件的,按規定給予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連續失業1年以上的登記失業大中專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按規定享受出資額、經營場所及稅收等優惠政策;參加「三支一扶」、「村村大學生」等項目的畢業生,服務期滿後創業,同樣享受上述政策。
;『柒』 2017創業貸款優惠政策及其申請要求
2017創業貸款優惠政策及其申請要求
對於很多初步創業的創業者來說,創業啟動資金是最為困擾的難題,想要創業當然離不開錢,為了幫助創業者更好的創業,政府也相應出台了一系列創業貸款政策來鼓勵支持創業。下面是我整理的2017創業貸款優惠政策及其申請要求,歡迎大家閱讀!
一、創業擔保貸款的概念
創業擔保貸款原名是「小額擔保貸款」,2016年為響應國務院「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政策,改名為「創業擔保貸款」。它主要是根據國家有關促進就業政策,針對符合貸款條件的創業人員在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過程中(包括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面臨的資金困難,由各級政府設立創業貸款擔保基金,經指定擔保機構承諾擔保,通過指定銀行發放並由政府給予一定貼息扶持的政策性貸款。
二、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條件
1、申請人員須是符合上級規定的'貸款對象范圍、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不在機關企事業單位就業、無不良信用記錄、無商業銀行其它貸款(助學貸款、扶貧貸款、首套房貸款除外)的本地戶籍勞動者;
2、申請人員須在本地創辦企業、個體工商戶(含經認定的網路創業)、民辦非企業等經營實體;
3、申請人必須嚴格按照創業擔保貸款經辦機構規定的條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借款人家庭其他成員不得重復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三、創業擔保貸款的額度、期限
創業擔保貸款額度為5~10萬元,具體額度根據考察貸款人的個人貸款額度、就業人數及經營規模等合理規定,創業擔保貸款期限最高為2年。
四、創業擔保貸款的利率和貼息
創業擔保貸款利率為中國人民銀行公司的同期限貸款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不超過3個百分點。
對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退役軍人、返鄉創業農民工等符合政策的個人對象按規定給予全額貼息。
五、辦理創業擔保貸款的流程
申請→審核→培訓→考察→擔保→放貸→歸檔→貼息
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需提交的材料
(1)《河南省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個人創業);
(2)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或網上創業認定證明、經營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
(4)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退役軍人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就業困難人員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個人身份證明」相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已婚人員需提供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離異人員提供提供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文書;喪偶人員提供喪偶證明或戶口本顯示有喪偶信息;(離異和喪偶人員貸款時需關聯直系親屬);未婚人員提供未婚證明並需關聯父母或直系親屬(備注,所有關聯人必須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且具備就業能力);
(6)網上創業人員需提供網店主頁截圖、近12個月網上交易明細截圖;
(7)按規定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捌』 創業擔保貸款2021年政策
2021年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如下:
1、創業擔保貸款是針對符合貸款條件的人員在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與組織起來就業過程中面臨的資金困難,設立創業擔保基金,經擔保機構承諾擔保,通過銀行發放貸款的一項政策性貸款。其目的是通過信貸支持,幫助更多的勞動者實現就業再就業。
2、創業擔保貸款扶持對象為年齡在60周歲以內、身體健康、誠實守信、具備一定勞動技能,並持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的自謀職業、自主創業或合夥經營的就業困難人員。包括:城鎮復員轉業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殘疾人、進城務工和返鄉創業或就地就近從事二、三產業的農民等,及符合貸款條件的個體工商戶。
擔保貸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額提供抵押(質押)時,應有貸款人認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四百零八條 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玖』 國家出台的鼓勵創業的相關政策
1、創業稅收優惠:持人社部門核發《就業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創辦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的,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小型微利企業,按國家規定享受相關稅收支持政策。
2、創業擔保貸款和貼息: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創業擔保貸款,額度10萬元。鼓勵金融機構參照貸款基礎利率,結合風險分擔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利率水平,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貸款基礎利率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內的,由財政給予貼息。
3、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畢業2年內的普通高校學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4、享受培訓補貼:對大學生創辦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並交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對大學生在畢業學年內參加創業培訓的,根據其獲得創業培訓合格證書或就業、創業情況,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5、免費創業服務:有創業意願的大學生,免費獲得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創業指導服務,包括政策咨詢、信息服務、項目開發、風險評估、開業指導、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
6、取消畢業生落戶限制:高校畢業生可在創業地辦理落戶手續。
7、創新人才培養: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實施的系列「卓越計劃」、科教結合協同育人行動計劃等,享受跨學科專業開設的交叉課程、創新創業教育實驗班等,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學科、跨專業交叉培養創新創業人才的新機制。
8、開設創新創業教育課:自主創業大學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實的各類專業課程和創新創業教育資源,及面向全體學生開發開設的研究方法、學科前沿、創業基礎、就業創業指導等方面的必修課和選修課,享受各地區、各高校資源共享的慕課、視頻公開課等在線開放課程,和在線開放課程學習認證和學分認定製度。
9、強化創新創業實踐:自主創業大學生可共享學校開放的大學科技園、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類實驗室、教學儀器設備等科技創新資源和實驗教學平台。參加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全國高職院校技能大賽,和各類科技創新、創意設計、創業計劃等專題競賽,及高校學生成立的創新創業協會、創業俱樂部等社團,提升創新創業實踐能力。
『拾』 創業擔保貸款2021年政策
法律分析: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人民銀行下發的財金〔2020〕21號文件「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發放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餘部分財政給予貼息」之規定。2021年,創業擔保貸款國家全額貼息部分變為部分貼息,經銀行測算,原本國家全額貼息的最高20萬元部分今後利息約2.35%左右,市財政部分貼息最高30萬元部分利息不變,約2.7%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