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匯通小額貸款就是他媽的一個騙子公司
是的,他們套路好多,什麼包裝費,解凍資金費,就是騙子,別在相信了。
② 匯通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是不是正規公司
如果是按是否注冊的話 這家公司屬於正規的 不過現在小額貸款市場不是很正規 所以很難衡量 公司的正規與否 不過這家公司各項貸款基本上是按 正規國家程序的
③ 楚雄市匯通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楚雄市匯通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9年09月23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在楚雄市內辦理各項小額貸款等。
法定代表人:李斌
成立時間:2009-09-23
注冊資本:23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53230010000880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雲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開發區彝人古鎮陽光閑庭C12幢
④ 四川匯通武侯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怎麼樣
四川匯通武侯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是2010-09-10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成都市武侯區航空路1號(國航世紀中心)1棟14樓1號。
四川匯通武侯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5101075620135328,企業法人鄧吉星,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四川匯通武侯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發放貸款及相關咨詢(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通過愛企查查看四川匯通武侯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資訊。
⑤ 匯通小額貸款公司
建議客戶選腔斗茄擇正規銀行渠道申請貸款,例如農行「網捷貸」。
網捷貸是指農業銀行向符合特定條件的農業銀行個人客戶發放的,由客戶自助申請、快速到賬、自助用信的小額消費貸款。
「網捷貸」實行自助申請、自動審查審批、在線簽訂信貸合同、自助用信的流程。申請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登錄農行指定的在線渠道(個人網銀、掌上銀行),進入「網捷貸」銷隱申請界面。
(二)借款人了解「網捷貸」產品情況、貸款基本條件和辦理流程。
(三)填寫基本信息,擬申請貸款期限、借款及還款賬戶、通訊地址等。
(四)系統驗證手機號碼有效性。
(五)在線簽署《個人徵信業務授權書》。
(六)確認貸款信息,伍察擬申請貸款金額、貸款用途等。
(七)在線閱讀並簽署《個人自助小額信用消費借款合同》申請信息填寫完整後,申請人提交貸款申請。
最高貸款金額為30萬元,最低為3000元;客戶的具體額度將根據客戶在農行的業務情況進行核定。
⑥ 我想知道「匯通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可信嗎網站是http://www.w54388.com
一般只要是在下款前收錢的基本上十有八九都是貸款騙子。你要仔細鑒別。
其實申請小額貸款的機構還是挺多的。
一般如果你打算辦理小額貸款的話,需要滿足以下的條件
從目前實際看,小額信用貸款的基本條件是:
一是中國大陸居民;
二是有穩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經營地點;
三是有穩定的收入來源;
四是無不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作為炒股,賭博等行為。
⑦ 陝西省銅川市匯通小額貸款是真的嗎,誰辦過
這種東西真假你誠心想辦可以按照他說的地址過去看看就可以。如果是真的,會是這樣:你去了之後,好多人再辦和你一樣的業務,辦公地點在寫字樓,你需要提供身份證工作證明銀行流水之類的資料,但不收費。如果是假的,往往是這樣:給你說個銀行讓你先去,到了之後說。我們的工作人員就在裡面。你先往這個卡號打多少多少錢,他就出來了,。。
⑧ 東方雲影新聞關於西鄉通匯小額貸款公司的新聞在哪裡看到
西鄉縣通匯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西鄉縣城北街道辦事處漢白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賈興元,公司董事長。
委託訴訟代理人:李晶,女,該公司員工。
被告:冀世國,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陝西省西鄉縣。
被告:楊永彩(冀世國之妻),女,****年**月**日出生,漢族,住陝西省西鄉縣。
冀世國、楊永彩共同委託訴訟代理人:魏廷清,西鄉縣高川法律服務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徐安發,男,****年**月**日出生,漢族,住陝西省西鄉縣。
被告:冀世芬(徐安發之妻),女,****年**月**日出生,漢族,住陝西省西鄉縣。
徐安發、冀世芬共同委託訴訟代理人:馮力(徐安發、冀世芬義子),住西鄉縣茶鎮老漁壩社區*組。
審理經過
原告西鄉縣通匯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通匯小額貸款公司)與被告冀世國、楊永彩、徐安發、冀世芬小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於2018年5月7日立案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西鄉縣通匯小額貸款有限責任公司委託訴訟代理人李晶、被告冀世國、楊永彩委託訴訟代理人魏廷清及徐安發、冀世芬委託訴訟代理人馮力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告訴稱
原告通匯小額貸款公司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判令被告冀世國、楊永彩共同償還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80000元(月利率20‰,從2014年12月28日起至2018年4月28日),之後利息利隨本清;2、由被告徐安發、冀世芬對以上借款本息承擔連帶責任。事實和理由:2012年11月28日,被告冀世國、楊永彩夫婦以資金周轉為由向原告申請貸款100000元。經審查後,原告同意給其發放貸款並於同日簽訂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約定,借款金額100000元,期限6個月,自2012年11月28日起至2013年5月27日,借款月利率30‰。被告徐安發、冀世芬為該筆借款提供擔保,與原告簽訂了《保證擔保合同》。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期限為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如借款展期則為展期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借款到期後,被告無力償還,經原告多次督促,原、被告分別於2013年5月25日、2013年11月26日、2014年5月27日、2014年11月10日、2015年5月26日簽訂了展期協議,將還款期限延長至2016年5月27日。展期屆滿後,原告多次督促被告還款未果。到目前為止,被告將利息付至2014年12月27日,本金未付。原告為支持其訴訟請求,提交以下證據:1、借款申請表、貸款借據、個人借款合同;2、清息明細清單;3、貸款發放憑證及轉賬匯款回單復印件;4、冀世國、楊永彩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5、徐安發、冀世芬身份證、結婚證復印件;6、保證擔保聲明及保證擔保合同;7、借款展期協議書五份。
被告辯稱
被告冀世國、楊永彩辯稱,向原告借款100000元是事實,但借款到期後,借貸雙方五次簽訂展期協議,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對此,造成了借款人對使用期限的誤解,導致借款至今未還,原告負有一定責任。原告屬於金融機構,但在計算借款利息時,按照民間借貸計息,利率高出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數倍,兩年內共收回利息77000元,涉嫌高利貸行為。原告在貸款當日即收回利息9000元,貸款後向被告冀世國收取五次賬戶費共計1000元沒有依據。目前冀世國在外投資生意,資金無法抽回、債權無法實現,經濟困難,暫時無力償還借款。冀世國、楊永彩將在兩年內償還原告借款本金及合法利息。
被告徐安發、冀世芬辯稱,冀世國、楊永彩向原告借款由徐安發、冀世芬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是事實。但被告冀世芬未在借款展期協議上簽字,已於原借款到期滿兩年之日後免除保證責任。徐安發在每次借款到期時,都積極督促借款人還本清息,也盡到了擔保人應盡的責任。
本院查明
本院經審理認定事實如下:原告經批准在西鄉縣境內經營小額人民幣貸款業務。2012年11月28日,被告冀世國因資金周轉需要向原告提出借款申請。同日,原告與被告冀世國、楊永彩簽訂了借款合同。合同中約定,借款金額100000元。借款期限自2012年11月28日起至2013年5月27日止。短期借款按固定利率執行,月利率30‰,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結息方式為按季結息。還款方式為到期後一次性歸還。借款人要求展期的,經貸款人審查同意並簽訂展期協議後借款展期。展期利率按累計期限檔次確定。借款到期不能按時歸還的,自逾期次日起計收罰息,罰息利率為該合同執行利率上浮50%。同時,被告徐安發、冀世芬與原告簽訂保證擔保合同,為上述借款提供擔保。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如借款展期,則為展期協議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簽訂當日,被告冀世國、楊永彩向原告出具了借據,原告通過銀行轉賬向被告冀世國、楊永彩發放貸款100000元。借款到期後,被告冀世國因資金不足,與原告分別於2013年5月25日、2013年11月26日、2014年5月27日、2014年11月10日、2015年5月26日簽訂了展期協議,將借款期限延長至2016年5月27日。被告徐安發在上述除2013年11月26日之外的四次展期協議上簽字及捺印繼續提供擔保。被告冀世芬未在展期協議上簽字。原告向被告發放貸款後,於2012年11月28日即貸款發放當日向被告冀世國收取利息9000元。此後,被告冀世國又分十次向原告清息68000元,共計支付原告利息77000元,按100000本金計算已將利息支付至2014年12月27日。貸款展期期限屆滿後,各被告未向原告還本付息。另外,從借款發放當日至2014年5月27日,原告分五次向被告冀世國收取賬戶費共計1000元。
⑨ 匯通小額貸款是不是真得
貸款一般需要有穩定的收入來源才能辦理,但是也需要看銀行的具體要求,建議可以去正規的貸款機構詳細詢問。
小額貸款申請條件:
1、為年滿巧拿十八周歲中國大陸居民;
2、有穩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經營地點;
3、有穩定孝虧搭的收入來源;
4、無不空者良信用記錄,貸款用途不能作為炒股,賭博等行為。
5、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⑩ 匯通小額貸款公司信得過嗎請問有人貸過嗎
登陸該公司網站,有以下字眼「全國各地均可辦理」、「預收利息」,該網站也沒顯示任何具體辦公地點。——所以你明白的。 注意:貸款不應存在任何保證金、保險金、前息的問題。任何聲稱全國各地均可受理的是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