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擔保人在催收通知上簽字的後果
法律分析:超過訴訟時效後,債權人向債務人和擔保人發出借款催收通知書時,擔保人在上面簽字或蓋章的現象在現實生活中比較常見,對此行為如何定性,應視具體情況而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借款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餘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一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❷ 貸款幫人擔保簽字後果
法律分析:為別人擔保會影響個人信用和個人資產負債率。當幫朋友做擔保時,朋友名下的貸款賬務,也會記錄到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中去。若朋友發生了逾期或者欠款不還的情況,是會影響個人信用記錄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❸ 借款擔保人沒有在後期續貸的合同上簽字還承擔擔保責任嗎
由於後期續貸擔保人沒有簽字,屬於主合同變更,擔保人就無需裁定擔保責任了。
《擔保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❹ 展期擔保人沒簽字還有責任嗎
展期擔保人沒簽字沒有責任。
貸款展期是需要擔保人同意的,畢竟展期意味著貸款期限會延長,擔保人的期限也會隨著變長。但是擔保人不能口頭同意,而是需要出具同意展期的書面證明,並且還得親筆簽名。
要是擔保人不同意擔保,或者是沒有簽字,則貸款展期會被拒,擔保人的承擔的擔保責任截止到貸款到期日當天。重要的是一旦企業貸款沒有按時還款,擔保人承擔連帶擔保責任的,還得給企業還款,否則是會被銀行追債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條 【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貸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 【主合同變更對保證責任影響】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後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❺ 貸款擔保人不在合同上簽字,是否承擔責任
貸款擔保人沒有在貸款合同上簽字,是不承擔責任的。
擔保無效原因就包括:
主體違法:當事人是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保證人資格不合法;法律規定的其它情況。
客體違法:抵押財產是擔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質押財產是贓物或遺失物。
內容違法:如債權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扣擔保的無效。
❻ 貸款延期擔保人要簽字嗎
貸款延期擔保人是否要簽字,要分情況。
1、保證人簽訂的保證擔保合同約定僅是對第一次的單筆借款進行擔保,則在第一次的借款本息償清後,其擔保責任就已經終止。
2、保證人簽訂保證擔保合同約定的是對借款人在某一時間段內,並在某一限定金額內發生的借款提供擔保。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❼ 貸款人逾期還款對擔保人有什麼後果
貸款人逾期還款對擔保人的後果,一般根據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一般擔保,借款人償還不了貸款,擔保人就可能要承擔還款責任。如果是連帶擔保,借款人逾期了,擔保人就可能要承擔還款責任。貸款逾期,擔保人的徵信也可能會受到影響。如果借款人和擔保人都還不了貸款的話,擔保人的財產還可能會被查封。貸款人是指在借貸活動中運用信貸資金或自有資金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人或金融機構。貸款人信息權是指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提供與借款有關的信息。貸款人信息權的主體是貸款人,通常為銀行,對象是借款人,有時還包括擔保人。標的是借款人提供與借款有關信息的行為,其內容是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與借款有關信息的權利。標的是一種對人權、相對權、請求權,屬於債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本身也是保障債權得以實現的重要權利。貸款人有權知悉借款人信息的內容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貸款合同簽訂前有關借款人以往的資信情況、負債情況、經營能力及發展前景等信息。另一類是貸款發放後有關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人資產負債情況、償還能力等方面的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擔保逾期還可以貸款嗎
擔保貸款也有貸款記錄,逾期行為即使擔保也無法再次貸款。信用卡逾期後且一直沒有將逾期款補還,逾期90天後就算惡意透支行為,將在發卡銀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記錄,意味著當事人將上銀行的黑名單,影響持卡人的個人信用,那麼想再申請銀行貸款就基本不可能了。在逾期情節比較輕的情況下還可以申請銀行貸款,但是只要逾期了就會受到銀行相應的懲罰,承擔逾期的後果。
❽ 借款人要求延期還款重新簽訂合同擔保人不簽字
導讀:主合同變更的還款期限仍在擔保人的保證期限內,擔保人依據原來的擔保合同,仍然需要承擔擔保責任。但是主合同變更以後,原擔保合同賴以存在的基礎完全改變了,由於主債務的履行期限涉及到擔保人的主要利益所在,還款期限的改變,會影響債務人實際的財產狀況,也會影響債務人的債務清償能力。【案情】南昌某公司向南昌銀行貸款300萬元,以自有的一幢三層樓房作抵押,估價200萬元,並辦理了抵押登記。應南昌銀行的要求,南昌某公司又請南昌某單位為其提供擔保,南昌銀行與南昌某單位簽訂了擔保合同,約定保證期為借款期限屆滿後6個月。借款合同期限屆滿後,南昌某公司因資金緊張,無法按時還款,於是雙方協商推遲還款期限6個月,並徵求南昌某單位的意見,請求其繼續提供擔保。南昌某單位表示同意,但三方未重新簽訂合同,也未在原合同上簽字。6個月期限屆滿後,因市場發生變化,南昌某公司經營困難,資不抵債,被宣告破產。南昌銀行遂訴至法院,要求南昌某單位清償貸款。第一種意見認為:南昌某公司與南昌銀行達成了延期還款的協議,並取得了南昌某單位的同意,故南昌某單位應當對南昌銀行承擔擔保責任。第二種意見認為:主合同變更後,延長的還款期限仍然在保證期限之內,擔保人仍然應當承擔保證責任。第三種意見認為:主合同的變更需要擔保人南昌某單位的書面同意,才能繼續有效。因為南昌銀行與南昌某單位之間並未就擔保期限的延期簽訂書面合同,故擔保合同對變更後的貸款合同不再有效,南昌某單位不再承擔擔保責任。【評析】筆者同意第三種意見,理由如下:1、我國《擔保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本案中,貸款合同還款期限屆滿後,南昌某公司與南昌銀行經協商達成延期6個月還款的協議,雖然雙方未訂立延期還款的書面協議,但主合同的履行期限已經變更。南昌某公司與南昌銀行達成延期還款協議後,曾經取得了擔保人南昌某單位的同意,但並沒有形成書面同意文書,故應當認為不符合《擔保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保證人南昌某單位不再承擔擔保責任。2、主合同變更的還款期限仍在擔保人的保證期限內,擔保人依據原來的擔保合同,仍然需要承擔擔保責任。但是主合同變更以後,原擔保合同賴以存在的基礎完全改變了,由於主債務的履行期限涉及到擔保人的主要利益所在,還款期限的改變,會影響債務人實際的財產狀況,也會影響債務人的債務清償能力。主合同延長還款期限,客觀上增加了擔保人的風險。所以主合同變更後,未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的,原有的擔保合同失效。本案中,不能因為主合同債務延長的履行期限尚在原擔保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限內,就要求擔保人繼續承擔擔保責任。既然擔保人南昌某單位未對變更後的主合同出具書面同意繼續擔保意見,那麼,擔保人南昌某單位的擔保責任免除。作者: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胡泰武南昌縣人民法院何岸青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