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給人擔保貸款 對方不還了怎麼辦
根據法律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1、擔保人是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不能隨意否認擔保。如不願意繼續承擔擔保責任,可以與債權人協商解除擔保協議。
2、擔保人如果已經實際承擔擔保責任,向債權人償還欠款,可以向債務人(借款人)行使追償權,要求償還擔保人償還的數額。
擔保人需要承擔還款責任,這也是銀行減小貸款風險的行為。若是擔保人和借款人長期不還款,那麼將會產生以下後果:
1、貸款罰息,銀行借款逾期後,罰息、違約金是非常高的,累加計算,還款人和擔保人還款壓力會增加。
2、被銀行催收,貸款逾期後,聯系不到借款人或者借款人不還款,那麼就會找到擔保人來還款,每天都會接到銀行的催收電話。
3、影響徵信,貸款逾期後,借款人和擔保人徵信都會受到影響,後期想要再到銀行辦貸款會增加難度。
4、被起訴,被銀行起訴後,法院會強制執行,將借款人和擔保人的房產、車產拍賣。
【法律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❷ 幫朋友擔保民間借款,朋友跑了,我沒有能力償還法院會怎麼判
貸款人跑了,擔保人都無力償還貸款的,放貸方起訴後,法院會根據審理情況,依法判決貸款人歸還貸款、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如果貸款人和擔保人不主動履行判決的,會由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包括依法查封、扣押、凍結、處分被執行人的財產,或採取限制高消費、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如果確實無履行能力的,也可以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後,可隨時恢復執行。
如果屬於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則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要承擔刑事責任。
《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條【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吵耐或者罰金。
沒有償還能力不是免除償還義務的理由,人民法院仍然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判決當事人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借款人及擔保人將背負終身債務,銀行可以核銷,但是帳消案存,等有財產再恢復執行。
該怎麼判還是怎麼判,借款人還款,擔保人負連帶責任。有無履行能力是執行階段的事情,與怎麼判決無關。
她丈夫的債槐指務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妻子償還;
法院判決沒有能力償還的,需要自己找親戚朋友或者是直系親屬想辦法。
保證人就是為別人的債務提供擔保責任,分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是說債務到期後,若債務人不能還債,才輪升明春到你(保證人)替他還債,並且你也只還債務人不能還的那一部分,債權人不先起訴債務人是不能向您要錢的;連帶責任保證是債務到期後,債權人可以直接來找你(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你還了錢後可以向債務人追索你替他還的部分。
注意:
1、合同中必須約定好是一般保證 還是 連帶保證,如果沒約定 或 約定不明,《擔保法》上推定為連帶保證,於你(保證人)很不利。
2、你也可以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即為多少額度的債務承擔保證)、保證期間(保多少時間,建議盡量從短)
您好,看是否在擔保期限內,如果債權人起訴的,承擔擔保責任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對於因債務糾紛而被債權人作為被告提起民事訴訟的,雖然當事人沒有償還能力,但人民法院不能因此而對當事人限制人身自由。但經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仍然不能履行判決的,人民法院可以對當事人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資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五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資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高利貸屬於違法,故擔保人只償還本金及法律規定范圍內利息即可,另因高利貸多辦法索取債務時的暴力犯罪,故不建議當事人考慮此種借款方式。
民間借貸屬於民事行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約束和保護。
但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應當被認定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未寫還款日前,對方可以隨時要求還款;雖然時但至是超過銀行銀行同期利息4倍以外部分不受保護,以內部分要償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即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擔保人還款。
❸ 給別人擔保貸款別人還不起該怎麼辦
一、給別人擔保貸款別人還不起該怎麼辦
1、幫別人擔保貸款別人不還的,如果是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可以通過訴訟途徑向債務人先行追償,當債務人財產被執行後仍有不足部分,擔保人要承擔償還責任。如果是連帶保證的,則債務人不還款擔保人就要償還債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有權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該擔保財產優先受償。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
二、給別人擔保貸款被起訴了怎麼辦
作為擔保人,如果被債權人起訴的,要根據具體的案情來確定如何進行答辯的抗辯,主要可以考慮從擔保是否有效、是否已經過擔保責任承擔期限、是否應該承擔擔保責任、應如何承擔擔保責任等方面來進行。擔保責任分為一般保證責任和連帶保證責任,如果當事人承擔的是一般保證責任,可以主張先訴抗辯權,債權人需要先向債務人主張債權,如果是連帶保證責任,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保證人就需要承擔保證責任。
❹ 幫別人貸款別人不還被起訴了怎麼辦
幫別人貸款別人不還被起訴了怎麼辦
幫別人貸款別人不還被起訴了怎麼辦,法律與我們的日常生活是息息相關的,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多的事情都是可以依靠法律來幫我們更好的解決,以下幫別人貸款別人不還被起訴了怎麼辦。
給朋友的貸款做擔保,結果因為朋友欠款不還被一起起訴了的話,客戶可以讓朋友盡快還款。
若自己承擔的是一般保證責任,那麼在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法院就債務人(借款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即貸款【經辦】銀行(貸款機構/平台)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而若明確債務人(借款人)不能履行債務,那客戶就需要承擔起保證責任了。
大家需要注意,如果自己承擔的是連帶責任保證,那隻要借款人沒有按約定還款,貸款【經辦】銀行(貸款機構/平台)既可以直接要求借款人還款,也可以來要求作為擔保人的客戶在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代為償還欠款。
而客戶代朋友還款後,可以再對朋友展開追償(自行履行保證責任時,哪怕實際清償額大於主債權范圍,擔保人也只能在主債權范圍內對借款人行使追償權)。
替人擔保借款起訴了該怎麼辦
保證人就是為別人的債務提供擔保責任,分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一般保證是說債務到期後,若債務人不能還債,才輪到你(保證人)替他還債,並且你也只還債務人不能還的那一部分,債權人不先起訴債務人是不能向您要錢的;連帶責任保證是債務到期後,債權人可以直接來找你(保證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你還了錢後可以向債務人追索你替他還的部分。
注意:
1、合同中必須約定好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保證,如果沒約定或約定不明,《擔保法》上推定為連帶保證,於你(保證人)很不利。
2、你也可以約定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即為多少額度的債務承擔保證)、保證期間(保多少時間,建議盡量從短)
保證人的條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保證人的代為清償能力。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本條明確了保證人的基本資格要求,即「具有代為清償能力」。保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保證,目的在於保證債權能夠得到實現,或者說債務能夠得到清償,因此,具有代為清償能力是保證人的基本條件。
代為清償既包括代為金錢性質的清償,也包括代為履行其他給付。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包括代為履行債務和承擔債務不履行責任兩種,二者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最高人民法院《擔保法解釋》第13條規定: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代為履行非金錢債務的,如果保證人不能實際代為履行,對債權人因此造成的損失,保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需指出的是,擔保法關於保證人資格的基本要求並非強制性規定,故不能以保證人不具有代償能力為由認定保證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為此,最高人民法院在《擔保法解釋》第14條規定: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擔保人承擔的責任
保證責任法定免除情形: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惡意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2、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3、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而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
4、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債務而未經保證人同意的。
5、債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時,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債務人免除您父親(擔保人)的責任並不能使您父親的保證責任免除,因為這樣會損害債權人的債權,除非得到債權人的同意。
擔保的存在有效的保護了借款人的財產安全,在負債人不能償還的情況下就起到了償還的義務,所以無論是誰都不要隨意幫助他人進行擔保,防止有人想要用你的名義借款之後,您還要對這筆債務進行清還。
一、幫別人在銀行擔保貸款別人不還銀行起訴怎麼辦
第一、您可以在銀行和律師找您要錢的時候,說明實際情況,拒絕履行相關的擔保責任。
第二、如果您拒絕按照擔保人的義務償還相關貸款,銀行和律師可能會通過民事訴訟的途徑向您追索貸款,即向銀行所在地的區縣級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三、如果銀行和律師對您提起訴訟,您應該參與訴訟活動。民事訴訟施行「誰主張、誰舉證」的證據規則。銀行方面認為您負有擔保責任,就應該提供相應的擔保票據或文書。
在這個時候,您應該說明,該貸款擔保材料與您無關,系被其他(她)人盜用身份證信息所致,您沒有在相關資料上簽過字,相關擔保材料是虛假的和無效的,必要時,您可以要求對貸款擔保資料的簽字等進行司法鑒定。如果法院能認定您確實與貸款擔保無關,您就沒有替其他(她)人還款的必要了。
二、貸款擔保人承擔什麼風險
(一)永久擔保人的風險
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在應承作為貸款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你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最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二)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風險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
(三)擔保人自願對負債進行擔保,承擔責任的風險
應承作為擔保人時,貸款機構多會要求擔保人到律師樓或公證人處簽一份獨立法律咨詢文件,簡稱ILA。簽署這份文件時,擔保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一個律師樓簽名,必須要另外找一位律師簽署作證,證明已經將擔保人的法律責任,清楚解釋給擔保人知道,而貸款擔保人也明白要對負債作個人承擔,並且是自願作為擔保人,並沒有受到任何壓力。
三、貸款擔保人的條件有哪些?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一)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二)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三)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四)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貸款擔保人有一定的風險,因為一旦貸款人出現外逃或死亡,貸款就需要擔保人來進行償還。如果貸款人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貸款擔保人不變,除非合同里有約定。如果貸款人與借貸方串通合謀,騙取擔保人資金,或是脅迫保證人提供擔任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幫助別人做擔保貸款承擔什麼風險?
幫助別人做擔保貸款的,如果借款人無能力償還貸款的話,擔保人有責任和義務償還該欠款的。且在貸款未還清之前,擔保人再次貸款時會受到一定的貸款條件和最高貸款金額的限制。
二、幫別人貸款別人不還怎麼辦
1、別人用你的身份證貸款還不上,不涉及刑事責任。
2、別人用你的身份證貸款,雖然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沒有到場簽字,貸款與你無關。
3、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簽字必須是本人親筆簽名或按手印,如代替辦理簽字必須有經公證的授權委託書。
4、如果是你簽名或按手印,你是債務人。或者有證據表明貸款資金實際部分或全部為你所用,你應該承擔償還義務。如果不如期償還,銀行可以通過法院強制執行。
綜合上面所說的,幫別人的貸款風險是很大的,如果什麼都是你簽字的話,那麼你就會承擔起所有的還款義務,在法律上跟別人一點關系都沒有,因此,幫別人貸款別人不還怎麼辦?只有你自己幫著還,所以,做事的時候要動一下腦袋,不是什麼事情你都可以幫的。
❺ 幫別人擔保貸款,銀行起訴法院來傳票。擔保人無償還能力怎麼辦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幫別人擔保貸款,銀行起訴法院來傳票。擔保人無償還能力怎麼辦?看了你的描述,如果是在正規銀行貸款,是不會出現你說的這種情況,現在就來說說。
一、申請貸款
在銀行申請貸款,銀行是要審核的,審核貸款人資料,首先銀行要進行雙人調查,調查貸款人基本情況,還款能力、抵押物等,綜合測評後,才會形成調查報告,貸與不貸,給出結論。
二、保證貸款
幫別人提供保證貸款,銀行審查是很嚴格的,一般人是無法提供保證的,保證能力是經過調查數據、收集材料進行測算,不是你說願意提供就能提供保證的,只有具備保證能力的人才能提供保證貸款。
三、訴訟
銀行對逾期貸款催收無果,提起訴訟,一般情況下,在訴訟的同時,會了解貸款人資產情況,一並保全。
四、無資產、無保證能力
題主所說無資產、無償還能力是不存在的,一是銀行貸款需要抵押,抵押資產不足或變現能力差時,銀行才會要求貸款人提供保證,你既然是保證人,當時肯定有穩定收入,保證人是要提供半年以上銀行流水,銀行根據流水測算保證能力,無保證能力銀行是不會同意你提供保證的,在銀行獲取貸款,不是你簡單的一句話,除非你夥同別人一起造假貸款資料,偽造證據,這樣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屬詐騙銀行貸款。
總之,題主說的這種情況,除非是你們經營企業倒閉,但也不會一無所有,最起碼還有抵押資產,就算像你所說的這樣,你們一無所有,你們的結局一是成為失信人,二是面臨牢獄之災。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能幫助到你。
銀行聽到你的話,心裡估計是拔涼拔涼的!
為什麼?因為銀行最怕的,就是這種「無任何資產,也沒有償還能力」的人,也就是俗話說的,死豬不怕開水燙,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人!
訴訟進程推演
對於法院的生效裁判,如果義務人沒有主動履行,那麼你就成了被執行人,法院將依法對你採取強制執行措施。這些措施包括:
另外,還有其他多方面的聯合懲戒。
最後,回答你的問題,擔保人無力償還怎麼辦?
欠債的事情,只能用錢來解決。
所以說,答案是比較明顯的。那就是努力掙錢,共同還債。
只要思想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沒有償還能力,這是暫時的情況。 只要有手有腳,能夠踏實幹事,總會有收入,總會有償還能力,也總會有還清的那一天!
但是,如果是以「沒有償還能力」進行搪塞,內心其實是不想還債,那麼,以上內容,可以選擇忽略!
需要看你是什麼擔保,但是在無力償還的情況下,擔保人和被擔保人需要在擔保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即你也對債務承擔償還的責任,直到債務還清。
在這種情況下,這父子二人將可能雙雙被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同時被限制高消費至止欠款還清或與對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按協議認真履行。
沒有辦法,只能慢慢還了。再說,銀行允許無實際擔保能力的人,充當擔保人,也有過錯,所以銀行也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和借款人一樣的責任,甚至是更加重一點,所以說你如果擔保了,那麼請作好替其還貸的打算!就是幾個人聯保的貸款,當借款人無能力還貸時,擔保人間誰有實力,銀行可以向其中,一個有實力的擔保人全額追討!而不是我們通常想的是幾個擔保人,分擔幾分之一的!只能還了以後,再另案起訴要求其他幾個人分擔!你說你無能力實行擔保人的責任,銀行是不管的,起訴到法院,時候誰有錢有財產,法院自然會執行的!
一起坐牢唄,還有啥辦法!
銀行若不造假,沒有充足資產的擔保人去擔保貸款,是不可能的!若銀行造假,捏造擔保人的財產,那就讓銀行去變現還款吧!
那你攤事了!
❻ 替人貸款做擔保,貸款人還不上,怎麼辦
如果現在已經超過第一次擔保的擔保期限,那麼你就沒有擔保責任了。
對於擔保期限,《擔保法》是這樣規定的: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 。
《擔保法司法解釋》規定:
第三十二條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條 主合同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資訊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會有影響,以後按時還款即可。
還不起怎麼辦? 你來還唄、因為你是擔保人、銀行會做哪些:第一 銀行會遞交還款書、第二 如果到期還不還款銀行將會起訴你、 第三 同時也會影響你的信用授信記錄、 你以後在哪貸款都會很難了、 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你先替你擔保的人還上貸款。 (然後你們在自己解決你們的私人問題) 這是最好的辦法 ....
貸款人還,貸款人跑了,擔保人還。貸款人有別的財產的話,找律師吧。
當借款人還不上的時候。銀行肯定會找擔保。因為開始銀行會調查擔保人是否能承受債務。才會同意你是否能做擔保人的。
1.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予以償還。
2.擔保人對於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
3.同時,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如果約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即可要求擔保人連帶償還,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由借款人首先償還貸款,包括用其所有資產進行償還,直至無力償還為止,才有擔保人代為償還。
4.如果擔保人不還,銀行可以對貸款人和擔保人同時提起訴訟並申請財產凍結。
貸款的的錢不還會有什麼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資訊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先扣貸款人,,貸款人實在沒錢,擔保人就要承擔還款的責任。
如果還不上,作為擔保人也會有連帶責任。後果是起訴你,如果再不還,個人徵信會變成黑名單。法院會追究貸款人和擔保人的責任,名下的財產法院可以處理。
貸款擔保人的責任
1、依據《擔保法》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擔保法》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法》第十九條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