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有擔保影響貸款買房嗎
購房在辦理貸款時,有些人會遇到銀行要求借款人找一個擔保人,對房屋的負債或者作個人承擔,主要是因為借款人的收入、信用紀錄方面存在一些問題,因此要有房貸擔保人,這個擔保人一般是父母、配偶、兄弟姊妹或朋友,那若是給人做貸款擔保的話,會影響到自己貸款買房嗎?下面就隨小編一起來了解看看吧。
一、有擔保影響貸款買房嗎
有擔保在借貸人按期還款的情況下是不會影響貸款買房的,但若是借貸人未按期還款,銀行不僅會收房、拍賣房等,還會要求房貸擔保人承當連帶歸還借貸職責,這種情況下有擔保就會影響到自己貸款買房,除非借貸人有獲得貸款機構的批准而取消擔保人資格。
二、為別人購房做擔保人有哪些不利
為別人購房做擔保人在對方不按時償還貸款時,就要應承擔還款責任,而且會影響到自己的徵信記錄,出現不良徵信,後面想要自己購房申請貸款的話,就會不容易審批通過,對想要買房的人來說最好不要輕易給別人擔保,因為擔保責任是永久性的,只要還款沒結束都存在一些風險。
此外銀行對擔保人也是有一定要求的,擔保人的經濟基礎要好,而且收入也要穩定,還必須是本市戶口才行,一旦同意為他人擔保,就意味著與他人共同承擔還貸風險,當然保證方式也分為一般保證、連帶責任保證兩者,前者保證人可以在法院強制執行後仍不能履行債務時才需承擔保證責任,而後者的保證責任是在債務履行期整個階段的,風險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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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為別人做過擔保後,自己還能貸款買房子嗎
可以的。
你的擔保金額屬於你的或有負債,只要你的信用記錄良好且有穩定的家庭收入,當然可以申請貸款,包括住房貸款、房產抵押貸款或二手房貸款等。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橡唯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歲笑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2)跟別人擔保貸款自己能買房嗎擴展閱讀:
擔保人責任:
1、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乎如含你。
2、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3、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4、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擔保人
網路——貸款
㈢ 給別人當擔保人自己買房可以貸款嗎
給人當房貸擔保人之後自己也是可以貸款買房的,需要注意的是必須保證在辦理自己的房貸前,所擔保的房貸情況良好,沒有逾期的情況。如果擔保的房貸有問題就會影響到自己辦房貸,此外收入也是非常重要的,銀行可能會對擔保人的收入非常看重。
【拓展資料】
相關知識補充:
一、貸款擔保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擔保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擔保是指在對借款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不受借款人有無能力的限制。雙方對擔保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為連帶保證責任。
1.如果在擔保時寫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償還,負責擔保,那麼就是一般保證,法律上對一般保證是這樣規定的,當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償還(申請執行後,不能執行),才可以執行保證人的財產。
2.如果在擔保人沒有寫任何以上內容,那麼就是連帶保證,債權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錢,也可以向保證人要錢。連帶保證的責任比較重。
在一般情況下,擔保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但在實踐中,擔保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仍然可以產生擔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擔保條款,或者合同的落款處有擔保人的落款捺印等。當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應承擔的保證責任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其約定。
二、貸款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1.具備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請政策性住房貸款的,要有當地常住戶口。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
3.具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滿足條件的保證人為其擔保。
5.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6.提出貸款申請期間,在建行有高於買房所需資金30%的存款,申請政策性住房貸款的,應在建行繳納一定的住房公積金。
7.貸款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
㈣ 為別人擔保期間能貸款買房嗎
一、為別人擔保期間能貸款買房嗎
1、為別人擔保貸款還能買房貸款。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
貸款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借款合同的約定,對借款人未按合同承諾提供真實、完整信息和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支付貸款等行為追究違約責任。
第四十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收回貸款本息。
對於未按照借款合同約定償還的貸款,貸款人應採取措施進行清收,或者協議重組。
二、擔保人需要滿足什麼資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對穩定;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賬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他不良債務;
5、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
㈤ 給別人擔保貸款買房子影響自己貸款買房嗎
影響
給人擔保貸款會影響到自己買房貸款。畢竟擔保人具有連帶責任,為別人擔保會影響到個人的信用和資產負債率。但只要對方一直都是正常還款,而自已的個人信用也沒什麼問題,個人資質非常好,且滿足銀行或貸款機構的貸款條件,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那你也還是可以順利申請到房貸的。
拓展資料:
會上徵信,由農村信用社報送數據至徵信中心客觀記錄。徵信報告包括五類信息:
基本信息: 包括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職業信息等
信貸信息: 指借債還錢信息,信用報告中最核心的信息
非金融負債信息:先消費後付款形成的信息,如電信繳費
公共信息: 社保公積金信息、法院信息、欠稅信息、行政執法信息等
查詢信息: 過去2 年內,何人何時因為什麼原因查過您的信用報告
擔保是信貸信息里的內容。
一、給別人擔保後能撤回擔保嗎
1、第三人給債務人提供債務擔保,簽訂擔保合同後,如果經債權人同意的,可以撤回擔保。如果債權人不同意就不能撤銷。但如果主債務無效或者有騙取擔保等情形時,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條 【以欺詐手段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定義】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二、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有哪些區別
1、連帶擔保責任更大
一般擔保人的擔保責任要輕,就是在法院沒有對被擔保的人強制執行的情況下,你有權拒絕承擔擔保責任;而連帶擔保的擔保責任要大,就是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和擔保人同時承擔責任。
2、是否享有先訴抗辯權不同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就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㈥ 為別人擔保期間能貸款買房嗎
在擔保期能按揭買房。一般來說,在擔保期也是能按揭買房的,但前提條件是擔保人必須要符合一定條件才能購房。由於這種購房方式存在著一定的風險,因此還是需要謹慎點。若是為人擔保,必須將擔保原因擔保所存在的風險問題都弄清楚。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才能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許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依據《個人住宅貸款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則,個人住宅置業擔保貸款目標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才能的自然人,具有鄉鎮常住戶口或有用居留身份。
法律依據
《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五條 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四、不享受購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購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六、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㈦ 給別人擔保貸款買房子影響自己貸款買房嗎
給人擔保貸款會影響到自己買房貸款。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畢竟擔保人具有連帶責任,為別人擔保會影響到個人的信用和資產負債率。但只要對方一直都是正常還款,個人資質非常好,且滿足銀行或貸款機構的貸款條件,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就不會影響貸款買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會負上還款責任嗎
會。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遠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㈧ 替別人擔保事後自己能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擔保金額屬於你的或有負債,不是關系特別近最好不要擔保,只要你的信用記錄良好且有穩定的家庭收入,可以申請貸款,包括住房貸款、房產抵押貸款或二手房貸款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條
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㈨ 給別人擔保影響自己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給別人擔保不影響自己公積金貸款買房。
但相對正常公積金貸款來說,銀行審批就會比較嚴格,會考察還款能力,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不知道給別人做住房擔保的情況,就不會有影響。
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知道了有為別人做擔保的情況,可以和被擔保人一起到所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查詢了被擔保人的還款有無逾期後,如果還款情況正常,就可以按照程序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並且貸款額度不受影響。如果被擔保人的還款情況不正常,有逾期不還的問題,則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