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幾年失效
看借款人借款類型,如果是最高額授信合同,對應的是最高額擔保合同,通常是二至三年。
如果是普通借款,對應的是保證合同,通常在一年以內。
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
拓展資料:
特殊規定
第一,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第六,國家機關在接受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提供的貸款的過程中,並經國務院批准後可以作為保證人。其他情況下不允許作為保證人。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擔保人的責任與權利
誰可當擔保人?
年齡超逾18歲,不是破產者。
擔保人可較後選擇退出嗎?
這要由金融機構決定。它可要求擔保人清還債務,中止合約。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擔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許原任擔保人退出。
擔保人何時可抽身而退?
當貸款已還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負責攤還他的債務。
當擔保人有何權利?
根椐中央銀行指南,擔保人有下列權利:
* 可持有一份擔保合約及其他有關證件。
* 只要借款人同意,可獲知向金融機構借貸款額。
* 可控告借款人,如需為前者償還欠金融公司之債務。擔保人通常收到致給借款人的催債副本。
* 可限定只擔保一項特定借貸。若數年後,借款人慾增加借款額,他必須作出新借貸申請,至少也須獲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新貸款。
* 除非借款人違約沒攤還借款,金融機構才可向擔保人追債。
* 金融機構必須將還債要求信送達擔保人後才可向後者追債。
( 注:所有擔保人都應被告知上述權利,不管有關權利是依據1967年破產法令或有關借貸機構接受貸款擔保之中央銀行指南。)
誰將被銀行控告?
若借款人違約不還借款,銀行將會向誰追討債務--借款人或擔保人?
銀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債。銀行有權選擇先向借款人或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它甚至可以同時向兩方面追討債務。
只有在通過法律途徑(在法庭提出控訴,向借款者追債)仍不得要領之後,才可對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
在<1967年破產法令>下,金融機構可致使一名負責超逾RM30,000的借款人宣告破產。對於擔保人也一樣,除非他是一名"社會擔保人"。
金融機構只有在使盡所有管道向借款人追債不果之後,才可起訴"社會擔保人",要求宣判他破產。
在上述法令下,"社會擔保人"是指為下列各項貸款作出擔保的人。
❷ 銀行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幾年失效
銀行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幾年失效要看合同中約定的保證期間是多久,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期限執行。約定的保證期間屆滿的,銀行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期間。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幾年後失效
擔保人承擔的責任自擔保期限屆滿後,擔保責任失效。債權人可以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灶扮日起六個月。
銀行貸款擔保人擔保的期限一般依據合同而定,如果貸款合同中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借款和欠款有什麼區別
欠款是債務人因買賣、保證等行為產生的債務(欠款與欠款事由、欠款生效等欠款事項密切相關);借款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借出款項(借款與借款事前、事後的事情均無關)。
(一)從法律關系來說,借款的法律關系是清新、明確、單純的,而欠款的法律關系可能比較復雜,欠款「背後」的背正宴景情況可能要復雜得多;
(二)借款的產生和形成,只有一個原因,即債權人將款借給債務人;欠款的產生和形成,原因就太多了,可能是買賣合同產生的欠款,可能是借款產生的欠款,可能是賭博產生的欠款,可能是高利貸產生的欠款,可能是侵權行為產生的欠款入交通事故致人傷殘產生的賠償金,可能是拖欠工資產生的欠款,舉不勝舉。其中,違法行為產生的欠款,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三)以借據和欠款憑據來說,兩者的效力是不一樣的,對於債權人來說,其權利安全程度也是不一樣的。如果對方出具給你的是欠條,假設打起官司來,那麼,可能牽扯到比較復雜的背景和法律關系,比如,假設對方賴賬,說是因為賭博欠債寫下的欠條,問題就復雜些;而借條就不會產生這么多問題。
(四)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後,由於通過借條本身較易於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和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的事實。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三百九舉辯銀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六百九十二條的規定: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❸ 銀行貸款擔保幾年就會失效呢
擔保責任有效期為六個月。法律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❹ 銀行貸款擔保人的擔保責任什麼時候失效
銀行貸款擔保人擔保的期限一般依據合同而定,如果貸款合同中沒有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❺ 民法典中民間借貸擔保人多久失效
六個月後。民間借貸擔保方有效期沒有約定的,其期限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後失效。我鋒大國法律規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神穗但是游基卜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❻ 擔保人擔保幾年過期
擔保責任有效期為六個月,隔了4年如無約定的,保證人可以免除保證責任。
擔保人的擔保期限: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期限執行,沒有約定的,按以下的規定執行:
1、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2、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或者等於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4、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二、擔保貸款風險是什麼?
1、貸款抵押「優先權相對不優先」的風險。
抵押權是基於商業銀行和借款人(或為借款人提供抵押擔保的第三人)的合同約定而產生的擔保物權,它在行使順序上位於基於法律直接規定而產生的法定優先權之後。一旦法定優先權與抵押優先權在貸款案例中相遇,抵押優先權就相對不優先了,從而可能導致銀行貸款債權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完全喪失擔保物權的保障,即貸款債權被懸空。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條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❼ 擔保人擔保幾年過期
擔保人的擔保期限一般來說是六個月。
一、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期限:
一般來說這是與貸款或借款時,訂立的合同所決定的。如果貸款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保證期限的,則貸款擔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債務履行期滿後6個月結束;對於在貸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證期限有明確規定的,則又可分兩種情況:在保證期間內,銀行未對借款人提起訴訟的,擔保人免除責任;如果銀行以對借款人提起訴訟,則保證期間時效中斷。而對於貸款擔保人需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期限,與上一致,主要還是看合同中是否有明確規定。
從擔保人的這些責任中不難看出,譽肢在銀行貸款中擔保人的風險比較大,所以是否要為別人提供擔保需要慎重考慮。首先要詳細了解借款人信譽狀況,因為信譽狀況往往決定著擔保的風險有多大,如果信譽狀況不好的話,就不要提供擔保。其次,還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備還款付息的能力,這決定著借款人能否如期償還貸款,是決定擔保人風險的重要因素。
二、貸款擔保人的含義:
銀行貸款慶擾世擔保人,就是為借款人提供相關擔保,以便於借款人從銀行獲得貸款。但貸款擔保人也存在很大的風險,那就是如果貸款到期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的話,貸款擔保人需按照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履行還款。目前銀行為了防範不良貸款的增加,擔保貸款在銀行貸款業李滾務中所佔的比重越來越高。
三、銀行貸款擔保人注意事項:
為他人做貸款擔保人,一定要注意以下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要詳細了解借款人信譽狀況,因為這往往直接關繫到擔保人所承擔的風險。只有在多方面考察了借款人的信譽狀況後,再決定是否為其提供單款擔保;另一方面就是要考察借款人是否具備還款付息的能力,這也是借款人能否如期償還貸款的重要基礎,千萬馬虎不得。
以上就是對貸款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多久」的詳細解答,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幫助。作為擔保人,是需要承擔擔保風險的。如果貸款人還款不及時,擔保人是需要負責任的。責任的劃分,是需要在貸款合同中明確提及的,如果提到了的話,在貸款人不能還款的6個月後,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消失。
❽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幾年失效 農村信用社擔保貸款人多長時間失效
1 、如果是最高額授信合同:對應的是最高額擔保合同,通常是二至三年;
2 、如果是普通借款:對應的是保證合同,通常在一年以內。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第三人與債權人承諾,債務人不承擔債務的,保證人需要依照承諾承擔債務或承擔責任。以上就是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幾年失效相關內容。
借貸人擁有一次性全額還款的還款能力,就可以向農信社提交申請。信用社經過審批同意提前還款後借款人才可以提前還款。否則,提前還款就屬於違約行為。假如借款人以前在信用社的貸款有拖欠本金、利息和違約金的狀況,那麼首先需要把這些錢主動歸還,才可以申請提前還款。值得注意的是,農信社一般不會輕易通過借款人提前還款的申請,貸款發放以後,大多會依照簽約合同上的約定來辦理。本文主要寫的是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幾年失效有關知識點,內容僅作參考。
❾ 擔保貸款期限多長時間
擔保貸款期限的時間,視以下情況決定:
1、信用貸款擔保人的期限時間,要根據擔保合同約定決定;
2、如果沒有約定,擔保期限是主債權履行期限屆滿後6個月。
擔保貸款的方式有哪些:
擔保貸款的方式如下:
1、保證貸款,以第三人承諾在借款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流程人不能償還貸款時,按約定承擔連帶責任而發放的貸款;
2、抵押貸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財產作為抵押物發放的貸款;
3、質押貸款,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作為質物發放的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