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公司股權可以申請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可以申請抵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應向貸款機構申請質押貸款並出示相關材料。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⑵ 股權經營權能抵押貸款嗎
股權經營權不可以用做質押貸款。因為抵押只能以財產性權利為標的,而股權為抵押的,一般以其所有權為標的,其經營權不是所有權,且屬於一種行政許可,故經營權不得辦理抵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⑶ 股份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企業股權質押後是可以進行貸款的。申請股權質逗扮押貸款的企業需具備下列條件:1、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2、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經營業績良好;3、作為質物的股權業經證券登山雀灶記中心登記託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歲正法》 第一百二十五條 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股份,每一股的金額相等。 公司的股份採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簽發的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
⑷ 股權可以做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只要滿足股權抵押的相應條件。
借款人利用其本人或第三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權(份)向貸款人借款,只要貸款人許可,不行嘩兆需滿足特殊的條件。蘆褲一般來講,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檔租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如果借款人與出質人不同的,出質人應當是出質股權的合法所有者,有權將股權出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二)債券、存款單(三)倉單、提單(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⑸ 公司股權可以抵押貸款嗎
公司股權可以申請抵押貸款。股權抵押貸款申辦流程: 一、 股權質押貸款 的借款人向貸款機構申請質押貸款並出示相關材料; 二、股權質押貸款的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應以書面形式簽訂貸款合同,出質人和貸款人雙方應以書面形式訂立 股權質押合同 ,股權質押合同可以單獨訂立,也可以是貸款合同中的擔保條款; 三、股權質押合同簽訂後約定時間內,股權質押貸款當事人須憑股權質押合同到股權出質登記機構(股權發行公司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出質登記,並在合同 約定的期限 內將股權交由股權出質登記機構保管; 四、申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材料;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 登記申請書 》; 2、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 名冊復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復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 3、質權合同; 4、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於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於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下同);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 委託代理人 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 五、貸款人根據貸款合同和股權質押的相關證明文件辦理貸款;註:股權質押期間產生的紅股和分配的現金股息的歸屬由質押合同約定, 債務履行期 滿前,出質人和質權人均不得處理紅股和現金股息,應委託股權出質登記機構保管,現金股息由股權出質登記機構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付。法律依據《公司法》。
⑹ 股權能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股權不能抵押。股權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一種綜合性權利,屬於人身依附性的權利,股權的佔有不可分割,但可以設定抵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⑺ 公司股權可以用來抵押貸款嗎
公司股權可以申請抵押貸款。質押貸款是指貸款人按民法典規定的質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動產或權利為質押物發放的貸款。出質人必須依法享有對質物的所有權或處分權,並向銀行書面承諾為借款人提供質押擔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
⑻ 如何用股權質押貸款
訂立股權質押貸款合同時,出質人和貸款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在債務人履行期限屆滿出質人未受清償時,股權轉移為貸款人所有。
質權人應注意審查出質人的主體資格:
出質人如為自然人,應提供有關身份的證明;
出質人如為法人,應提供營業執照及其它有關文件,並須有法人股東會同意股權出質的決議;
質權人應認真分析處置股權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
考察企業生產經營情況, 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是否正常;
企業貸款卡信用記錄查詢;
企業的納稅情況調查;
分析企業財務狀況,要求企業提供審計報告、財務報表,核實企業的資產規模、負債情況;核實企業所有者權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斷企業的盈利能力、償債能力;
核實企業的銀行對賬單及個人銀行卡流水單,考察企業每個月是否有比較穩定的現金流;
加強對公司質押股權的價值監控。涉及上市公司股權的,要跟蹤證券市場行情,分析質押股票的風險和價值,設置警戒線,切實防範風險。
質權人應謹慎選擇出質股權:
股權的選擇應以業績優良,流通股本規模適度、流通性較好為原則;
應注意出質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實的瑕疵,即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於認繳出資額;
應注意出質的股權是否存在出資不到位(違約)的瑕疵,即股東出資不按時、足額繳納。
建議質權人與出質股權所在公司簽訂協議約定以下內容:
在質押期間發生對外擔保等可能影響到質權人權益的行為時,應事先徵得質權人的書面同意;
對發生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等可能影響質押權利實現的行為前應書面告知質權人,並確保質押權利不受損害;
要求質押標的所在企業每月向質權人提供財務報表等資料及配合質權人對出質股權進行監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⑼ 公司股權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公司股權不可以抵押貸款,可以質押貸款。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股權可以出質給債權人。以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第四百四十三條 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基金份額、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是出質人與質權人協商同意的除外。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質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⑽ 股權能抵押貸款嗎
股權能抵押貸款,股權抵押貸款的辦理流程是:
1、股權質押貸款借款人應當向貸款機構申請質押貸款,並提交相關材料;
2、股權質押貸款借款人與貸款人應當以書面形式簽訂借款合同;
3、股權質押合同簽訂後的約定時間內,當事人到股權質押登記機構辦理股權質押登記。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股權出質登記,並提交材料。
辦理股權繼承公證需要提交什麼材料
辦理股權繼承公證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1、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即全部合法繼承人的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如火化證、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戶口注銷證明;
3、親屬關系證明。由死者單位出具,列出被繼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情況;
4、若繼承人中有放棄繼承權的,應提交其放棄繼承權聲明書;異地需提交經公證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本地的應到公證處發表聲明。
5、若繼承人中有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繼承權人的死亡證明及合法繼承人的情況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權利可以出質:
(一)匯票、本票、支票;
(二)債券、存款單;
(三)倉單、提單;
(四)可以轉讓的基金份額、股權;
(五)可以轉讓的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
(六)現有的以及將有的應收賬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出質的其他財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