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能撤銷嗎
法律分析:如果是貸款審批階段,還沒有批准放款的話,反悔可以撤銷。如果已經完成審批放款,則擔保已經成立,不能被撤銷了,一旦發生逾期等情況,你都要承擔連帶責任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 擔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擔保嗎
擔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擔保,但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擔保權人和債務人都允許解除擔保合同,三方協商一致通過協議解除擔保合同;
2、擔保合同出現約定的可撤銷事由;
3、擔保合同出現法定的可撤銷事由,如出現了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五種情形,擔保人可以通過訴訟撤銷該擔保合同;
4、合同無效,若擔保合同本身是沒有效力的,則不用擔保人申請,則該擔保合同自始是無效的,也不用撤銷,擔保人通過訴訟確認合同無效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
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後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做擔保人的條件主要是什麼
1、保證人的代為清償能力。保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保證,目的在於保證債權能夠得到實現,或者說債務能夠得到清償,因此,具有代為清償能力是保證人的基本條件;
2、提供保證的合格主體。凡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都可以作為保證人;
3、禁止提供保證的主體。
3. 不想給別人擔保了應怎麼解除
不想給別人擔保了應怎麼解除:
1、擔保人一般情況下是不能取消擔保的,除非債權人同意。擔保是合同,只要簽訂了擔保合同,如果擔保合同的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解除,擔保人就必須承擔擔保責任。
2、擔保是不能撤銷的,只能一直到借款人還清債務為止。按照銀行貸款操作規范,除非擔保人,和借款人,和信用社三方共同願意,債務才可以轉移給他人。
一般來說,出借人所要求的借款人和擔保人都要有該筆貸款的還款能力。因此,貸款種類和金額的不同所要求的擔保人的資質也不同。貸款是買房子的,不知是否是辦理按揭,如是,銀行一般要求擔保人有穩定的收入來源,簡化之,銀行大概只接受公務員,教師,醫生等人員。銀行工作人員表述的可能對此造成了誤解,大概是說要公務員的中層以上領導。這個無關看不起老百姓之說,因為銀行的本質追求利潤,規避風險,不管是白色收入還是灰色收入,中層領導還款的能力都要高於一般平民。貸款擔保人要承擔代替借款人償還借款及利息的風險。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4. 給別人擔保貸款可以取消擔保嗎
【法律分析】:給別人擔保貸款可以取消擔保嗎,視情況而定。擔保行為一經簽訂擔保合同,那麼一般是不能夠取消,除非債權人本人同意取消擔保行為,或者是擔保行為已經履行完畢,否則的話就沒有辦法。自願簽訂的擔保合同,沒有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的,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擔保人的擔保關系是可以解除的,還有一種解除擔保的方式就是轉移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5. 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能否撤銷
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一般不能撤銷,當事人為他人提供擔保的,當債務人不能按時償還債務的時候,擔保人需要根據約定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了擔保責任之後可以向債務人追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七百零一條
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放棄抗辯的,保證人仍有權向債權人主張抗辯。
6. 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能撤銷嗎
最好找個律師咨詢,這需要專業人士來處理,這事關你的利益,所以別疏忽了。
7. 擔保人可以中途取消擔保嗎
法律分析:
一、可以申請,但是要擔保權利人即債權人同意才行。
1、擔保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擔保人不得隨意反悔。
2、如果在銀行貸款尚未批下的情況下,希望取消擔保的,可以與銀行協商解除擔保合同。如銀行不同意取消擔保的情況下,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另外,如因擔保人的違約而造成銀行損失的,銀行還可以根據擔保合同要求擔保人支付違約金或者承擔違約責任。
二、一般擔保與連帶擔保的區別:
1、連帶擔保責任更大。一般擔保人的擔保責任要輕,就是在法院沒有對被擔保的人強制執行的情況下,你有權拒絕承擔擔保責任;而連帶擔保的擔保責任要大,就是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和擔保人同時承擔責任。
2、是否享有先訴抗辯權不同。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就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的定義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二條 合同約定解除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衍生問題:
有貸款的人可以做擔保人嗎?
有貸款的人可以做擔保人。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1、能否做保證擔保由貸款銀行決定,主要審查保證人償債能力和徵信情況。
2、貸款買房一般是以房產抵押擔保,再要求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是雙重保障措施。
3、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8. 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能撤銷嗎
替人擔保貸款反悔了一般是不能夠撤銷的。擔保協議是擔保與債權人簽訂的協議,由擔保人和債權人簽字或者蓋章即發生法律效力,被擔保人不是擔保協議的當事人,不需要簽訂確認。
但是如果存在可以撤銷的情形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請撤銷的,具體如下:
1、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2、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脅迫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3、一方利用對方處於危困狀態、缺乏判斷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為成立時顯失公平的可以申請撤銷。
4、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申請撤銷。
5、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