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兩權」抵押貸款
「兩權」抵押貸款是指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
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兩權」抵押貸款的個人選擇:
辦理抵押消費業務也就成為一些消費者的必然選擇,鏈家地產副總裁林倩提醒消費者,除選擇普通的抵押消費貸款外,根據個人具體情況,可選擇不同特殊類型的貸款產品:
月還款能力較弱者:適合置換式房貸
置換式房貸可將貸款年限延長至30年,區別於普通抵押消費貸款20年的期限,分攤了月還款壓力,適合月還款能力較弱的年輕人。
償還拆借資金額度高者:適合凈值貸款
部分購房者臨時多了拆借籌措資金購房,因此償還的額度也較高,做抵押消費時,要求貸的額度較高才能有償還臨時拆借款的能力。這種情況適合選擇凈值貸款,這種產品貸款成數最高可達8成,要求抵押房產在五年以內90平方米以下。
月還款能力不穩定者:適合循環貸
由於抵押消費貸款更傾向於針對房產本身審核,因此對於部分月收入和貸款償還能力不穩定的人群來說,循環貸是更好的選擇,即將住房抵押給銀行,就可獲一定的貸款額度,在房產抵押期內可分次提款,循環使用。這種方式,可以保證手裡有一定的「余錢」。
㈡ 農村兩權抵押貸款申請注意事項
農村兩權抵押 貸款 已經提出多年,全國很多省市也在逐步試點,但仍有大多數朋友,並不清楚農村兩權抵押貸款是什麼意思?具體怎麼貸?為了便於農民朋友成功獲得貸款,這里我就來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農村兩權抵押貸款怎麼貸。
什麼是 農村兩權抵押貸款
農村兩權抵押貸款主要包括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兩部分,具體含義如下:
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是指承包農戶或農業經營主體,以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作為抵押,向銀行業金融機構(下稱貸款機構)申請的一種貸款。
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是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農民住房所有人以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向貸款機構申請的一類貸款。
農村兩權抵押貸款 誰有資格申請
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1.家庭承包的需滿足以下幾個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無不良信用記錄 ;2) 用於抵押的承包土地沒有權屬爭議 ;3)依法取得,並擁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 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4)承包方已明確告知發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2.土地流轉的申請條件如下:1)具備農業生產經營管理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2)用於抵押的承包土地沒有權屬上的糾紛;3)已經與承包方或經承包方書面委託的組織或個人簽訂了合法有效的經營權流轉合同,或按流轉合同取得了土地經營權權屬確認證明,並按合同約定支付了土地租金;4)承包方同意承包土地可用於抵押及合法再流轉;5)承包方已明確告知發包方承包土地的抵押事宜
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需滿足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2)用於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權屬爭議,依法擁有政府相關部門頒發的權屬證明,且未列入拆遷范圍;
3)除用於抵押的農民住房外,借款人應有其他長期穩定的住所;
4)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權隨農民住房一並抵押及處置;
5)以共有農民住房作為抵押的,還應當取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農村兩權抵押貸款用途
無論是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還是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都 應當優先用於農業生產經營等用途 。
農村兩權抵押貸款哪裡可以申請
目前全國多個省市已經展開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如北京大興區、天津薊縣、揚州江都區、寧波、河南等地,都可以申請。至於具體的抵押率、貸款額度、期限等等,由貸款機構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狀況、資金需求及還款能力,綜合評估決定。
㈢ 農村兩權抵押貸款是指
農村兩權抵押貸款中的「兩權「是指農村白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建房產權。
【拓展資料】
「兩權」是指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按照現行法律,農村「兩權」不能抵押。 為支持農村土地和金融創新,2015年12月份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在232個試點縣分別暫時調整實施物權法、擔保法關於集體所有的耕地使用權、集體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於農業的土地,依法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第三百三十一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第三百三十二條 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
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規定的承包期限屆滿,由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繼續承包。
第三百三十三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自土地承包經營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登記機構應當向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發放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林權證等證書,並登記造冊,確認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三百三十四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照法律規定,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未經依法批准,不得將承包地用於非農建設。
第三百三十五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的,當事人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登記;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第三百三十六條 承包期內發包人不得調整承包地。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等特殊情形,需要適當調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的,應當依照農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規定辦理。第三百三十七條 承包期內發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第三百三十八條 承包地被徵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有權依據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的規定獲得相應補償。第三百三十九條 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可以自主決定依法採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轉土地經營權。第三百四十條 土地經營權人有權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佔有農村土地,自主開展農業生產經營並取得收益。
㈣ 什麼是兩權抵押貸款
什麼是雙權房貸?兩權抵押貸款是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和農遲桐民住房產權抵押貸款.
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抵押給銀行,從銀行貸款一定比例的資金.土地承包權(農戶的)不變,產權(村集體)也不變.因此,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不會發生抵押後土地無法回收的現象.
農民住房產權抵押貸款:指農民以集體土地房地產向農行抵押申請的個人貸款業務.農家可以通過農家抵押申請農村個人生產經營貸款和農家小額貸款業務,貸款用途廣泛,可以滿足生產經營的需要.
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城市
天津市:薊縣
山西:晉中市榆次區
內蒙古自治區:林格爾縣、烏蘭浩特市
.
遼寧省:鐵嶺縣,開原市
吉林省:長春市凳晌九台區
黑龍江省:林甸縣、方正縣、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
江蘇:常州市武進區、儀征市、泗洪縣
浙江:樂清市、青田縣、義烏市、瑞安市
安徽:金寨縣、宣城市宣州區
.
福建省:晉江市、古田縣、上杭縣、獅子市
江西:餘江縣、會昌縣、婺源縣
山東省:肥城市、滕州市、汶上碼粗坦縣
.
河南:滑縣、蘭考縣
湖北:宜城市、武漢市江夏區
.
湖南:瀏陽市、耒陽市、麻陽苗族自治縣
廣東:五華縣,連州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田陽縣
海南省:文昌市、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
重慶市:江津區、開縣、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
四川:瀘縣、英國縣、眉山市彭山區
雲南:大理市、丘北縣、武定縣
西藏自治區:曲水縣
陝西:平利縣、西安市高陵區
.
甘肅:隴西縣
青海:湟源縣
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
(本文作者:未知,侵權聯系:[email protected])
相關推薦:
房地產抵押貸款如何融資? ;
信用貸款和抵押貸款有什麼區別? ;
㈤ 「兩權」抵押貸款的法律困境(干貨)
2016年3月24日,人民銀行會同相關部門聯合印發《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要求金融機構在試點地區推進落實「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
「兩權」抵押貸款無疑能充分激發三農的活力,盤活農村信貸市場,助推農村經濟發展,但「兩權」抵押貸款在制度上也面臨著一系列的法律難題,導致這項「千呼萬喚始出來」的政策進展較為緩慢。
筆者梳理了一下我國的法律體系,試著向大家闡明「兩權」抵押貸款與我國現行法律存在沖突的部分。
所以,在我國現行法律框架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仍存在一定的法律困境,與現行法律存在沖突。雖然《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但《擔保法》和《物權法》對其抵押問題是明令禁止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或者林權證等證書的,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但這類土地屬於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與「兩權」抵押貸款中的農村土地經營權不一致。
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的法理分析
《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規定農戶在不改變宅基地所有權性質的前提下,可以以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為抵押,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其中第四條規定:
借款人以農民住房所有權及所佔宅基地使用權作抵押申請貸款的,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
(二)用於抵押的房屋所有權及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權屬爭議,依法擁有政府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權屬證明,未列入征地拆遷范圍;
(三)除用於抵押的農民住房外,借款人應有其他長期穩定居住場所,並能夠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所在的集體經濟組織書面同意宅基地使用權隨農民住房一並抵押及處置。
以共有農民住房抵押的,還應當取得其他共有人的書面同意。
第四條第三款規定了借款人除抵押的住房外,還需要有其他長期穩定的居住場所。之所以規定借款人不能以唯一住房做抵押,是因為一旦發生貸款違約,日後會遇到抵押物執行的難題。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六條規定:「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第十二條也作了相應的規定: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按借貸雙方約定的情形需要依法行使抵押權的,貸款人應當結合試點地區實際情況,配合試點地區政府在保障農民基本居住權的前提下,通過貸款重組、按序清償、房產變賣或拍賣等多種方式處置抵押物,抵押物處置收益應由貸款人優先受償。變賣或拍賣抵押的農民住房,受讓人范圍原則上應限制在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規定的范圍內。
雖然《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暫行辦法》這樣規定有一定的法律正當性,但是這與我國農村「一戶一宅」、「房地一體」的政策相沖突。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第四款規定,農村村民出賣、出租房屋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這樣普通農民就很難有其他長期穩定居住場所。另外,我國實行的是「房地一體」,處分農村住房,必然涉及到該住房所佔用范圍內的宅基地,兩者不能獨立存在,而根據《物權法》、《擔保法》等相關規定,宅基地不為法律明令禁止的抵押物。可見,在現有法律框架下,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還有很多的限制。
三、試點地區法律授權法理分析
針對「兩權」抵押貸款與現實法律制度存在沖突的現狀,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於授權國務院在北京市大興區等232個試點縣(市、區)、天津市薊縣等59個試點縣(市、區)行政區域分別暫時調整實施有關法律規定的決定》,對「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地區進行了法律授權。基於此,試點地區在開展「兩權」抵押貸款業務是不是已經不存在法律障礙了?這種觀點還有待商榷。
我國《立法法》(2015)第十三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可以根據改革發展的需要,決定就行政管理等領域的特定事項授權在一定期限內在部分地方暫時調整或者暫時停止適用法律的部分規定」。
《立法法》中增設該條的目的是:「按照凡屬重大改革都要於法有據的要求,在立法宗旨中增加規定,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並結合近年來的做法,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可以根據改革發展的需要作出決定,就特定事項在部分地方暫停適用法律的部分規定。」但《立法法》的該條規定在憲法學理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問題。
《憲法》第六十二條詳細列舉了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包括(一)修改憲法;(二)監督憲法的實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決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的人選;(六)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七)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八)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九)審查和批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十)審查和批准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十一)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十二)批准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建置;(十三)決定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十四)決定戰爭和和平的問題;(十五)應當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行使的其他職權。從這條規定可看出我國憲法並未明確規定全國人大可以授權國務院暫時調整適用法律。
「兩權」抵押貸款作為解決農村金融難題的措施之一,從推出至今已獲得不少試點的經驗,但要想全面鋪開這些制度,從而真正惠及三農經濟,立法工作仍有很常的路需要走。
㈥ 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嗎,農村宅基地抵押貸款新政策是怎麼規定的
農村宅基地可以抵押貸款嗎,國務院印發了《關於開展 農村承包土地 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了試點農村宅基地抵押貸款五項新政策: 1、賦予「兩權」抵押融資功能,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農民土地權益,落實「兩權」抵押融資功能,盤活農民土地用益物權的財產屬性; 2、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在貸款利率、期限、額度、擔保、風險控制等方面加大創新支持力度; 3、建立抵押物處置機制,允許金融機構在保證農戶承包權和基本住房權利前提下,依法採取多種方式處置抵押物,完善抵押物處置措施; 4、完善配套措施,試點地區要加快推進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 、 宅基地使用權 和農民住房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建立完善農村土地產權交易平台,建立健全農村信用體系; 5、加大扶持和協調配合力度,在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監管政策、保險保障等方面,加大扶持和協調配合力度。
㈦ 兩權抵押貸款能正常開展業務嗎
可以。兩權抵押貸款余額如沒有超過風險補償金的覆蓋范圍,就可以正常開展業務。兩權抵押貸款指的是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
㈧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推進了哪些工作
——聚土回答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是在推出「兩權抵押」之後提出的農村金融服務。主要是對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和農村宅基地房產抵押貸款。雖然提出已經超過兩年,但進展緩慢,主要原因在於部分專家領導對「兩權抵押」持不同態度,現行的也只是在少量城市做了試點工作。
農村土地兩權抵押貸款試點的進行,也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業農村的金融問題,讓一些閑置土地有了市價。但不足之處在於農村土地價值不一,很難准確把握進行抵押貸款。風險相對較高。
除了地方政府單位進行的試點,不少金融機構,農村服務平台也在先後切入「兩權」包括如今的聚土在農房農地上面的服務,都有已經初具規模,但這一切都還是在為「兩權」做萬全准備。總體來說,農村土地的抵押貸款,會走向正規化和規模化,這也需要政策的大力支持。試點和市場的金融機構還會繼續在這裡面率先分切蛋糕,但進展不會快,對農村農業的金融實際幫助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