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擔保公司擔保貸款可信嗎
1、擔保公司擔保貸款可信。
2、依法設立的擔保公司,對於融資性貸款可以提供保證擔保,在借款人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時,承擔向貸款人支付貸款本金及利息的擔保責任。可見,由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的貸款,收回本息較有保障。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
B. 擔保行業的前景如何
擔保通常是指經濟和金融活動中,債權人為防範債務人違約而產生的風險,確保債務得到清償,降低資金損失,由債務人或第三方以財產、權益或信用提供履約保證或承擔相應責任,保障債權實現的一種經濟行為。
全景圖:擔保機構是最重要主體
擔保行業主要包括擔保機構、被擔保企業和資金供給方三類市場主體。其中但保機構是但保行業最重要的市場主體,是但保業務的供給者,目前我國擔保機構按性質劃分可分為三種,分別為政策性擔保機構、互助性擔保機構和商業性擔保機構;被擔保企業一般是但保市場上的資金需求者,也是但保業務的需求者;資金供給方包括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
產業現狀
——國家融資擔保基金解決行業痛點
2018年10月29日銀保監會批復了《關於開發銀行等四家銀行投資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其主要內容是批復開發銀行、進出口銀行、農發行、郵儲銀行等四家銀行投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有限責任公司,其金額不超過
20億、10億、10億、20億元人民幣,持股比例分別為
3.0257%、1.5129%、1.5129%、3.0257%,所需資金從資本金中撥付,並要求加強風險隔離制度,堅持「投治」並重原則。基金公司股東詳細情況如下表所示:
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公司的擔保對象是小微企業、「三農」、創業創新企業。根據政府相關工作人員測算,隨著後續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出資到位,將實現每年新增支持15萬家小微企業和1400億元的貸款目標,今後三年基金累計可支持相關擔保貸款5000億元左右,約佔全國融資擔保業務的1/4,著力解決好小微企業等領域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
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公司從2015年7月被提出到2018年10月經歷了三年多的時間,其演進過程也並非是連續的,國家層面上的文件或會議在2016年並沒有將這一舉措提上日程,而是直到2017年9月才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再次被提起。具體政策推進過程見下表:
——細分產品不斷涌現
我國擔保行業起步較晚,自1993 年第一家信用擔保公司成立以來,再到1999 年開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試點,經過20
年的發展,逐漸形成了一定的規模。總體而言中國擔保行業的發展可以分為四個階段:起步探索階段(1993-1997年)、基礎構建階段(1998-2002年)、持續發展階段(2003-2008年)、規范整頓階段(2009年至今)。行業四個發展階段的具體特點與頒布的主要法規如下表所示:
中國擔保行業發展至今,行業細分業務品類呈井噴式涌現。我國擔保業務按照擔保業務品種分類可分為直保、反擔保、再擔保。中國擔保市場業務主要由直保業務和再擔保業務構成,通常商業性擔保機構僅從事直保業務,再擔保業務由政府審批的為數不多的政策性再擔保機構承接。
另外一種擔保業務比較少見,成為反擔保業務,反擔保是指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同時,又反過來要求債務人對自己提供擔保的行為,即是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我國擔保業務詳細分類情況如下圖所示:
——擔保業務規模增速回升
近兩年來受宏觀經濟增長放緩、中小企業經營狀況惡化影響,擔保行業在保余額增速顯著放緩。一般認為,擔保業務規模和社會融資規模呈正相關,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的增速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擔保規模擴張的快慢。
但2019年開始,擔保業務存量上升速度開始回升。2020年末社會融資規模存量為284.83萬億元,同比增長13.3%。
2017—2020年12月,金融擔保機構金融產品擔保余額呈持續增長趨勢,截至2020年12月,金融擔保機構擔保責任余額為7182.49億元。
從金融擔保機構代償方面來看,由於金融擔保機構披露程度不同,因此僅可獲取表1中金融擔保機構應收代償款規模數據,受之前年度宏觀經濟下行壓力較大影響的釋放以及擔保機構業務結構的調整,整體行業代償規模增速有所放緩,2020年6月末,應收代償款規模增長的金融擔保機構共5家,其中江蘇省信用再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高新投集團有限公司增速較快,2020年6月末較上年末增速分別為11.31%、11.56%和19.81%。
從代償規模來看,代償規模較大的擔保公司分別為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應收代償款分別為12.73億元和12.99億元,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有限公司業務屬性偏政策性,扶持小微企業和「三農」,在宏觀經濟下行的背景下,代償規模偏高;
中合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代償偏高主要系產業債擔保客戶代償規模增加所致。未來在宏觀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背景下,金融擔保機構代償壓力仍較大。
競爭格局
——企業競爭格局:行業集中度較高
目前我國擔保公司按性質和目標可劃分為三類,分別為政策性擔保機構、互助性擔保機構和商業性擔保機構。三種性質的機構具體情況如下表所示:
2017—2019年,前十大金融擔保機構金融產品擔保余額占市場份額的比重分別為83.89%、83.45%和78.82%,總體呈下降趨勢,2019年以來下降幅度較大;2020年12月佔比為71.71%,較2019年末進一步下降,但行業集中度仍屬較高,業務集中於全國性金融擔保機構及大型省級平台金融擔保機構,2017—2020年12月,前十大金融擔保機構變化不大,截至2020年12月,前十大金融擔保機構擔保余額和佔比情況如下圖所示。
隨著經濟增速放緩,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呈持續提高的趨勢,由2012年的0.95%持續提高到2019年1.86%。當前我國融資性擔保的主體仍是銀行貸款,且利用擔保增信的企業相對整體來說資質更低,產生不良貸款的幾率更高,擔保行業代償率目前已高於銀行業不良貸款率,兩者間的差距或將進一步拉大,資本實力弱、風險管理不到位的擔保企業將受到進一步沖擊,我國擔保行業分化將進一步加劇。
——區域競爭格局:江蘇省保持行業第一位
從擔保業務發生額省份分布來看,近年來江蘇省佔比總體始終保持在行業第一位,且行業佔比相對穩定。安徽省佔比整體呈下降趨勢,2019年相比2017年佔比下降9.77個百分點降至2.85%,截至2020年12月相比2019年小幅上升至3.71%。2017-2020年12月份,四川省擔保發生額行業佔比持續穩定增長,已經由2017年的6.75%穩定增長至2020年12月的17.09%,並成為目前佔比第二大省份。
從所擔保債券省份分布來看,截至2020年12月,債券擔保余額最高的三個省份依次為江蘇省(佔19.29%)、四川省(佔12.45%)和湖南省(佔10.83%),江蘇省佔比較2019年末下降0.25個百分點,四川省和湖南省佔比較2019年末分別上升2.33個百分點和0.71個百分點。整體看,各省份余額佔比情況較2019年末變化不大。
發展趨勢
——擔保機構業務發展趨於平緩
擔保機構業務發展趨於平緩,新成立擔保公司以省級擔保公司居多,成立融資擔保公司或是解決區域內主體發債困難的路徑之一,擔保機構政策性職能加強。
考慮到目前國家提倡普惠金融,同時2020年受疫情影響,國家積極扶持小微企業對抗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短期內間接融資性擔保業務規模將有所增長,債券擔保業務增速趨於平緩,整體擔保責任余額增長。預計未來受市場波動因素影響及部分規模較大的擔保機構放大倍數接近監管要求影響,整體行業發展保持穩定。
受近期出台政策影響及外部信用風險的上升,擔保公司單一客戶集中度將進一步下降,行業集中度或將維持在現有水平,以債券擔保業務為主的金融產品擔保機構客戶質量將逐步向上遷徙,擔保機構業務進一步向注冊地及主要經營地收縮,區域集中度將更為顯著。
——省級平台擔保公司積極建設擔保體系
一方面,省級擔保公司向上積極對接國家融資擔保基金,向下與省內區縣級擔保公司合作,建立三層擔保體系,進一步優化省內擔保體系。由省級擔保機構牽頭積極開展小微及三農擔保業務,有效解決小微及三農融資難問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另一方面,從事債券等金融產品擔保業務的擔保機構,在外部信用環境逐漸暴露的背景下,存量項目的風險排查頻次增加,新項目開展更加謹慎,整體經營壓力加大,擔保機構亟待調整低層客戶結構,業務發生額或將出現一定的下滑。
綜合來看,區域經濟較強省份的擔保機構在省內政策扶持力度大及被擔保客戶質量相對較好加持的情況下,整體信用水平保持在較高水平。
——企業違約風險仍高,金融擔保機構代償壓力仍大
目前來看,一方面,由於擔保業務規模增速趨於平緩,間接融資性擔保業務規模雖將有所增長,但考慮到費率受政策引導有所下降,同時監管加強對擔保機構資產分類要求,保障其流動性,委託貸款業務規模下降,整體盈利規模增幅有限。
另一方面,由於目前宏觀經濟下行疊加新冠肺炎疫情的綜合影響,外部信用水平加劇下滑,2020年以來多次出現債券等金融產品違約情況,2021年,違約風險仍在不斷加大,不排除出現集中違約較大的融資擔保公司,擔保機構表內核銷力度將有所加大,未來隨著債券擔保業務到期兌付規模的增加,或將對金融產品擔保機構盈利造成一定的侵蝕。根據公開可獲得資料顯示,2019年從事金融產品擔保機構資產減值損失合計較上年大幅增長141.03%。
更多數據請參考前瞻產業研究院《中國擔保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C. 融資擔保公司靠譜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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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
經監管部門批准,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經營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資性擔保業務:
(一)貸鄭陸宴款擔保;
(二)票據承兌擔保;
(三)貿易融資擔保;
(四)項目融資擔保;
(五)信用證擔保;
(六)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同時,經監管部門批准,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兼營以下部分或全部業務:
(一)訴訟保全擔保;
(二)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其他履約擔保業務;
(三)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喊銀問等中介服務;
(四)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五)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此外,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為其他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責任提供再擔保和辦理債券發行擔保業務,但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近兩年無違法、違規不良記錄;
(二)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其中,從事再擔保業務的融資性擔保公司除需滿足上述規定的條件外,注冊資本應當不低於人民幣1億元,並連續營業兩年以上。
然而,監管部門也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下列活悉和動:
(一)吸收存款;
(二)發放貸款;
(三)受託發放貸款;
(四)受託投資;
(五)監管部門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
融資性擔保公司從事非法集資活動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D. 什麼是融資性擔保
問題一:什麼叫融資擔保? 貸款擔保是擔保機構為放款人(金融機構)和借款人(主要是工商企業和自然人)提供的第三方保證。擔保機構保證在借款人沒有按借款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時,負責支付借款人應付而未付的本金和利息。貸款擔保合同在借款人收到所借款項時生效,借款人或擔保人償還本息後失效。貸款擔保是信用擔保機構的主要業務,其目的主要是為了緩解企業融資難問題,分散銀行放貸、企業融資可能產生的風險,起到保證信用貸款安全、促進企業發展的作用。
說得簡單點就是別人要去借錢,你向債主保證這個別人有能力還,如果這個別人後來還不上了,就由你來還```所以做融資擔保的時候請謹慎,要確定好對方的公司經營狀況和可預期的發展前景.希望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問題二:什麼是融資性擔保?什麼是貸款擔保? 在正常經營過程中為擴大業務產生增加周轉資金需求,並向銀行申請借款授信,此謂之融資。
借款人自身沒有足夠資產抵押,由專業擔保公司對該筆銀行授信承擔連帶責任擔保,此謂之擔保。融資性擔保區別於非融資性擔保,主要是視乎借款人的擔保業務是否解決資金問題,若擔保目的僅為解決業務中的階段性問題,增強功請人對責任的承擔能力,與資金沒有直接聯系,則該類擔保為非融資性擔保
問題三:什麼是融資性擔保公司? 樓主你好:
融資性擔保機構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非公司制機構:
(1)融資性擔保機構是特許機構,需要通過地方監管部門前置性審批許可並獲得《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後,才能在工商等相關部門注冊登記成立。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是非持牌機構。
(2)融資性擔保業務為特許經營業務, 擁有銀行授信額度。非融資性擔保機構不得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
(3)融資性擔保機構為納入監管機構監管的特許機構,除在機構准入方面需要審批外,其高管人員任職資格、業務都需准入審批,而且對其經營活動實施審慎監管。非融資性擔保機構無此類要求。
問題四:融資性擔保的業務主要有哪些? 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監管部門批准,可以經營梗列部分或全部融資性擔保業務:
(一)貸款擔保。
(二)票據承兌擔保。
(三)貿易融資擔保。
(四)項目融資擔保。
(五)信用證擔保。
(六)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第十九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監管部門批准,可以兼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業務:
(一)訴訟保全擔保。
(二)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
(三)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尺侍、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四)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五)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問題五:「融資性陵櫻吵擔保公司」里「融資」的含義是什麼? 可以幫助企業到銀行擔保貸款。就是可以幫助企業融資。融資性擔保公司必須取得金融辦頒發的牌照才可以營業。
問題六:頌雹投資擔保公司和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區別是什麼? 這兩者的區別我也沒得到太滿意的回答,建議你咨詢代辦執照的中介
問題七:如何區別融資性擔保和非融資性擔保 審批上講,融資性擔保機構是特許機構,需要通過地方監管部門前置性審批許可並獲得《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後,才能在工商等相關部門注冊登記成立;而非融資性擔保機構尚未實行准入管理,其注冊登記沒有前置性的行政審批要求,也不持有經營許可證,只要符合《公司法》等相關規定,直接進行工商注冊登記或其他注冊登記即可成立,融資性擔保機構是持牌機構,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是非持牌機構。
在業務上,融資性擔保業務為特許經營業務,主要是與銀行合作,替借款人擔保,他們有銀行授信額度。非融資性擔保機構,主要做一些類似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前者可以兼營後者的業務,而後者不能經營前者業務。
通俗地講,融資性擔保公司指的是承接融資擔保業務。比如貸款擔保、保函擔保、信用證擔保等。簡單的說就是為被擔保人融資行為所提供的擔保服務。
而非融資性擔保指的是為被擔保人融資以外的其他行為提供的擔保服務。比如增信服務、履約擔保、投標擔保。
無論融資擔保公司還是非融資擔保公司都不能直接向被擔保人提供融資服務。否則擔保公司就成了貸款公司了。
問題八:什麼是非融資性擔保? 摘工商門戶網站
非融資性鄲保有:「1、工程履約擔保 2、工程付款擔保 3、投標擔保 4、原材料賒購擔保 5、設備分期付款擔保 6、財產保全擔保 7、租賃合同擔保 8、其他合同擔保 屬於非融資性擔保。」
問題九:融資性擔保公司與一般擔保公司有什麼區別? 都是依法設立的,其申請成立的條件和普通公司成立條件是一樣的。
但是兩者還是有以下區別點:
一,就注冊資金來說,普通擔保公司只要五十萬以上,而融資性擔保公司金額較大,一般要四五千萬甚至一個億以上(按照各個省份要求有別)。
二,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業務活動必須由省經貿暢頒發經營許可證,而普通擔保公司則不需要。就營業范圍來說,普通擔保公司除了咨詢業務和中介服務,不能開展其他任何擔保業務,而融資性擔保公司則可以開展各種融資性擔保業務。
問題十:融資性擔保責任余額是什麼意思? 擔保責任余額就是擔保公司在保余額。如,某擔保公司1-9月在保金額為5000萬,已解除擔保責任的金額為2000萬,那麼9月份的擔保責任余額就是3000萬。
E. 融資性擔保機構擔保業務模式及風險
融資性擔保機構擔保業務模式及風險
近年來,我國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如雨後春筍一樣蓬勃發展,融資性擔保業務實現了快速發展,為中小企業發展搭建與金融機構之間的橋梁,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融資性擔保業務模式
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目前與融資性擔保機構開展業務的大多為中小企業,中小企業的用款特點為“短、頻、急”,擔保公司利用自身專業及資源優勢,在以下方面實現了與金融機構的對接:
1、在貸款項目的選擇方面。擔保公司可以通過市場化的方式,發掘並向銀行推薦項目,由於擔保公司大多為屬地化經營,可以更有效的解決銀企貸款中存在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對於銀行而言,也需要擔保公司為期拓展培育優質客戶;
2、可以有效解決貸款的時效性問題。銀行貸款流程較為煩瑣,審批程序較多。而擔保公司的經營方式較為靈活多變,大大節省了企業的時間與精力,能迎合企業主急用資金的需求。
3、事後風險釋放機制無可替代。銀行項目出現風險後,處置抵押物往往周期長,訴訟成本高,變現性不佳。擔保機構的逾期即代償的方式,可以使銀行的風險貸款及時得到有效消除。
二、擔保公司的利潤來源分析
擔保公司屬於非銀行金融機構,而銀行是屬於金融行業,兩者形式上類似,功能上都能夠為企業融資提供幫助,但還是有本質的區別:擔保公司不是以自有資金放貸,而是為企業信譽做擔保,由銀行放貸。也就是說企業在銀行資信度不夠達到貸款標准,可以找擔保公司擔保,銀行不願意做的相對有瑕疵的那部分業務,相對風險由擔保公司來承擔。因此,銀行必須對擔保公司的`利潤來源進行必要的了解和分析,以確保其能維持正常的利潤水平和代償能力。
擔保公司的利潤來源(以注冊資金為1億元的擔保公司為例):
(一)銀擔業務。假設其銀擔業務量為5億元,按照擔保放大倍數為1:10計算.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擔保費率應控制在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的50%以內(目前業內通行利率為3%)。則其年營業收入為:50000×3%=1500萬元。
根據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於2010年4月30日頒布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企[2010]72號)的規定:擔保機構應按當年擔保費的50%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按不超過當年年末擔保責任余額1%的比例以及所得稅後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風險准備金,用於擔保賠付。風險准備金累計達到擔保責任余額的10%後,實行差額提取。按照上述要求,企業最終的稅前利潤為250萬元,同時凍結了該公司貨幣資本5000萬元,毛利潤率僅為16.7%。主要指標如表所示:
(二)民間融資業務:主要涵蓋了搭橋貸款業務和民間擔保業務。
搭橋貸款主要指在銀行貸款到期後、續貸業務未發放前,擔保公司利用其信息優勢,為滿足中小企業的用款需求而給予的拆解資金;或是在房地產開發企業競拍土地前、為取得大額競拍資金而向擔保公司申領的資金,該部分資金在房企取得土地手續後,從銀行獲取抵押貸款加以償還。在擔保公司整頓前,擔保公司從民間吸納資金的成本為月息1-1.2分,而擔保市場的融資價格通常為1.5分,高者甚至達到了2分。以該公司剩餘的貨幣資本5000萬元進行放貸,其利潤可以達到1200萬元/年。
民間擔保業務類似於銀擔業務,但與銀擔業務相比,擔保公司可以減少繳納保證金的資金成本,同時擔保費率可以得到一定的提高。相對於中小企業用款人而言,資金成本要高於其從銀行取得的貸款。
(三)投資業務: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的,僅限於國債、金融債券及大型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信用等級較高的固定收益類金融產品,以及不存在利益沖突且總額不高於凈資產20%的其他投資。
(四)補貼收益及保費補助委託貸款也是機構開展的中小企業融資再擔保業務,按照不超過年再擔保額的0.5%給予補助。
三、擔保公司的問題來源及風險分析
(一)擔保公司問題來源的誘因。目前擔保行業存在問題是由國家貨幣政策的失控和擔保行業的逐利沖動的內、外因同時作用造成的。
1、外因方面:在過去的10年中,中國M2貨幣的平均增長量超過18%,央行的寬松貨幣政策和外匯儲備的激增造成基礎貨幣存量快速增加,帶來的直接影響是物價的上漲和人民幣的貶值,民間流資急需尋找有效出口;
2、央行過度使用存准工具、銀行的緊縮政策使中小企業可使用的銀行貨幣快速下降,而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對外部資金依賴較大,在此情況下,企業從民間融資不可避免;
3、擔保公司從民間借貸中獲取了遠遠高於銀擔業務的利潤,且外部監管部門對於民間借貸業務的監管能力和監管措施遠遠弱化於銀擔業務。
(二)擔保公司的風險分析。在擔保業務經營過程中,由於各種因素,引起擔保機構損失的因素產生了不確定性。由此給擔保企業經營帶來很多風險,主要有以下幾種:
1、擔保公司在自身經營管理中出現的企業經營風險
(1)制度性風險。擔保機構的業務經營要有嚴格的制度規范,對於業務的審查,應有集體討論機制。如果擔保機構不制定完善的業務經營制度,就難以避免在擔保過程中違規操作,人情擔保、關系擔保將導致擔保機構蒙受損失。(2)操作性風險。控制操作性風險,防範由於工作失誤、人為因素或其他管理不健全可能導致的損失。把操作性風險控制在較低的合理水平,是增強風險控制能力、提升擔保機構的核心競爭力、促進擔保機構生存和發展的重要保障。
2、經濟周期和國家政策造成的風險
(1)經濟波動的周期性是擔保業務面臨的一大風險。經濟不景氣,擔保機構往往因為債務人所在行業市場蕭條,合同難以履行,收益減少,本息難以收回,呆壞帳增加,引起擔保機構代償賠付增加。擔保風險管理是否審慎、全面、穩健、高效,往往在經濟蕭條時最能體現出來。
(2)國家經濟政策的影響。國家經濟政策不可避免地會引起社會再生產領域生產、分配、流通和消費諸方面發生變化,也引起經濟活動中社會產品和資源的總量、結構、行業分布、價格、稅收、外匯流動等變化,從而通過影響企業經營效益、給擔保機構帶來風險。
3、融資擔保企業因債務人的信用問題而帶來的風險。
擔保機構為債務人提供擔保的主要目標,是期望債務人能夠按照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如果債務人到期不能償還,債權人就會把部分或全部損失轉移給擔保機構;如果債務人資不抵債甚至破產,擔保機構遭受的損失就更大。
;F. 什麼是融資性擔保融資性擔保的運作模式
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那麼你對融資性擔保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關於什麼是融資性擔保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融資性擔保的運作模式
設立:
***1***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經監管部門審查批准。
***2***設立條件:章程、持續出資的股東、注冊資本、合格的從業人員、內部管理制度、營業場所、其他條件。
***3***注冊資本最低限額5000萬元,為實繳貨幣資本。***但目前銀行在選擇合作擔保機構時對注冊資本有較高的要求,如交通銀行不低於1億元。大部分擔保公司一般採取分次出資的模式到位。***
***4***融資性擔保公司一般採取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兩種方式,且會引入多種資本,共同出資,共擔風險。
業務運作:
經監管部門批准,可以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非融資性擔保業務和其它業務。
融資性擔保業務包括: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貿易融資擔保、專案融資擔保、信用證擔保等;
非融資性擔保業務包括: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
其它業務包括: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及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等業務。
內部管理模式:
***1***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公源啟司治理結構,完善議事規則、決策程式和內審制度,保持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在內部機構設定上一般會有綜合部、業務部、風控部、法律部等。
***2***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建立符念枯合審慎經營原則的擔保評雹高如估制度、決策程式、事後追償和處置制度、風險預警機制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並制定嚴格規范的業務操作規程,加強對擔保專案的風險評估和管理。
風險控制模式:
***1***細化客戶准入:制定客戶准入標准,嚴格按照標准進行融資擔保客戶的准入,風險評價按照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標准及手段進行嚴格的風險控制。
***2***嚴格流程管理:
保前調查主要內容為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人經營管理情況、資產狀況、貸款用途及還款來源分析、反擔保分析、分析風險點並提出防範措施等綜合分析。
保中審查主要有申請人的審查、還款來源審查、反擔保審查、貸款用途審查、風險指標審查、信用結構審查、合規合法審查。
保後管理主要內容有保後檢查及保後管理、風險分類、風險預警、到逾期催收等內容。
***3***落實反擔保措施:包括有抵、質押、連帶責任責任保證反擔保、保證金反擔保等綜合反擔保措施。
融資性擔保的政策
2010年3月8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資訊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為加強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督管理,規范融資性擔保行為,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資訊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了《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經國務院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監督管理,規范融資性擔保行為,促進融資性擔保行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融資性擔保公司是指依法設立,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辦法所稱監管部門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負責監督管理本轄區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部門。
第三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以安全性、流動性、收益性為經營原則,建立市場化運作的可持續審慎經營模式。
融資性擔保公司與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客戶的業務往來,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並遵守合同的約定。
第四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依法開展業務,不受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的干涉。
第五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融資性擔保公司應當為客戶保密,不得利用客戶提供的資訊從事任何與擔保業務無關或有損客戶利益的活動。
第六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開展業務應當遵守公平競爭的原則,不得從事不正當競爭。
第七條 融資性擔保公司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實施屬地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確定的監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融資性擔保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監管和風險處置,並向國務院建立的融資性擔保業務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報告工作。
第二章 設立、變更和終止
第八條 設立融資性擔保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應當經監管部門審查批准。
經批准設立的融資性擔保公司及其分支機構,由監管部門頒發經營許可證,並憑該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
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監管部門批准不得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不得在名稱中使用融資性擔保字樣,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G. 融資性擔保公司與一般擔保公司有什麼區別
兩者雖然均為擔保公司,但在設立及經營等各個環節均有著明顯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x0d\x0a 1、設立審批程序不同。\x0d\x0a一森坦般的非融資性擔保公司依據《公司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即可成立,適用的是公司法對於普通公司的成立要求。融資性擔保公司設立需要履行嚴格的前置審批制度,設立原則為核准主義。\x0d\x0a2、經營的范圍不同。\x0d\x0a一般性擔保公司的業務范圍僅可以開展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以及與融資咨詢有關的擔保業務,允許其自有資金進行投資,融資性擔保公司除敗春塌以上經營范圍以外,還包括貸款擔保等融資性擔保業務。\x0d\x0a3、任職人員限制有所不同。\x0d\x0a一般性擔保公司只要符合公司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即可。但融資性擔保公司必須完善議事規則、決策程序和內審制度,要建立符合審慎經營原則的擔保評估制度、事後追償和處理制度,並對其管理人員等均有相應的要求。\x0d\x0a4、監管程度不同。\x0d\x0a一般性擔保公司沒有嚴格的監管要求,但對融資性擔保公司有著嚴格的監管程序,處處可察圓見監管,監管涉及設立、變更、經營等各個環節
H. 融資性擔保和非融資性擔保的區別
融資性擔保和非融資性擔保主要區別有三個方面:一方面,就是它們的基本概念不同;另一方面,就是他們的業務范圍不同;最後一方面,就是它們受到的監管管理程度不同。
1、基本概念不同
融資性擔保是指擔保人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等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履行對債權人負有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依法承擔合同約定的擔保責任的行為(《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非融資性擔保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但未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實際在為法人及自然人提供擔保業務的機構。
從上面的規定我們也能看出來,融資性擔保在要求上面要比非融資性擔保,更加嚴格。而且擔保公司想要從事融資性擔保業務,也是需要獲得相應的審批才可以。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只要走工商登記程序就可以。同時也不需要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融資性擔保機構經營許可證》。
2、業務范圍不同
融資性擔保其實基本都是涉及借款類的擔保。像借款類擔保,信用證擔保、發行債券擔保,其他融資擔保等。可以說,融資擔保主要是為了解決,公司和個人在借款時的擔保問題。當然,融資擔保公司在設計上面的條件也是更加苛刻。
非融資類擔保的業務范圍和融資性擔保業務的范圍,要小得多。僅可以開展訴訟保全擔保;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其他履約擔保業務;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以自有資金進行投資;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融資擔保公司可以兼營非融資類擔保業務,而非融資性擔保公司,不能兼營融資性擔保業務。可以說融資擔保公司可以從事的業務更廣,利潤空間也更多。當然,融資擔保業務的開展,也不是你想干就能幹。
當然,融資性擔保和非融資性擔保業務最根本的區別,就是融資性擔保業務可以從銀行融資(即獲得銀行授信),然後將融到的資金借給需要的企業或者個人,而非融資性擔保業務不能這樣虧迅做。
3、監管管理程度不同
我們都知道只要和錢和關系,監管體系就會很嚴格。這也是為什麼,阿里巴巴上市之路被暫停的主要原因。而京東科技主動撤回上市申請,也是這樣的原因。
融資性擔公司在經營融資性擔保業務時,有很多標准需要公司去遵守。對於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擔保額度、擔保限制、投資額度、擔保賠償准備金、責任准備金等都有具體限制標注。純肢
同時在融資擔保公司在實際經營的過程中,監管機構也可以根據融資擔保業務的實際開展情況,提高這些預防風險的指標。可以說在這樣的監控之下,融資擔保公司,也不健康發展都難了。
而對於非融資性擔保公司而言,對於的監管基本沒有。這也導致還多人,進入了這個行業當中。在激烈的競爭之下,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為了生存也是不得不搞低價營銷。這樣也是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生存空間更小,從而使他們行業裡面,出現惡性競爭。
法律依據:根據我國《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融資性擔保是指融資性擔保機構作為擔保人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債權人約定,當被擔保人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對債權人的融資性債務時,由擔保人承擔償還責任的行為。非融資擔保一般指的是訴訟保全、履約擔保、工程擔保之類的業務。業務類型不一樣,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業務分為:借款類擔保,發行債券擔保,其他融資擔保。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業務主要為:工程擔保,供貨擔保、訴訟擔保。融資性擔保公司主要業務還是為借款類擔保!為中小微企業和個人貸款!同時,從名稱上來看:融資性擔保銷褲此公司可以從銀行融資(銀行授信),將融到的資金借給借款者。
I. 融資擔保是什麼意思
融資擔保:
融資擔保是擔保業務中最主要的品種之一,是隨著商業信用、金融信用的發展需要和擔保對象的融衡悄資需求而產生的一種信用中介行為。
信用擔保機構通過介入包括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企業或個人這些資金出借方與主要為企業和個人的資金需求方之間。
作為第三方保證人為債務方向債權方提供信用擔保——擔保債務方履行合同或其他類資金約定的責任和義叢胡務。
在其業務性質上,融資擔保具有金融性和中介性咐鄭渣雙重屬性,屬於一種特殊的金融中介服務。
它通過利用自身的第三方信用為資金供給和資金需求方雙方提供融資擔保服務,以此促進雙方交易的完成。
在開展融資擔保業務過程中,信用擔保機構要完成兩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對資金需求方的信用評估;
另一方面是向資金供給方提供自身資信證明,取得其對自身信用保證資格和履約能力的認可。
融資擔保公司業務范圍:
經監管部門批准,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經營以下部分或全部融資性擔保業務:
1、貸款擔保;
2、票據承兌擔保;
3、貿易融資擔保;
4、項目融資擔保;
5、信用證擔保;
6、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同時,經監管部門批准,融資性擔保公司可以兼營以下部分或全部業務:
1、訴訟保全擔保;
2、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其他履約擔保業務;
3、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
4、以自有資;
5、監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