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司擔保是否需要全體股東同意
公司對於對外擔保不需要全體股東同意。需要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作出決議。向內擔保必須經過股東會同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幼兒園、醫療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不能成為擔保人。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注冊公司需要什麼材料
1、投資人、法頃滲人代表、監事的身份證明;雀歲脊
2、制定完成的公司章程;
3、辦公場所的租賃合同或者買賣合同及權屬證明;
4、設立登記申請表等應具備的其它申請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雀敗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❷ 公司擔保是否需要全體股東同意
公司擔保不需要全體股東同意。公司如果對外擔保不需要全體股東同意。需要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作出決議。向內擔保必須經過股東會同意。企業對外擔保對於自己的公司來說是有一定的風險,如果對於債務人沒有及時的還款,那麼企業就需要承擔還款的義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幼兒園、醫療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不能成為擔保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公司對外擔保的風險
公司對外擔保的風險有:1、被擔保人的資產狀況和信用風險。公司對外擔保使得公司可能在被擔保人不能清償債務時承認連帶債務人,因此,務必在進行擔保時對被擔保人的還債能力與信用等級做好評估。2、決策層面的風險,公司對外作擔保,這對公司本身以及股東的利益都會造成很大的影響。所以,在公司試圖對外擔保時,一定要通過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從而避免損害公司和股東的權益。
❸ 公司提供擔保貸款的方式
關於公司提供擔保貸款的問題,公司法是有規定的。如果公司對外提供擔保,須經過公司董事會或者 股東會決議 ,具體由誰決策,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但如果公司是為本 公司的股東 、或者 實際控制人 提供擔保的,則必須由股東會進行決議。 如果規定是董事會決議的,則不需通知全體股東,如果是股東會決議的,則須通知全體股東。
❹ 甲貸款是申請自己和別人的一同創辦的有限公司做擔保,股東會同意做擔保合法嗎
呵呵 樓上說的差不多了 就是你那個股東會決議上有沒有全體股東(或達到章程規定的股東比例)的簽字啊?還是你自己出的沒有經過其他股東同意? 後者肯定是不行的!否則,你這個決議就是無效的唄! 要是真等出現代償也沒事,吃虧的是銀行 呵呵,你們可以打賴說擔保無效 呵呵,不過銀行並不傻,每次放款的時候都要審查的,沒有股東會決議簽訂的擔保合同,銀行是不會承認的,貸款都放不出去,何談代償??
❺ 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公司監事辦理銀行貸款可以嘛
首先,公司監事不能以公司名義去辦理個人貸款。
公司監事只是一個公司董事會的一個職務,相對於個人講,就是一種身份。既不能代表公司組織,也無權行使公司經營重大事項。在公司章程里也不賦予監事有這種權力。
公司貸款通常是為了解決經營上的資金問題,一般要有董事會決議,再交由公司財務部門去具體辦理貸款業務。
其次,公司監事貸款應當是屬於個人貸款,若想要公司作擔保,那也得經公司董事會同意決議。如果董事會同意替這個監事個人貸款作擔保,那麼,公司監事去銀行辦理個人貸款業務時,在辦理好擔保手續後,銀行才會同意放款給這個監事。但是,記清楚——公司替監事作擔保貸款,並不是公司監事以公司名義貸款。
最後,如果公司董事會出具了公司貸款決議,公司委託這個監事負責辦理該項業務,這種情況下,公司監事只是負責公司貸款的一個具體組織人,並不是公司監事以公司名義去辦理貸款,因為銀行借貸的客戶對象是公司組織,而不是個人。
❻ 公司提供擔保需要股東會決議嗎
需要的,需要經過股東和法人的簽字同意。如果擔保行為未經股東會決議,法定代表人也未簽字認可,該擔保行為無效。因為法律規定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需要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且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可以提供擔保嗎?
公司可以為他人提供擔保,但需要滿銷拆足一定的虧枝棗條件。即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
由董事會或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擔保需要提供什麼?
公司向其搭做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
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前款規定的股東或者受前款規定的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不得參加前款規定事項的表決。該項表決由出席會議的其他股東所持表決權的過半數通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六條
第一款:「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
❼ 公司為股東借款,抵押擔保在股東會決議上,有該股東借款人表決簽名,擔保是否有效
董事會、股東會決議範本董事會決議一、時間:年月日二、地點:公司會議室三、與會董事:、、、、。董事會會議應到董事名,實到董事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四、議題:關於本公司借款、擔保之事宜五、決議:與會董事經審議,表決一致通過以下決議:1、董事會同意向借款2、董事會同意為向借款人民幣元整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擔保。3、董事會同意為上述借款提供以下擔保措施:(1)、(2)、(3)、(4)、董事簽章:公司(公章)年月日股東會決議一、時間:二○年月日二、地點:公司會議室三、與會股東:、、、、。股東會會議應到股東名,實到股東名,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規定。四、議題:關於本公司借款、擔保之事宜五、決議:與會股東經審議,表決一致通過以下決議:1、股東會同意向借款2、股東會同意為向借款人民幣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擔保。3、股東會同意對上述借款提供以下擔保:(1)(2)(3)股東簽章:公司(公章)年月日董事或股東名單及簽字樣本董事或股東姓名公司任職簽名樣本公司(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簽字樣本法定代表人姓名:簽字:財務負責人姓名: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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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公司抵押貸款的股東會決議的法律意義
如果公司存在多位股東,辦理貸款業務時必須出具股東會決議,因為該貸款屬於公司負債。抵押物只是為了防範信貸風險的一個保障,不是說有了抵押物該貸款就一定是無風險的。如果發生逾期或壞帳,企業信用會受到影響從而導致股東權益受損。所以,必須出具股東決議。
公司借款按公司章程規定處理,屬於重大事項的需要股東會決議。銀行會要求提供股東會決議。
❾ 銀行貸款股東會決議有什麼作用
法律分析:在進行銀行貸款的時候,公司出具的股東會決議是公司借貸行為有效的前置條件,其作用是對公司的借款行為提供效力基礎。在實踐中,在辦理銀行貸款業務時,對於借款人是企業的,銀行一般會要求提供股東會、股東大會出具的有關向該銀行借款的決議,若沒有決議,銀行通常不會為該企業辦理有關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零四條 本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轉讓、受讓重大資產或者對外提供擔保等事項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的,董事會應當及時召集股東大會會議,由股東大會就上述事項進行表決。
第一百四十八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四)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五)未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六)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前款規定所得的收入應當歸公司所有。
❿ 公司幫股東擔保貸款的擔保函怎麼寫
擔保函的本質就是你公司出的股東會決議,我給你個大致的模板吧:
關於同意擔保的承諾書(股東會決議)
會議時間: 年 月 日
會議地點: 公司會議室
參會股東:
經我司研究,股東會一致決定,我公司同意為某某(貸款人)向某某銀行(貸款方)申請的總期限為某某月、金額為人民幣某某萬元的借款提供保證擔保,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具體擔保范圍和擔保期限見三方分別簽訂的借款、保證合同。
股東簽名、蓋章:
某某某公司
具體什麼格式,各銀行也有不同,但內容差不多。給個滿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