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擔保人免責協議具體有幾種情形
1.根據《 民法典 》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保 證人 免除保證責任的情形: (1)因 保證合同 無效及意思表示瑕疵免責; (2)因主合同內容變更而免責; (3)保證責任因保證合同未成立而免除; (4)保證責任因主 合同當事人 雙方或與第三方共同所實施的行為不適而免除; (5)因超過保證期限而免責; (6)保證合同因主合同當事人單方所實施的行為不適而免除。 2.根據《民法典》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保證責任免除的例外情形: (1)政策性破產企業 債務 被核銷並不影響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最高額保證中,單筆交易的效力不影響最高額保證 合同的效力 ; (3)商業銀行在貸後檢查報告中作出不符合涉案貸款實際使用情況的描述不必然導致保證人保證責任的免除; (4)新貸與舊貸系同一保證人的,保證人需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人變更必須經 債權人 同意,債權人未與原保證人形成合意不能免除保證責任; (6)保證人所作保證是否受合同以外第三人影響不涉及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亦不影響保證合同效力; (7)超過保證期間,保證人承諾繼續承擔保證責任的不免責。 《民法典》第391條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 債務人 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 擔保人 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㈡ 銀行貸款擔保人責任免除
銀行貸款擔保人責任免除情形主要有如下幾種:(一)在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未取得保證人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共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二)在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 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三)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或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四)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約定的保證期間內或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 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五)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六)擔保合同無效,保證人不存在過錯的,不承擔責任。免除保證責任是指對已經有效存在的保證責任基於法律的規定或當事人的約定加以除去、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的情形。無效的保證合同不應成為保證責任免除的事由,無效的保證合同自始無效,不可能產生保證責任,因而也就不存在免除的問題。此外,債權人有權利主動免除擔保人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__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條__債權人和債務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協商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內容,減輕債務的,保證人仍對變更後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加重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條__債權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權,未通知保證人的,該轉讓對保證人不發生效力。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條__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移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債權人和保證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第三人加入債務的,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受影響。《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八條__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後,向債權人提供債務人可供執行財產的真實情況,債權人放棄或者怠於行使權利致使該財產不能被執行的,保證人在其提供可供執行財產的價值范圍內不再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不受影響。
㈢ 別人貸款買車,掛我名下,我該怎麼樣免責
可以委託律師代書。要注意相關保險的交納。否則作為名義車主也要承擔責任。
你好,只要是你名義貸款,未徵得債權人同意,你們怎麼私下簽協議都是無效的,還款都是你來還。
按揭買車的申請條件:
具有有效身份證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能提供固定和詳細住址證明;
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個人社會信用良好;
持有貸款人認可的購車合同或協議;
合作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
免不了的,最好的辦法是趕快過戶。如果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請設為最佳。
先說銀行貸款,其優點是貸款選擇范圍較廣,而且沒有其他的相關費用,消費者在選定要選購的車型後就可以去銀行申請貸款,但僅於與銀行有合作的車型。銀行貸款的缺點是,銀行貸款資格審核流程復雜,手續繁鎖、且需要提供一些不動產如房產、車輛登記證等作為抵押,另外,銀行貸款放款的時間周期也比較長。
再說汽車金融公司貸款,與銀行貸款相比,汽車金融公司貸款的優勢在於金融產品多樣化,且貸款流程更加簡潔,通過4S店即可直接辦理,並且審核的時間也較短,最快當天可以提車,但是與銀行貸款相同,也需要抵押車輛登記證。而且,汽車金融公司貸款一般只能選擇與品牌相關的汽車車型,且利率相對較高。
最後說信用卡分期,與上述兩種方式相比,信用卡分期的優勢在於審批快速、且手續相對更為簡單。用戶只需要提供一張在使用期內且記錄良好的信用卡,或者辦理一張銀行車貸專項卡,通過審核後,銀行會為申請人提高信用額度至相應貸款額度,用戶去購車是只需刷卡即可。但是,這種信用卡額度會根據個人的信用情況而定,門檻相對較高,且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續費,但通常是零利息。
貸款買車可緩解經濟壓力,在資金不足全款買車的時候提前購買,提前使用享受。
一般在4S買車,銷售人員都可以幫你介紹貸款的流程,目前大概有三種方式:
1、車行分期付款。有部份品牌的車商都會有自己的融資公司,提供車貸給准車主,如:豐田金融,這種一般不是銀行的業務,車行可以給你一年左右的期限分期付款,說是說免息,但會一次性收取手續費,而這手續費跟一年期的貸款利息差不多,如果需要提前還款,這種方式是不劃算的;
2、信用卡分期還款:有些銀行信用卡可以用於購車,且可以設置分期還款,但參加活動且可以購買的車型不多,免息但也是要手續費的;
3、銀行貸款:這種方式的話就要看每個銀行的貸款方式了。
A》抵押方式,一般用房產抵押,貸款期限一般最長五年,貸款額一般是抵押物評估值的5-7成(具體看抵押物的情況)和車身價的7-8成塾低選擇;
B》擔保方式,一般以擔保公司擔保(銀行指定的擔保公司),除了要給擔保公司的擔保費以外,還要支付銀行的貸款利息,所購的車抵押給擔保公司,而且擔保公司要收取3000-5000的押金,還要求你的車裝上GPS,隨時跟蹤車的去向,GPS費用大概3000左右,這種方式一般只可以貸3年;
C》個人或法人擔保,目前有很少的銀行接受這種擔保方式,具體的要問當地銀行。
辦理貸款購車手續的材料
1、《個人貸款申請書》;
2、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護照、港澳台灣同胞往來通行證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
3、戶籍證明或長期居住證明;
4、個人收入證明,必要時須提供家庭收入或財產證明;
5、由汽車經銷商出具的購車意向證明;
6、購車首期付款證明;
7、以所購車輛抵押以外的方式進行擔保的,提供擔保的有關材料,包括質押的權利憑證、抵押房地產權屬證明和評估證明、第三方保證的意向書等;
8、如借款所購車輛為商用車,還需提供所購車輛可合法用於運營的證明,如車輛掛靠運輸車隊的掛靠協議、租賃協議等;
9、借款所購車輛為二手車,還需提供購車意向證明、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車輛評估報告書;車輛出賣人的車輛產權證明、所交易車輛《機動車輛登記證》、車輛年檢證明等。
1.提出申請。看好擬購車輛後,填寫汽車消費貸款申請書、資信情況調查表,並連同個人情況的相關證明一並提交貸款銀行。
2.銀行進行貸前調查和審批。銀行在受理借款申請後,對借款人和保證人的資信情況進行調查,對符合貸款條件的,銀行會及時通知借款人填寫各種表格。
3.通知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抵押合同,並辦理抵押登記和保險等手續。
4.銀行發放貸款(由銀行直接轉到汽車商的賬戶中)。
5.借款人將首付款交給汽車商,並憑存摺和銀行開具的提車單辦理提車手續
若您所在城市有招行,可通過招行嘗試申請貸款,請您在8:30-18:00致電95555選擇「2人工服務-「1」個人銀行業務-「4」個人貸款業務進入人工服務提供貸款用途及城市詳細了解所需資料。
貸款買車現在已經很流行了,一般來說貸款買車需要具備的條件和辦理流程如下介紹。
辦理車貸基本流程是:
1.選擇需要車貸的產品;
2.根據自身情況,現場申請通用車貸套餐和服務;
3.工作人員進行貸款審核批復;
4.門店簽約提車;
需要提供的資料是:
1、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原件,並提供其復印件;
2、職業和經濟收入證明;
3、與經銷商簽訂的購車協議、合同或者購車意向書;
4、銀行或貸款機構要求的其他資料
㈣ 貸款擔保人怎樣不承擔責任
在正常公司的運營過程中,若是因為自身資金的短缺而需要向銀行進行貸款的,此時需要一位 貸款擔保人 進行擔保。那麼,貸款擔保人怎樣不承擔責任呢?按照相關規定,若是借款人與 債權人 雙方具有不正當的關系時,而 擔保人 提供准確信息證明雙方的關系時便不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貸款擔保人怎樣不承擔責任 第一種情況: 借款人與債權人「沆瀣一氣」,串通起來詐騙擔保人。這時,擔保人只要提供確鑿的 證據 ,便可免除擔保責任。 第二種情況: 債權人使用不正當的手段。比如欺詐、脅迫等,使擔保人簽訂 保證合同 。這種情況,是違背擔保人自身意願,合同可視為無效,自然也不用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種情況: 一般來說, 連帶責任擔保 。如若債權人與擔保人沒有約定保證期限,那麼視該期限為自 債務 履行期滿後半年。在這個期限內,債權人沒有找擔保人還款,那超過了歷型期限,就被視為主動放棄這個權力,擔保人無需承擔擔保責任。 二、貸款擔保人的責任 一般做保 證人 ,銀行信貸會要求出示 房產證 、行車證、存款流水等資產證明,還包括所在公司人力部或財務部提供收入證明等材料並留復印件作為附件放進信貸檔案送到主管信瞎州貸審批部門進行審批。 貸款擔保 需要簽訂 擔保合同 。擔保合同一般有兩種:一種是專門格式的保證合同,一種是主合同中含有保證條款。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 債務人 對債務 承擔連帶責任 的,為 連帶責任保證 。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肢神猜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也就是說,無論是哪種形式的保證,一旦被保證人債務人發生經濟恐慌,保證人都要承擔替被保證人償還債務的風險。 三、什麼是貸款擔保人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 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因此在某些特殊原因中貸款擔保人是不用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同時在相關債務人與借款人的雙方關系處理過程中應當保持職業素養,嚴禁做出違反亂紀的行為,否則將會追究一定的法律責任。而作為貸款擔保人也是應當具有一定的擔保資質的。
㈤ 擔保人如何免責
為他人擔保就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是否存在擔保人責任免除的情況呢,什麼情況債務擔保人可以不用承擔責任?擔保人免責有幾種情形:1,債權人同意債務人轉讓債務未經保證人同意的;2,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債務履行方式與期限未經保證人同意的,3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經仲裁或訴訟主張權利的;4,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5、債權人債務人欺騙保證人的,保證人在受脅迫、被欺詐的情況下違背真實意願提供保證的6、主合同無效,擔保人無需承擔擔保責任。7、 債務人對抗債權人的抗辯事由,擔保人可以適用。8、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9、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三十條【保證責任的免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㈥ 貸款擔保人如何免責變更擔保合同時保證人是否還需要承擔保證責任
1、由於一般保證的保證人承擔單方性、無償性的法律責任,故對保證人盡了義務而債權人怠於行使權利,應該免除保證人一定范圍內的保證責任。2、保證存續的基礎是保證人對債務人的信任,因而一旦發生債務人變動時,保證人一般不再為該債務承擔保證責任,如果貸款合同發生變更,又未獲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時,保證人也不應為此承擔責任。3、在商業銀行與借款人的貸款活動中,常常有協議以新貸還舊貸的情況發生。基於主合同主要內容變更,保證人不再承擔責任的原理,以新貸償還舊貸屬於主合同變更,保證人除該變更協議知道並應當知道外,不承擔民事責任,但如果舊貸的保證人又為新貸作保的話,那麼保證人的責任不能免除。
㈦ 貸款擔保人免責條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貸款擔保人免責條件有以下幾點:
1、因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主債務消滅而免除;
2、因貸款人免除借款人還款義務而免除;
3、因貸款人放棄擔保權利而免除;
4、因超過擔保期限而免除;
5、因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而免除。
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㈧ 借款擔保人如何免責
法律分析:借款合同的擔保人在借款合同無效、債權人放棄擔保人責任等情形下,可以免除擔保人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四百三十五條 質權人可以放棄質權。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出質,質權人放棄該質權的,其他擔保人在質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范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㈨ 貸款擔保人怎樣不承擔責任
在辦理貸款時,貸款機構為了降低貸款風險會要求借款人提供符合資格的 擔保人 。但是,一旦借款人無法還款,那還款的責任就到了 貸款擔保人 的身上。其實,在一些情況下擔保人是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的。 第一種情況:借款人與 債權人 「沆瀣一氣」,串通起來詐騙擔保人。 這時,擔保人只要提供確鑿的 證據 ,便可免除擔保責任。 第二種情況:債權人使用不正當的手段。 比如欺詐、脅迫等,使擔保人簽訂 保證合同 。這種情況,是違背擔保人自身意願,合同可視為無效,自然也不用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種情況:一般來說, 連帶責任擔保 。 如若債權人與擔保人沒有約定保證期限,那麼視該期限為自 債務 履行期滿後半年。在這個期限內,債權人沒有找擔保人還款,那超過了期限,就被視為主動放棄這個權力,擔保人無需承擔擔保責任。 貸款擔保人怎樣不承擔責任在這些情況下,擔保人是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