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房子要被拍賣,親戚幫忙交的房貸會退還么
法律分析:是不會退還以前交的錢的。在銀行貸款買房子屬於抵押款,如果新房的話有首付,所以一般不會出現最後拍賣金姿猜銷額低於貸款,如果是舊房子貸款時也是按照評估報告的70%左右給你放貸,所以也不會出現拍賣金額低於貸款的情況。如果你違約,沒能按期償還銀行貸款兆衡,銀行可以通過法院起訴你,最後法院會拍賣你的抵押物變現來償還銀行的貸款和起訴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三十九條 買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拍賣標的的價款,跡游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由拍賣人徵得委託人的同意,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 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託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㈡ 擔保人唯一的房子被法院拍賣
擔保人唯一的房子不會被法院拍賣。如果民間借貸提保人有房產,經法院判決後,貸款人申請了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擔保人只有一套用於家庭居住房屋的情況下,執行機關一般不能採取拍賣、變賣等處分措施,但可以查封。
法院拍賣程序如下:
1、到房管局查封、扣押被執行人的房子產權;
2、委託評估機構對房屋的價值實悉簡行價格評估;
3、評估結果出來後,按照評估報告,決定拍賣保留價;
4、委派拍賣機構對房屋實行睜敏褲拍賣。拍賣活動由拍賣機構動員執行;
5、沒人競拍或是拍賣不成功的,法院能夠在首次拍賣保留價的根基上減少10%至20%,第二次委派拍賣公司實行拍賣;
6、拍賣成交的,法院作出裁斷,明確拍賣結果的法律效力;
7、第二次拍賣依然失敗的,法院能夠在此基礎上再跌價拍賣拿歲。對房子的拍賣,最多能夠實行三次拍賣。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條
人民法院拍賣被執行人財產,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拍賣機構進行,並對拍賣機構的拍賣進行監督,但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㈢ 作為擔保人2000年房子被拍賣,20年後有法律判決書,可以找他追債
擔保人在行使追償權一般是在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之日起2年內行使,同時要受森胡舉到主債務的訴訟時效的限制。
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後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
望做鎮採納此碧!
㈣ 南寧一男子背上800萬貸款擔保,名下房子將被拍賣,這對擔保人公平嗎
我們都知道在日常生活當中,擔保是具有法律效益的,而這一次在南寧一名男子莫名其妙的就背負上了800萬的貸款擔保,他現在名下的房子將要被銀行拍賣。在得知自己的房子就要被拍賣的時候,他表示自己並不知道之前曾經給別人做過擔保。很多網友也在網上進行討論,認為如果她不知情,把她的房子進行拍賣,對他是否不太公平。首先在這里還是需要跟大家解釋一下的,在當時他是親自到銀行里邊兒去簽字進行的擔保,雖然他一直表示自己本人不知情,但是的確簽字,所以還是需要承擔責任的,今天就跟大家來探討一下。
第三,如何看待這件事情?
在這一次的事情當中,最關鍵的地方就在於做了擔保之後不想要承擔責任,很明顯這是不合理,同時也不合法的,因為擔保本身就是需要承擔一定風險的。在當時,這位曾先生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去銀行做了擔保。但是既然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卻想要推脫,很明顯,法院也是不認可的,所以才會對其進行強制執行,拍賣他名下的房子。
㈤ 法律有沒有明文規定如果一處房產借給別人抵押貸款被拍賣執行後其餘所有的房產
理論上講不會提,涉及到其他房產,但問題是如果你簽的抵押合同上明確規定你付的是無限連帶責任的話,那麼當債務人沒有辦法清償債務時,擔保人將會用自己的所有財產用來清償債務人的債務。
㈥ 您好,被騙幫人擔保個人借款後抵押房產現將執行拍賣
現在說這些已經沒有意義。要恨就恨你們那可惡的親戚吧。
既然法院已發出傳票,那就抓緊時間尋找能夠免除擔保責任的證據或證明吧。
否則,房子將會在敗訴後,被依法申請執行。
拍賣款償還完貸款本金和利息後的剩餘部分,會返還你們。
你們只有在被親戚坑苦了的前況下,先替他還錢,再依法向他追討。
法律依據請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設定抵押的房屋的規定》(2005年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71次會議通過)的如下規定:
第一條對於被執行人所有的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第二條人民法院對已經依法設定抵押的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後,應當給予被執行人六個月的寬限期。在此期限內,被執行人應當主動騰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強制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遷出該房屋。
第三條上述寬限期屆滿後,被執行人仍未遷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強制遷出裁定,並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執行。強制遷出時,被執行人無法自行解決居住問題的,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可以由申請執行人為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提供臨時住房。
㈦ 擔保人唯一的房子被法院拍賣
法律分析:這種情況下,法院是不會拍賣擔保人唯一的房產的,如果有其他可供執行的棗渣財產則可以。
法律依據團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凳或悄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㈧ 給別人擔保自己的唯一住房能被拍賣嗎
法律分析:法院是不會拍賣擔保人唯一的房產的,如果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則可以。「唯一的住房」應屬於保障債務人家庭生活所必須的居住房屋,根據法律的規定,如果屬於銀行設定了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並可以根據抵押權人的申請,依法拍賣、變賣或者抵債;如果屬於非銀行抵押房屋,則不能以拍賣等方式處置償債。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九條 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被執行人請求抵銷,請求抵銷的債務符合下列情形的,除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債務性質不得抵銷的以外,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已經生效法律文書確定或者經申請執行人認可;
(二)與被執行人所負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
第二十條 金錢債權執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執行人以執行標的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對被執行人有扶養義務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夠維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執行依據生效後,被執行人為逃避債務轉讓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准為被執行人及所扶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准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執行依據確定被執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執行通知送達之日起,已經給予三個月的寬限期,被執行人以該房屋系本人及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的必需品為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㈨ 我的房產證借給兄弟做抵押貸款了,現在他沒有錢還貸款,銀行要拍賣房子,我該怎樣處理
你與銀行的法律關系屬於擔保人。而如果借款人沒有履行借款合同的條款,擔保人需承擔連帶責任,銀行有權利收房。如果你朋友真的無錢還貸款,那麼你先向銀行付清借款,然後再向借款人追償。
㈩ 父母用自己的房子幫親戚抵押擔保貸款,目前已到期可親戚無力償還,我如何才能保障我父母利益
看一下你父母承擔的擔保責任是連帶責任還是一般保證責任。一般保證責任在親戚無力償還時,必須是他所有的資產清償後,仍然不夠償還貸款,就剩餘部分承擔還款責任。連帶責任需要你父母在親戚無力償還後,就要承擔還款義務。如果你家親戚是在銀行做的抵押擔保貸款,那基本可以確定承擔的是連帶責任,需要你父母承擔還款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