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擔保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銀行貸款擔保人承擔的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擔保是指在對借款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不受借款人有無能力的限制。
雙方對擔保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為連帶保證責任。
《擔保法》第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擔保人的法律責任,分為連帶保證責任和一般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對主合同規定的全部債務,承擔清償責任。而一般保證人,只有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才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以保證范圍為限承擔保證責任。
貸款擔保人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運念社會團體不得為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為他人提供保證;銀行等金融機構或者企業對強令其為他人提供保證的行為,有權拒絕。
銀行貸款的擔保人,要承擔以下擔保責任:1、民事責任: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瞎茄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2、連帶責任:連御神中帶責任保證的擔保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內要求擔保人承擔保證責任。3、擔保(保證)責任: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根據國家規定擔保人依照旁嘩困擔保法第14條規定就連續發生的債權作保證,未約定保證期間的,擔保人可以隨時書面通知債權人終止保證合同,但擔保人對於鎮山通知到債權人前所發生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
貸款擔保人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份額,承擔保證責任。
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務。
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對此,我國《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做保證人。
拓展資料:
第二十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擔保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擔保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擔保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擔保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擔保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擔保人書面同意,未經擔保人書面同意的,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一般保證的擔保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6個月。
② 擔保公司貸款屬於民事糾紛嗎
貸款在生活中比較常見的情況,當我們遇到一些經濟情況的時候就要需要通過貸款來緩解自己的壓力。但是很多人會選擇一些擔保公司來辦理,如果發生了糾紛之後是不是屬於民事糾紛呢?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擔保公司貸款屬於民事糾紛嗎
是屬於民事糾紛。
相關知識:民事糾紛有哪些
1、民事糾紛是作為平等民事主體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等就人身和財產關系等屬於民法調整范圍的法律關系發生的各種糾紛。
2、民事糾紛分為兩大內容:一類是財產關系方面的民事糾紛,另一類是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
3、民事糾紛包括:債權債務糾紛、房屋產權糾紛、合同糾紛、損害賠償糾紛、離婚糾紛、著作權糾紛等。
民事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哪些
1、協商解決。雙方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進而解決糾紛。
2、調解解決。在有關組織(如人民調解委員會)或中間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願、合法的基礎上分清是非、明確責任,並通過擺事實、講道理,促使雙方當事人自主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
3、仲裁解決。糾紛當事人根據糾紛前或者後達成的仲裁協議或合同中仲裁條款向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由仲裁機構依法審理,作出裁決,並通過當事人對裁決的自覺履行或由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而使糾紛得以解決。
4、訴訟解決。通過打官司解決,它指糾紛當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審理,作出判決或裁定,通過當事人對生效裁判的自覺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而解決糾紛。
民備漏事訴訟時效的起算
1、民事訴訟時效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算。
2、明確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自期滿之日的次日起算。
3、未約定履行期限的債權,自權利人主張權利時起算,若給予寬限期,則從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算。
4、人身傷害中, 當時發現受傷的,從侵害當日起算,未發現的,從確診日起算。
5、職務侵權賠償請求,從職務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算。
6、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民事訴訟時效,按相應的履行日期分別計算,而不從最後的履行日期開始計算。
因此,對於這種情況下發生的糾帆哪紛時屬於民事糾紛,對於想要通過擔保公司貸款的人就要了解清楚。特別是一些與民事糾紛相關的法律常識更是需要大家做好詳細的了解,希望對您仿轎爛有幫助。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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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車貸還不上擔保人會負刑事責任嗎
擔保貸款還不上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如果是欠銀行貸款不還,僅是民事糾紛,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銀行提起訴訟勝訴之後,當事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銀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另外債務人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他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他會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范圍】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④ 借款人以借款利息過高為由拒絕還貸該怎麼辦
借款人以貸款利息過高為由拒絕還貸可以參考以下的做法1、借款人拒絕還款擔保人推卸責任,最好的辦法就是向人民法院 起訴借款人 和擔保人,要求連帶還款。 2、出借人與借款人、擔保之間系 擔保借款合同 關系,這是民事法律關系。因借款人拒絕還款擔保人推卸責任所產生的糾紛,屬於民事糾紛。解決民事糾紛的方法一般有當事人協商解決、 第三方調解 和向人民法院起訴三種。前兩種沒有強制力,第三種有法律強制力。3、借款人拒絕還款擔保人推卸責任,這就表明通過沒有強制力的協商、調解方法,已經很難要回款了,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採取具有法律強制力的第三種方法,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4、擔保人所承擔的應當是 連帶保證責任 ,因此,在 向法院起訴 時,可以以借款人和擔保人為共同被告,要求他們承擔連帶還款的法律責任。
⑤ 房產抵押貸款起訴法院屬於什麼案件
屬於經濟案件。
房產證抵押貸款貸款流程
1.借款人貸前填寫居民住房抵押申請書,並提交銀行下列證明材料:借示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經濟收入證明;借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和法人證明等資信證明文件;借款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證明;符合法律規定的有關住房所有權證件或本人有權支配住房的證明;抵押房產的估價報告書、鑒定書和保險單據;購建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貸款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2.銀行對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3.借款人將抵押房產的產權證書及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收押。
4.借貸雙方擔保人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貸人的存款和貸款通過轉帳方式劃入購房合同或協議指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6.貸款結清,貸款結清包括正常結清和提前結清兩種。①正常結清:在貸款到期日(一次性還本付息類)或貸款最後一期(分期償還類)結清貸款;②提前結清: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約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由銀行審批後到指定會計櫃台進行還款。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憑證領回由銀行收押的法律憑證和有關證明文件,並持貸款結清憑證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拓展資料:
債務糾紛屬於民事糾紛案件。如果涉及到傷人等才會變成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對有法律規定的禁止行為之一的,可以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房產糾紛一般來說大多構成民事案件,屬於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圍,少數構成行政案件,屬於行政案件的受理范圍。但也有些房產糾紛並不屬於人民法院受理范圍,因而應由其他部門來受理。
⑥ 給別人擔保借款人跑了,法院說要移交到公安局,該怎麼辦才好
借款人因涉嫌貸款詐騙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原告訴至法院後被裁定駁回起訴,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機關偵查。現借款人尚未歸案,原告又起訴至法院,作為保證人該如何應對?
該怎麼辦才好?
派出所一般是不會管這種事情,因為這屬於民間經濟糾紛,並且是網貸,警察是管不到這些事,其次你應該是被催收給騙了,因為貸款糾紛,一般都是法院起訴的,哪有轉到派出所去處理的,所以你千萬不要信,也不要聽催收的瞎說,記住,只要沒有收到法院的傳票,基本上所有催收說,都不要相信。無論是網貸還是信用卡貸款逾期都屬於經濟糾紛,涉及到詐騙案件的由公安經偵大隊立案查處;公安機關有規定明令禁止派出所插手或介入經濟糾紛、所以派出所無權辦理經濟案件。
⑦ 擔保貸款,擔保人償還債務是什麼糾紛
對於「擔保人代償後追償屬於什麼糾紛」回答如下 在擔保法律關系中,擔保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兩種,一種是擔保責敏旁任,另一種是賠償責任。前者出現在擔保有效的場合,表現形式是代為履行,代為墊付;後者出現在擔保無效的場合中,表現為主合同有效而擔保合同無效,或是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無效,還有主合同無效,同時擔保合同也無效,但雙方不存在因果關系的情況。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根據法律規定,可以向主債務人或反擔保人追償。但擔保人若承擔賠償責任的,是否可以向主債務人或反擔保人追償,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這一問題的思考點在於,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的理論依據是締約過失理論,即,擔保無效或被撤銷,擔保人本身存在過錯。如果法律允許擔保人向主債務人或反判拿游擔保人追償,那麼無異於承認「有過錯同樣可能免責」;但如果不允掘銷許擔保人向主債務人追償,由於擔保合同中,擔保人的擔保行為是單方的、無償的,或者說沒有「對價」,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法律不允許擔保人在承擔賠償責任後向主債務人追償,似乎要求擔保人未獲得對等權利的情況下而承擔最終的義務,有違公平原則。
⑧ 民事糾紛的種類有哪些
法律分析:1、民事糾紛是作為平等民事主體肆稿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等就人身和財產關系等屬於民法調整范圍的法律關系發生的各種糾紛。2、民事糾紛分為兩大內容:一類是財產關系方面的民事糾紛,另一類是人身關系的民事糾紛。3、民事糾紛包括:債權債務糾紛、房屋產權糾紛、合同糾紛、損害賠償糾紛、離婚糾紛、著作權糾紛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買賣合同司法解釋全文》 第二十五條以擔保貸款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當事人一方請求確認商品岩埋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撤銷、解除合同的,如果擔保權人作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提出訴訟請求,應當與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合並審理;未提出訴訟請求的,僅處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擔保權人就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糾紛另行起訴的,可以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合並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後,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貸款和購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裂棗孝別返還擔保權人和買受人。
⑨ 代款人不還錢,擔保人是一次性還完,還是分期還,可以起訴代款人老婆嗎
一、我是擔保人貸款人不還錢我怎麼起訴
1、寫好起訴狀,起訴狀應記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具體的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以及欲證明的事實,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2、提交身份證明材料;
3、准備證辯隱據材料;
4、委託訴訟代理;
5、繳納訴訟費用。
如果借款人不還款,在擔保責任期限內的,擔保人就有義務償還,擔保人代為償還了借款後,有權起訴借款人,向借款人追償。一般情況下,擔保人的擔保應當屬於一般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擔保人對被擔保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借款人的債務,最終的責任人是借款人,擔保人在履行了擔保責任,償還了借款後,有權利向借款人追償。請注意,擔保人的保證責任是有期限的,如果當事人約定了擔保期限,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主債務到期後的兩年。
二、不還貸款會坐牢嗎
不會坐牢,貸款不還屬於民事責任,不會承擔刑事責任。債務應當清償,債務人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貸款不還需要承擔的是民事責任,判刑屬於刑事處罰,貸款不攜橡廳還不用承受刑事處罰。貸款不還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支付令,或者起訴,還可以在勝訴後申請強制執行。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貸款人不還錢,擔保如漏人可以選擇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貸款逾期不還不會坐牢,因為貸款糾紛屬於民事糾紛,貸款人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不用承擔刑事責任。經銀行多次催告貸款人拒不還款的,銀行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貸款人的法律責任。
⑩ 擔保貸款糾紛
擔保公司的貸款糾紛屬於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是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而產生的糾紛。發生民事糾紛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來裁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仿塌型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衫升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備猜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