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行安徽個人船舶抵押貸款辦理條件是什麼
安徽個人船舶抵押貸款辦理條件:
1、借款人基本條件借款人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信用狀況良好且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有一定的從業經驗(原則上從業時間不少於3年),並符合《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
2、借款人資格(即抵押船舶相關權屬約定):
(1)船舶所有權登記在申請人或其配偶名下,接受該申請人向我行申請個人船舶貸款。
(2)所有權登記在以自然人組成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夥制企業名下,且該企業為船舶實際所有人(新建船舶、購買二手船相關手續均以公司名義辦理),還款來源於公司的經營收益,接受以該船舶為抵押物以個人名義向我行申請個人船舶貸款。但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借款人應為該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控股股東,或合夥制企業的合夥人,且該企業應為航運經營管理企業;該企業應出具同意抵押的股東會決議(具體應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力機構出具)並辦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記手續;該企業必須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借款人授信總量應符合我行個人經營貸款的有關規定。
(3)船舶所有權登記在多名自然人(2名或2名以上,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視同自然人進行管理,下同)名下,接受擁有船舶產權不低於40%的主要船東之一向我行申請個人船舶貸款。
(4)船舶所有權登記在自然人和航運公司(必須由自然人出資組成)名下共有,借款人應擁有其中最大產權或者為船舶主要股東之一,且擁有產權不低於40%。
(5)船舶所有權登記在航運公司名下,但船舶實際所有人和經營者為個人船東(包括公司股東和非公司股東,還款來源於自有船舶經營收益),接受該實際所有人向我行申請個人船舶貸款。但必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能夠提供該船舶為借款人所有的確切證據,包括不限於以下一種或幾種:航運公司出具產權聲明書,並由公證機關對此進行公證;能夠提供建造該船舶時船舶檢驗局頒發的船舶開工核准書、船舶識別號等能夠識別該船舶確為借款人建造、擁有的證據;其他能夠確切證明借款人擁有該船舶的材料。該航運公司應出具同意抵押的股東會決議(具體應根據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力機構出具)並辦理合法有效的抵押登記手續。該航運公司必須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該船舶必須由實際所有人自營,且業務發起行不少於二人(客戶經理、業務復核或其他業務人員)上船對實際經營人進行核實。
(6)對於船舶所有權登記在航運公司名下,但交易過戶前的賣船人(交易過戶後的買船人,即借款人)為船舶實際所有人,買賣前後均掛靠該航運公司經營(或採取光船租賃形式經營),船舶交易不需要變更船舶登記,應依據本細則第七條第(五)條款分別提供該船舶交易過戶前的賣船人和交易過戶後的買船人為船舶實際所有人的確切證據,並按該條款相關規定辦理業務。船舶交易雙方可以是非公司股東之間,以及該航運公司股東和非公司股東之間,但不接受同一航運公司股東之間以及公司與公司股東之間的船舶交易申請船舶貸款。對於船舶登記為共有產權,購買所登記的部分產權需要申請貸款,可參考本條款相關規定執行,但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所交易產權價值的70%(並滿足本細則有關貸款限額、抵押率的相關規定,且船舶價值全額抵押)。
3、可接受抵押的船舶種類我行個人船舶貸款可接受抵押的船舶包括從事貨物運輸的各類運輸船舶(包括不限於油船、散裝化學品船、集裝箱船、罐裝散貨船、多用途運輸船等特種運輸船舶(含油氣兩用船等新型運輸船舶)),部分工程船(目前僅敘做自卸沙船(由於發證部門原因, 該種船舶在相關證書上登記的船舶種類不一致,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登記的船舶種類為干貨船或雜貨船,船舶檢驗證書簿登記的船舶類型為自卸沙船,產品政策按照工程船執行,下同)、甲板貨船(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登記的船舶種類為干貨船或雜貨船,船舶檢驗證書登記的船舶類型為甲板貨船)、運泥船(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登記的船舶種類為干貨船或雜貨船,船舶檢驗證書簿登記的船舶類型為運泥船)、挖泥船(吊機船))。貨物運輸船舶不接受外籍船舶、遠洋船舶抵押,不接受載駁船等無動力運輸船舶抵押,不接受各類遊艇、客運船舶及客貨混運船舶抵押。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B. 辦理中國銀行安徽個人船舶抵押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中國銀行安徽個人船舶抵押貸款辦理材料:
1、申請表。
2、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簿或有效居住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3、個人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狀況等還款能力證明(包括不限於銀行存摺流水、或利用船舶運輸收入所購置的房指歷產等家庭財產證明材料、或運輸合同、或所掛靠的船運管理公司出具的收入證明等)。
4、涉及第三人擔保的,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明(自然人應提供身份證和收入證明,單位應提供經過年檢的營業執照),相關擔保公司或航運公司或自然人出具的同意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承諾函,承諾函內容要明確擔保的金額、期限;涉及公司擔保的,應出具公司同意擔保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
5、貸款用途資料(包括不限於):船舶買賣合同(含二手船)或委託加工合同或船舶建造合同或購船發票等;采購合同或銷售合同,以及其他能夠證明貸款用途真實性的證明材料。
貸款用於償還購置船舶所形成的債務(包括民間借貸或其他金融機構借款等),借款人應提供借條或銀行借據。
貸款用於經營周轉主要包括:支付油費、過關過閘費用、維修、人員工資等船舶營運費用、代客墊付資金、以及商品貨物買賣資金需求。船舶營運費用可根據實際經營情況進行合理測算;代客墊付資金應提供有效的運輸合同,合同應有墊付資金的相關條款;從事商品貨物買賣應提供合法有效的經營資格資料(掛靠公司經營范圍包含相關商品貨物買賣或個人船舶擁有營業執照等相關經營資格資料)。
6、自籌資金證明材料:造船企業或原船主的收據或發票、擬用於購船的在中行的存款證明或賣船人收到購船人支付的在中行的存款證明、以及其他能夠證明芹逗春自籌資金的證明材料。
7、抵押船舶的船舶所有權登記證書、船舶檢驗證書薄、營業運輸證書、國籍證書、抵押船舶實景彩照、財產共有人同意抵押的抵押聲明等。
8、所掛靠的航運管理公司應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與借款人簽訂的委託。
經營管理合同(或掛靠協議)、水路運輸許可證、公司章程、驗資報告、上年度及最近一期的財務報表。
有貸款卡的應提供貸款卡並對貸款進行查詢,將查詢結果上報。
載運危險貨物的船舶,還須提供經海事管理機構認可的船舶檢驗機構依法檢嫌耐驗並頒發的危險貨物適裝證書;吸砂船(泵)等工程作業船舶應提供相關合法經營的證明材料。
9、抵押船舶價值評估報告書。
10、貸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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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海商法船舶抵押權人的權利是什麼
可以就車輛、船舶、航空器等交通運輸工具設置抵押權,但必須進行登記。船舶抵押不影響所有權,但是船舶抵押登記之後,抵押權人享有 優先受償權 ,如果債務人無法償付到期債務,抵押權人可以要求直接折價償還債務,也可以要求變賣、拍賣該船舶,如果債務人還負有其他債務,變賣、拍賣該船舶所得的資金應當首先償還抵押權人的債務。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洞基地附著物; (二) 建設用地使用權 ;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岩舉列財產一並抵押。 《海商法》第十一條,船舶抵押權,是納棗謹指抵押權人對於抵押人提供的作為債務擔保的船舶,在抵押人 不履行債務 時,可以依法拍賣,從賣得的價款中優先受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