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擔保貸款公司等金融中介機構合法嗎
問得有點亂。
1、擔保公司給企業貸款提供擔保,銀行貸款擔保公司擔保。速度是否能更快?我的看法是,多一道手續,時間要多用點。擔保公司給企業貸款提供擔保合法。
2、擔保公司直接把資金借給企業或個人,利率在法定利率4倍內肯定是合法的。
有要求,擔保公司放款總額不得大於注冊資本20%(有些省份放大到40%)。超過部分非法。
3、速度要快的話,直接放款快。利率各地不一樣,但非常高。正當生意是不值得的。
2. 保險公司擔保貸款的合不合法
法律分析:關於個人貸款保證保險的合法合規問題,可以從兩個主要方面來考量: 1.保證保險的費率和條款是否合規。 2.貸款費用是否超指閉出合法范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六條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宏逗櫻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蔽叢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3. 貸款服務費和擔保費合法嗎
貸款擔保費是否合法,要看綜合貸款利率是否超過法律規定,如果變相的提高了貸款利率,那麼是不合法的。國家法律規定,無論是服務費,保險費,抑或是擔保費,加上本身利率,核算出來的綜合年利率都不得超過36%。
正規平台是不盯橋中需要這兩個款項的,借貸本金不能預扣利息,貸款人在辦理業務中,收取服務費的,可能涉嫌套路貸被追究刑事責任,因而,如果貸款人收取服務費具有一定法律風險。
網貸,外文名是Internetlending,p2p網貸是網路貸款的簡稱,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和商業網路借貸。P2P網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它是互聯網金融(ITFIN)行業中的子類。網貸平台數量在2012年在國內迅速增長,迄今比較活躍的有350家左右,而總量截止到2015年4月底已有3054家。
2019年9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聯合發布《關於加強P2P網貸領域徵信體系建設的通知》,支持在營P2P網貸機構接入徵信系統。網路信貸起源於英國,隨後發展到美國、德國和其他國家,其典型消褲的模式為:網路信貸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貸雙方自由競價,撮合成交。
在傳統P2P模式中,網貸平台僅為借貸雙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價值認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務,不實質參與到借貸利益鏈條之中,借貸雙方直接發生債權債務關系,網貸平台則依靠向借貸雙方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維持運營。在我國,由於公民信用體系尚未規范,傳統的P2P模式很難保護投資者利益,一旦發生逾期等情況,投資者血本無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七十五條之一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兌、信用證、保函等,凱山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4. 貸款服務費和擔保費合法嗎
法律分析:合法。
擔保公司收取擔保費是合法合理的。信用擔保機構主要從事中小貸款擔保,其擔保費率實行與其運行風險成本掛鉤的辦法,基準擔保費率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50%執行,具體擔保費率可依項目風險程度在基準費率基礎上上下浮動30%-50%,也可經擔保機構監管部門同意後由擔保雙方自主商定。然而,時下許多信用擔保公司為了防止追償不利情況的發生,在業務往來和與借款 人簽訂的委託保證合同中,不僅約定收取擔保手續費,還約定收取其他多種費率比較高的擔保費用。 貸款收手續費合法。貸款手續費是在貸款過程中,因申請中介或想關鑒定機構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 第四十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制定中小企業政府采購的相關優惠政策,通過制定采購需求標准、預留采購份額、價格評審優惠、優先採購等措施,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
向中小企業預留的采購份額應當占本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預留給小型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於百分之六十。中小企業無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除外。
政府采購不得在企業股權結構、經營年限、經營規模和財務指標等方面對中小企業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政府采購部門應當在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指定的媒體上及時向社會公開發布采購信息,為中小企業獲得政府采購合同提供指導和服務。
5. 擔保公司放貸款合法嗎
擔保公司放貸款不合法,擔保公司對外發放貸款,超越了其經營范圍,因而應當認定無效。
關於擔保公司發放貸款的相關規定: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21條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受託投資和監管部門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故融資性擔保公司發放貸款的,因其超出經營范圍且影響金融秩序穩定,根據《合同法解釋(一)》第10條之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同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基於上述規定,擔保公司對外發放貸款應當歸於無效。
此外,金融經營企業只有依法取得《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方能從事存、貸款業務,否則,不得從事前述金融業務。《商業銀行法》第11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擔保公司沒有獲得國家相關部門審批取得發放貸款業務金融特許經營資格,卻從事或者變相從事金融業務,必將擾亂國家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盡管《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只是行政規章,不能作為人民法院認定合同效力的直接法律依據,但是,在認定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外發放貸款的效力問題上,人民法院可以援引《合同法解釋(一)》第10條以及《合同法》第52條有關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規定,認定合同無效。
拓展資料
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發放貸款的,人民法院應當比照融資性擔保公司之規定,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擔保公司將自有資金委託銀行或其他有發放貸款資格的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借款合同有效。
6. 貸款線下簽約可靠嗎
貸款線下簽約是有的,前提是貸款過程中沒有任何費用,違約金之類的,現在騙子比較多,還是注意個人財物安全
7. 網貸平台收取擔保費合法嗎
法律分析:
一、不合法的,網貸平台是不能以任網貸平台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用戶的擔保費用。P2P借貸實際是民間借貸網路平台擔當是一個中介角色,借款人和投資人是一對一的關系,正常情況下網貸並及時歸還則是合法的,但是,如果P2P非法吸收存款或者搞非法集資或者搞詐騙那就是違法犯罪行為,是不合法的。
二、徵信情況不好會影響貸款的申請是毋庸置疑的。一般情況下,如果個人徵信記錄中有連續三次累計六次以上的逾期記錄,貸款申請很大程度會被拒批。信用卡、房貸、車貸如果出現逾期記錄,都會出現在你的個人徵信中。購房者可登陸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徵信中心進行徵信查詢,但結果僅作為參考,辦理貸款是以銀行實際查詢的結果為准。
法律依據:
《貸款通則》
第二條 本通則所稱貸款人,系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本通則所稱借款人,系指從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取得貸款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和自然人。本通則中所稱貸款系指貸款人對借款人提供的並按約定的利率和期限還本付息的貨幣資金。本通則中的貸款幣種包括人民幣和外幣。
第三條 貸款的發放和使用應當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人民銀行發布的行政規章,應當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的原則。
衍生問題:
網路貸款平台要什麼資質?
1、查看P2P網貸公司的合法性。首先要核實平台的真實性,包括真實的營業執照、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辦公地址和真實信息。
2、看網站內容展示。作為一名用戶,審視此平台在注冊、登錄方面是否方便,能否支持手機、平板電腦在線查閱。觀察一下投標信息是否清楚,分析自動投標的規則。
3、貸款利率過高需謹慎考慮。一般來說,平台借款人的主流融資成本由三塊組成:理財人受益、平台服務費、擔保費。假設一個平台給投資人的利率是20%,平台服務費2%,擔保費2%,借款人需要承受的成本是24%的利息,對於這種資質的借款人,擔保公司往往因為風險高收取更高的擔保費用,擔保費遠不止2%,真實借款成本可能達到30%-40%,此利率已達到高利貸利息,因此高息平台一定有問題。
8. 貸款平台服務費擔保費合法嗎
法律分析:不合法。正規平台是不需要這兩個款項的,借貸本金不能預扣利息,貸款人在辦理業務中,收取服務費的,可能涉嫌套路貸被追究刑事責任,因而,如果貸款人收取服務費具有一定法律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9. 線下貸款收取擔保質押金合法嗎
貸款平台收了1萬塊錢的費用,結果貸款有沒有辦下來,等要退款的時候只退一兩千元,屬於貸款平台亂收費,你可以投訴這個平台。
投訴貸款平台。
小額貸款公司成立之初可以說是一腔熱情,但在實際操作運行中卻屢見尷尬,陷入進一步發展的困境。下面為您講解一下貸款平台投訴,小額貸款公司屬於合法公司嗎,小額貸款公司有政府部門監管嗎的問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貸款平台投訴。
如果遇到小額貸款公司坑人,大家可以向當地金融辦或者當地銀監局進行投訴。
滿足一下以下條件的可以對該公司進行投訴:
1.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
2.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非法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
3.小額貸款公司工作人員使用非法手段催債或者指使他人非法催債的;
4.小額貸款公司發放貸款的實際利率超過司法解釋規定的上限或低於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下限的;
5.小額貸款公司存在抽逃注冊資本金或以貸款形式變相抽逃注冊資本金行為的;
6.小額貸款公司存在賬外經營行為的;
7.小額貸款公司向其股東和行業主管部門明確禁止的行業發放貸款的;
8.小額貸款公司存在從事對外擔保業務、跨區域經營、開展經營范圍以外業務、發放超比例大額貸款等違規經營行為的;
9. 其他法律法規及主管部門明令禁止的行為。
如果大家在申請網貸的時候,遇到以下問題,都可以對該貸款公司進行投訴:
1.不當催收:被暴力催收、爆通訊錄、上門毆打、侮辱等。
2.畸高利率:套路貸、高利貸。
3.侵犯個人隱私:把個人電話或個人信息散發出去,造成個人名譽受損。
4.重復授信:無風控,隨意放款。
5.放貸款的時候扣除利息、保險費的。
6.錢入賬之後又叫你直接轉走多少錢的。
7.高額罰息的。
二、小額貸款公司屬於合法公司嗎?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省政府主管部門審批、到工商部門領取營業執照的獨立法人,不需要領取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因此不屬於金融機構,但是,小額貸款公司卻經營貨幣、發放貸款,卻在履行著金融機構的職能,這樣就使得小額貸款公司出現了身份上的尷尬,使得小額貸款公司造成以下幾種缺點:
1、在銀行的存款僅按一般工商戶的活期存款利率執行,遠低於金融企業同業存放款項利率,也沒有存放中央銀行款項利率高。
2、向銀行類金融機構融資時,無法享受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優惠,只能按一般企業貸款利率執行,融資成本較高。
3、由於小額貸款公司不屬於金融機構,也不利於其金融債權維護。
4、由於小額貸款公司不屬於金融機構,因此既不能享受金融機構的稅費優惠政策,又不能享受各種針對農村金融機構財政補貼資金,卻要按一般企業繳納稅費,造成小額貸款公司稅費負擔較重,據調查目前小額貸款公司一般要繳納5.56%的營業稅及附加、25%的企業所得稅、 1.5%的價格調控基金和0.15‰的印花稅。
三、小額貸款公司有政府部門監管嗎?
按照《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小額貸款公司不屬於銀行業金融機構,由省級政府明確一個主管部門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這就出現了兩種情況:
1、在省政府一般有金融辦進行監管,到了市縣兩級由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監管。由於金融工作領導小組是一個由政府主辦、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工商部門、財政部門、稅務部門、審計部門等多部門負責人組成的非常設機構,造成了「多頭監管」到頭來變成「無人監管」的虛擬化問題。
2、情況是由於人民銀行和銀監部門不直接負責對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管,使上述兩部門在對小額貸款公司利率、貸款投向、資金流向等進行監測統計時,小額貸款公司態度不積極,經常出現提供數據不準確、報送資料不及時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