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反擔保
通俗來講反擔保是擔保公司為了自身利益,在給債務人向債權人做借款擔保的同時昌首,要求債務人以某種資產為抵押,對擔保公司提供擔保,簡單來說反擔保就是為擔保人提供擔保。通常情況下企業為了快速向銀行借款,需要找到一個擔保人作為擔保,這類擔保人通常是專業做擔保的公司,而擔保公司為了保障自身利益,會要求企業為擔保公司作保,也就是反擔保。
1、反擔保最主要的作用是為了保障擔保人的利益;
2、反擔保有利於擔保人作保,由於擔保人作保需要承擔一定風險,沒有反擔保很難有擔耐羨數派行保人願意作保;
3、反擔保有利於建立擔保關系,對於企業向銀行貸款來說,有擔保和無擔保貸款手續以及放款速度差距較大,反擔保的存在減少了擔保人的後顧之憂,減少了擔保人可能存在的風險,在有反擔保的情況下,擔保人會更願意擔保。
B. 反擔保方式有哪些 有關知識詳細解讀
反擔保方式是債務人或者是其他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下面將對反擔保方式作出詳細解釋。
根據《物權法》和《擔保法》的規定,擔保的方式主要有保證、定金這兩種債權性的擔保方式和抵押、質押、留置這三種物權性的擔保方式。那麼這五種擔保方式是否都適宜成為反擔保的方式呢?《擔保法解釋》第2條給出了否定的答案,即反擔保方式可以是債務入提供的抵押或者質碼衫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而不包括定金和留置這兩種方式。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
(一)留置不能作為反擔保方式,是由其本身的特點所決定的。依《擔保法》關於留里的規定,只有因保管、運輸、加工承攬等特定合同發生的債權,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方可對按合同約定佔有的債務人的動產行使留置權,以保障其特定債權的實現。而擔保人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擔保人並不佔有債務人的動產,無從發生留置權;擔保人因承擔擔保責任而產生的對債務人的追償權,亦不屬於因保管、運輸、加工承攬合同而發生的特定債權之列。擔保人即使因其他合同關系(如借用、保管等)而佔有了債務人的動產,該動產與其因承擔擔保責任而產生的追償權之間也無成立留置權所必須的「牽連性」,不能發生擔保追償權實現的留置權;而如果債務人與擔保人另行約定將擔保人因其他合同關系而佔有債務人的動產作為保障其追償實現的擔保物,比如乙是一個倉儲公司,它為甲的債務承擔保證責任,約定以在乙的倉庫內甲的貨物作反擔保,則所形成的擔保關系應為質押反擔保,而不是什麼「留置反擔保」。
(二)定金是作為主合同的雙務合同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給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與其他擔保方式擔保效能的單向性不同,定金的擔保效能具有「雙向性」,根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而反擔保合同既不屬於當事入雙方互負對等義務的雙務合同,更不是主合同,反擔保的擔保效能只能單向地指向擔保人對債務人的追償權而沒有「雙向性」。擔保人不履行擔保合同所設定的義務的,只能由債權人向其追究擔保責任,被擔保人及反擔保人均無權要求其承擔責任,即使本擔保人收取擔保費、「保證金」,也只發生返還、劃付的問題而無「雙倍返還」的罰則。顯而易見,定金擔保的適用前提及其規則均無法轉用於反擔保,所以定金也不能作為反擔保方式。在排除了留置、定金作為反擔保方式的可能性之後,反擔保的方式即只剩下了保證、抵押和質押三種:
(一)保證反擔保,又稱信用反擔保,是保證擔保方式在反擔保中的適用,即債務人之外的保證人與本擔保人約定,當本擔保人取得對債務人的追償權而債務人不向其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向本擔保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反擔保方式。保證反擔保是實踐中較常採用的一種反擔保方式。比如甲要向銀行貸款,找到乙為其作保證;乙告訴甲可以為其保證,但為了降低風險,要求甲再找一個保證人丁,在乙承擔保證責任後,可以向甲和丁求償。這就是典型的保證反擔保。
(二)抵押反擔保,是指債務人或其他人不移轉對其特定財產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汪鋒為本擔保人追償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被追償的債務時,本擔保人有權依法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比如甲要向銀行貸款,找到乙為其作保證;乙告訴甲可以為其保證,但為了降低風險,要求甲將他所有的廠房為其作擔保,在乙承擔保證責任後,可以拍賣甲的廠房並優先受償。
(三)質押反擔保,是指債務人或其他人將其動產或財產權利憑證移交本擔保人佔有或辦理出質登記,將該動產或權利作為本擔保人追償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被追償的債務時,本擔保人有權依法以該動產或權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的價款優先受償。比如甲要向銀行貸款,找到乙為其作保證;乙告訴甲可以為其保證,但為了降低風險,要求甲將他所有的一塊價值較高的鑽石交給他,在乙承擔保證責任後,可以拍賣甲的鑽石並優先受償。
通過分析可以看到,反擔保的方式只包括保證、抵押、質押三種,反擔保人則既可遲陵腔以由債務人充任(保證反擔保除外),也可由債務人以外的人充任。
C. 反擔保合同中約定的貸款銀行改變之後,擔保合同是否繼續有效
法律分析:貸款反擔保合同的效力是,如果是債務人與歲隱第三人依法訂立的反擔保合同,並且不具有無效情形的,該合同是有效的。債務人與第三人需要按約定履行反擔保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廳改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扮雀判。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D. 銀行反擔保是什麼意思
反擔保常常應用在擔保公司與借款人之間。一般來說,銀行為了盈利並降低貸款風險,通常會讓個人資質不足的用戶找到擔保公司,並在擔保公司的擔保下,才能批准貸款。
銀行這樣做的目的無外乎是將風險轉嫁到擔保公司身上,在借款人拒不還款的時候,擔保公司就必須代替借款人,還錢給銀行。
反擔保又可稱為求償擔保、償還約定書或反保證書,是指為保障債務人之外的擔保人將來承擔擔保責任後對債務人的追償權的實現而設定的擔保。
反擔保目的是確保第三人追償權的實現。我國《擔保法》第4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E. 銀行反擔保是什麼意思
反擔保是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做出保證或設定物的擔保,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債務人向擔保人作出清償。反擔保通常是為債務人擔保的第三人,為了保證其追償權的實現,要求債務人提供的擔保。
由於原本擔保人的追償權是在一定條件下才出現的,因此反擔保所擔保的屬於未來的債權,這一點與最高額保證、最高額抵押同。擔保適用的原則、方法、標的物、擔保物種類均適用於反擔保。但反擔保的擔保方式只有保證、抵押、質押。反擔保是擔保人轉移擔保風險的一種措施,其本質和擔保並無差別。
(5)貸款銀行反擔保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物權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規定: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擔保法》第四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F. 反擔保是什麼意思
反擔保的方式有:1、宏喊保證金指現金或保證人認可的銀行保函;2、保證反擔保指被保證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信譽確保保證人對被保證人追償權的實現的行為;3、抵押反擔保指反擔保人以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確保保證人追償權實現的一種擔保;4、質押反擔保指反擔保人將其動產交給保證人佔有,保證人追償權實現的擔保。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鉛圓實現債權,也槐絕塌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G. 什麼是貸款反擔保,貸款反擔保方式有哪些
法律分析:反擔保是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做出保證或設定物的擔保,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債務人向擔保人作出清償。
反擔保主要包括以下七種:一、土地使用權反擔保;二、存單質押反擔保;三、企業保證反擔保;四、保證金;五、保證反擔保;六、抵押反擔保;七、質押反擔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H. 什麼是反擔保具體一點
反擔保的意思:
1、定義: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向擔保人做出保證或設定物的擔保,在擔保人因清償債務人的債務而遭受損失時,債務人向擔保人作出清償;
2、目的:確保第三人追償權的實現;
3、相關規定:我國《擔保法》第4條規定:「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擔保的規定。」
4、性質:從本質上講,反擔保也是擔保,故其同樣具有促進資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債權實現、維護交易安全的作用。
(8)貸款銀行反擔保擴展閱讀:
反擔保的7種方式具體內容:
1、土地使用權反擔保,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應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抵押給擔保中心以取得貸款的一種反擔保方式;
2、存單質押反擔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存單質押給擔保中心以取得貸款的一種反擔保方式。存單質押應在存單所在銀行辦理核押手續;
3、企業保證反擔保,指借款人的相關聯企業即保證人和擔保中心約定,當借款企業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反擔保方式;
4、保證金,指現金或保證人認可的銀行保函;
5、保證反擔保,指被保證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信譽確保保證人對被保證人追償權的實現的行為,可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臘蔽橘;
6、抵押輪團反擔保,指反擔保人以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確保保證人追償權實現的一種擔保,它屬於物權擔保,抵押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7、指反擔保人將其動產或權利憑證交給保證人佔有,確保保證人追償權實現的擔保。
I. 什麼是反擔保舉例說明
反擔保是指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同時,又反過來要求債務人(借款人)對自己(擔保人)提供擔保的行為,可稱為擔保之擔保,即是為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反擔保是對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後所取得求償權的擔保。只要擔保人履行了擔保義務,即可向反擔保仔銷人求償,而不問擔保人履行的對與不對,反擔保在性質上屬於間接擔保,因為它並非直接擔保主債務,而是對擔保人所負的債務擔保進行擔保。
反擔保只有保證、抵押、質押三種擔保方式,而將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也就是說留置和定金兩種方式不能作為反擔保的方式,擔保方式僅限於約定擔保;而擔保有五種方式,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留置和定金是包含在擔保方式之中的。反擔保方式包括以下幾種:
1、土地使用權反擔保
土地使用權反擔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取得相應權利證書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抵押給擔保中心以取得貸款的一種反擔保方式。
2、存單質押反擔保
存單質押反擔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將其合法持有的存單質押給擔保中心以取得貸款的一種反擔保方式。存單質押應在存單所在銀行辦理核押手續。
3、企業保證反擔保
企業保證反擔保是指借款人的相關聯企業即保證人和擔保中心約定,當借款企業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承擔連帶責任的一種反擔保方式。作為保證人的相關聯企業應經審核並具有較好的債務清償能力。
4、保證金
指現金或保證人認可的銀行保函;
5、保證反擔念仿游保
指被保證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大納己的信譽確保保證人對被保證人追償權的實現的行為,可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
6、抵押反擔保
指反擔保人以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確保保證人追償權實現的一種擔保,它屬於物權擔保,抵押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7、質押反擔保
指反擔保人將其動產或權利憑證交給保證人佔有,確保保證人追償權實現的擔保。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七條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第六百八十九條保證人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